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的笼仔篙工法是有道理的多,但跑引水的人要是不济,我看也是凶多吉少。你们听说了上仁村跑水的事吗?”刚跑货回来的诚仔抠着脚。
大人们面面相觑,孩子们则兴致高昂地围了过来。
两个月前,上仁村造的引水圳号称完工,举行了盛大的跑水祭。
号称“麒麟腿”的张毛子身穿蓑衣、头绑红巾,威风凛凛地站在距离闸口准备开冲。八百村民摇旗吶喊为他打气,热烈非常,还有人嚷着要把宝贝女儿嫁给凯旋归来的张毛子。
时辰一到,村长点着了鞭炮尾巴,先让张毛子跑上一阵,等到第一串鞭炮尽了,圳闸口在第二串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慢慢打开。
据说大水像一只八首八爪的恶兽追涌而出,吓白了村民的表情。
什么麒麟腿?张毛子甚至跑不过两百尺就被大水追上,整个人被吞进夹带滚石与污泥的怒水里,连惨叫都省下来了。
跑水失败,大水怎么服得了小小的圳?那辛苦大半年筑成的引水圳没两天就给冲得支离破碎,还顺手将十几顷半垦的田冲向大海。
半个月后,终于有人在出海口发现张毛子泡烂浮肿的尸,脸上充满恐惧。
“既然那么危险,为什么还要跑水呢?”小秋想象张毛子那张脸,不禁有点儿害怕。
“跑水就是跑引水,圳落成启用之前,我们村里人会凑上一大笔钱,恳请村子里最快的飞毛腿在圳道里穿蓑衣、绑红巾快跑,在前面为出闸的河水引路。只要那人能从圳头跑到圳末的岔口,在后头猛追的河水就识得了以后该走的路……”工头顿了顿,为自己倒了一大杯茶说:“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原本一鼓作气出海的河水就愿意分点支流给我们灌溉,不会跟我们计较了。”
阿明看着从屋檐摔下的雨水瀑布,不发一语。
忠仔深深吸了口气,打了个冷颤:“记不记得以前张毛子跟我们比赛过……”
阿明闭上眼睛。
……怎么不记得?张毛子将我们两人甩得远远的,还在山的那头放声大笑。
不过当时离现在大概也有个两年、还是两年半了吧?
现在再比一次,说不定……
忠仔猛地坐了起来。
“阿叔,你刚刚说大家合凑了一大笔钱给张毛子,那笔钱有多大啊?”忠仔看着沾了泥土的脚指,又看了看阿明丢在角落的鞋子。
“不是金山银山,但够让你成家的啦!”不知是谁说,引起一阵大笑。
忠仔家里穷得很,就因为穷到没什么好留念的,干脆举家渡海来台开垦,看能否闯出一片天。但忠仔的爸爸在前年底染了急肺病,三天都捱不过,后来妈妈也累垮,没等忠仔长大成人便撒手人寰。
这一年来,忠仔就在村子里造圳、帮忙农事维生,可说十分辛苦。
“报酬多有什么用?那是买命钱!没命花的啊!”打铁张忍不住咕哝:“跑引水……这种祭典十有九死,说是要献祭壮丁给河神果腹还差不多!就怕河神吞了人还不满足,还一口气毁了圳,我说这真正是……”
工头打断打铁张的话,瞪了一眼:“喂,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语毕,朝地上重重吐了口口水。
“呿!”嘴巴闯祸的打铁张也识趣地啐了口痰。
这些话要吓坏了忠仔,还有谁可以代表全村跑引水?
更严重的,若给神通广大的河神听了,大水一发,大家还有命在吗?
“祭神吗?”阿明叹气。
“这么大一笔钱吗?”忠仔叹气。
雨说停就停。
卷起袖子,又得干活了。
3。
非得再看大地一眼似的,阳光在最后一刻射穿瘦薄了的云,烫红了下边天。
落过雨后又出了太阳的天空,有点蓝,有点黄,边边又滚了点火,几颗等不及夜晚的星星提早挂在天幕边陲,为倦鸟指引了方向。
阿明跟忠仔踩着黄昏柔软的余烬,走在小秋后头,少了平常的说说笑笑。
小秋突然转头:“干嘛走那么慢,平常不是跑得都快飞起来了吗?”
两人愣了一下,但还是默不作声。
“你们是不是在想张毛子的事?”小秋停下脚步。
阿明跟忠仔彼此对看一眼,都露出了难以形容的苦笑。
小秋很认真地说:“你们才多大?命很硬吗?这种责任不需要扛在自己肩上,谁也不准去动跑水的脑筋,知不知道?”像个大姊姊。
阿明虽然不喜欢强调这点,但还是忍不住说:“村子里,根本没有人跑得比我跟忠仔还快。”
忠仔立刻接口:“岂止啊,他们连我们甩起来的土都吃不到,差得远。”
小秋看着这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深深地说:“张毛子跟你们比赛脚力的那天,我也在场啊,记得你们就是拼了命也吃不到他跑起来的土,你们啊,都是父母生的孩子……”
忠仔跟阿明的脸上饱涨了不服气。
其实小秋也清楚,这两年来阿明跟忠仔跑得是越来越快了,即使张毛子复生再赛一场,绝不是这一道风、一道闪电的对手。
但那又如何?
不须亲眼所见,单单想象大水吞掉跑水人那光景,就让人浑身发冷。小秋绝不想见到这两个玩伴中的任何一个,脸色苍白蹲在水闸前的起跑在线,像一只明知毒蛇盘据在后、却只能浑身发抖的老鼠。
沉默无语,阿明踢着石头,石子滚到了忠仔的脚边。
“……”忠仔将石子踢了回去,阿明又踢了过来。
田埂上,两人胡乱踢着,石子滚得越来越快,两人也踢得越来越快。
终究是孩子心性,莫名其妙的胸闷就这样踢着踢着、渐渐踢到烟消云散。
小秋噗嗤笑了出来,上前将石头一脚踢飞。
忠仔突然冒出一句:“小秋,我听大嘴婶说,前几天隔壁村那个钱多得花不完的阿冠到妳家提亲了啊?怎么,妳要嫁了吗?”
这样大刺刺地问,丝毫不管小秋终究是个女孩子。
小秋伸手就往忠仔的大腿拧了一把:“要你管!”
阿明倒是愣了一下。
阿冠?那个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阿冠吗?以前一块读过书的。
他也喜欢小秋吗?怎么从来都没听他说过啊?况且,即使是在邻村,但阿冠怎么可能不知道小秋从小就是跟自己和忠仔最要好的么,他干什么这么……这么……
“哎呀,我说那个阿冠是挺不错的啦,但是比起我跟阿明,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忠仔百无禁忌,不知是话中有话还是纯粹笑闹,哈哈说:“阿明家恐怕比阿冠家还要再有钱一点,加上我,我跑步可是天下第一快,当然也比阿冠快多啦!”
“什么天下第一?我就比你快。”阿明第一时间反击,不敢看小秋那红透的脸。
“你家已经那么有钱了,脚上功夫就让我赢你一点点也没关系吧,不然我岂不是输你太多。”忠仔叉腰皱眉,左脚已抬起,用脚趾将右边裤管往上撩。
“家里有钱又不是我有本事,脚下的功夫才真正属于我。”阿明一本正经,也弯下腰卷裤管:“ 比我快?等我脚抽筋那天吧。”
看来在日落之前,又有一场追风之斗了。
小秋感到又好气又好笑,在她跑得比这两个大男孩还要快的那段时光,这两人可没在争谁跑得比较快,不过是一齐在她后面吆喝咒骂。
真的是什么东西得意了,就非得整天拿出来说嘴不可。
“要不然,我们看谁先跑到胡须彰他家前面那口井,谁就可以把小秋娶回家,怎么样!”忠仔吹吹手,蓄势待发。
“好啊。”阿明红着耳根,硬是答上这句。
小秋拦在两人前面,大叫:“整天跑跑跑……跑不烦啊!谁又说要嫁给你们的啊!我就要嫁给那个阿冠,那个跑、得、很、慢、的、阿、冠!”
突然,忠仔跟阿明都呆住了。
不知怎地,三人同时爆出一阵捧腹大笑。
笑停了,太阳落得更沉。
三道影子在阳光下活泼嬉闹,越拉越长。
4。
阿明回到家,三合院门口已有长工在等。
一见到阿明,长工就慌慌张张领着他去洗脸,不停告诫他以后不要再错过大家一起吃饭的时间,随后从厨房端了碗饭菜给他。
阿明唯唯诺诺接了,还是热的,一股香气从他的鼻子钻了进去,搔动他早就饿过头的胃。不等端回房里,阿明一屁股坐在厨房门口就狼吞虎咽起来。
阿明的家族是做茶叶买卖的,阿爸跟五个叔伯经常雇船往返台湾跟大陆,利润很是不错,自然是要供几个聪明的孩子负责念书当官。幸好族里出了两个很会念书的秀才堂哥,其中还有一个相当有机会考上举人,阿明才没有被整天押进私塾背书,偶而偷偷溜出去跟忠仔鬼混也不会挨大人的揍。
身为地方仕绅的子弟,阿明并不以自己的身分为傲,总是卷起袖子跟大家一起干活造圳。他深知,若这次八堡圳的引水再失败,将重挫大家的信心,届时不分贫富老少都待不下去。
没有人,茶叶再多也只能倒在河里。
只有地方兴隆,生意才能长长久久,这个道理阿明的阿爸比谁都懂。阿明的阿爸忙着做生意,平时疏于管教阿明的课业,但既然村人都很称许他这个孩子,阿明的阿爸也颇感欣慰,对课业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下子,阿明就将一碗饭扒得精光,擦去嘴角的酱油渍。
夜里,一根蜡烛平静地烧煮着光。
烛光拉开了两条影子。
阿明趴在桌上,意兴阑珊地看著书。
阿母慢慢缝着阿明的衣服。每次阿母有话要说,就会像现在一样,一针一线,酝酿着开口的时机。
与其说阿明在念书,不如说,阿明慵懒地等待阿母想跟他说什么。
蜡烛烧到一半,阿明的眼睛也快玻С梢惶跸摺�
阿母开口:“听说邻村那个家里卖布的阿冠派人向小秋提亲,你知不知道?”
“我没兴趣知道啦。”阿明一整个醒,却还是趴着。
“据说媒人牵了一只大猪公、带了好几匹上好的布,给足了小秋阿爸面子。不过小秋好像还没答应,是不是嫌对方的聘礼不够啊?”阿母没有停止手中的针线。
“阿母,小秋才不是那种女孩。”阿明正色道:“她阿爸也不会没问过她,就把她拿去换一头猪。”
“阿母就知道你喜欢小秋。”一眼就看穿了阿明的心思,阿母莞尔说:“阿母从小看着小秋跟你玩在一块,一起长大,也觉得小秋这个女孩子很不错。”
“……”阿明勉力撑起下巴,假装心思还在书上。
心里,却噗通噗通地撞着。
“如果你也觉得小秋好,这样吧,趁小秋阿爸还没答应婚事,阿母作主,不用等你阿爸回来了,明天一早就派春花婶去跟小秋阿爸提亲,反正你也到了该成家的年纪,早点……”
“阿母啊。”阿明颇不耐烦。
“阿母是说真的,这种事早点来,晚点来,都是会来。现在……”阿母还没说完,就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
只见火光大盛,阿明大叫一声。
原来是心不在焉的阿明将书越放越偏,书角傻傻竟让烛火碰着,一下子就冒出火来,吓得阿明将着火的论语重重摔在地上踏熄。
阿母怔了一下,错过了尖叫的部份,直接掩嘴笑了出来。
“你好好想一想,想太久了,阿秋跟人跑了可别怨阿母。”
阿母将缝好的衣服放在床上,推开房门,留下惊魂未定的阿明。
……跟一本烧焦的论语。
5。
阿明坐在院子口,看着皎洁的月亮胡思乱想。
蛙鸣蝉叫之震耳欲聋,到了让人晕眩的程度。
阿母那些话扰乱了阿明的心思。
他喜欢小秋,一点不错。
他一直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除了小秋以外他也没想过可以喜欢别人那样的事。一起长大,一起跑步,一起认识……忠仔。
是了,这就是关键所在。
他知道忠仔也喜欢小秋。其实忠仔除了喜欢小秋,还可以喜欢哪个小姑娘?
若不是忠仔,他对提亲这件事根本不会有丝毫犹疑。
男子汉大丈夫,没什么好害羞,自己也有信心给小秋幸福。
但同样的,若不是有自己,忠仔跟小秋早就在一起了吧?
自己跟小秋私下是很有话讲,但小秋跟忠仔整天打打闹闹却更无隔阂。
潜意识里,忠仔跟自己什么事都用跑步来决胜负,虽然都是一些芝麻蒜皮的事,两人却很认真。
起先互有胜负,例如谁先跑到哪棵树、哪口井、哪个小山头。
但后来却无论如何都分不出高下。
即使是老鹰锐利的眼睛,也没法瞧出是谁的脚趾尖先碰着了约定的终点线。
一直都是这样的,不是吗?
现在却不怎么公平。
自己家里有钱,年纪到了想成家就成家,但家徒四壁的忠仔可就不行了,不管是娶小秋还是娶一头猪,都得先拥有一点象样的……象样的家当吧?
迟早,两人之间一定会有一个人娶小秋当老婆,另一个人也绝对不会有怨怼。即使是用跑步的老方法来决胜也很好………………也许,还是最好。但若自己趁着忠仔没有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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