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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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代-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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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一下一下,一格儿一格儿地移动,时间就这么无情地流逝了。
  在钟的背后,她隐隐约约地又看见了母亲。龙桂华撑着身子勉强站了起来,她拿起那件咔叽布外套儿,从上面扯下那朵永远戴在身上的半只莲,用嘴吹去了沾在上边的尘灰,然后把它轻轻地放在钟的前面。
  朱小红含着泪水离开了妈妈,回到那座红砖楼房。张庚正在鼓捣一台短波半导体收音机,这是朱小红拿一个月的工资给他买的。他抬起头扫了朱小红一眼,见她的脸上沾着泪痕,于是冷冷地一笑,又低下头鼓捣收音机:“回来啦?”
  张庚的声音有气无力,这声音轻轻地在布满尘灰的墙上碰来碰去,只有万分之一秒就消失了。他随随便便地问了一声,也不问一问小红妈妈的病情,好像除了他自己,其余的一切都是多余的,在他鼓捣收音机的时候,连已经被他占有了的朱小红也是多余的。在他看来,这所房子是他的,朱小红是他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不想使用的时候都是多余的。


  “工资呢?”张庚突然烦了,于是把收音机扔在一边儿,冷漠地说。
  朱小红听了这话,背后发冷,她觉得面前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深山里贪婪的野狼,那狼瘦得皮包骨头,已经不会咬人,只有用嘴吸吮女人身上不多的血。朱小红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压抑感,她害怕这个和自己睡觉的男人,觉得他就是自己的上帝,上帝要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没有等张庚说第二遍,朱小红就把兜里的钱全都取出来,怯生生地放在他的面前,可他却连看都不看一眼,又开始鼓捣收音机。收音机里响起了音乐,悠扬动听,是什么曲子,朱小红没听过,也听不懂。
  这是一套两居室,屋里几乎没有什么家具,桌子没有,椅子没有,甚至连张床都没有。地上铺了两条褥子,放了两条被子,一盏小台灯放在枕头旁边,锅碗瓢盆儿乱七八糟地堆在墙角。
  张庚说过,他的父亲曾经是个不太出名的画家,在张庚很小的时候,他爸就和他妈离了婚,后来又偷渡去了香港,单单给他留下这套房子。
  他继承了他老子的艺术细胞,不会别的,只会画画儿,可是他画的画儿别人都看不明白,毕加索不毕加索,达?芬奇不达?芬奇,几根线条、几个方块用麻绳一捆,中央美术学院的教授也没一个能看明白的!
  自从踩了她的后脚跟儿以后,张庚就把她看透了,这是一个幼稚的女孩子,除了上班、看电影之外什么都不懂,可她长得实在好看。朱小红的身材不高,身子柔柔的,手也是柔柔的,就像面人儿。既不是大家闺秀也不是小家碧玉,而是普通人家娇生惯养,软绵绵的那种。
  那天,朱小红怀着忐忑不安给张庚检查身体,张庚见她不放心,便死乞白赖地跟朱小红说了许多好听的话,说到自己的家世,让人觉得那么可怜;说到自己的才华,让人那么崇敬;说到自己的爱慕,让人羞臊脸红。
  后来,张庚拿出了自己画的画儿,那上面画着若干线条,朦朦胧胧的像是两个裸体女人面对面抱在一起,女人的屁股圆圆的,地下拖着云朵般的衫裙。朱小红说看不懂,羞臊地扭过脸,可是那意识却稀里糊涂地领悟到了一大半儿。
  张庚把那张画儿塞到她面前,半正经不正经地说:“快看哪!不看就没了,这是人的真情历练,有啥不好意思?”
  不由得她不看,朱小红只好又扫了一眼,看完了脸颊绯红。张庚把画儿藏了起来,又拿起吉它琴,弹起了一支深情的歌曲,他唱得动情,情绪中带着忧伤。
  朱小红听了觉得很稀奇,就静静地听。小说里说俗了的东西,女孩子听了不但不乏味,反而感到十分动听。
  张庚从女孩子的眼神儿里发现她的见识极少,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完全分辨不出。他试着碰女孩子的手,那女孩子居然一动不动,前后总共不到二十分钟,女孩子不怕了,安静了,不拒绝了。他实在没有料到,征服一个漂亮的女护士会那么容易,原来,她不只是矜持,还有虚荣和无知。
  朱小红被说得晕呼呼的,女人刹那间的发晕,对于居心不良的男人来说是难得的,那男人就动手了,他去摸女孩子的下巴,然后去碰女孩子的胸脯,女孩子低下头,一言不发,只是脸涨得通红。
  朱小红竟然那么顺从,这再一次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接着,那男人开始总攻,一般女人到这种时刻常常会猛烈地反抗,那男人有这种思想准备,显得有些犹豫。可朱小红却很配合,当她的上衣领儿被解开的时候,竟然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男人,那男人不再迟疑,毫不留情地撕扯,尽情地享受。
  小女人在他的下边,虽然有些慌张,可她的嘴唇饥渴般地张着,颈上的粉红的筋条抖动着,她还发出了急促的喘息,动作十分合谐。
  其实,此时的朱小红沉浸在一场电影里,她猛地觉得眼前的一切很熟悉。幻觉中,朱小红仿佛来到一座哥特式的建筑,那是一座古老的教堂,钟声一下一下地敲着把彩色的玻璃窗震碎。安东尼神甫伏在她的身边,呼着粗气对她说:“主把天上的凡尔娜赐给我,我要与凡尔娜共度余生……”
  朱小红觉得自己就是来自天上的凡尔娜。教堂的钟敲了最后三下,神甫抱着她来到一间灯火辉煌的大厅,一群美丽女郎披着透明的薄纱舞蹈。神甫取出一袋金币,向美女们洒去,空中满是耀眼的金色花瓣儿。
  神甫把其中一枚金币郑重地交给她,然后俯下身吻她,长长的花白胡须把她的脸都遮住了。在一张铺满鲜花的坐榻上,她的衣服被一件件剥光,神甫还在说:“主把你赐给我,赐给我……”
  朱小红在神甫的怀抱里,迷迷糊糊想起,就是在这被花簇盖着的坐榻上,斯蒂芬妮律师也同样为了主的愿望献身,她不是向安东尼神甫献身,而是把洁白似玉的身体献给了至高无上的主。朱小红觉得她也是在向主献身,虽然她不是教徒,连一页《圣经》都没读过。
  朱小红从晕晕乎乎的幻觉中惊醒过来,发现已经真的被人占有,她不可遏止地呻吟了一声。那男人用一只枯瘦的胳臂把她抱紧,然后把一根手指伸到了她的嘴里,顿时,朱小红的脸上变了颜色,煞白煞白的很吓人,随即昏厥了过去。
  教堂外头下了雨,雨从破碎的彩色玻璃窗上飘了进来。
  音乐声中,又一群裸体的男人举着盛满水果的银质托盘缓缓走了进来。长桌上放着葡萄、柠檬和香槟酒。那些男人身上长着褐色的长毛,围坐在她的身边,开始喂她葡萄,开始摸她。教堂高处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赐给他们,这些可怜的男人,阿门!”
  在这些可怜的男人拥抱中,她吃完了这人生最后晚餐……
  朱小红半被动、半主动地成为张庚的人,在一阵昏迷之后,她渐渐恢复了理智,在事实面前,她发觉自己是那么不情愿。她全身酸痛,像是经历了一场肉搏,她被一个粗野的男人好揍了一顿,到处都是伤疤,伤疤上沾了不少这男人的唾沫,从外到里都像被刺扎过一般。
  她的心里隐隐作痛,胃里一阵阵作呕,她想了半天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轻易地给了那个男人。朱小红很后悔,如果一开始就明确拒绝他,如果能在拼搏中咬他一口,如果最初不来他家就好了……
  实际上,朱小红并没有挣扎,她搞不清自己是个被害者还是个合作者,也搞不清这刚刚发生过的事实是什么性质,是奸污还是通奸?心里的痛苦比身上的疼痛更加难受,她感到要离那个男人远一些,便蜷缩到墙角里。
  天很黑了,这屋子没有窗帘儿,两个人谁也不敢动那盏台灯,那是家里惟一的电光源。外面的路灯光、霓虹灯光闪闪地打进来,红的、白的、蓝的什么都有,照在斑驳的墙上,扫在那男人的身上。
  冷不丁,朱小红看见了那男人一头蓬乱的头发,他的脸庞窄长,肤色黄黑,眼晴像一个令人憎恶的三角形,这个男人长得太难看。朱小红闻见了屋里的劣质烟草气味。渐渐地,她发觉他的头发里,他的身上也有一股霉臭味。


  那男人不说话,盘腿坐着抽烟,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其实他心里十分慌张。他从见了朱小红第一眼,胸中就有着控制不住的冲动,他爱慕朱小红就像西门庆爱慕潘金莲一样,西门庆占有潘金莲不择手段,也是因为爱慕。他觉得在爱慕和占有的意义上,流氓非流氓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他歪着脑袋,眯缝着眼晴,还吐出了一连串白色的烟圈儿,烟圈儿一个比一个大,直飘到了房顶上。烟雾散不开,聚在墙上面的角落里,渐渐地开始发黑,变成了粉末儿,沉重地落了下来。这样的粉末儿在地上有薄薄的一层,有的落在被褥上,那男人轻轻用手一掸,那粉末儿就又落到了地上。
  朱小红觉得疲倦了,便伸出一只脚,恰好放在那些粉末儿里。她想走,可是她又想,走了算什么?卖身吗?那就跟着这个肮脏的男人,可是她的心里却充满了厌恶,到底应该怎么办,她也不知道。
  黑暗中,那男人抽完了烟,眼睛随随便便望着窗外,把烟蒂扔在窗台上,然后心安理得地对她说。“你到公安局告我去吧?”朱小红根本没有想到这一层,听了他的话以后不吱声。
  “你走吧,赶紧走!”那男人的心里踏实了,知道朱小红不会去告他,可是他的脸上仍然毫无表情。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赶走朱小红,其实他很需要这个特别柔顺在干那事儿的时候还会喊叫的小女人。他说让她走,实际上是不让她走,因为他知道她走不了,她要走早就走了。
  电影里没有教给她
  可怜的朱小红其实什么也不懂,她从未领教过男人的凶猛,在男人的践踏中,她只会痛苦呻吟。在被践踏之后,她想的不是应该走或者是不走,而是她应当属于谁。这个问题电影里没有教给她,在一阵痛楚过后,她很自然地就想到了。
  她的双腿似乎已经被绳索捆牢动弹不了,一道异光把她死死地罩住,她觉得只有一条生路,那就是留下来。自己的身子破天荒地被那个男人占有了,她就应该属于他,她很难想象,今后她还会属于另外一个男人。现在的年轻男人,头发都是这么长,身上都是这么臭。
  朱小红听说让她走,就哭了。那男人这么狠心,和人家搞完了就让人走,一点惜香怜玉都不会。她只有过这么一次,那男人迅雷不及掩耳地把她占有了,她也没有怎么抵抗,其中有没有男欢女爱的意味?她弄不清她爱不爱他,也弄不清他爱不爱她,只知道那男人把她搞成了女人,她想起一个词儿,她已经不再是Chu女。
  这个蓬头垢面、爱抽烟的男人,有一股逼人的气势,虽然有些粗鲁,可是朱小红却模模糊糊地感到有点喜欢这种气势。在她印象里,男人似乎就应该有这种气势,电影里的男人都是这样,所以她只好束手被擒乖乖让那男人摆布。
  于是,她想起另外的一个名词“同居”。电影里许多青年男女,都是没举行过婚礼就住在一起的,婚礼也许是个形式,这个形式到底有多大必要,她不清楚,反正现在只好这样了,只好同居,那样可能会有个比较稳定的结局,可能会拴住这个蓬头垢面、浑身有着一股子烟气的男人。
  妈妈知道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太难了,她不知道。10
  刘白沙的婚姻生活也是十分坎坷。
  当年,刘白沙的父亲曾经在一个中央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文革”开始不久,他父亲见势不好,于是就托病在家休息。后来,这个单位被撤消了,中组部的军代表把他的父亲分配在青海省,而把他母亲分配在了内蒙古。
  他父亲一气之下,干脆来了个不服从分配,拒不前去办理手续。军代表是八三四一的,腰杆子很粗,人家哪里管这一套,结果把老两口的人事关系和党的关系都放到街道办事处,他父亲成了行政八级的街道干部。他老人家是平日只是到了领工资的时候,才去办事处一趟,办事处的上上下下没人搭理他。
  那时候,刘白沙在延安插队劳动,与邻村的北京女知青毛欣如相恋,好得死去活来。后来毛欣如怀了孕,两人未征得家长的同意就草草结了婚。婚后不久,两人就有了一个漂亮的女儿,他们把女儿送往北京的爷爷奶奶家,爷爷奶奶十分喜欢这个女孩儿,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小妹,爷仨儿美滋滋地过着日子。
  刘白沙和毛欣如小两口在农村里互相依靠着,生活得既清贫而又恬静。
  没多久,毛欣如的父亲获得“解放”,调离北京,被安排在Y军区工程兵当副司令,没几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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