《末世之千里寻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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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千里寻夫记-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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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漱用品,一咬牙,都没带,只取走了毛巾。又下楼去了趟张妈屋子。然后回到自己最开始住的那间卧室。
  这间卧室里有她选的白色窗帘,也有她的梳妆台,在那抽屉里,放着被她摔坏的手机。背摔时手机只留下5%的电量,早就自动关机了。
  虽然知道被修好的可能性不大,但她还是将它带着。
  这手机的5年前的款,她去青藏之前手机被偷了,一个小哥替他捉小偷没捉到,她不舍得旧手机,就去派出所报了案,那个帅哥很热心地陪她去做了笔录,但做到一半,他就被电话叫走了。派出所的同志告诉她,手机被找回来的几率太小了,但一有消息就会马上通知她,建议她先去买个新的。颜初新买了手机,重新办了张卡。后来民警真的给她打了电话,说是踹了一个小偷窝点,真的有她的手机。但那时她微笑着回复民警说:“那手机我不要了。谢谢。”
  新手机一用就是5年。曾有人嘲讽她说:“到不见你对人这么长情。”
  最后她回了主卧,将她给贺秉荣买的深蓝色睡衣也折叠地整整齐齐,装在行李箱里。箱子里还很空,现在她才发现她能带走的东西并不多。
  天色暗下来了,秦寿来敲门,看她收拾好的行李箱,面无表情,让她下去吃晚饭。她想着最后一顿晚餐,就开开心心地去吃了。
  这顿饭果然吃得开心。早上的烧鸡被地主吃了,也不知秦寿怎么想的,又去搞了一只色香味俱佳的烧鸡来。他的手艺极好,她原以为贺秉荣的手艺身为男人就很不错了,没想到这里还有个更赞的。
  她狼吞虎咽完全没有平日的形象,他抬眼意味深长道:“你吃慢点,以后有的是机会吃。”
  颜初动作顿了一下:“其实我不喜欢吃鸡肉。”
  他说:“那烤乳猪怎样?”
  颜初说:“我喜欢吃秀舟城里科列广场一家店的。”
  他若有所思:“那这山上就真的没有什么值得你留恋了?”
  颜初说:“有啊。我家地主那么喜欢你,请你照顾好它。”
  秦寿撂下筷子,一只筷子滚到地上,地主闻着上前舔了一口,他忍住才没一脚踢过去。颜初气定神闲吃着烧鸡,不敢抬眼看,知道他又生气了。气氛凝固,只听见她咀嚼的声音,在一片寂静下显得极为滑稽。
  过了一会,他才慢慢说:“给我留个鸡腿。”
  颜初“哦”了一声,撕给他。他接过啃了一口:“我现在在怀疑,你老公是不是把你软禁在这了。”
  颜初吃惊道:“你才知道啊,要不我跑干嘛?”
  他问:“为什么软禁你?”
  她含着筷子想了想:“因为我不让他找女人。”
  “不过你老公软禁你的地方选得也真用心。你们这别墅水管里竟然用的是井水。”
  颜初只觉得莫名其妙,她记得这别墅一直用的自来水啊。
  秦寿看她一脸茫然,暗喜这个好懂的她又回来了,一高兴话又多起来了:“看来你不知道?秀舟的井水可是全国闻名啊,那个啥啥矿泉水,卖的最贵的那个,不就是秀舟的井水么。可惜了,暴殄天物,这么好的水给你喝了。”
  颜初动作停下:“你怎么知道?”
  他鄙夷道:“你忘了我怎么知道你给我下药的?太小看我的五感了。”
  她眼睛涩涩的,又想起了贺秉荣。丧尸爆发时,她曾担心过用水问题,现在看来那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他把用水系统都换掉了。她完全不用担心水枯竭。
  他瞥她一眼:“你老公特意这么干的?”
  她矢口否认,心虚道:“不知道。”
  他肯定早就知道水的问题了,偏偏选在这个时候给她讲,无非就是想让她生出恻隐之心让她别走,走了就是辜负贺秉荣的苦心。
  想到这,她抬起头直视秦寿:“你真的不认识贺秉荣?”
  她观察着他的表情,只见他微皱了皱眉,说:“你这么一说,好像这名字还真挺耳熟的。”他冥思苦想,忽恍然大悟道:“想起来了,他是贺盛民将军的儿子吧。”
  颜初抿抿嘴,说了声:“是。”
  秦寿捂着胸口,一脸后怕的样子:“我差点动了贺将军的儿媳。太可怕了。”
  他这话要是被贺秉荣听到,准会死一百次。贺秉荣最恨的就是他头上的光环,为了证明自己,也是为了跟他爸怄气,他军校毕业后跑到了青藏去当兵,这简直是大材小用,把老爷子气了个半死。最初人们提到他,都说是贺盛民的儿子,后来随着他声名鹊起,总算是甩掉了父亲的头衔。现在这人说她是贺盛民的儿媳而不是贺秉荣的老婆,简直比杀了他还觉得羞辱。
  好在贺秉荣现在不在,她也就装作没听到。她啃完一块鸡翅,把骨头扔在地主碗里,扯了片纸巾擦着手,随口问道:“我公公很厉害吗?”贺盛民在她面前永远一副慈祥和蔼的样子,在贺秉荣面前一副恨不得把所有塞给他的样子,在她看来全然没有威严可言。
  秦寿刨了一口饭,道:“我今年二十九岁,十八岁那年当的兵,现在我只听他名字都这样反应。你说他可不可怕。”
  她惆怅道:“不知道公公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秦寿道:“你放心吧,你公公那群老狐狸,哪安全就往哪钻。现在指不定过得舒坦着呢。”
  她咋舌:“你刚刚还说怕他,现在又这样说他坏话。”
  “怕甚?”他摆摆手,“反正他又听不见。”顿了顿又说,“而且我退伍很多年了。”
  她没再搭话,如果真如秦寿所说,公公情况安全,那贺秉荣肯定也是安全的。贺秉荣可是贺盛民放在心窝里的独子啊,他不护着儿子谁护着。想到这,一连多日悬空的心总算放下来点。
  如今全国共有5大军区,东北军区,东南军区,西南军区,西北军区,以及中央军区。贺秉荣在东南军区任职,他和秦寿认识的可能性应该也不高。
  一番对话试探下来,现在她能掌握的信息,只有他曾在西南地区当过兵。因为贺盛民是西南军区的第一上将,秦寿能这么怕他,就是因为他曾是贺盛民的手下的小兵。
  思及秦寿手掌的茧子,以及生存技能,当过兵的猜测就更对了。
  颜初发现,秦寿完全颠覆了她对军人的认知。原以为军人一身正气,刚正不阿,而且都是直肠子。贺秉荣虽然在她的认知里离一身正气有点远,但直肠子这点还是没变。与秦寿两天接触下来,她大跌眼镜。秦寿的腹黑程度超过她想象,她现在知道的信息全是他特意给的。若不是他手掌的厚茧,她连他当过兵这个说法都不会相信。
  李叔打算鸠占鹊巢,恨不得把她这只小喜鹊给赶出去杀掉,而现在姓秦的跑来鸠占鹊巢,打死都不让她这个小喜鹊走。
  这不,一觉醒来,她的主卧门被反锁了。她懵了,使劲扭了门把两下,撒了手踹了两脚,红木板门把脚趾撞得生疼。她吸着气,忍住眼泪,心里将那个秦寿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转身跑到阳台上,大喊:“姓秦的,你给老娘滚出来。”
  “什么事啊?”慵懒的声音传来,颜初望向右边,旁边客卧的阳台,秦寿穿着不知从哪变出来的家居服,坐在藤椅上,侧脸对着她。一旁的矮桌上放着一盏冒着腾腾热气的茶,看着一张不知道从哪翻出的旧报纸,偏偏今天天气太好,阳光怡人让人舒坦。这一副画面看上去,俨然就是这宅子的男主人。
  她左右看了眼,最后抓了一把花盆里的一个土块扔了过去,他拿报纸挡过。他看了眼破了的报纸,淡淡道:“有话好好说,动什么粗。”
  她气得牙痒:“把门给我打开,不然我从这里跳下去。”

☆、种田

  秦寿瞥了她一眼:“你跳吧。跳下去缺胳膊断腿,岂不是更走不了了。”
  颜初又抓了一把土扔过去,没有法子,只好暂时妥协:“好,我不走了。你开门可以了吧?”
  秦寿是个说话算话的人,在她放出不走的话后,果然给她解了锁。可她一点也不想出去,瘫坐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上的雕花发呆。她不知道他一直在门外等她开门,他站了许久都不见她出来,扭动把手,打开了门。
  她又被吓一跳,只是这一次只是心里一惊,面上已经没什么反应了。他站在门口,声音淡淡的:“怎么不出去?”
  颜初说:“不想出去,懒得动。”
  他说:“今天我们得找点事情做。你换身利落点的衣服,跟我下来。”说罢就先行离去,还带上了门。
  颜初不知道他要干嘛,还是依言换了。在楼下,她发现秦寿穿得比她还利索,只穿了层黑色的羊毛衫。她问:“你穿那么少?”
  他让她把外套脱了,她只是看着他没有动。他烦了,指了指立在门口的锄头说:“我们要去菜园挖地。”
  她从没挖过地,只感觉新奇有趣,立马脱掉了穿在外面的针织衫。秦寿让她抱着一些塑料膜,自己扛着锄头出了门。到了菜园子,他让她在一旁站着,自己挥着锄头开始翻地。
  他孔武有力,动作干净利落,一个锄头下去,砸断杂乱的野草,翻出黑黝黝的泥土。她看着断了跟的野草,想起前几天张妈还在这地里找到了几根野菜烧了份汤。土里翻滚着几根蚯蚓,他提起一根,扔到她面前,问:“怕不?”
  颜初看他一脸看热闹的样子,心里直骂他幼稚:“我丧尸都见过了还怕几根小虫子?”她怕蟑螂老鼠,不怕蚯蚓,蚯蚓是周奕怕的东西。中学时,她们去钓鱼,她心血来潮拿蚯蚓去吓周奕,将她吓得从岸上直直落在湖里,差点没捞上来。她也被吓得面无血色,从此再不敢去吓人。
  就算她掩饰地再认真,演技也不过尔尔,还是让他看出了眼里的讥讽色。他也不在意,问她:“要不你来试试?”
  颜初眼睛一亮,兴致高涨,从他手中接过堪比她身高的锄头,她刚刚没觉得,现在才知道这家伙真重。她学着他的样子翻土,样子滑稽可笑,好像一只熊。一会下来,活没干好人还累着了。
  他看不下去了,夺过锄头说:“还是我来吧。”
  这块地大约百来个平方,他翻过之后,问她:“你喜欢吃些什么菜?”
  她眨了下眼,问:“我喜欢吃啥你都能种出来?”
  他说:“你不相信?”
  她说了几样蔬菜:“四季豆,花菜,卷心菜,还有土豆。”说完一脸怀疑看着他,“你真的都种得出来?”
  “不试试怎么知道。”他额头上有大颗大颗的汗珠落下来,滴在脖子里,他用胳膊擦了下,摇手一指,“这一块种四季豆,这一块种土豆,那边种花菜,那边种卷心菜……还有一大块空地,你还想吃什么?”
  她忽然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脑海中闪过很多词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种豆南山下,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他给她讲他对菜园的规划时,神情认真而严肃,好像他不是在种地,而是在做一件神圣的大事。
  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袋子,颜初认出来是在杂货间里发现的去年买的菜种,收在张妈房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找到了。颜初忽然就明白了,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把这家里里里外外都摸了个透彻,简直太可怕了。
  他指甲修剪地干净平整,手掌粘着汗液,还算白净。颜初放下手中的东西回屋里去,他在后面追问她:“你干什么去?”
  颜初没有回答,徒留给他一个背影。他心里又冒出无名火气,将锄头狠狠扔在一边,俯视着松软的泥土,不解气似的狠狠踏了两脚,叉着腰,皱起眉头微微喘气。直到没多久身后传来脚步声,他转过身子,一愣。
  她手中拿着湿毛巾和一杯水,看了眼倒地的锄头,饶有兴趣的样子:“怎么?这就不想干了?”
  那股无名火莫名其妙就下去了,他上前夺过毛巾随意擦了把脸,然后将毛巾扔回她怀里,接过水咕噜咕噜喝了几大口。她看他喝得太急,不尤说了句:“你慢点。”他沉默着把杯子还给她,将她推进屋子里,掏出钥匙把她反锁在别墅里。
  颜初开不开门,咒骂了两句。这货,又来这招!
  等秦寿开门回来的时候,外面已经种了一块地了,他用塑料膜小心铺着,远远看去,像是在黑巧克力上撒了层糖。
  那种新奇感又上来了,她蹲在一边伸出指尖碰了碰塑料膜,仰头问他:“这里面种的什么?”
  他回道:“四季豆。”
  “这真的养得活吗?”
  “肯定啊。”其实他是他第一次种地,也没什么把握,但对上她亮晶晶的眸子,就寻思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不如让她此刻开心一点。
  她听了果然笑了,心情似乎好了一点,赞叹他说:“你还真厉害,怎么什么都会。”
  他有些心虚的笑了笑,但她没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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