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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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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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为了使我们不至于对我们心灵所能达到的水平总是无法确断,也为了使我们不至于徒劳无功或莽撞行事,在致力于具体认识各别事物之前,我们一生中必须总有那么一次细心探讨人类理性能够达到怎样的认识。为求事半功倍起见,对于同样容易的事物,我们总是应该首先探求其中最有用的那些。



因此,可以把这种方法比作这样的一些机械工艺:它们不需要其它工艺的帮助,自己就可以产生制作本身所需工具而应有的方法。设有一人打算从事这样的一种工艺,比方说是打铁,如果他一样工具也没有,他开始的时候当然不得不以一块硬石头或者什么粗铁块当砧子,选一块小石头当锤子,又把一些木头做成钳子,还要按照需要搜罗诸如此类的一些东西;都准备好了以后,他还是不会立即着手打制刀剑或头盔,也不会打制供别人使用的任何铁器,只会首先给他自己制作锤子、砧子、钳子以及其它必需的工具。这个例子告诉我们的是:既然这头几条原则中我们只能看到某些论据还不充足的准则规定,似乎是我们的心灵天然禀赋的、而不是凭借技艺获得的准则,那么,我们就不要急忙运用它们去试图解决哲学家们的争论,或者去解开数学家们的死结;而要首先利用它们去仔仔细细探求一切其它准则,对于研究真理可能更为必要的准则。这主要是因为没有理由认为:找到它们,其困难程度会超过解答人们在几何学、物理学或其它学科中惯常提出的问题。这样看来,最有用的莫过于探求人类认识是什么,它的最大范围如何。因此,我们现在就在这里把这一点概括为一个问题。我们认为,依据前述各项原则,这个问题最好是首先加以研究。每一个或多或少热爱真理的人,一生中总得有那么一次下决心这样做,因为这一探求中包含着求知的真正工具和完整的方法。相反,我觉得,最不合适的莫过于硬着头皮去争论自然的秘密、天(的运动)对我们下方的影响、预言未来、诸如此类。许多人却正在这样做,自告奋勇这样做,仿佛人类理性足以发现(这类事情)。我们心灵的限度,在我们内心中是感觉得到的,因此,确定这个限度理应使我们不会感到不容易或者困难,既然我们对于外界的事物、甚至非常陌生的事物,也并不怀疑自己是能够判断的。如果我们想用思维囊括宇宙万物,分辨出每一事物是怎样受到我们心灵的审视的,这一任务也并不繁重,因为没有任何事物是那样简单或多样,以至于无法运用我们所说的列举法把它们限制在特定的限度之内并且把它们分列为不多几项类别。因此,为了把列举法在这个问题上作个试验,首先,我们把与这个问题相关的一切划分为两部分,事实上也就是使这个问题或者涉及有认识能力的我们,或者涉及能够被认识的事物本身。下面我们就分别研讨这两点。



固然,我们注意到,我们内心中只有悟性才有真知能力,但是有其它三种功能可以帮助或阻碍悟性,它们是:想象、感觉和记忆。所以,应该依次看一看其中的每一个可能怎样有害于我们,使我们得以避开,其中的每一个可能怎样有利于我们,使我们得以充分发挥其功效。这个第一部分,将在下一原则中运用充足列举法加以讨论。其次要谈到事物本身,它们只应该在悟性达到的范围之内予以考虑。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事物分为性质较简单的和性质复杂或复合的。所有这些简单性质(的事物),只能够或为精神的,或为有形体的,或者两者都涉及。至于复杂性质(的事物),由悟性体验得知:其中的某些,即使尚未能作出任何确定的判断,也确实是复杂的;但是,悟性本身也组合其它的复杂性质(的事物)。这一切,我们将在命题十二中更为详尽地陈述,并将证明:除非是在悟性所组合的那些(复杂性质)中,不可能出现谬误。因此,我们还要把这类复杂者区别于从十分简单而自明的性质中演绎所得者,我们将在下一部著作中论述;还要区别出那些预示其它、而我们体验得知源出于复合事物者,这将用整个第三部著作来陈述。



因此,在本论文中,我们将竭力严格遵循人类为了认识真理而可以遵循的一切途径,并且竭力使得读者能够容易理解。这样的话,任何人只要已经充分学会我们的整个方法,无论心智多么低下,也能看出:这些途径,对于他也同对于别人一样,丝毫不是封闭的,而且他再也不会由于缺少才智或技艺而无知无识;而只会是:每逢他运用心灵去认识某一事物,或者他可以完全发现它;或者他可以确定无疑地觉知:它取决于某种超出自己能力的经验,这样他就不至于指责自己的心智,虽然他不得不到此止步;或者他可以证明:所求之物超过了人类心灵所及,这样他就不至于认为自己比别人无知,既然比起其它随便什么来,认识这,并不是较小的真知。


原则九



应该把心灵的目光全部转向十分细小而且极为容易的事物,长久加以审视,使我们最终习惯于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地直观事物。



前面说过,为了进入科学研究,需要运用的仅仅是直观和演绎,我们悟性的这两种运用既已阐述,在这一道和下一道命题中我们就来继续解释:依靠怎样的奋勉努力,我们能够使自己更适合于运用直观和演绎,同时更适合于培育发展心灵的两种主要功能,即明见(用以清清楚楚地察看每一特殊事物)和灵巧(用以巧妙地从各事物中互相演绎)。



固然,我们学习运用心灵的目光的时候,正是把它同眼睛加以比较的,因为,想一眼尽收多个对象的人是什么也看不清楚的,同样,谁要是习惯于用一次思维行为同时注意多个事物,其心灵也是混乱的。但是,那些以制作精细品为业的工艺家,已经习惯于使自己的目光集中注意于某些具体的点,久而久之,便获得了准确分辨任何细小精致事物的能力。同样,谁要是从不把自己的思维分散于各个不同的对象,而总是全部用于观察某些十分简单、十分容易的事物,就可以获得一目了然的明见。



然而,世人的通病是:看起来越困难的事物就觉得越美妙;在大多数人看来,如果某一事物的原因非常一目了然而简单,就会认为自己没有获知什么,反而是哲学家深入探究的至高至深的某些道理,即使论据往往是谁也没有足够觉察到的,他们也赞不绝口,当然他们也就跟疯子似的,硬说黑暗比光明还要明亮。应该注意的是相反的情况:有真知的人识别真理倒是容易的,对象无论简单,还是暧昧,都早已掌握了其中的道理,因为他们一旦肯定地达到真理,也就是以这样的单独一次明确行为理解了真理。不过,在他们的道路上多样性依然如故,而这条道路通往的真理如果距离最绝对起始原理越遥远,这条道路一定也就越漫长。



因此,应该人人都养成习惯:运用思维同时囊括数量少而且简单的对象,致使自己得以认为,绝不会有任何事物,他们察看之明晰程度比得上他们认识得最为明晰之物。对此,也许有不少人生来比别人合适得多,但是,凭借技艺和实践,我们的心灵也是可以大大提高合适的程度的。有一点,我觉得必须首先在此提出的,那就是,人人都应该坚决相信:不可以从庞大暧昧的事物中,只可以从最易碰见的容易事物中,演绎出最隐秘的真知本身。



因为,例如,假设我想探究:是否有某种自然力能够在同一瞬间通过整个介质而传至遥远的某一地点,我并不要把心灵(的目光)立即转向磁力、或星体的作用力、甚至光作用的速度,去探求是否可能有一些这类作用发生于一瞬间,——这样做的话,事实上更难证明我们所要求的答案。我宁愿考虑物体的局部运动,因为在整个这类事物中它是最可感知的;而且,我还会注意到:一块石头是不可能在一瞬间从一地移至另一地的,因为它是一个物体;但是,类如推动石头的力量这种力,如果以赤裸裸的形态从一物传导至另一物,它就(仅仅)是在一瞬间直接传导的。简言之,如果我抖动任意长度的一根棍棒的一端,我很容易就可以想见,棍棒的这一部分所受之力,必定促使棍棒其它各部分都在同一瞬间颤动。因为这时该力是赤裸裸传导的,并不存在于任一其它物体之中,例如存在于一块会把它带去的石头之中。同样,假设我想知道:同一简单原因是怎么能够在同一时间产生两个相反的结果,我并不要借用医生的那些驱除某些体液而保持另一些体液的药品,我也不必对于月亮夸大其词,说什么它用它的光芒使人狂热,又用某种神秘物质使人冷静;我只需察看一架天平,放上一个砝码,在同一瞬间它就会抬起一臂,而另一臂则下垂,以及其它类似的事物。


原则十



心灵如要获至灵巧,它就必须探求他人所已经发现者,还必须有条理地通观人类技艺的甚至最微末的一切结果,但是,主要还是考察表现以某种秩序为前提的那些结果。我承认,我生来赋有这样的心灵:它使我一向把研究的最大乐趣不 是放在倾听别人陈述道理,而是放在依靠自己的奋勉努力去发现这些道理上。只有这,才在我还年幼时把我引向研究科学,因而每逢某本书的书名告诉我们其中肯定有新的揭示的时候,我来不及深入阅读,就连忙尝试凭借自然赋予我的某种灵巧,是否也许能够达到某种相似的成就,我小心翼翼,不愿草草读完,唯恐糟蹋我的这种天真的乐趣。我这种做法常常获得成功,以至我终于发现:像别人目前常做的那样,依靠纷乱的盲目的探求,宁愿借助于侥幸,而不是凭借技艺,我就不能比别人更多地发现事物的真理;同时我也发现:只是通过长期的经验,我才觉知了某些确定的原则,对我帮助不小,运用它们,我终于思考出若干其它原则。我的整个方法,就是这样精心培育出来的。我始终相信,从一开始,我遵循的就是一切研究方式中最有用的。



但是,并不是一切人的心灵都是天然倾向于使用自己的武器去探究事物的,所以,本命题教导的是:不要立即考察十分困难而艰巨的事物,而应该一开始就去弄清楚最微末、最简单的一切技艺,主要是那些最有秩序的技艺,例如,织帆布和地毯的匠人的技艺,或者绣花女的技艺,或编织经纬、使得花样变化无穷的妇女的技艺,还有一切数字运算和有关算术的一切,诸如此类,确实令人惊讶,这一切是多么能够训练心智。只要我们不借用别人的创造发明,而是自己去发明创造!这样,任何事物就不会隐蔽而不为我们所见,一切事物都可适应人类认识的能力,我们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无限数量的事物秩序,它们互不相同,却很有规律。人类(心智)的灵巧几乎尽在于严格遵照这些秩序。



因此,上面已经指出,必须有条理地研究这些(问题),所谓条理,在比较不重要的问题上,通常只是指始终遵照(一定的)秩序:或者是存在于事物本身的秩序,或者是我们凭借思维巧妙(铸造)的秩序:比方我们要读出某篇由于使用未知文字而无人能懂的文章,当然它里面毫无秩序,但是,我们将铸造出一种秩序,既可审核关于每个符号、每个字词、每个句子人们可能原来作出的一切判断,又可把它们加以排列,使我们得以经由列举而获知可以从中演绎的一切。我们首先必须避免浪费时间,不凭任何技艺而胡乱猜测这类问题:因为,即使我们不凭技艺也往往能够揭示这些问题(的奥妙),有时幸运儿甚至可能比有条理地探讨还要发现得快。但是,这样做只会磨灭心灵的光芒,使我们的心灵习惯于幼稚的无聊勾当,使它今后总是满足于事物的表面,而不能更进一步深入进去。有些人仅仅把思维用于严肃的极为高尚的事物,经过成年累月的辛勤劳动,却只获得混乱的知识,尽管他们原来希望获得深刻的知识。为了不致重蹈覆辙,我们应该锻炼自己:首先是探索——但必须是有条理地探索最容易的事物,使我们总是习惯于遵循已知的敞开的道路,极为灵巧地把握住事物的内在真理。这样的话,经过不知不觉的进步,在我们从不敢指望的短暂时间内,我们就可以感觉到自己能够同样容易地从明显原理中演绎出若干似乎非常困难复杂的其它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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