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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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大公-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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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华登第后,授翰林修撰。弘治中累官学士、少詹事。因才学出众,器度不凡,在讲幄最久,孝宗特别器重,曾命赐金带,四品官服,眷赐日隆。预修《大明会典》、《通鉴纂要》,擢礼部右侍郎,仍兼日讲官。

    各种光环在王华的头上顶着,但是他是赌桌上牌品最烂的家伙,若不是顶着礼部侍郎的名头,李吏非抽死他不可。

    玩个五子棋也有生命危险?……今天什么日子?

    自己肯定跟这个老头八字犯冲!

    “你敢耍无赖?”李吏神色不善,盯着王华,眼睛四下寻么……是用凳子敲王华的脑袋好呢?还是用桌腿好呢?

    “啪!”李吏抽出手,踹下一根桌腿横在王华面前!

    “什么意思?”王华一愣。

    “哼哼……”李吏冷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王守仁的老子也不例外!”

    ――――――――――

    再次见到李吏,是以一种狗吃屎的姿势亮相的。

    结局有些意外,李吏被王府的人给叉到了大街上。这种情况跟歌词里面很相似,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脸着地……

    李吏不知道当时林妹妹是什么感受,反正自己感觉脸很痛。

    不得不说,王华这个老头耍无赖还是非常有两下子的,一把掀翻了棋盘不说,还直接来了个死不认帐,李吏心里怒骂:妈的,给我个吃饭钱也行啊!

    扭头看着王府,李吏突然有一种想要骂娘的冲动,这是什么人那这是,我都够不要脸的了,他比我还不要脸。

    阿呸……

    夜微凉,天似水,流落在外的日子很不好过,虽然是尚好的天气,但是一身短衫依旧有些冷。

    被轰出来之后,李吏继续又居无定所了,因为身无分文,一夜未食,在巷子里窝了半天,李吏上演了一幕大明版的蜗居之后,死乞白赖跟两个乞丐抢两个包子,囫囵吞下去后,呆呆的找了一个巷口又坐了半晌,一个包子能抵什么用处,片刻后,李吏肚子又饿了,这下李吏没有丝毫犹豫,走出巷口,打算再去找个乞丐再抢两个包子……李吏心里没有丝毫压力,毕竟从理论上来讲自己现在还是乞丐中的一员呢,跟他们抢包子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别人管不着。

    ……

    …………

    “观世音菩萨,本人今年命犯太岁,突然之间就来到这个万恶的旧社会,希望您老人家大发慈悲,降下一道天雷再将我给辟回去吧……”

    在观音像面前跪下,李吏默默的祈祷起来,祈祷自己日后财运亨通不要再遇到像王华王守仁父子那样的小人了,玩个五子棋都不认帐,并且我都在这里许愿了,菩萨你一定要保佑我愿望实现,不然我就找个时间砸了你的庙云云。

    从庙里出来,李吏抬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

    男儿应有凌云志,待到凌云始算高,确实应该做些什么了呢……可是做点儿什么呢?
………………………………

第十章 一人……饮酒醉?

第二天,南京城东的集市上,一声破锣嗓子张罗开了。

    李吏在集市上吆喝。

    这个年代各种商店还不像现在那么丰富,要是还有一个穿越者在场的话,肯定会听出这里面的风格……两元店。

    “各位父老乡亲,驻足瞧一瞧,看一看,听一听,您听不了吃亏,您听不了上当,而且绝对是所有人都没有听过的。听好了您给个彩头,听得不好您也别介意。”

    这句话怎么听着怎么有些混账,什么叫听得不好您也别介意,但是好在环境嘈杂,仔细听的人并不多,但是李吏这一嗓子吆喝开,但是围上来不少人,一个个在那里驻足评论。

    “乞丐,转行了?”

    “你看那不是李吏嘛,就是惹了孙大老爷的那个。以前是个读书人的,都混成乞丐了,真是可怜。”

    “怎么乞丐也会做生意?这事儿真是新鲜,头一回见到。”

    “唉,估计乞丐也是混不下去了,这年头你也不是不知道,什么都不好干。”

    ……

    听着众人的评论,李吏的脸色隐隐有些发绿,这帮人,白来看戏不说,还拿自己当猴儿看,我是猴子么?哪有这么帅的猴子!

    李吏我自犹恋――也不知道谁说他帅的。

    “兀那要饭的,你弄得什么玩意儿?”

    一个大汉从外围挤进来,朝李吏问道。

    “唱歌!”

    “唱歌?”

    “对!唱歌,绝对保证你没有听过!”

    大汉有些疑惑。“莲花落?”

    “不,是!”

    李吏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这人什么素质,再瞧瞧自己,多讲道理的一张脸啊,就不跟他一般见识了。

    ――――――――

    有古怪,有蹊跷,有意思。

    有古怪就必定有蹊跷,只要有蹊跷就必定有意思,宁抓错不放过,有意思的事情一定不要放过。

    这句不知道是谁说的至理名言被大明的农民们应用到了极致。

    围上来的人越来越多,都想看看李吏能弄出什么来,更多的是想看看人群中间这个乞丐想要玩什么花样。

    浑然不觉自己已经成了众人眼中的笑柄。李吏忙活自己手头上的东西,一个破板凳还有一个半截木棍儿,这还是拜佛的时候顺手从门口的算命瞎子那里顺来的。

    这货遇到李吏说李吏有血光之灾。然后李吏问可不可以破财免灾,算命的说可以,然后李吏就让他破财了……

    ――――――――

    我这就让你们大吃一惊,李吏心里碎碎念念。

    用木棍儿在板凳让敲了几下之后,李吏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

    虽然没有架子鼓利索,但是敲起来音质不错,可以作为代替品一用。

    随手从人群里拽出来一个男子,李吏一敲板凳,然后用手一指,示意男子。

    男子一愣,看了看四周,脸上像是被泼了猪血一般,神色有些挣扎,低声问道。

    “在这?”

    李吏有些不满,让你看看还磨磨唧唧的。

    “可不是在这,我倒是想去酒楼里,人家不让。”

    “这……”

    男子迟疑片刻,随后一咬牙,好像做出什么重大的绝定一般。

    “竹龙哎……又替水龙船,斗巧争那个哎……奇色色鲜,笑煞了那个城东王老爷,听人哎……齐唱哎……落离莲!”

    男子也不知道从前是干什么的,唱腔圆润,一曲莲花落唱的炉火纯青,简直听者落泪,闻者伤心。

    “咳咳……”

    李吏不得不强行咳嗽着打断男子的表演。

    “你是来砸场子的?”

    李吏看着男子,神色不善。显然他也没有料到这位仁兄这么直接,砸场子都这么有别出心裁且独具特色。

    “……不是你让我唱吗。”

    显然男子有些委屈。

    李吏愕然,随后勃然大怒。

    “混蛋!我是让你试听!你想什么呢?”

    ――――――――

    男子唯唯诺诺,但是表情却是有些奇怪,就好像遇到了洪水猛兽一般,不知道为何总是想要离李吏远点。

    “当,当当,当当当……”

    半蹲在地上,李吏慢慢打起鼓点。

    在众人惊讶好奇的目光中李吏开口了。

    “一人我饮酒醉,醉把那佳人成双对,两眼是独相随,只求他日能双归……”

    独特的嗓音再配上喊麦的节奏,大明版一人饮酒醉横空出世,众人听罢,为之一愣,显然他们并没有听出来这是哪里的曲调。

    虽然曲调听不出来,但是这个乞丐唱的歌还是不难听的,而且听起来还有一种身体想要摇摆的感觉呢?

    奇怪。

    一个铜板,两个铜板……然后李吏惊喜的发现自己快要奔小康了。

    热泪盈眶啊。

    早知道歌手可以这么火,自己何必还要去偷呢,原本一张嘴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人生走了多长一段弯路啊……
………………………………

第十一章 圣贤有梦

李吏火了,更准确的来说是一人饮酒醉火了,在李吏唱完后,迅速传变了整个南京城,一时间风头无两,被纨绔传唱,被歌妓传唱,最火的时候走在大街小巷,基本上都是这个调调。

    这种情况就跟上辈子家喻户晓的某种农业重金属音乐是一样的,李吏如今也成了歌曲制作人,而且在这个时代还是原创。

    喊麦的形势以轻松愉快略带一些悲怆轻松的压过了当下流行的各种曲子,甚至在青楼里居然也传唱开来。

    可以想象一个男人被一群女人围着唱一人饮酒醉的场景,那个酸爽。

    在这个信息相当匮乏的面带,一人饮酒醉就好像是一朵绽放在沙漠里的奇葩,人们争相来看。更有一些勋贵纨绔想要来见识一下这个唱出一人饮酒醉的家伙,看看到底是谁比他们更能玩儿。

    当然,有好处就有坏处,唯一的坏处就是李吏被南京的文人们惦记上了,他们说李吏唱的靡靡之音,甚至比靡靡之音更加可恶。后来听说李吏曾经也是一个书生之后,更宣称李吏直接导致了南京城文人整体素质的下滑……

    对此,李吏嗤之以鼻不以为意,开什么玩笑,你说是靡靡之音就靡靡之音?不服来辩,不就是之乎者也么,坑人谁不会,大宝剑一条龙包你满意。

    ……

    …………

    时间过去一个月,一人饮酒醉之后,李吏又相继退出了各种喊麦作品,又一次将这一风格推向了高峰。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南京城里,一个原本默默无闻的年轻人正在生根发芽,似乎隐隐有茁壮成长的势态。

    ――――――――――

    有了银子做起事情来就是有底气,先找了一家成衣铺买了一件衣服。然后在店家错愕的目光中对着镜子给自己深深的鞠了一躬,然后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大跌眼睛的话来。

    “阁下玉树临风翩翩潇洒,到底是怎么长的呢?”

    上辈子李吏是个帅哥,不少美女为之倾倒,这辈子重新投胎李吏长相也不赖,面容清秀,满脸的书生意气,如果身世再好一点的话,绝对属于大家闺秀喜欢的类型。

    拼爹是一种社会现象,不只局限于现代,古代也是这样的,两个武林高手对决,如果有一个高手他爹是李刚,那么他绝对完胜。

    这辈子李吏从小父母双亡,属于孤儿一个,拼爹什么的跟他完全就不沾边儿,至于拼自己……还是以后有能耐了再说吧。

    从成衣店出来,李吏饱饱的吃了一顿,吃饱饭的感觉就是不一样,整个人都好了不少。

    有了精神,李吏在大街上游荡,心里思索着自己可以再唱些什么,现在李吏在南京城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

    这段时间里王守仁来过几次,经过上次的事情,李吏与王守仁已经成了朋友,而且每次王守仁被王华赶出来都是过来投奔李吏,在李吏所住的客栈投宿。

    这一日,李吏刚刚从大街上回来,刚一推门,顿时吓了一跳,王守仁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屋里,而且模样不佳,脸上青一块紫一块。

    李吏写完睨了一眼,颇为不满。

    “王兄,就算你我相熟你也不用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吧?”

    “唉,李兄,一言难尽。”

    “咦,你被打了?”

    “我爹打的。”

    “为何打你?”

    “我说我要当圣人。”

    犹豫了一下,王守仁又说道。

    “以前我也说过,但是都没有这次下手重。”

    闻言,李吏突然神色凝重,朝着王家的方向拱了拱手。

    “你爹,哦不,令尊……壮哉!”

    王守仁:“……”

    ――――――――

    做圣人,王守仁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其实王守仁的志向原本不是做圣人的,只因为小时候王华的一个错误举动,因此,王华后悔了好几年。

    王守仁十四岁那年,王华带着王守仁去了居庸关外,领略域外风情,顺便探索天地奥秘。

    王守仁乐坏了。

    一直生活在关里,第一次看到辽阔的草原和大漠,领略了纵马奔腾的豪情快意,洪武年间的伟绩,永乐大帝的神武,那些曾经的风云岁月,深深地映入了他的心中。一颗种子开始在他的心中萌芽。

    好心不是错,但是好心用错了地方,好心也是会办坏事的,更重要的是这个好心用在了自己儿子身上,那就更不得了了。

    王华原本只是想带着儿子出来转转,溜达溜达踩个点,看看有没有鞑靼的漏网之鱼,抓回去邀个功什么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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