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谋杀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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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谋杀博览会-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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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个普普通通的碎碎念
  19s实在是太太太早了!一想到这时候大街上跑的都是马车,我就感觉年代感太强了,在我的刻板印象里杀人狂就是要开货车!不开货车就没那味儿了,这是很重要的事,为此我不惜歪曲历史,hh
  这个背景早到什么程度呢,虽然不太看得出来,但是苏伊真的是医学高材生,我本来想找个机会让他给大家来两句,结果发现他生活的年代很多我熟悉的诗歌都还没有出生……
  事情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样,要我看,都是因为那个时候他们没有金属乐听。作者我现在每天都在狂怒的边缘,每天拳头硬邦邦的,全靠活结和玛丽莲曼森续命。如果能听金属的话,可能本文就不会存在惹!这种特大恶性事件就会变成赛德斯父子争抢耳机的家庭纠纷……
  我写《白城谋杀博览会》的时候还在连载另一篇小说《以撒怎么了?》,在这边摸鱼的时候感觉就像躺在情人的温柔乡一样乐不思蜀,简直想不出比写它更有意思的事。
  但是眼看《以撒…》完结了,对《白城…》的热爱也就逐渐退烧,现在我的写作又变得懒散起来。所以说如果大家对这篇文还有点兴趣的话,最好能多和我说说话,用爱发电的三分钟热度一结束,我就会,跑路()


第13章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一个人躺在床上,身上换了新的衣服,身下是新的床单和枕套。好不容易爬起来,一站到地上,两腿就不住打颤,我走路的样子从没有一刻和现在一样像个瘸子。
  我头痛,而且耳朵里嗡嗡不止。
  去年还是前年,我因为喝了太多酒被送进医院。我周围躺着的全部都是一些穷困潦倒、日薄西山的家伙,连磨损得最厉害的纺织机也发不出那样可怕的求援声。他们总是想活却活不成,我就不一样。我老觉得奇怪,都已经躺在病床上了,竟然还没有死掉。
  我的左手边躺着一个老牧师,他生的是肺病,和我们只有一张帘子隔着,就好像他在忏悔室的那一头,我们在这一头。有很多人用细弱蚊呐的声音向他告解,作为距离他们最近的人,我自觉用头蒙住脸,并且说:“我耳鸣。”
  你永远不知道帘子背后的神父醒着还是睡着,毕竟他们总是听多于说。但是那天,他难得开口,对我说:“你要用心聆听。”
  “什么?”
  “主……对你的劝解,”他吃力地说,“必然有所征兆……或许正蕴含其中。”
  我说,哦。我没说的是我不信教,而且,要是真是这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再劝解我了。我这辈子最受不了聒噪。
  第二天我就痊愈出院了,听说就在那一周的礼拜日,老牧师死了。这时候我才恍然感到虚无缥缈中也许真有一个神存在着,他不惜在休息日自愿加班,也要把仆人带回去。
  我挪到浴室,脱了衣服,又端详了一会儿镜中的自己,发现眼皮比平常更厚,凌乱的胡茬让整张脸看起来脏兮兮的,好像彻底绝望了的一个倒霉鬼。
  我开始洗澡。我试着清洗里面,手指在外面摸来摸去,不敢插进去。它肿了。非常小的一个洞,很难想象为什么那东西能塞进去。
  万一流血了呢?如果有东西留在里面,会不会出什么问题?要是闹到医院去就太难看了。不过,我感觉我好像也并不是不干净。事实上,我脱衣服的时候还闻到了我身上香皂的味道,也许昨晚,布彻尔……唉,今天不想提他。
  从浴室里出来后,我坐在餐桌前,桌上像往常一样摆着面包、鸡蛋,果酱和一杯牛奶。该死的体贴。
  吃过早饭后,我来到阳台,看着地面上的麻袋,陷入一阵沉默。我把它拖出来,一路走过客厅,打开门,看见地毯的一角夹着一张纸条,上面用很潦草的字写着:“大半夜又哭又叫的是在干什么?真心希望是有谁死了。最好就是你,混蛋。”
  我看后把纸条捏成一团,随手塞进口袋,继续拖着麻袋出门,把它放进车后备箱里。然后我坐上车,准备开车去送佩特拉最后一程,顺便进点货回来。
  路过邻居家的时候,我停了车,从兜里掏出纸团,用力扔进了他家院子。有一只金毛犬原本趴在狗窝里,在我丢纸团时飞跑去又把纸团叼过来,我隔着栅栏摸摸它的脑袋,温和地说:“去死吧,狗婊子亨特。”
  狗还是一副傻乐的样子,呼哧呼哧地吐着气,一个劲儿地用脑袋蹭我的掌心。我两手一摊,告诉它今天没有东西吃。它歪着头看我。
  不远处,窗户骤然被推开,我的邻居,红头发的浑小子亨特,穿着他那件满是颜料的白痴衬衫,鼻子像要翘到天上去。
  “小羊!”他叫道,于是金毛犬飞快地朝他跑去,然后他指着我说,“你,离我家远点!”
  我冷笑一声,竖起中指,朝他的草坪上啐了一口——放在一个星期之前也许我不会这样做,这家伙既比我年轻又比我高大,而布彻尔不总是在家。以前我有很多顾虑,现在?去他妈的蛋。
  我坐回车上,发动汽车,马达的响声很是气派。有一个人生建议是:面对一个后备箱里装了尸体的人,最好还是放尊重点。
  ……………………………………………………
  这几天好忙,我恨高三


第14章 
  我今天出门之前在身上喷了一点古龙水,尽管如此,还是时不时能闻到后备箱里佩特拉的气味,伤口的腥气,有点像鱼腥味,同样是冷的,泛着潮气。在我的后备箱里,这种气味撕破塑料袋,钻出麻袋,堵住我的喉咙,又不能咽下去。
  开到半路,我实在受不了这个味道了,好不容易看到路边有间小酒馆,当即决定喝一点再继续走。要说美国有哪里不如英国,大概就是没法把酒馆开得到处都是。我要了一杯螺丝起子,喝完又叫了第二杯,仰头喝酒的时候看见几个小孩围着我的车转来转去。
  我大叫:“嘿!”把他们赶走,但他们过一会儿又凑上来,跃跃欲试。我本来想再坐一会儿,这下只好回到车上。
  我觉得我最厉害的一点是喝醉了照样敢开车。我还是能看得清路的,只是,那种感觉……我忽然很难过,这时候有人能和我说说话就好了。我呢喃着,连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佩塔,宝贝……我用我曾经用过的所有昵称来呼唤她,好像把她杀了的人不是我的儿子、好像把她的尸体大卸八块的人不是我自己一样。行驶过坑坑洼洼的路面,她就在后备箱里发出砰砰的声音。
  车开到地方了。
  制药厂边的树林里有一个废弃的小土沟,人迹罕至,我之前也是迷路了才偶然闯进去。我把佩特拉从后备箱拖出来,推下沟里,她滚下去,没有发出什么大的动静。我从后座上拾起铲子,铲了一些碎土下去,直到把她掩盖,再也看不见那只麻袋了。
  我以为我会感到轻松或者什么,然而,一瞬间,像猛然脱力了似的,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我这时才突然意识到,虽然我和佩特拉睡了不知道多少次,但我对她并不了解,她的家庭,我也知之甚少。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有一个无话不谈的妈妈或者一个偏执的爸爸。她死了,会有人来找她吗?我当然希望答案是不,但不免为之感到悲哀。
  我打了个酒嗝,鸡尾酒的后劲冒泡似的涌上来。我一直坐着,软绵绵地站不起来,干脆就躺在地上,曲肱而枕,看见天色湛蓝,云从枝叶的间隙游过,不知名的鸟相互应和,好像很悠闲的样子,怅然若失的感觉忽然涌上心头。如果死的是我,17岁的苏伊·赛德斯,大概在烂到只剩骨头之前都不会有人来找我。
  我是我家里的第七个孩子,性格软弱,既不受重视,也不被虐待,他们喜欢我大哥,那个扶不上墙的烂货;当时家里很穷,经常吃不饱饭,如果我想上大学,必须自己付出努力——主要不是指努力学习,我得想办法给自己搞到学费。
  我说过我长得不赖,这就是为什么我能掀开那些中年男人的马车帘子坐上去而不被赶下来。我的学生时代认识很多这样的人,他们也不是个个都有钱。我的要求不高,只要肯为我敞开口袋,我不在乎里面有多少。
  有一个英国来的胖男人,我17岁的时候他大约是我现在的年纪,当时我能记得他的生日,现在只剩下一个模糊的窗户背后的影子。他经常说爱我爱得发狂,却一次也没有吻过我,甚至连抱住我都好像会把他自己给吓一跳。
  我记得有次我说我喜欢喝茶,于是他就带我去了一间茶铺。侍者奉上菜单,我翻了两页就注意到,越往后价钱越贵。我瞥他一眼,像数钱那样哗啦啦往后翻到底,他那副混杂着吃惊和无可奈何的纵容的表情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尽管我一闻到他嘴里的槟榔味就想吐,但那时我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他嘴角边啄了一下。他说他已经做好付任何价格的准备。我说好啊,那我要——我要喝柠檬水。然后我喝了几分钱的柠檬水,吃了双球巧克力冰淇淋,还有炸猪排、奶油香蕉船……都是一些廉价的东西。他后来供我一直读完大学,远不止一杯好茶的价钱。
  他在五十岁出头的时候死了。我听说他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呢喃我的名字,而他家里的人没有一个知道这名字是谁。我听说他的葬礼简朴得寒酸,财产在死后迅速被一干亲戚瓜分殆尽,像蚂蚁合力搬走一块甜蜜的巨物,拆而分之,带着属于自己的那份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你意想不到的任何缝隙里。参加葬礼的不过寥寥数人,我不是其中之一。那时候我在公立医院有一份工作,准备要去印度,而在那里我会碰上阿富汗战争。我当然可以出席葬礼,只要我肯承认我的身份是一个从高中时代就睡在他身边的娼妓。我没有这种魄力。
  我不得不装作不认识他。或许正因为这样,他开始恨我,不会再原谅我。未来的日子里,他经常来找我,像生前那样什么也不做,远远地注视着我,用一双忧郁的眼睛。和我睡过觉的女孩儿们总说自己彻夜难眠,好像有双眼睛盯着自己,之后往往患上风寒。我有一次终于受不了了,求他不要扰乱我的生活和我的梦境,他很顺从地答应了,从此只在我醉酒的时候到来,就像现在。
  “你过得好吗?”我问。他没有回答。
  “这是我的小女朋友,佩特拉,”我指着土沟对他说,“她恐怕不怎么聪明,如果能在那边遇见,你千万照顾她一下。”
  沉默。
  “真的拜托你啦,”我说,“我爱她,就像你爱我那样。”
  他缓缓地摇了摇头,悲伤地看着我,一步一步地倒退着走远了,消失在远处林间的雾气里。
  我没有想到自己从此再也不会见到他。
  我迷迷糊糊地睡了一觉,拖着头重脚轻的身体栽回车里,车里古龙水混合着尸体的余味太恶心了,我的胃翻腾了一路。
  去进购药材的时候,药厂的老板用一种见鬼的眼神看我,咕哝了半天,只说:“你该少喝一点。”我咧嘴一笑。把货物搬进店里,跟伙计一起整理货架,一晃就到了下午。我吃了两个馅饼当作午饭,这时候才想起来考虑布彻尔怎么样了。他放学了吗?大概还没有吧,他下午上几节课?
  我准备开去学校看看。布彻尔的那个班主任苏珊侧对着我,就在门口。她转过头来,看见我的时候表情也有一点尴尬,但还是跟我打了招呼。
  我下车,问她布彻尔还有多久放学。说话的时候发现她总是回避我的视线,她哭过,眼眶还是红红的,像兔子一样。我看见她左手无名指上有一圈白痕,跟周围的皮肤色差还很明显。
  她告诉我大约还有一个半小时。我说哦,感觉这女的真是可怜。苏珊压抑地吸了一下鼻子,礼貌地说如果没什么事她就告辞。
  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我突然说:“像那些会离你而去的人,婚姻也绑不住他们。”
  苏珊愣了一下,怔怔地看着我,那双无辜的眼睛就像在说“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不知道?我递上一张手帕,她小声咕哝了一句“谢谢”,默默接过手帕,按在眼睛上,很久,长舒一口气:“谢谢你,赛德斯先生。”
  这没有什么,我说。
  她说:“我想为上次布彻尔的事道歉。那天之后,我想了很久,也许人情世故也和知识一样需要人主动去涉足和挖掘。以后碰上学生之间的纠纷,我会尽力去尝试了解事情的全貌。另外我还买了几本书,现在,如何跟青春期孩子有效沟通是我的必修课。”
  我愣了一下,一时不知作何感想。她的话听上去有点匪夷所思,但似乎并不只是开个玩笑。我几乎为她的诚恳和较真震惊了,一个认真的呆瓜!像她这样的人,如果有志去造超级炸弹,说不定还真能搞出点名堂来,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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