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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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宠记-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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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娇俏的少女,阳光的少年,大家说说笑笑,气氛特别的好。就连性格严肃的傅老夫人,眉宇间也少了几分清冷,说了几许柔和。
  一炷香的时间很快就到了。
  庄杰就大声问:“妹妹们可做好了,谁先来啊?”
  女孩子们很谦让,纷纷请别人先做。
  叶茜就对庄明珊使了一个眼色。
  庄明珊点了点头,一改从前的沉默,当仁不让道:“既然大家都不想做第一个,那我就抛砖引玉了。二哥,你们听好了,好好记下来。”
  “临波叶田田,红粉娇可怜。一阵芙蓉雨,珍珠落玉盘。”
  “二哥,你们记下来了吗?”庄明珊大声道:“这可是我想了很久的,我觉得还不错,你们要好好点评。”
  这首诗做的非常一般,甚至说一般都很勉强,因为平仄都没有对上,红粉娇可怜这一句更是显得有些轻浮了。
  庄明珊这副傲慢自大的样子,庄明宪看了,暗暗摇头。
  庶女的日子不好过,庄明珊从前在二太太跟前最是低调小心,如今这般高调,八成是得了长房老太太的授意。
  也是,没有庄明珊的轻浮粗陋,哪里能显示出叶茜的懂事知礼呢?
  红花都是要绿叶衬的。
  “妹妹,你这首诗果然是抛砖。”庄杰笑着说道:“赶紧让美玉出来吧。”
  庄明珊可能是没想到庄杰会这么直接,她脸色一白,笑得非常勉强。
  没有哪个女孩会愿意做衬托美玉的砖头的。
  庄明珊那僵硬的样子,庄明宪都觉得很不忍,她眼中情不自禁地流露出几许可怜。
  没想到,庄明珊却突然看着庄明宪,大声道:“明宪,轮到你了。”
  说完,不待庄明宪回答,就道:“二哥,明宪妹妹要作诗了,你们纸笔备好,准备记录吧。”
  原来,不止庄明珊是砖头,自己也是衬托叶茜的砖头啊。
  庄明宪目光划过众人。
  傅老夫人与长房老太太,两人一个低头品茶,一个面带轻慢,分明是不看好她的。
  庄明珊低着头垂着眼皮,神色莫辨,庄明姿眼中有淡淡的紧张关切,四房六房的两个女孩子摇头的摇头,撇嘴的撇嘴,认定了她不会作诗。
  她的视线最终落在叶茜脸上。
  叶茜也看着她,眼中有挑衅,有轻视,更有看好戏的洋洋自得。
  叶茜是想用自己的粗鄙无才来衬托她的才华洋溢啊。
  只可惜,她们的算盘打错了!
  庄明宪哂然冷笑,从从容容地站起来,用娇糯清甜的声音朗朗说道:“世间花叶不相伦,花入金盆叶作尘。”
  众人皆是神色一变,屏风那边更是传出吸气的声音。
  这一开头就不落俗套先声夺人了,接下来会怎么样?
  一时间,所有的视线都落在了庄明宪身上。
  众人的反应庄明宪早就料到了,她并不紧张局促,反而不急不躁:“世间花叶不相伦,花入金盆叶作尘。惟有绿荷红菡萏,卷舒开合任天真。此花此叶长相映,翠减红衰愁杀人。”(注释一)
  室内一片沉静,落针可闻。
  过了好一会,屏风那边才传来赞不绝口的叫好声:“好诗,宪妹妹这首诗立意新颖,不落俗套,”
  “我还以为女孩子做不出好诗,不想宪妹妹竟别具匠心,把我们男儿都比下去了。”
  “是啊!与之前的荷花诗都不一样,诗中表达的情感耐人寻味,让人回味悠长。”
  这个声音温润又带着几分欢喜,庄明宪认得,这是叶茂的声音。
  他道:“我觉得这首诗是第一,你们觉得呢?”
  庄杰不服气道:“这还没做完呢,你怎么就知道这是第一了?别的妹妹还没有作诗呢?”
  有人立马反驳:“这还比什么呀,根本就没有悬念了,宪妹妹这诗乃今天当之无愧的诗魁了。”
  溢美之词不要钱似的朝外蹦,实在是因为庄明宪这首诗太惊艳了,让他们太震撼了。而作出这首好诗的人不是别人,不是之前一直比他们厉害的傅文,是庄家人,是他们的妹妹,多有面子啊。
  庄明宪淡定地坐回原位,叶茜眼里能喷出火来。
  今天本该她大出风头的,她的诗早就准备好了,特意请人润色过,非常好。
  可没想到庄明宪做出来的这首诗比她准备的那首还要好。
  庄明宪应该是出丑被嘲讽的那一个,可她却抢了她的机会,出尽了风头,让她连表现的机会都没有!
  有庄明宪那首诗在前,她就是再做诗,也不过是落入俗套罢了。
  这个贱婢!该死!
  她死死掐着自己的手心,强迫自己忍着,一定不能在众人面前失态。
  庄明宪看着叶茜,嘴角一挑,露出一个可怜手下败将的笑容。
  叶茜脸色更难看了,甚至微微有些发抖。
  庄明宪只觉通身上下都格外舒爽。
  若是长房准备的是其他的花,她今天就是不出丑,也仅仅能表现一般。
  可偏偏竟然是荷花。
  傅文最喜欢荷花,他做了不少荷花诗。
  这一首就是傅文二十岁那年高中探花之后所做,皇帝大加赞赏,在京中流传度很广。
  可以说,这是傅文做的荷花诗中最好的一首。
  除非叶茜能搬出状元郎来,否则,她今天必败无疑。
  叶茜真是太不走运了!
  庄明宪暗笑道,这大抵就是重生的好处之一吧。
  “明宪作了这么好的诗,我是不敢献丑了。”庄明姿站起来,柔柔一笑:“茜姐儿还要作吗?”
  叶茜心头一惊。
  她的才华已经不如庄明宪了,难道在接人待物方面还要被庄明姿比下去吗?
  不,绝不行!
  她挤出一个笑容,洒脱道:“不作了,不作了,本来作诗就不是我的强项。”
  她们不作了,四房六房的那两个女孩子,就更不会作了。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把宪表妹的诗滕一遍吧。”叶茂朗声说道:“看看剩下的那一盆荷花,花落谁家。”
  别人想不想要他不知道,至少他是很想要的。
  两盆荷花,他跟宪表妹一人一盆,说出去也是一段佳话啊。
  叶茂心头热热的。
  几人就都低下头写起字来。
  有人故意问傅文:“时文,你怎么一直不说话?咱们这里头,就数你文采最好,吟诗作赋不再话下,你也最喜荷花,不知这首诗比你的水平如何?”
  傅文非常震惊。
  他没有想到庄明宪竟然能做出这样出类拔萃,文采斐然的荷花诗。
  他最爱荷花遗世独立的姿态,为此做了不少诗,从没有哪一首能跟庄明宪这一首匹敌。
  最奇怪的是,当庄明宪吟咏出这首诗之后,他突然有一种似曾相识、豁然开朗的感觉,好像这首诗是他作的一样,好像这首诗抒发了他心中所想一样。
  除了诗震惊他,庄明宪的声音也令他诧异。
  她念诗的声音,跟那个为他捂伤口、喊小厮、不停安慰他的声音几乎一样。
  那一瞬间,他以为时间倒转,他又回到了受伤那天。
  他痛苦害怕地蜷缩在地上,她一声一声地安慰他。
  娇软清糯的声音,带着丝丝的甜,就像他吃过的槐花蜜糖,带着春天的清新。
  怪不得他之前一直觉得庄明宪的声音很熟悉,原因竟然在这儿。
  她的声音竟然跟庄明姿小时候的声音一模一样。
  他嘴角抿了抿,清冷道:“很好,比我好很多。”
  “哈!”那人就大声道:“宪妹妹,你听到了吗?我们傅案首对你甘拜下风,说你的诗做的好,比他的好。”
  “唰!”
  他说话的时候,长房老太太正好命婆子把屏风撤去,这话音一落,屏风刚好被搬走。
  两边的人都毫无阻拦地暴露了,傅文显然没有料到,一抬头,视线就跟庄明宪对上了。
  庄明宪若无其事地把头转开,跟旁边的庄明姿说话。
  好像刚才那一个插曲不存在似的。
  傅文沉默低头,继续写诗,淡定自若一如平常。
  誊抄完后,丫鬟把各人所写都平铺在大案上,让小姐们评出写的最好的那一个。
  庄明宪一眼就认出了傅文的字。
  冷劲特立,一如其人。
  不过他今天的字多骨而少肉,显然是下笔的时候心中不悦。
  必定是自己做出这首诗他不高兴了。
  他越是不高兴,她越是高兴。
  或许她以后可以多做几次这样的事情,提前把傅文之前做的事截胡,给他添堵。
  嗯,这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庄明宪想也没想,越过傅文,把票投给了叶茂。
  最后大家统计,还是傅文赢票数最多,赢得那盆荷花。
  庄明宪冷哼了一声,撇了撇嘴,那么好的荷花,给那样的人渣,太可惜了。
  这出戏唱完了,她可以走了吧。
  赢了一盆荷花,给长房老太太、叶茜气了一场,这一趟没白来。
  庄明宪本以为要散场了,不料马嬷嬷笑着来禀报:“老太太,傅老夫人,四房维三太太来了。”
  四房三老爷庄书维的发妻姓朱,人称小朱氏,她是长房老太太娘家侄女,平时跟长房走的很近。
  小朱氏生的珠圆玉润,皮肤白皙,她穿着雪青色翠蓝色素面杭绸褙子,步履轻快,满面笑容:“大伯母,听说您让她们作荷花诗,结果如何了?让我来猜猜,是哪一个得了第一名?”
  长房老太太眼中闪过一抹阴冷,又很快散去:“不用猜了,明宪做的荷花诗第一,傅文写的字第一,分别得了这两盆荷花。”
  小朱氏一噎,原本准备好的夸赞之词到了嘴边又硬生生咽了下去。
  怎么跟之前说得不太一样?不是说好叶茜会得第一的吗?怎么突然变成了庄明宪?
  那接下来还要继续吗?
  就在小朱氏犹豫不决的时候,长房老太太说话了:“你不在戏楼那边听戏,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小朱氏明白这是继续的意思了。
  “刚才寿礼摆在大厅的时候,我看到有一个紫檀木的小桌屏,不仅配色鲜艳,花式新颖,最难得的是绣活栩栩如生,那屏风上的仙鹤跟活的一样,好像马上就要从屏风里飞出来了。我心里爱得不得了,一直惦记着。”
  “下个月我干娘过小寿,我也想绣个屏风给我干娘,正愁没有好看的花样子呢。”小朱氏笑着道:“大伯母,你知道那是谁家送的吗?”
  “送进来的寿礼太多了,你不说,我自己都不知道有这样一面小桌屏。”长房老太太呵呵笑:“一定是你在夸大其词了,哪里有那么巧的手,能绣出会飞的仙鹤?您要不要也看看?”最后一句话,却是对傅老夫人说的。
  傅老夫人点头道:“自然是要看看的。”
  长房老太太就叫马嬷嬷去取屏风来,小朱氏却拦住道:“马嬷嬷跟在您身边,见过好的刺绣千千万,她若是去了,必定一眼就认出哪个是我说的那个了。”
  “不如,咱们找一个对刺绣一窍不通的人去,他若是能拿到我说的那个刺绣,就说明我没有夸大其词。”
  “你呀!”长房老太太无奈地笑:“膝下的女儿都这么大了,自己还像个小孩子似的。那你说,叫哪一个去呢?”
  小朱氏目光在众人身上转了一圈,一眼就认出了五官俊雅,冷峻峭拔的傅文。
  她指着傅文道:“就让这位公子去吧。他文质彬彬的,一看就知道平时跟圣贤书作伴,对绣活不大懂的。”
  长房老太太又笑:“好个火眼金睛,这可是今科北直隶的案首,可不正是日日跟圣贤书作伴吗?可见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不假的。”
  “哎呀,哎呀,竟然这么巧。”小朱氏道:“那就拜托傅表少爷走一趟了。”
  长房老太太的喜悦,小朱氏的装模作样是那么的明显,庄明宪真的很想冲她们翻个白眼。
  不用说了,让小朱氏赞不绝口的那个屏风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是叶茜绣的了,还特意让傅文去拿。
  这一唱一和双簧般地演戏,真当别人是傻子看不出来吗?
  若换成其他人,说不定真的能成就一段“佳话”呢,只可惜这个人是傅文。
  他眼里心里只有大姐,前世她花了十年的时间都能没能焐热他冰冷的心,叶茜竟然妄想用这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打动他的心,简直是白日做梦。
  傅文这个人,何止是心肠冷硬呢,他的翻脸无情,心思深沉才是最可怕的。
  他是五皇子的伴读,与五皇子感情深厚,而五皇子支持的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哥哥二皇子。
  傅文表面上也是二皇子的党羽,可他却暗中投靠了四皇子。与卫国公世子、锦衣卫指挥使陆铮一明一暗辅助四皇子夺位。
  等到四皇子登基,陆铮被封为大齐朝第一个异姓王睿王,傅文也从小小的从五品翰林院侍读学士,一跃成为正三品的礼部右侍郎。
  很多人要花十年二十年的时间都不一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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