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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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大公-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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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华原本只是想带着儿子出来转转,溜达溜达踩个点,看看有没有鞑靼的漏网之鱼,抓回去邀个功什么的,但是漏网之鱼没抓着,王守仁接下来的举动却让他大吃一惊。

    不久之后的一天,王守仁一反往日常态,庄重地走到王华面前,严肃地对他爹说:“爹,我知道你带我出关的意思了。”

    王华大喜:“吾儿善哉,爹真是为你高兴,不知吾儿有何想法?”

    王守仁:“我已经写好了给皇上的上书,只要给我几万人马,我愿出关为国靖难,讨平鞑靼!”

    当时王守仁同学,十五岁。

    王华沉默了,过了很久,才如梦初醒,终于做出了反应。

    他十分激动地顺手拿起手边的书,按照李吏估计,当时王华是在书房,身边只有书,没有别的顺手东西,要是当时王华在拆房劈柴的话,估计守仁同学可能就要光荣的魂归离恨天了。

    王华劈头盖脸地向王守仁打去,一边打还一边说:“让你小子狂!让你小子狂!”

    王守仁同学第一次为国效力的梦想就这样破灭了,但他并没有丧气,也没有特别在意这个打击,不久之后他就有了新的人生计划,一个更为宏大的计划,条条大路通罗马,王守仁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那些一言不合就寻死的人委实应该学习一下。

    王华的肠子都悔青了,他万想不到,自己这个宝贝儿子还真是啥都敢想啥都敢干。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也许过段时候,他就会忘记这些愚蠢的念头。王华曾经天真地这样想。

    也许是他的祈祷产生了效果,过了不久,王守仁又来找他,这次是来认错的。

    王守仁平静地说道:“我上次的想法不切实际,多谢父亲教诲。”

    王华十分欣慰,笑着说道:“不要紧,有志向是好的,只要你将来努力读书,也不是不可能的。”

    “不用了,出兵打仗我就不去了,现在我已有了新的志向。”

    “喔,你想干什么?”

    “做圣贤!”

    这次王华没有再沉默,他迅速做出了回复——一个响亮的耳光。完了,完了,一世英名就要毁在这小子手里了。

    王华在心里呜呼哀哉,想要骂娘。

    ――――――――――
………………………………

第十二章 俺老孙来也

“李兄,”

    这次王守仁来这里,除了被他爹赶出来还有另外一件事情,反正看起来就很重要的样子。

    “我可能要走了。”

    王守仁冷冷的说道,脸上努力装出酷酷的样子,但是由于伤口所致,不时发出几声痛苦的哼哼。

    场面诡异之极。

    “咦,王兄……你,你居然背着我得了不治之症……”

    李吏愣了愣,似乎是没有反应过来王守仁的话,然后眼睛眨了眨,仿佛是突然明白了什么一般,对着王守仁一脸的痛不欲生。

    听者落泪,闻者伤心。

    “混蛋,你哪只耳朵听见我得了不治之症?”

    王守仁一把抓住李吏的衣领,脸色难看,就好像自己家的宠物被一只母猪给强奸了一般,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你不是说你要走了吗?”李吏无辜的道。

    闻言,王守仁没有好气儿。“我是说我要回京城了!”

    王守仁确实要走了,但是不是李吏理解的那样,王守仁此次来南京,只是奉命前来结婚的。

    王守仁的妻子是自己的表妹诸氏。

    抛却诸氏的容貌不提,从家世来讲,王诸两家可谓门当户对,王华是礼部侍郎,诸氏的父亲江西布政司参议,都是吃皇粮领工资的。

    这个年代,血缘关系还远远没有影响到近亲结婚,所以近亲结婚还是非常流行的,只要不是亲兄妹就好。古人都认为近亲结婚可以更好的促进优良基因的结合,所以对此乐此不疲。

    王守仁虽然是圣人,但是也没有跳出这个圈子,在王华提出他该结婚了而且老婆还是自己表妹的时候,王守仁欣然同意。

    本来王守仁的婚礼应该在江西南昌举行,因为未婚妻家主江西,王守仁应该去迎亲的,但是考虑到路途遥远,所以取了个折中的法子,地点选择在了南京。

    但是王守仁却是在大婚之夜跑了出去……

    真是奇怪,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本应高高兴兴的呆在家里做运动,但是王守仁却选择了这么个方式来纪念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估计王守仁妻子诸氏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王守仁带给自己的这个惊喜的,人生大起大落,简直是太刺激了……

    “我说我要回京城了你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

    王守仁扭头看着李吏,神色颇为不自在,按理说两个人怎么也算是朋友了,就算君子之交淡如水,那也不能这样儿啊……

    “哦。”

    李吏淡淡的回了一句。

    王守仁恨恨的咬牙,突然他觉得李吏很欠揍。

    “那你怎么没、有、反、应?”

    王守仁感觉自己快要疯了,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因为我在感慨一句圣人说的话……”

    “圣人的话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感慨?”王守仁不满的道。

    “我感慨的不是寻常的话,叫做Allmoneygomyhome!。”

    “西方……色目人的话?”

    王守仁瞪大了眼睛,此刻他被这句话给吸引住了,一时之间忘了自己的不满。

    “你太肤浅,这句话不是表面上的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

    “翻译过来就是‘哦玛尼呗呗哄’,我在想是不是佛祖在用这种方式提醒我,出家当和尚也是个赚钱不错的选择。”

    王守仁:“……”

    “好了,出家之事日后再说,明日王兄就要离开,小弟我为你送行!”

    李吏从板凳上站起来,起身拍了拍屁股,拉着一脸茫然的王守仁大步流星走了出去。

    “小二,两壶上好的花雕!”

    还是那家酒肆,王守仁脸色有些难看,隐隐有发绿的势头,他记得上次李吏就是带着自己来的这里,然后被自己的老爹给抓了回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

    王守仁看着李吏,一脸的不善。

    “明日你要离去,来,王兄,你我先浮了这一大白,庆祝你我相识一场!”

    李吏毫不在意的一把推掉王守仁的手,不由分说先干了一杯。

    见状,王守仁这才确定李吏不是在调侃自己,也就干了这杯酒。

    几杯酒下肚,话也就渐渐多了起来,从中午一直喝到了午夜。

    “等等,李兄,我总感觉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我忘了呢?好像是我娘子在家等我……等我干什么呢?”

    “放屁!你娘子在家等你干什么!莫要放屁,喝酒!”

    李吏一瞪眼睛拍桌子道。

    “李兄不必如此,我知道其实你也是一个痴情种子!”

    王守仁口齿不清的说道,一脸得意,眉毛向上挑了挑,很明显的猥琐大叔形态。

    “恩?”

    “哈哈……我可是听人家说了,你跟本地应天府伊的女儿差一点私定了终生,后来被你未来岳父给赶了出来,还陪上了所有家当……做了乞丐。”

    王守仁喋喋不休,显然知道了李吏的底细让王守仁得意不少……被李吏坑了好几次,现在至少可以在李吏面前搬回一局了。

    “李兄……嗝……我以为我在大婚之日出逃本就惊世骇俗,没想到李兄你玩儿得更加……恩,清新脱俗,真是人中龙凤,让为兄羡慕得不得了。”

    王守仁笑得有些狭促,嘴里说是羡慕,脸上却是没有一点羡慕的觉悟。

    嘲讽!赤裸裸的嘲讽!

    李吏嘴角苦涩,没想到真相来得居然这么突然,自己居然这么被未来岳父看不起,自己的功名八成儿也是自己喜欢的那个人他爹……自己未来老丈人给革的了。

    这叫什么事儿……看着一脸贱笑的王守仁,李吏突然有一种想要掐死他的冲动,因为他的表情实在太贱了,似笑非笑,但是还是在笑。

    看着正在坏笑中的王守仁,李吏突然绝得自己可以做点什么了……

    “来,王兄,心中苦闷,且满饮此杯!”

    “王兄,人生难得一知己,且再浮一大白!”

    ……

    “王兄,我给你讲一个大闹天宫的故事……从前有一块母石头,突然有一天它惊喜的发现,自己怀孕了!……”

    ……

    …………

    喝完酒,李吏扶着摇摇晃晃的王守仁回家了。

    此刻,王家灯火通明,显然王华还没有睡去。

    王华很生气。因为王守仁又丢了,为什么是又?因为王守仁最近总丢,不用想,肯定又是去找李吏那个混小子了。

    想到李吏,王华就气不打一处来,因为五子棋差点没把家底儿输进去,虽然赖账没给钱,但是王华还是很不爽。

    来到王家门口,李吏的故事正好讲完,看着眼前的大门,王守仁一把推开李吏,不耐烦的撇了撇嘴。

    王守仁踉跄着来到王府门口,潜意识里似乎有一个声音似乎在告诉自己这里动不得,但是酒喝多了,王守仁同学凭借谁都不服只扶墙的尿性,也忘了这里哪里。

    “俺老孙来也!给老孙开门!”

    喊完,王守仁还颇为得意的回头看了一眼李吏。

    “贤弟,你可还进屋坐一会儿?”

    “额……我就不进去了。还有不得不多说一句,王兄,我要是你我肯定不会这么嚣张。”

    “这是何意?”

    “因为这是你家,不出意外的话……你爹还在家……而且你姓王,不姓孙,你爹知道你姓了孙之后肯定会很伤心的!”

    李吏看着王守仁,目光充满同情。

    王守仁:“……”

    王守仁目光有些呆滞,还没等再说什么,就被里面冲出来的一道黑影以异常矫健的姿势给踹倒在地……曲线优美,姿势风骚,正中红心而且迅雷不及掩耳。
………………………………

第十三章 咱们私奔吧

发财了!

    这是李吏此刻的第一想法。

    一人饮酒醉火了,李吏也火了,虽然此刻只局限于南京,但是足够让李吏心花乱颤。

    作为专业穿越人士,在没有任何前人经验的情况下能够取得如此成就,李吏实在应该老怀宽慰一下的。

    李吏找了一个店家,在店家门口卖唱,一来二去之下李吏赚了很多银子,约么二百两的样子。

    李吏看着桌子上的二百两,心里说不出的意味,这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赚到的第一桶金。

    李吏坐在凳子上乐的嘴角差一点咧到耳朵根。

    一人饮酒醉后,李吏又出了很多新章,一些比较符合明代风气的歌曲,不针对时政,也不评贬朝风,单纯的男女相爱,一时之间又在清倌人之中红了一把。

    总唱歌也不是回事儿,李吏还得想想别的办法。在脑子里过滤自己知道的赚钱方法,李吏认真思索起来。

    写书?没那个脑子……

    拍电影?没那个条件……

    剽窃?等等……李吏好像突然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好像是哪位圣贤说过读书人的事情没有剽窃来着,这个人是谁来着……李吏拍拍脑袋,记性越来越不好了。

    对了!孔乙己!

    虽然不知道孔乙己是何许人也,但是这并不妨碍李吏的心情。

    仿佛找到了知音一般,对着空气拜了一拜,喃喃自语道:“人才啊,这等不要脸的事情都说的这么随心所欲……”

    “彭!”

    这个时代没有那么多的科学家还有发明之类的东西,所以李吏完全可以靠着自己那个时代比现在先进不知道多少倍的东西来为自己铺路,不说别的,弄几根铁丝还有磁石,随手做出来一个发电机都够自己风光一辈子的。

    只不过这类高科技的东西所需要投入的精力太多,李吏没有那个时间去研究,而且就算是研究出来了,没有电灯泡,发电机依然只是一个摆设,不可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好处,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李吏是绝对不会干的。

    正想着,屋子的门突然被一脚踹开,紧接着一个人影出现在李吏面前。

    一个女子。

    此女子身材高挑,面容姣好,跟现在化妆品中催化的不同,是天生得一副好模样――但是不知为何目中含煞?

    错觉,李吏安慰自己。

    女人这种生物不得不说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不能没有,也不能总有。

    但是李吏总感觉来者不善,什么感觉呢,有杀气!

    李吏点了点头,看了看女子,确实是有杀气。

    耐着性子在脑海里又过滤了一遍,貌似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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