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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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大传-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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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主义却又带点统计科学的“相人术,有很多地方也是属牵强附会的如同大家乐盛行时,不少人看炷香掉下来的烟灰,去猜测鬼神对得奖号码数字的指点一样,经常都可以依自己意思各自解释,看谁比较内行,便较有可能猜得对。” 

刘邦左脚的黑子也一样,那可能是一堆胎记,加上几个黑痣及斑点。反正在中国的古相学中,72是个大吉祥数。 

小时候,或许某个对这方面较有研究的村人,偶然发现了刘邦身上的黑子一些喜欢讨论异相的三姑六婆,便牵强附会的将这些黑子凑成72个数,来制造让人惊奇的马路消息他们闲来无事便找来这个俊俏的刘家笑宝,大家一起帮着数。” 

“这个算,这个不算,要这样数才对。” 

“不是这样子啦,这个不算,那个才算啦!” 

意见总会有很多的不同,到最后总能凑到72个,“传说”中的异相,便被定案了下来。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刘家这位“异相”娃娃的知名度,也跟着传开了。 

浪荡个性,反奠定成功条件

长相多少是由遗传的,刘邦长得体面,相信刘家老大及老二,也不会差到那里去只是在当时的环境里,刘邦的成长条件要比哥哥们好得太多了。 

农夫家的老大、老二,有时候甚至老三,都是从秀必须陪老爸下田工作的。即使在家里,也逃不掉要作些较轻松的杂务,成天忙这个,忙那个,加上日晒雨淋,土头灰脸,怎么看也不会“上相”,更不可能有时间去打知名度,也不会有太多的朋友及人脉关系了。” 

这方面刘邦就幸运多了,老四的他,天生便不用有太多工作由于出生得晚,父亲的经济能力也比较好一点了,做不做“工”,都不再差他一个人加上从小受到照顾较多,尤其腿上的胎记在乡人的相传下,刘家大大小小对这个幺弟都必须另眼看待了。 

较有时间又不用工作,自然可以仔细打扮一番,胡须要整理得配合脸形,穿着也要有一套。刘氏兄弟的底子可能差不多,但经过自己的“形象包装,老四看起来的确是英俊体面多了。” 

在“爱”的环境长大的孩子,通常都会较宽容而且有自信,交友方面也表现得较杰出但纵容过度的孩子,可能会自认是“天之骄子”而浪荡成性,好嬉游并且懒得工作,变得较不负责任,这些优点和缺点,的确都可以在刘邦的身上发现。 

很多史学家认为刘邦出身于农家,加上天性懒惰、好玩,所以只是位在社会中混混的小文盲,其实,刘邦是受过教育的。《史记·卢绾列传》记载: 

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卢绾亲(指家人),与高祖太上皇(指刘邦父亲)相爱,及生男,高祖、卢绾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贺两家。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又相爱也。 

正好有同伴,家庭经济情况也还过得去,又没有特殊的工作压力,两家的长辈或许都觉得有意思,便送他们共同去接受教育我们很难了解刘邦受教育有多少,但由他日后的表现可以看出,他也绝非不学无术的文盲在乡村地区的年轻人中,刘邦的确是位幸运儿。 

《史记》中还描述其个性如下: 

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 

率性豪放,广结四方善缘

父兄们对这种行为虽有点小埋怨,或许更担心他长大后会成为好吃懒做的“浪荡儿,因此经常会给予些责备但总是最小的幺儿,干不干活也没有太大关系,何况他也是家中惟一有点学问的人。” 

在丰邑这种乡里中,有学问已算是“大人物”了,而且刘邦还是左腿有72个黑子的异相儿。 

 』骄宠的孩子通常有两种发展,其一是变成软弱而缺乏独立的“温室花朵”,另一种则正好相反,成为天不怕地不怕,不太计较,有点什么都不在乎的“浪荡儿”很幸运的,刘邦个性的发展属于后者。” 

不必干活,有的是时间,手头上虽不是很宽裕,但比别人松得多。没吃过苦的孩子,花钱较大方,所以更受人欢迎,跟在旁边起哄的喽啰兵必然不少,人多势壮自然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鬼混,沛县的县城便成了“刘季党”经常出没的地方。 

党人多,人力资源丰富,不管做什么事都较方便,加上刘邦个性豁达,输人不输阵,为了“面子”什么也可答应下来。所以沛县的低级官吏也特别喜欢和他打交道,疑难杂症只要刘老大肯拼,喊得动的地方倒不少。所以在沛县“打混时期”,刘邦倒是脚踏黑白两道,还算是满风光的。 

天生者大,魅力佳人缘好

虽然说不上是个杰出角色,但刘邦的支持者倒都是满有“看头的。” 

萧何和曹参都是沛县人,萧何更和刘邦一样,也属丰邑乡人氏。 

萧何受教育较多,加上文辞通顺流利,得以出任沛县的主吏掾,也就是管理人事和文书的官员。 

曹参是沛县的狱掾,专管县中的问题人物。 

一个负责白道,一个监管黑道,虽然属于吏级官员,职位不高,但却也是县城中颇具影响力的人物。 

曹参日后出任齐国相国,在接获将继任萧何为汉王朝宰相时,曾对其继任人公开表示:“齐国的政治最重要的是狱市。” 

狱是监狱,市是市廛(黑道)齐国传统上属工商社会,风气糜烂腐化,因此能把这方面管理好,政治方面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有关这方面道理,后篇中自有评论,在此不赘。 

不过曹参这方面的体认,应该是从沛县时便处理狱政及黑道的经验而来的。 

萧何个性温和又富宽容心,工作谨慎认真,脾气好,擅长折冲谈判,因此很得上司欣赏,有好几年的工作考绩都是全县最好的,甚至秦皇朝的中央官员,都有意推荐他到咸阳工作但萧何预感秦帝国已有不稳现象,天下或将再陷纷乱,在中央不如在地方,因而婉拒之。 

由此可见,萧何虽是文吏,但却颇有眼光,他富于独立思考力,绝不是只会认真工作讨好上司的“乖乖牌。他既然是负责人事考核,对沛县中的各式各样人才,自然都颇为关心,其中最引他注意并好奇的便是刘邦。” 

刘邦做事大而化之,喜好吹牛讲大话,动不动又常以他的异相——左股有72个黑子傲人相信沛县地方一定有不少豪强和官僚对他很不满,他们或许曾发出多次黑函,检举刘邦的不法及无礼行为,甚至将之视为流氓也说不一定不过这些不利刘邦的公文书,都被萧何设法放入抽屉冷冻起来了。 

萧何非常喜欢刘邦的豪气,或许他认为这才是乱世中的英雄人物吧! 

不过他也不断规劝刘邦,要他为自己的将来多着想,找份工作以扩大自己的见识和人脉关系据说后来刘邦当上泗水亭亭长,便是萧何推荐安排的。 

刘邦自然也很尊重萧何,有什么事也常会主动和他商量。即使在亭长任内,也常让萧何来左右他的工作态度。 

“好吧!反正听你的就是了。” 

刘邦这股相信人便信到底的豪劲,或许也是萧何最倾心于他的地方了。 

曹参个性豪迈,但却粗中有细,他和刘邦可谓意气相投由于他黑道人物见多了,对刘邦这种温和派的“大哥,自然不会有什么反感尤其对刘邦慷慨好施待朋友一视同仁。善恶兼收、没有偏见的个性,曹参应算是最投心的了。” 

所谓“仁义出市井”,像刘邦这种浪荡子,是最能体贴的朋友,自然也是最讲义气的“市井兄弟”了。 

领袖魅力,市井自出仁义

最突出的是屠狗夫樊哙,这位力大无穷、虎背熊腰的大汉,是打架的绝顶高手,有他在超任何对手均望风而逃樊哙也是位剑术高手,粗中有细,为人忠诚,沉默寡言,从不为自己的利害着想他讲义气,重友情,和刘邦的感情最好。或许刘邦对他也特别热情,朋友又多,经常帮他拉来不少“狗肉生意,又从不向他要回扣,使樊哙非常敬重他,视他为“大哥”,只要刘邦有事,樊哙必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由樊哙介绍,刘邦认识了一位“侠士”级的人物——乐师周勃。从小练武的周勃,个性深沉厚重。不苟言笑,所以朋友很少,大家对他也“敬而远之”。 

刘邦对周勃的武勇又不求表现颇具好感,一向热情又大方的个性,也使他较容易打破周勃的“人际防线,常刻意地表达亲热和信任,使周勃对他也深为感动,成为刘邦党中相当忠诚的一员大将。” 

最特殊的人物,则是县府马夫的夏侯婴。他和刘邦个性相同,热情又喜欢开玩笑,只是更为机灵干练些,于是两人惺惺相借,讲话特别投机。夏侯婴鬼点子多,擅长交际,因此成了“刘季党”的首席“狗头军师”。由于刘邦对他言听计从,使夏候婴自觉受重用,对“刘老大”更有“士为知己者死”的义气使命感。因此只要一有时间,便立刻丢下工作,跑去和刘邦“摇旗呐喊”、鬼混一番。 

同在县府工作的萧何,很难了解夏侯婴为何如此为“刘季党效命,便特别找机会问他:” 

“刘季不过是位平民,你干嘛整天跟前跟后的?” 

夏侯婴则理直气壮地表示: 

“我这样子才能照顾他啊!你知道刘季这个人心地好,有眼光,是位难得的好朋友。但他做事却常不知轻重,又嘴快,不跟着他,实在让人不放心啊!” 

见贤思齐,最是敬佩信陵裠君

战国时代的长期战乱,加上秦帝国所力行的中央集权制,将华夏文明以来的社会阶级结构,彻底打破了平民只要有能力、够幸运的,一样可以“布衣卿相,成为统治者。” 

何况到了始皇末年,社会再度呈现不稳,在这种气氛下,只要有点机会,便很容易培养出自我“超分”的野心来。 

慢慢地,有领袖气质的刘邦,无形中也有这需要了有了大志,当然要有个可以模仿的名人偶像凭着读过一点书,有些历史概念,刘邦总在想着,有哪位“知名人物最像自己,最值得自己去崇拜模仿的?。” 

战国末期到秦帝国统一期间,最让市井人物感动的名人,便是以养士闻名的战国四公子了。这种勇于打破阶级观念、敬事有才能人物的贵族领袖,在民间总有着很多脍炙人口的传闻。 

战国四公子,指的是齐国的孟尝君、魏国的信陵君、赵国的平原君和楚国的春申君其中以孟尝君声望最高,但对“养士表现得最彻底的则是信陵君。” 

因此在刘邦的心目中,最值得模仿尊敬的是信陵君。 

或许是因为传闻中的孟尝君瘦黑矮鞋一副不起眼的模样,和沛城美男子刘邦的外表形象大不相同;又或许是听说信陵君也是一表人才,说不定自己便是他的“再世化身,所以刘邦最喜欢跟他的党人谈论信陵君的传闻。” 

信陵君是魏公子无忌的封号,他是魏昭王的幼子(这点也和刘邦的排行巧合),也是魏安厘王的异母弟。信陵君礼贤下士,不论何种人物,只要真有才德,他都能兼容并蓄,依礼相待,从不敢以富贵骄人。因此,投入其门下的宾客多达三千余人,超过声望日正当中的孟尝君。 

刘邦便常公然表示: 

“孟尝君是位了不起的人物,但四公子中最应受尊敬的还是信陵君啊。” 

而最让刘邦感动的,是信陵君和侯赢、朱亥间的事迹。 

魏国的京都大梁,有位叫作侯赢的隐士,家中贫苦,虽然已经70余岁了,仍不得不在夷门当守门员以求生活。 

信陵君手下有位宾客,深知侯赢才学,特别向信陵君推荐: 

“夷门的守门员侯生,才华杰出,隐其才而置于市廛中,公子求才若渴,应不耻下交吧?。” 

信陵君不候思索地回答: 

“此人淡薄名利,又有才华,只怕他不肯指教我,怎么还会嫌弃呢?明天我立刻去拜访他!” 

果然第二天,信陵君整肃仪容,带着礼物,亲到夷门的小房宅去拜访侯赢。 

看到信陵君大驾光临,又带来贵重礼物,侯赢自然心中有数,但到底他不是贪图富贵之徒,所以仍再三坚辞。 

“在下修身洁行已数十年,所以到现在还是位守门员,为了坚持我的原则,实在不可能接受公子的厚礼,希望公子不要再来打扰我的清修。” 

尽管意外吃了闭门羹,但信陵君仍不死心。 

不久,信陵君在府邸召开一个盛大酒宴,召请了不少达官贵族,大家却都不知道今天的主客是谁? 

在宾客都就座后,信陵君立刻坐上马车,空出左边较为尊贵的座位,亲自到夷门迎接侯赢。 

车骑直到夷门下,信陵君下车向侯赢说明来意,请他赴宴作自己的上宾。 

侯赢仍然穿着破旧衣冠,大大方方坐在信陵君车上左边位置,一点也不辞让他暗中观察信陵君的神色,只见公子非但毫无愠色,而且神色更为恭顺,一路朝府邸慢慢驶去。 

一段路后,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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