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飞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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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飞翼-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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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奇怪的画面:一个娇俏的小姑娘,穿着素洁的衣衫,双手托着下颚,翘着二郎腿在打盹。很多人开始指指点点,莫玉显然也注意到了:“李姑娘,不若给你父兄写点东西。”说完后,他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乡下姑娘,哪识得字,这不是强人所难。
  哪知李彩凤说道:“也是。”然后,拿起桌上的笔。莫玉忙上前研好墨、铺好纸,这李姑娘难道识字?
  李彩凤不识字,可李凤识字,而且写得一手漂亮的草书。只见她运笔如风,一瞬间就写好了一封家书。
  莫玉看得眼都呆住了,这李姑娘还是个才女!以前,自己觉得她不过就是聪明罢了,比着自家公子,差得不是一星半点。现在可明白了,人家是真人不露相,配着自家公子,还真是天作之合。想到这里,他立刻上前:“姑娘是不是再给公子写点东西?”
  李彩凤想想,也对,虽然人家是有目的地对你照顾有加,可人家也照顾你了不是?而且人家还送了你那么好一块玉,所谓滴水之恩还要涌泉相报呢。她略一思忖,挥毫泼墨:“前尘后世何足思,君须记,今生无悔。”
  “姑娘小小年纪,气势不凡,可否也为悦兰诗社题句诗?”这时,一个锦衣公子从楼上下来,身着一袭白色的锦缎,上锈描金花边,眼神清澈,嘴角含笑,端得是“无忧佳公子,清澈世无双。”
  听着这话,李彩凤幡然醒悟,不好,这李彩凤怕是不识字,自己写这手字,定是会漏馅儿。她站在那里后悔不迭,却悔之已晚。?

☆、有戏

?  “姑娘,这就是景王。”正在她追悔莫及之际,莫玉走到她身边提醒道。
  “这么巧?”看来,她是不能拒绝了。真是,等他他不来,不等他又突然出现,“既然公子盛情邀约,小女却之不恭。”
  “备笔墨。”景王转身吩咐随从。
  要写什么呢?怎样才能赢得这位王爷的援手?对了,白莲花嘛,楚楚可爱,人见犹怜。李彩凤试着摆了个弱不禁风的姿势,又发现这种动作太不和谐,想想还是作罢。
  “敢问姑娘,练了多少年的书法?”景王清纯的声音响起。
  多少年?二十年。这能告诉你吗?肯定不能:“回公子,小女今年十之有三。”反正姑娘她今年十三岁,至于练了多少年书法,您自己猜吧。
  “哦,看来姑娘颇有写字的天赋。”景王夸赞道。
  李彩凤只能尴尬地笑笑。
  待随从备好笔墨,李彩凤挥笔写下了:“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你们这些读书人,自命清高,天天诗词歌赋,有谁关心过民间疾苦?这字挂出来,寒碜死你们。
  哪知周围一片喝彩之声:“姑娘好字”,“姑娘好气魄”,“应时,应景”,“有才华”……
  拜托,这些不是她的重点,李彩凤无语地站着。众人这个挤一下,那个靠一下,很快李彩凤被挤出人群之外,看着一帮才子们去赏析那副字。
  “莫玉,你看我们?”景王被太多人围住,她实在凑不上去,再说她觉得自己已经引起了景王的注意,所欠缺的,就是报上名字和地址,等着景王邀约。
  “姑娘自己拿主意。”莫玉自觉,李姑娘比自己聪慧得多,这拿主意的事,还是她在行。
  “那我们走吧。”李彩凤决定。机会再寻便是,而且她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让她浑身发冷。
  跨出诗社的门,沐浴着温暖的阳光,李彩凤感觉舒服了很多。突然,她瞥见莫玉手里拿了两副字,这该不会是她写得那两封信吧:“莫玉,你手中是什么?”
  “姑娘的家信,姑娘放心,我会即刻把它们送走。”莫玉以为李彩凤是担心脚程慢,惹得自家公子和她家父兄担忧。
  “你的手脚真快。”她怎么没注意到,莫玉是什么时候把信收起来的。
  “姑娘过奖,做奴才的,就是要眼快手快。”莫玉谈着自身的经验。
  李彩凤刚要上马车,就见跑过来一个小厮,边跑边喊:“姑娘留步”,这人她认的,不正是为自己准备笔墨的人?难道自己真是宠儿?刚打瞌睡就有人递枕头。
  待得小厮站定,李彩凤问道:“不知何事?”
  “我家公子问姑娘家住何处,改日去府上拜访。”小厮讨好地笑着,很谄媚。
  李彩凤使了个眼神给莫玉,自己钻到车里去了。只见莫玉在小厮耳边嘀嘀咕咕说了一阵,小厮不断地点头,瞟了自己好几眼,然后转身回诗社去了。
  “你跟他说了什么?”莫玉上车后,李彩凤问道。千万不要打草惊蛇,让景王以为自己别有居心,有所防备。
  “姑娘多心,奴才只说你是公子表亲,借住在张府,”莫玉干脆利落地回答,“回府”。
  听得莫玉这样说,李彩凤稍稍安了心,却又感觉不是很好。在诗社里的人是敌是友?对自己要办的事有无影响?这一切都让她心慌。?

☆、邀约

?  诗会之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久到李彩凤以为景王已经忘记了自己这么一号人物。应该不会吧,毕竟自己的表现还是不错的,也许是有些事情耽搁了。
  某天上午,李彩凤正在屋里练字,突然听到外面很喧哗,她放下笔,想出去看看。玉香推门进来:“姑娘,莫玉说,您等的人到了。”
  李彩凤特意整理了一番,到大厅见景王。见到景王之后,她施施然向景王行了礼,却很久没有等到回应。抬起头她看见景王整个人呆呆地望着她,糟糕!不会用力过度了吧?但自己真得没穿得多耀眼啊。今天她穿的是一身紫罗兰色的裙子,带着蓝宝石的耳坠。她以为很朴素,却并不知道,她整个人看起来就像误闯人间的精灵。
  只听厅内有人轻咳一声,景王才回过神来:“不知姑娘是否有空?我想邀姑娘出去逛逛,带你看看京城。”景王很紧张,他生怕李彩凤拒绝,又怕自己唐突了佳人。
  “好啊。”李彩凤甜甜地笑了。
  景王是一个很称职的导游,风俗、人情,无一不详尽地描述给她听。这让李彩凤觉得,就是没有目的,她也是愿意跟他呆在一起的。
  走着走着,就看见前面围了一群人。景王皱了皱眉,示意下人拨开人群,李彩凤跟着走了进去。
  好老俗的桥段,是姐弟俩在卖身葬父。不过,有趣的是,那个大姑娘一直掩着面在哭,而那个男孩子则满眼地不屑和鄙视。
  莫非,其中有诈?李彩凤想起电视上看到过的装死桥段,正要上前一探究竟,却被景王拉住了:“我会处理。”在景王看来,李彩凤高贵圣洁,不应沾染尘埃。
  景王挥了挥手,只见小厮掏出了一大袋子银两,上前递给了男孩子:“主子善心,拿去葬了你们的父亲吧。”
  那位姑娘突然不哭了,扑上来抱住景王的腿:“公子大恩大德,奴婢愿意作牛作马,报答公子恩情。”一边说,一边抬起一张梨花带雨的脸。
  肯定是高人指导过呀,看看,这脸抬得角度,那叫一个好,李彩凤都想为她喝彩了。这种“泪光点点、娇喘微微、烟眉情目、红唇白肤”的娇态,有几个男人能够拒绝?
  “那个……姑娘,你还是先去把你的父亲葬了吧。”景王是想把那个女子推开的,在他眼中凤儿才是香和玉,只是他又太不好意思,他怕那个女子难堪。他只能局促地站在那里,僵着身子。
  见景王如此,李彩凤不忍心继续看戏。她走上前,把那个姑娘的手用力掰开,你妹,抱得可真紧:“姑娘,你的父亲还躺在地上等着你呢,你就算要攀附权贵,也得葬了你父亲再说,要不我帮你?”
  李彩凤说完就要上前,她真得很想知道,地上的人是真死还是装死。据她估计,十有八九是一伙骗子,
  哪知她刚迈了一步,就又被景王拽住了:“我会找人处理。”那块白布脏得要死,底下的死尸肯定干净不到哪去。这样肮脏,看上去就令人生厌,怎能让纯净的凤儿去碰。
  那个大姑娘听到后,“嗖”地一下窜了回去,流着两行清泪:“谢谢恩公,我和弟弟会作处理。”
  看来没戏可看了,李彩凤失望地摇摇头。话说这景王,会不会太单纯了些?这些人一看就有问题,他好像一点都未察觉,这样清纯的人,真能胜任天子一职?
  景王见李彩凤打量自己,脸“唰”地红了:“对不起,我不是……不是轻薄姑娘,我只是……只是觉得不应该让你沾染凡尘俗事。”
  My god,您当我是神仙呀!姑娘我就是一俗人,家里还有一堆俗事,并且正为这些俗事,满腹心机接近于你。我说,你会不会太怜香惜玉了?
  在两人各自想事之际,卖身葬父的主角竟撤离得干干净净。
  随后,景王又带李彩凤吃了些小吃,送她回了张府。
  只是,没有人注意到,有人悄悄跟踪了他们。等李彩凤进了张府、景王车驾走了之后,来人从墙角闪出,撕下蒙面黑巾,赫然是卖身葬父的男孩儿。?

☆、收留

?  这天午后,李彩凤正在院中的躺椅上小憩,秋天的风吹在她的身上,让她的每一寸毛孔都舒展开来。忽然,她听到大门口有喧闹之声,即使一动也不想动,她还是懒洋洋地站起,决定去大门口探个究竟。
  大门口的几个人还在推拉,李彩凤的声音已响起:“什么事?”没办法,这个院子太小了,从她的房间走到门口,一共也走不了一百步。
  “回姑娘,这两个人非要进府找您,说感谢您的救命之恩。”看门小厮作了个揖。
  李彩凤定睛一看,这不正是集市上卖身葬父的两姐弟,他们是怎么找到这的?话说,给他们银两的好像是景王,与她一点关系也没有,她只是看了个热闹。不会是找不到景王,就想借着自己往上爬吧?她很想告诉这姐弟,她跟景王不熟,一点都不熟,千万别打错了算盘,白费功夫。她定定地看着这姐弟两,希望看出一些端倪。
  李彩凤不说话,那个大姑娘“扑通”一声跪在自己脚下,抱着自己的腿,双颊流着清泪:“小姐,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我做牛做马报答您。您好人做到底,收留了我们姐弟两吧。”
  李彩凤是十分讨厌这种看似柔弱,实则很有心计,又急急向上爬的女人。在古代,这种女人不知气死了多少贤良淑德的正妻,在二十一世纪也是如此。但这又不能完全怪人家,人家只是抓住了男人的弱点,谁叫那些男人大男子主义泛滥,个个有眼无珠,这完全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是可怜了那些原配。好吧,既然你们想玩,本姑娘奉陪,谁叫我闲得无聊。“你们想入府为婢?”她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请小姐成全,奴婢感激不尽,感激不尽。”那个大姑娘一看有门,“咚咚咚“地磕着头。
  李彩凤吩咐小厮去叫老管家,这张府收人,自己一个外人,还真不好做主,虽然自己只是打算玩玩儿。
  老管家没过来,倒是小厮拿着两张卖身契回来了:“老管家说,这事姑娘做主便好。”
  会不会对自己太纵容了些?李彩凤有疑问,却没有放在心上:“签了吧。”她让姐弟两按上手印,吩咐小厮交予老管家。
  “去厨房帮忙吧。”李彩凤吩咐道,折磨人嘛,一点都不难。
  就在李彩凤转身欲走,那个男孩冲到前面拦住她,跪下:“回小姐,奴才名唤冯清,识得一些字。”
  李彩凤明白了,这是要求做个高级别小厮啊,不走就想跑呢。她认真打量了一下这个男孩子:凤眉星目,乌发红唇,妩媚妖娆。男女莫辨,倒是个美人胚子,不过她是不会被美貌迷惑的。
  李彩凤正欲否决冯清,忽然看见那个大姑娘猛然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了一眼她的弟弟,复又垂下脑袋。看来,这两人有故事呢,如他们所愿,也未尝不可:“你呢,你识字吗?”她问那个耷拉着头的大姑娘。
  “回小姐,奴婢……奴婢不识字。”大姑娘低着头,小声说道。
  李彩凤很想吼叫,你妹,我又不是男人,你用得着在这装出楚楚怜人之态吗?说大点声会死人吗?“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秦雪薇。”依旧是蚊子一样的声音。
  姐弟两,一个姓冯,一个姓秦,看来真是有□□挖掘呀:“既然如此,冯清你就伺候笔墨,秦雪薇去厨房吧。”
  “奴婢——”秦雪薇还想为自己争取一下。
  “不服就拿上卖身契滚吧。”李彩凤打断了秦雪薇,她的耐心快被磨尽了。
  秦雪薇不死心地朝着厨房去了,一直在回头看李彩凤和冯清。我的好弟弟,你想坏爹爹的事,没门!至于这个恶毒的女人,等到她攀上了那个贵公子,非得把她踩在脚底下。?

☆、坦白

?  房间内,李彩凤一边练字一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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