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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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宋天下-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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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丁武,赵权现在还不知道他的深浅,只知道这家伙鼻子贼灵,每次他一进家里来,眼光总是有意无意地瞟着藏酒的角落,赵权便知道这一壶酒肯定是跑不掉的。
    今天摆开结交的架式,为了日后的相处,这只是一个方面。
    丁武这人对谁都低眉顺眼,表面上不吭不哈的,但赵权知道他其实是个很热心的人,尤其是对长临村的这些小孩子,平日里总是默不吭声地就给照顾了。因此,即便是赵权不摆出姿态,他也相信丁武绝不会故意去为难他们的。
    能在郭侃手下,与施玉田、蒋郁山并列为队正,丁武一定有他的本事。
    更主要的还是赵权真的想在这个世上,可以用相对纯粹的态度来结交一两个朋友。而酒,无疑是结交朋友最好的媒介。
    “丁大哥,说说你的鼻子吧,怎么会这么灵?是你对酒特别敏感,还是说对所有的气味都很敏感?”
    “呵呵,想学吗?”
    赵权很诚恳地点了点头。
    “但是,我可教不你!”丁武看着赵权的脸色一垮,哈哈地大笑一声,随即又叹了口气,说道:“我这算是天生,也算是后来熬出来的吧。”

第五十二章 太行山上
    不知觉中,丁武已经灌下了五六杯的酒。
    “当年,我在太行山的时候……嗯”丁武略微犹豫了下,还是接着说:“那时我还小,父亲刚去世,我跟母亲两个人,一方面要躲避仇家,另一方面还得想办法活下去。一到冬天,太行山哪有吃的啊,我便努力地靠着我的鼻子,到处找吃的,藏在山窝里的野鸡、树洞里的松籽、冬眠的蛇……
    最好找的是狗獾子,那玩意呆过的地方,四五天后还有味道,跟着它留下的味道去找,一定能找得到,运气好的话还能找一窝出来。
    其实狗熊的味道也很好找,不过那货我可轻易不敢惹,一屁股就可以轻松把我给坐死了。
    还好亏了我这鼻子,要不然我跟我娘早就饿死在太行山里了。”丁武说着说着又叹了口长气。
    “后来呢?”赵权适时地问道,又往丁武的杯子里倒满了酒。
    “后来啊,史将军找到了我们娘俩,把我们接去真定。”丁武话头突然一转,“鼻子我是教不了你了,不过你可别小看我,我的本事多着呢,过两天带你们去山里转转。嘿嘿,到了山里头你才会知道什么是最好玩的!”
    “丁大哥,咱们也来一个好玩的游戏,输的喝一杯酒,嗯,一次半杯就好了!”
    “什么好玩的?数数吗?”
    “呃……哦……不数数”
    “咱们玩棒子棒子鸡,就是棒子打老虎、老虎吃鸡、鸡吃虫子、虫子咬棒子。”
    “来,咱们先试两遍……要拿筷子敲出节奏。”
    “棒子……棒子……”
    夜色渐深,梁申早就抗不住,先去睡了。其他几个人也在李毅中的督促中,枕着一片“棒子”声渐渐入眠。
    院子中两个人棒子棒子的声音却越来越大。
    “哈哈,丁大哥你又输了,这次一杯得喝完了!”
    “妈的!怎么又是你赢!你有没耍赖?”
    “哪能呢!”
    “再来,再来!我就不信了!”
    “我说哥哥啊,你能不能不要老喊棒子棒子棒子了?”
    “啊,有吗?我就说,肯定是你又挖了个坑让我跳!”
    棒子声终于消停下来了,两个人开始东一句西一句,天南地北地扯一些有营养或是没营养的东西。
    絮絮叨叨之中,赵权把丁武的祖宗十八代都挖得个一清二楚。
    丁武的祖上就是辽国时居住在燕云的汉人,他父亲原为史天泽兄长史天倪部下,长期驻守在太行山的井陉。当时,史天倪为河北西路兵马都元帅,他的副手武仙兼任同知真定府。十年前,武仙趁着蒙古派驻中原的统帅孛鲁去西域朝见成吉思汗的时候,起兵反叛并杀死史天倪,重新降回金国。丁武的父亲也在这场叛乱中被杀,其母带着他与刚出生不久的弟弟躲入山中,艰难求活,颠簸流离之中,还是没能保住幼弟的性命。
    靠着父亲原来私下结交的一些山中“豪强”,丁武学得了一身“鸡鸣狗盗”的本事。后来,史天泽派人找到了他,把他们母子接去真定府,自此投效史家。
    去年,又被史天泽派给郭侃作亲卫。史天泽知道他一身本事,希望他可以贴身保护郭侃。不过也许不太熟的缘故,郭侃跟他之间还不算很亲近。
    丁武对此也不太在乎,在他看来,在这世上,让老母亲下半辈子无忧过活,这是第一件大事,第二就是自己有好酒喝,第三能舒舒服服结交一些好兄弟。除此之外,没什么是他会去在乎的。
    酒壶终于空了,丁武把壶口舔了好几遍,这才歪着身子站起身来,一把摁住想起身相送的赵权,踉踉跄跄地往外而去。
    一边走一边拖拖拉拉地哼着刚从赵权那刚学会的一个小曲:
    人说太行好风光
    地肥水美五谷香
    左手一指太行山
    右手一指是吕梁
    站在那高处
    望上一望
    你看那绵河的水呀
    哗啦啦流过我的小村旁
    …………
    天上无数繁星闪烁,却找不着月亮的影子。
    赵权有点算不清了,不知道十一月底的时候,月亮应该在哪个位置呆着。
    他静静地趴在泥滩上,身子完全埋进一篷低矮而枯黄的芦苇草之中,全身裹满了黑泥。
    透骨的寒风从淮水上掠过,把赵权赤裸的身子刮得一阵阵的哆嗦。他只好悄悄地扭了扭腰,希望可以把身子再往泥滩里埋一点。他紧咬着自己嘴唇,努力地控制着牙齿,使它们不发出“咯、咯”的对敲声。
    已经在这趴了小半个时辰了,赵权感到自己的四肢正在发麻,再这样下去,不知道自己能否见得到明天的太阳。他有些焦急地略略抬头,望了望趴在前边的丁武。
    黑夜中,前方那堆如烂泥般的东西依然一动不动地窝在那。赵权越来越佩服丁武了,这厮的野外生存能力实在是太强了,要不是一直跟在他后头,自己就是从那堆烂泥前经过,也根本发现不了他。
    边上扭得比自己还厉害的是王铠,自己后面的李毅中正时不时地吐出一两口沉闷而悠长的浊气。
    此次南渡淮水,丁武就带了他们仨过来。
    自上次大水过后,陈耀就对淮水产生了巨大的恐惧感,再不肯下水了。李勇诚也偷了懒,留在村子里陪陈耀。赵权此时倒有些羡慕他们了。
    还好原来五六里宽的淮水,现在也就不到三里,游过来并没费太多劲。
    只是被湍急的水流一冲,现在根本不知道是在南岸的哪个位置。
    前面的那堆烂泥终于稍微动弹了一下,先趴起身以四肢着地,抬着头四处张望下,如只准备随时逃窜的黑猫。而后才向后挥了挥手,轻声说道:“轻些,速度快点,把衣物穿上。”
    赵权三个人随即从泥滩起,解下拴在腰间的油纸袋,抖抖索索地从里面掏出衣物,也不顾全身的黑泥,直接把身子套进去。赵权轻轻地搓掉手上的黑泥,摁在脸上揉了一会,这才感觉到有一丝的回魂。又从油纸袋里掏出一小壶酒,拔去壶塞,先递给丁武。
    丁武已经穿好衣物,这种天气对他来说似乎没有太大的影响。这耐寒能力简直跟辛邦杰一样变态了。他接赵权手中的酒,猛地灌了一口,递回赵权。赵权三人各喝了一小口,腹中终于感觉到了一丝的暖气。

第五十三章 潜渡淮水
    三个人又各自把袋了里的装备掏出来,开始整理。
    李毅中带了把精钢弩。
    秦子绪走时,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给梁申留下了不少东西,其中就有一些熟铁。
    李毅中虽然已经勉强能拉得起一石弓,但最多一口气只能射个七八箭。因此,整个团队中依然缺乏远程打击能力。在赵权的提议、梁申与丁武的参谋下,以源于夏国的神臂弩为参考,李毅中自己打造了这付精钢弩。
    这张弩以约一米长的两片叠合而成的钢制弓臂替代木制弓臂,用柘木做弩身,以麻丝为弦。弩身后装有望山,并带着瞄准的刻度。
    夏国的神臂弩之所以名闻天下,是因为其精巧的张弦机关,但梁申虽然大概知道原理,自己却画不出图更造不出来。只好在弩身末装了个皮质环形脚蹬,使这张弩跟神臂弩相差甚远,变成了一张“踏张弩”。不过现在宋国军中,都有装备神臂弩,以后有机会得去搞一张来,再做改造。
    每个人都是第一次接触这种精钢弩,多亏丁武有个手下会点木工活,多方配合之下,二个多月时间也就做了这么一把能用的。
    这把弩最大的问题是射速太慢,凭李毅中自己,每分钟最多只能射出六箭。不过射程尚可,百步之内可透皮甲,而且准度相当不错,百步十靶可中八九。远远超出了李毅中的射箭水平。
    李毅中自此爱不释手,但丁武却发出了多次警告,别太依赖这种弩弓,否则以后正常的弓都不会用了。
    除了这把精钢弩,赵权他们三个随身都带着弹弓,这东西最大的好处是石子用完了,随处可捡,不像弓弩那样,带再多的箭,都有用完的时候。
    兵铲也带着,这是稍微改良后的第二代产品。铲头比原来略尖,一边的锯齿用韧性更强的低碳钢打造,以增强其抗击力;另一边则用高碳钢包出一块锋利的刃面。铲面上打了两个小孔,撤退——准确来说是逃跑时,可以把铲子拴在后背上当作护甲来用。
    丁武琢磨了半个月,教了他们一些用铲的招式。一个是抡,一个是刺。抡,其实有点像用刀的手法,但用刀必须关注整个刀身的气势,而抡铲关注的只是前端的一块铲面,比用刀更容易上手。刺,就更简单了,源于一些短矛的招式,利用前面的铲尖刺杀,刺中目标后只要略微一撬,即便对方身上披甲,也可以攻击其甲片间的缝隙而令其受伤。一旦刺中,其杀伤力远超于矛尖。
    不过,丁武觉得这种铲子对于步兵间的对战来说用处不大,攻击力度还是不够。倒是对付骑兵时可能会比较好用,对着马腿抡估计有效果。作用更大的是在狭窄空间内的对决,拿兵铲的人会因为更加灵活而有优势。
    丁武自己用的兵器则是一把三股叉剑。在赵权看来,就是一把没有木柄的鱼叉。
    这只叉剑加手柄长近一臂,中刃如矛尖,两侧刃长宽约为中刃的一半,略向外弯曲。赵权想了半天,才想起来似乎某一只乌龟用的就是这种兵器。不过那只乌龟双手各执一把,丁武则只有一只。叉柄上拴着一根细长铁链,与其左手腕相扣接。
    丁武听他喊出“鱼叉”时,便直接给了他一个爆栗。说,这种武器叫作“马叉”,“上可叉人,下可叉马”,也可以称为“叉剑”。随即为他们演示了一番,看起来很威风的样子。
    看到大伙儿都收拾清楚了,丁武又低着声说:“按原定队型,走吧!”
    丁武在前,赵权与王铠各自斜斜地跟在他身后两侧,李毅中坠在了最后。丁武时走时停,脚步轻盈如猫,领着队伍,或直或斜,顺着河滩慢慢往上游方向行去。
    在长临村时,虽然每天都可以看着淮水南岸,但登上南岸,这还是赵权的第一次,也是第一次踏上了宋国的土地,好像没啥感觉。
    此次丁武带他们过来,不是因为接到谁下的命令,也没有任何目标,按丁武的说法,就是纯粹带他们过来“玩玩”。
    赵权心里明白,这两三个月中,丁武虽然每天都带着他们到处“玩”,但是更多的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训练他们。
    村子往湾湖方向的那几座山,已经钻了无数次。丁武教他们在野外如何辨别方向、寻找食物、感觉危险,如何利用一切可能利用到的条件与手段,让自己得以生存。甚至有一次,丁武把他们几个扒光了直接扔山里头,几个人只给了一把手刀,让他们在山里头足足呆了两天两夜。奇迹的是,几个小娃娃竟然都活着熬过来了,虽然已经离死不远。
    山里头玩够了,那片沼泽地也去玩了几次,这次丁武又把他们赶过淮水来玩。
    丁武手头有一张淮水沿岸的地图,但那地图粗糙无比。地图上,相对于长临村的南岸,只有一个标着“光州”的地方。除此之外,既没有距离,也没有道路标志,更别说其他的信息了。
    对于这块区域,赵权留有印象的只有两个城市,一是光山二是潢川,但他也不知道这时候的光州到底在哪。不过即便是离淮河近点的潢川,距离他们的位置至少也应该有五六十公里的路程。
    丁武的目标是淮水南岸的凤淮寨。这个地方赵权倒是知道。
    淮水出桐柏山后,自西东下。流经凤淮寨时突然北拐,水势因此汹急,将凤淮寨北岸直至长临村处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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