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千里寻夫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末世之千里寻夫记-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咸ń资保采狭松雇甓骰胤康那厥佟�
  秦寿喜闻乐见又嘲讽她手无提米之力,一只手将那袋米捞起来进了屋。她从后面跟上,说:“那袋米是你的口粮。”
  他问:“那你的呢?”
  颜初说:“我是你老板,你的就是我的。记得做好饭叫我。”
  秦寿挑眉,冷声道:“我记得我是保镖,不是保姆。”
  颜初说:“可是这里只有你能做饭。”
  他定定看她一眼:“你怎么知道我会做饭?”
  这还用问?他给过地主骨头啊,难不成他生吃?他一个独来独往的大男人,不会做饭的话早饿死了。
  秦寿把米搬到厨房,望了一眼,朝她说:“没菜了。”
  颜初说:“你熬粥就好。”
  秦寿又白了她一眼,转身出去了。颜初不知道他要去哪,跟了上去。他出了别墅门,反身将她锁在里面。她只觉得不可思议,拍着门吼道:“秦寿你干什么!”
  但他没回答,她跑到窗前才知道,他已大步流星径直走到围墙大门,看样子是想出去。她双眼一眨不眨,唯恐错过他飞檐走壁的大戏。可他掏出一把钥匙,轻轻松松打开门出去了。
  直到他的身影彻底消失在她视线,她才警觉:钥匙?他怎么会有钥匙?
  秦寿回来的时候,手里提了只山鸡还有一些白菜。颜初直着眼睛问:“你,这些东西怎么来的?”
  秦寿回答说:“山里捉的,地里摘的。”
  颜初看他云淡风轻的样子,只觉得不可思议。她继续问:“你怎么会有我家大门的钥匙?”
  “在一个丧尸身上搜的。”
  如果他的回答是真的,那个丧尸,想必是李叔吧。想到李叔和张妈两人她的心情就又不好起来。她嫁进贺家三年,他们也陪了她三年,转眼间,他们就死了。
  颜初趁着吃饭前在庭院里转悠,果然在后面游泳池里发现了七具丧尸的尸体,除了被她用枪爆头的那个小的,其余六个都是被利器所击打断脖颈。
  她不想再看,经过花园时,她透过葡萄架看天,湛蓝的天被分成无数块,恍惚间回到了出嫁给贺秉荣的第二天,也是这样的天气,她在床上醒来,床上用品都是妈妈新买的,红的特别喜庆,她恍若如梦,自己刚大学毕业就嫁人了。时间转眼到了中午,张妈过来对她说:“先生叫太太去吃饭。”这婚结的心不甘情不愿,她心里闹别扭,便没搭理她。张妈也不气馁,笑呵呵地说:“我家乡那里有说法,新婚第二天如果是晴天,那是个好兆头,夫妻生活肯定会一帆风顺,和和美美。”她说:“这是什么说法,我没听过。”
  张妈说:“这是先生让我告诉你的。”颜初一愣,惊讶于张妈的老实,也明白了贺秉荣想好好过日子的诚心,于是乖乖起床洗漱完了去吃饭。他两也算过了段舒心日子。后来她无意中知道贺秉荣并没有说那话,才晓得那只是张妈善意的谎话。
  

☆、惊觉

  秦寿在屋前叫她回去吃饭,她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收拾了下情绪跑回去后,见饭桌上一只烧鸡一盘醋溜白菜,还有一电饭锅白米饭。这简直是最近吃的最好的一顿。她回藏酒室拿了一瓶红酒,一路小跑回来,问他:“喝不?”
  他看她因小跑而微微泛红的脸,调侃说:“你倒是有闲情雅致。”
  她洗了两个杯子,给他倒了一杯,给自己倒了一杯,随后回到桌前,举起杯子道:“来,干杯。”
  秦寿说:“有什么值得干杯的?”
  她兀自喝了小口,满足道:“我已经很久没吃肉了。”
  “……”
  颜初看他一眼:“你怎么不喝?”
  秦寿拿起酒杯,闻了闻,说:“掺了药的酒,我可不敢喝。”
  颜初脸一僵,笑道:“什么药?”
  他将酒推到她面前:“那你喝了。”
  她当然不可能去喝。她确实在酒里下了安眠药,但分量不大,只是为了试探他的本事。试探结果太出乎她意料,这人身体结构到底怎么长的,闻一闻就知道下药了,鼻子怎么那么灵,比地主还厉害。
  他冷笑:“不喝?”
  她依旧无反应,他将那只烧鸡往桌边推了推,她眼睁睁看他一点点把烧鸡推出去,放在桌下的拳头不自觉收紧,最后盘子摇摇欲坠,再往外推一分就没得吃了。
  她一脸紧张,可他一脸闲适,如此巨大的反差让她觉得自己太没骨气,今天要是为了一只烧鸡屈服他,那以后她哪还有尊严可言,还拿什么跟他斗?想到这她收回自己的视线,埋头扒着饭。
  秦寿见此,直接把烧鸡赏给了地主。地主死命摇着尾巴,吃得欢快发出馋人的声音。
  颜初冷笑一声,没出息。
  他好像知道她所想,幽幽开口道:“人家叫识时务。”
  这次饭局较量两人都没有让步。颜初觉得和秦寿待在一起太不自在,吃完饭就扔下他上楼了。屋里看了会电视,了解了一下当下丧尸风暴的蔓延情况,如今西南地区已经岌岌可危,好在山区山高谷深,河流纵横,一定程度上在短期时间内影响了丧尸病毒的扩散。
  “咚!”
  门忽然被踢开,将颜初吓得从床上跳起来。这几天总被吓,她觉得这样下去总有一天自己会成神经病,正想发火,秦寿已冷冷道:“下去洗碗。”
  颜初一怔,以为自己听错了:“洗碗?”
  他已大步迈了进来,关掉电视去拉她的胳膊,说:“走。”
  颜初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拽着走了,她抱着沙发不松手,质问道:“凭什么?”
  “因为是我煮的饭。”
  她底气十足地吼道:“我是你老板,哪有老板洗碗的道理?”
  “老板?呵……”秦寿冷笑。
  周围温度直剧下降,颜初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她隐隐感觉到了他在生气,从昨晚到现在,他这才是第一次生气,哪怕那时他知道她给他下了药,他也没这么愤怒。
  “大小姐,阔太太。呵,你还守着自己身份呢。在现在这世道,强者才是王道。别说现在我让你去洗碗,我就是把你办了你也屁都放不出来一个!我好吃好喝供着你,就已经是对你仁至义尽了。收起你那廉价的自尊心,在我眼里一文不值。”
  颜初精致的面容青一阵白一阵,脚下站立不稳,若不是他拉着,她已经瘫坐在地上。他居高临下俯视她,就像她不久前居高临下俯视张妈他们一样,他幽深的眼眸里是对她的不屑与嘲讽,她觉得那眼神太残忍,偏过头不想再看。
  可他不依,他扯过她的头发,逼她和他对视:“我没有太多时间跟你耗。要是你还守着你的那所谓的尊严与娇贵,我马上打开大门走。”看她脸上已没了血色,满意似的笑了,“你还不知道吧。你以为那座桥炸了就很安全了,可是早就有丧尸迷迷糊糊穿过荒野过来了。山里的其他人早就死了。你猜猜,要是我把你一个人留在这儿,你活的了几天?”
  他松开手,她腿一软坐了下去。他不再看她,说:“给你半天时间好好想想。要是想通了,就来隔壁客房找我。”转身离去。
  他就住在她旁边,这自有他的理由,因为离她近,方便保护。
  颜初脑海将记忆回放,从被困在山上气,才丧尸爆发起,她总试图以掌控全局,不允许张妈李叔二人有丝毫背叛她的想法,可局势渐渐不受她控制,就算她试图收买人心,送了李叔渔具,送了张妈毛衣,也依旧没有挽回那二人的背叛。她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批判他们,可灾难发生时,每个人为自己而活是天经地义,她没有那个资格要求每个人围绕自己转。
  那个突然出现的谜一样的男人。他是干什么的,从哪里来的,怎么找到这里的,怎么愿意呆在这里的,答案全是不知道。但他一出现就带来几分生机,有更美味的食物,有打丧尸的武力,他还会些什么,她也猜不到。甚至连他的脾气她都猜不到。
  贺秉荣将她的一切都安排的很好,她从来不知道原来他那个糙汉子也有心思缜密的一面。可他算漏了一点,覆巢之下,安有完卵?这木依山已经不安全了。
  就算这别墅大门锁紧,她一个人生活又有什么意思?
  既然木依山不安全了,那她在哪都是一样的。
  是的,在哪都是一样的。
  这天中午秦寿吃饭没有叫上她,还好颜初早饭时吃得饱饱的。等到2点钟,她贴在门上,听见沉稳的脚步声进了隔壁。她调整了下呼吸出门去。
  她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咚咚咚!”
  轻敲三下门,过了一会,里面的人才说:“请进。”
  客房不比主卧豪华,但那张床同样很软,他似乎正打算午睡,穿着毛衣慵懒靠在床头,说:“想好了?”
  颜初点头。
  “那你对你的将来如何打算?”
  颜初说:“我想下山。”
  这四个字被她轻轻吐出来,却让他眉头紧蹙,只想把那几个字给她塞回去。他尽量克制住自己的怒气,轻描淡写道:“下山?去送死吗?”
  颜初说:“先生的工资太贵,我聘请不起。你也算救了我一命,这房子留给你,我走。”
  秦寿隐藏在被子里的拳头不自觉紧握起来。他以为那时他的威胁会让她懂得现在的局势,会让她自己去适应环境而不是依靠他人。再或者她会来求自己,求他不要离开。倘若她这样求他,他只会觉得这小姐识时务,不会有丝毫鄙视之意。然而她却说,她下山,把房子留给他。
  可笑,可笑。
  他当真笑了下:“这房子是你老公留给你的吧,你舍得吗?”
  想到贺秉荣给她围的这座城,她毫不在意道:“舍得舍不得,还不是死物。”
  “哦?这么说你追求的是活物?”
  她脸色微变,只是说:“与你无关。”
  “呵,说不定你老公早死了。你下去就是白白送死。”他冷笑着开起了玩笑来。
  她没想到他脑子竟那么好使,一眼就看穿她的意图。是,她是要去找贺秉荣,无论他是生是死。她灿然一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哪怕他成了丧尸,我也要找到他。”
  他心烦意乱,再没了从前的从容镇定谈笑风生,她瞅着奇怪,不知他在烦什么。最后他说:“我不同意。”
  颜初又笑了:“先生我好像不是你的附属品。你没资格管我。”
  他站起将跨过来,她也不躲,他顺利将她揽在怀里,语气森森:“你说,我现在把昨晚没做完的事给办了,你身子不干净,你还有脸去见你老公吗?”
  颜初脸上没有昨晚的恐惧与惊慌,好像他说的只是一起去吃个饭一样。她说:“你这个想法真的很蠢,我老公早就在外面有女人了,他身子早就不干净了。现在是新社会,我为什么不能逍遥快活?”
  秦寿“哦”了一声,嘴角上扬:“看来你是不在乎?”
  “就当找了回鸭,有什么在不在乎的。”
  秦寿认真打量她,她眼里只有坦然和讥笑。他忽然觉得短短几个小时他就看不懂她了,先前她的一切都写在脸上,他看得分明。现在忽然看不懂,甚至有点后悔说了激她的话。目光落在她的唇上,她今天画了妆,唇上吐着唇彩,看起来水润光泽,他低头吻下去,她一愣神没躲闪的及,轻易被他控制了去。
  她挣扎不得,双齿合下,咬破了他的唇。
  他舔了口唇上的血,笑道:“还说不在乎。”
  颜初吐了口唾沫,说:“我明早走。”
  他说:“不准!”
  颜初仰头看他,终于忍不住爆发:“为什么不准?你到底是谁?如果你是个正常男人就不会在昨晚放过我。除非有不能碰我的理由,要么你认识我,要么你认识我身边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你,你看起来不像认识贺秉荣,那你到底是谁?”
  

☆、试探

  秦寿被她问住,好一会才道:“有意思,有意思,头一回碰到向强/奸未遂的强/奸犯问未遂理由的人。”顿了顿,放开她,打量了下她身材,说,“理由嘛,你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这话很刺耳,颜初皱眉。
  秦寿又缓缓补充道:“你不信?你老公肯定对你说你很有魅力。但男人床上的话都不能听。”
  她脸一红。那个厚脸皮的秦寿不知不觉又回来了。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现在我算是明白了。”
  她骂了一句:“神经病。”转身狠狠踹了门出去。等出去后,在走廊上才猛地想起,最重要的问题他还没回答。他就那样四两拨千斤地糊弄过去了。
  但山还是要下的。颜初回到主卧,开始收拾东西。她把大行李箱找出来,装了几件冬衣进去,去卫生间,看着自己的化妆品和洗漱用品,一咬牙,都没带,只取走了毛巾。又下楼去了趟张妈屋子。然后回到自己最开始住的那间卧室。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