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随流眨巴着眼睛,摸了摸头,傻笑:“小人没钱。”
“猴子”一手拍在桌子上,一脸凶神恶煞想吓到楼随流。但看着楼随流的表情,他终于放弃,坐了回去。一边揉着拍疼的手,一边嘟囔:“真倒霉,摊上这么个差事,连酒都喝不到。教主到底发什么神经,把我这么高贵了不起的人派来看守人犯。”
“罢了罢了,拿去,给大爷我买壶好酒来。”“猴子”掏出一小块碎银子,刚要丢,小绿豆眼睛一转,手又收了回去。一想到白买的这壶酒,一想到自己白花花收不回来的银子,“猴子”只觉心中有气。看了眼静悄悄的牢房,“猴子”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阿虎啊,我呢,突然觉得脚痛走不了路,但是我又要去给那几个犯人送饭。你看你现在也没别的事要做,是不是能帮我个忙,把饭给送过去?”
楼随流从进来后就一直琢磨着怎样去见一面委托人,毕竟要化妆成别人的样子的话,得先知道他长什么模样。听见“猴子”这么说,心中暗喜,但脸上还是露出为难的表情:“这…。。我还赶着回去吃饭。”
“本大爷还饿着肚子,你吃什么饭!快去,不然有你好看!”“猴子”发怒,一跳而起,楼随流装作害怕的样子,直点头。“猴子”脸色这才好了起来。
为什么要别人送饭呢?楼随流看到所谓的饭菜时顿时就明白了过来,这哪是人吃的食物啊,简直连猪都不想吃。看着这一桶颜色怪异黏糊糊的东西,楼随流的嘴角也不由抽搐了下。
牢房入口处极窄,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有那五人看守就足够了。
越往里走,空间越大,牢房的构造和官府的颇为相像,大部分都空着。
为什么要建这么大一个地下牢狱?究竟这个几乎没人听过的阑珊教是什么来头?官府的黑暗势力?
楼随流忽然打了个哈欠,这种事情他见得太多了,远不如街边的新小吃能引起他的兴趣。
一边漫不经心地将食物放到牢前的饭盆里,一边扫过关在这里的几个人。这次他要替一个叫席蔓华的人当替死鬼。
席蔓华,这名字怎么这么拗口?
楼随流心不在焉地弯下腰,刚要将勺子里的食物放在饭盆里,里面忽然猛地传来一阵咳嗽声,似乎连肺都要咳出来了。
密不透风的石牢没有窗户,那人靠着墙壁待在阴影里,看不清面目,只是隐约听到金属碰撞,以及越来越响的咳嗽声。看样子,命不久矣。
咳嗽声蓦地消失,死一般的寂静使得楼随流不由好奇,举起手中的蜡烛灯,凑前想看清里边的情景。
昏黄的烛光是那样的无力,只能照亮极小的一片范围。黑暗就好似身处海底时包围着的海水,无处不在,让人窒息。楼随流从下而上,一点点地挪动烛光,一次只能勉强看清一小部分。
沁凉的青石板,依稀可辨一人被从天花板垂落下来的铁索吊在墙上。
那人身着白衣,一把青丝披散而下,印得肌肤越发透明。殷红的血迹犹若刺眼的红梅,点点斑驳,缀在素白衣襟上,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凄美。
他的头垂下,散落下来的头发挡住了脸,但不知为何,楼随流对这人就是感到无比的熟悉,看着他的惨状,心也一点点地揪紧。
楼随流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那人似乎感觉到有人来,缓缓地将头抬起来。
楼随流感觉自己的心跳声越来越大,扑通,扑通。
周围的一切好像都黯淡下去,只有这个人的脸慢慢的,一点点地露出来。
青丝渐渐散开来,露出一张举世无双的脸来。
凤眼狭长,朱唇微薄,无一不勾人夺魄,倾国倾城。
楼随流整个人都怔住了,心跳刹那间停止。
然后他听到那人几不可闻的轻唤:“……随流。”
声音是那样的轻微,却仿佛重锤一样狠狠砸在楼随流心中。
轰隆,世界仿佛瞬间毁灭。
“随流,你为什么不喜欢吃甜的东西?”
“随流你怎么还在睡觉?”
“随流我饿了,你给我煮面吃好不好。”
“快点,随流,吹雪和他们又打架了。”
“我不,我就要这么叫你。随流,随流,随流……”
随流,随流,随流……
不要叫了。
随流,随流,随流……
不要叫了!
“咔嚓”一声巨响,楼随流竟然硬生生捏碎手中的铁勺。
烛灯啪啦一下掉在地上,然后就陷入了一片漆黑。
坐在牢门口的“猴子”嬉皮笑脸地和手下说话,面无表情的“左撇子”双手环胸,背靠墙壁闭目养神。
蓦地,“左撇子”睁开眼,眉头微蹙,面露疑惑。
紧接着,惊天动地的轰鸣声骤然从里间的牢房传来,震得地板都颤了起来。
“发生什么了,地震,敌人?”“猴子”惊慌失措地趴到桌子下。
“左撇子”狭长的眸子寒光一闪,空中划过一道弧线,人就消失在眼前。
等震动渐渐消失,“猴子”这才反应过来,急急忙忙跑过去。
密不透风的牢房忽然露出一个硕大的口子,阳光从上方倾泻下来,空气里弥漫着火药的味道。
“哇,这是谁干的,竟然把天花板都炸坏了。”“猴子”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壮观的景象。
“左撇子”捡起掉在地上的一个紫玉烟杆,若有所思地端详片刻,又凑在鼻子前闻了闻,眼中顿时寒光大盛。
“喂,你好歹说句话啊,出了这么大的事,我们两个都逃不了干系的。”“猴子”急得满头大汗。
“左撇子”看也没看他一眼,将烟杆放入袖中,强压着心中的激动,哑着嗓子冷冷道:“无论是谁,我一定要把他找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把席蔓华反过来说是什么?嘻嘻,大家猜一猜,看谁能猜中男配的名字。
☆、【第七章】五百两的债
冷风如刀,尖叫着撕扯耳朵朝后飞去,白皙的皮肤顿时就被刮得通红通红,但楼随流还嫌速度不够快,不停地加快速度。
他不太记得怎样用火药炸开牢房,怎样将白衣人抱在怀里,只记得白衣人唤了一声后,就两眼一翻,晕倒在自己怀里。入怀的冰冷触感将自己的心脏瞬间冻结,手里的温度,好像死人一样,叫他怎么不心痛?
两旁的风景飞速倒退,客栈,茶楼,兵器铺……却始终没有看到一间医馆。
“花满溪,如果你敢死的话,我下地狱也不会放过你!”声音从紧咬着的齿缝间一字一字逼出,变了强调的声音暴露了说话人心中压抑着的狂波大浪。
似乎听到了他的声音,怀中人忽然挣扎了一下,然后猛地吐出一口血来。
猩红的颜色染在素白的衣襟上,红得那样刺眼,红的那般鲜艳。
楼随流大惊,再也不敢加速,生怕剧烈的动作使情况更糟。
抬头环顾四周,这里是哪?
陌生的山路,荒凉一片,只有一间破顶的茅草屋。看了看怀中人的情况,再不做紧急处理的话,恐怕难保性命。
楼随流一咬牙,冲进茅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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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破旧得可怜,四四方方可容十余来人的一块空地,旁边用土砖砌了四堵墙,一扇没有遮挡物的门,就是全部了。
中间一个穿着麻布衣衫的男子盘膝而坐,一束阳光透过破了的屋顶倾泻而下,正好投射在他身上。
他眯着眼,微微仰头,嘴角微微上翘,相当享受的模样。样貌清秀,二十五六岁的模样,虽身处破屋,但浑身上下有一股仙气笼罩,显得格外高贵脱俗。
突然闯入的声响打扰了这份清静,他眉头微蹙,稍有不悦,扭过头来。
然而一看到楼随流,顿时吓得血色全无。想也不想,转身就跑。
他的速度快得惊人,但楼随流的手更快。还不待他迈开步子,衣襟就被人揪住,猛地扯了回去。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楼随流脸色阴沉,眼神比那寒冬腊月的雪还要冰冷。
“有话好好说,那次只是误会,误会。”那人想露出一个笑容,但只是脸上的肉抖了抖,要笑不笑难看至极。
“误会?五百两的误会。”楼随流冷哼一声,捏紧了他的衣领,将人拉近,鼻子贴着鼻子,气息带着愤怒喷在那人脸上。
天哪,莫非他想吃了我不成。那人颤颤巍巍地将手放在楼随流手上,想要让他松开一点:“君子动口不动手。”
“我不是君子。”但楼随流还是松开手。只是轻轻一推,那人居然跌倒在地,好像全身骨头都碎了似的,哎哟哎哟地怪叫。
楼随流冷冷地睨着他,对他的搞怪行为一点反应也没有。
手里的人又难受地动了一下,楼随流顿时神色大惊,小心翼翼地将手里的人放在地上,眼底的紧张看得旁边之人啧啧称奇。
动作轻柔地打开白衣人的上衣,印入眼帘的满身伤痕看得楼随流脸色大变。鞭痕,刀伤,红肿……大多都是新伤,有些地方甚至还溢出血来。而最恐怖的是当胸的一处掌印,暗紫发黑,显然就是这一掌造成花满溪的重伤。
花满溪像是听到了楼随流的声音,眉头渐渐拧作一团,身子刚一扭动,下腹的一处新伤又裂开,流出汩汩鲜血。
“满溪……”楼随流喉咙里呜咽一声,像受了重伤的野兽,眼睛顿时就红了。连忙掏出随身携带的伤药,无奈手不停地颤抖,试了几次也不能很好地上药。
“他怎么了?”刚刚还一副骨碎身痛的人,此刻又像个没事人似的蹲在一旁,好奇地问。
楼随流啪地回头瞪他一眼,忽的想到眼前之人出生于医道世家,脱口而出:“你……可懂疗伤?”
“废话,你当我天下第一妙手神医的称号是白叫的?”那人翻了个白眼,“不过你凭什么要我救他?”那人又露出痞子一样的表情。
楼随流想也没想,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人拖到眼底,一字一句阴恻恻地说:“凭你欠我的那五百两银子。”
眼底肃杀之气渐浓,那人瞪大了眼不敢呼吸,直到楼随流松开他,才咽了口水,嘟囔道:“不就是请你做了一次替死鬼,那么贵。我可告诉你啊,我没钱,想我还钱是永远也不可能的。”
“白钟,闭嘴!”楼随流粗暴地将他丢到白衣人面前,同时将手中的药丢给他。
“对我这么粗鲁,对人家就这么温柔,我真是倒了八辈子的大霉啊。”白钟嘴巴上抱怨,但手下却一点也不敢大意。拿起药瓶放在鼻下闻了闻,白钟露出惊诧的表情:“十香白露散,这种顶级好药你居然舍得用在别人身上。想当年我师父为了这种药……”
楼随流本就心烦意乱,坐立不安,再让他聒噪的声音一搅,只觉心绪翻滚一口浊气堵在胸口。见他滔滔不绝没有住口的意思,于是猛地站起来,深吸一口气,然后腾地一声飞上屋顶,不再理会。
白钟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凝神注视眼前俊美非凡的人,忽然自言自语道:“认识他这么多年,还从没见过这么惊慌失措的样子,你到底……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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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萧瑟,卷着枯黄的落叶,漫天飞舞。
一身漆黑的乌鸦停在不剩几片叶子的树上,嘎嘎地叫。
秋天,马上就要过去了。
今年不知能否及时赶回谷里去。
楼随流盘膝坐在屋顶,面无表情地仰着头,久久地凝视天空。他已经维持这个样子坐了一个时辰有余,一动不动,只是呆呆地看着湛蓝天空上优哉游哉的浮云。
他忽然想起了四十多年前,第一次当替死鬼的时候。
替死鬼,顾名思义,就是替别人去死。
这份工作轻松赚钱,他几乎什么都不用做,只需化装成囚犯的模样,然后时辰一到,完事终了,对当时的楼随流来说,这种能够独自完成,又和别人没太大牵扯的工作再合适不过。再加上拥有不死之身,擅长伪装,他于是渐渐开始了这项工作。最初只是偶然才做,后来需求大了,干脆将联系的工作交给梅吹雪,自己着则固定在每年秋季替人赴死。
千金买一命,本是无可厚非之事。偏偏这个白钟嗜钱如命,居然敢跟他讲价。自己当时不过说了一句不行,他就一副天崩地灭世界毁灭的样子,鼻涕眼泪全流,非得打半价。半价就半价吧,结果做完后他就消失不见了,当初的五百两银子就变成现在的猫捉老鼠游戏。
一追一赶,四十多年居然就这样过去了,而他们两个人居然还是四十多年前的模样,这算是天恩垂爱吗?
话又说回来,他到底是怎样一次又一次地认出不同面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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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下面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