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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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的尾巴-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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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种,我曾经以为是恩,现在才发现是情。

    我想起我那场梦结束的地方。

    我脱离了那个让我日日梦魇的村庄,买了航班,坐了人生中第一次飞机,我从窗里看着云层,才意识到,原来天上地下不过一瞬的距离,我努力一点,就可以向着太阳生长。

    出了机场,挤出迎接亲友的欢闹人群,我站在航站楼前,看着外边的瓢泼大雨,就那么走进去,豆大的雨滴用力砸在我身上,我有点疼的缩起脖子,可我又舒开了,在附近小花园的环形凳子上抱着书包坐下。

    我就想试试,把怪物都驱赶干净后,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可以让我疼到死去活来的东西。

    我是个不知廉耻的人,脸皮却很薄,这么被雨冲打数下,脸上烧地生疼。

    疼的好,我想,疼的好,疼了才会觉得到自己的存在,疼了才会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我知道这样不正常,但那段日子好像已经在我心里种下变态的种子了,我每天睁眼都会拔一根头发,或者咬一下舌头,以证明我还没有断气,又或者,可惜自己还没有断气。

    我胆子小,很怕死,又很想死,就这么折磨自己到现在,已经不知道活着为什么,死去又可以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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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自己会在这里泡到肿胀,出现在各种杂边新闻的头条,可眼前的水滴突然就变远了,他们不再循环从我的睫毛上垂落。

    有人坐在我身边,他手里有一把黑色的伞,又宽又大,雨滴打在伞面上,啪嗒啪嗒,那只手骨节分明,强劲有力。

    “为什么给我打伞?”我问他。

    “因为我觉得,你很熟悉。”

    “我见过你吗?”“或许吧。”

    “那你见过我吗?”“嗯,大概吧。”

    我笑起来,很奇怪,不是因为两个并肩坐着的人在猜有没有见过对方,而是我居然会为这种不着四六的话觉得好笑。

    “饿不饿?”我看着雨从伞檐连串掉下,滴在他画着涂鸦字体的白色板鞋边上,还来不及形成一朵花,就与兄弟姐妹漂荡四方,最后各有各的归宿,好运的汇入百川,倒霉的就此蒸发。

    左脚画着“angel”,右脚画着“devil”。

    他不知从哪里抽出一串冰糖葫芦来,牛皮纸包着放在我湿透的怀里,说身上只有这个,让我垫一垫肚子。

    我来回颠簸几天,所有人都在关心我哭不哭,却没一人问我饿不饿。

    脸上的雨滴变得滚烫,我忽然转头看他,他带着和伞色相同的口罩,遮住半个脸庞,可我认得他,那双眼睛,太漂亮了。

    三次,我在心里说,见过三次了。

    “当一个人的机智,才情,诡计,运气,所有的附加财产全部都败走以后,只有忍耐,才会给自己带来奇迹。”

    发丝上的雨水抖在睫毛上,我眨着左眼笑问他:“你是艺术家吗?”“差不多吧。”

    “你,知道有种树叫金叶榆吗?”“家里有。”

    他似有事要忙,不愿再与我寒暄,只是拉起我已经冰冷的手,附在他刚刚抓过的伞柄上,上面还残留着热量,雪天里的暖炉、爱人怀里的温度,大概也是这样。

    他在风雨中大步离去,我打起伞檐看他,他走的那样正直,好像永远都没有走进过岔道,我始终记得他最后说过的那句话。

    他说,“你要记得,恨别人和爱自己,你都得活着来。”

    掌心温度传到了心脏,我奇怪地假设,如果那天的手掌,是杜庭微的就好了。

    第21章 安眠

    金叶榆回来了,我仿佛陷入一片沼泽,东边是金叶榆,西边是杜庭微,我不知道游向谁,他们一个予我情爱,一个予我阳光,我若不够谨慎些,另一边的那个就会失望离去,然后再也不肯回来。

    两边我都舍不得,我变成一个渣男,想把玫瑰插进瓶里,月光揽进窗里。

    可我其实也不想要发展成相互耽误的局面,我并不想把杜庭微变成我的情人,我就想要他干净明亮地站在我心里的一角,不被纤尘所染,不被世俗所累。

    而金叶榆才是我的执念,他招惹到我了,在我对这个世界几近绝望的时候。

    所以我得把他捏住,因为我怕我把他放走了,我就会忘记那天想要好好活下去的愿望,那种从心底奔腾而来的炙热和疯狂。

    所以不管他喜不喜欢,他乐不乐意,我第四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就确定了,我一定要得到他的,我一定要抓住点能抓住的东西。

    苦痛也好,烦闷也罢,他给的我都可以拿着过,我们可以争吵,我们可以打闹,但我们不能分离,无论如何也不可以分离。

    他救了一个疯子,他就得为自己随意的善良负责,而我也喜欢他,我大概喜欢他,因为就算我生气,我失落,我心慌,我难过,每当想起那天的大雨,想起那把黑伞,想起那片温热,我就会心悸。

    很可笑,居然会为了一个动作,一句话语,私定了自己的终身。

    好像条条件件摆出来,这难走的路会变得清晰可见,可我依旧害怕选择。

    永远留着的夜灯,永远新鲜的早餐,永远细微的关怀,永远及时的出现。

    这两条路,一条快要黎明,一条布满曙光。

    我因为这样犹豫的来回而不停伤动脑筋,用脑过度,以至于回家后的几天基本都在昏迷。

    白天杜庭微在外边忙,他的工作室向来交给于姐打理,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金叶榆就会来守守我,可他不说话,就坐在一边的凳子上码文,键盘啪啪作响,我脑子里愈发混乱无章,所以我不想看他。

    晚上杜庭微会回来,为我用热毛巾擦完脸和胳膊,然后盖好被子,去客厅睡,我伤到了腿脚,上不了上铺,所以在他床上待着,而他怕上梯架会吵到我,就在客厅沙发上睡。

    我是个懦夫,我出门上厕所,看着他的被子掉到地上,却因为多看了一眼金叶榆的门而止住了自己为他捡起的脚步。

    不知道杜庭微的感情前,我可以为所欲为,我可以向他撒娇同他打闹,我可以无所谓的将喜欢和爱挂在嘴上,我可以像家人一样给他关怀为他慌张,可现在不行。

    我现在这样做了,我不是在贬低自己,我是在侮辱他们。

    我看着地面上被月光铺上的被角,想通了,我不该把杜庭微绑着,他本该是翱翔雄鹰,怎么可以为了一小滩搅浑的湖水而放弃整片蓝天。

    不对的,这样不对,我舍不得东西很多,可我没资格把他们全部留下,越是爱我的,越不该被这份爱束缚。

    他们是来解救我的,不是来我这里受苦的。

    我得分清始末,我也得分清善恶。

    我回到自己的卧室,在那片透彻的月光里安心睡觉,我闭着眼睛多日,却没有一刻安眠,如今心境好像亮了许多。

    我把属于他的被子拉过头顶,将属于他的枕头压进脸颊,我在汲取,这世界不允许我贪心,总得允许我留恋。

    也许明天,杜庭微就会拉着自己的皮箱离开,像我第一次见他那样,好像这一年多他从来没出现过,他还在穿着机车服穿梭在全国,在哪个县城的飘花雨季里,看到值得自己喜欢的男孩或姑娘,在月下定下一生,情投意合。

    我也不曾受过他的照拂,他也从没有将我挂在心上。

    我觉得这样很好,客厅墙上的钟滴答滴答响,一格一格毫不跳过的走着,我在入梦前把枕巾给濡湿了。

    “云母屏风烛影深。”

    “长河渐落晓星沉。”

    “嫦娥应悔偷灵药。”

    “碧海青天夜夜心。”

    “我叫夏云风,宝宝叫夏烛深,我喜欢宝宝。”

    “宝宝太小了,好小一个,好可爱。”

    “宝宝,我背你看太阳,我们去院子里转风车好不好?”“宝宝,他们说我是傻子,不跟我玩,你陪我玩。”

    “宝宝,为什么我和妈妈还有小芳的头发都是直的,宝宝你的就是卷的?”“宝宝,小芳什么时候回来?我问娘她就打我,她让我来问你,他说你知道。”

    “宝宝,为什么他们都说你是野种,是扫把星?”“你为什么要躲着我?你也觉得我是傻子吗?”“小芳去哪里了,你把小芳找回来,不然我就告诉娘你不乖,让他打你。”

    “你今天没对着我笑,我把你的头发撕掉。”

    “你到底是谁的野种,我要砸死他。”

    “给我笑,你笑起来才像小芳,给我笑,哭什么哭!给我笑!”“我要掐死你个狗杂碎。”

    “。。。。”我已经很久没做过这种梦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头发已经湿透了,脖子上和腿上全是腻腻乎乎的汗液,那双漂亮的眼睛就蹲在一旁悲伤地望着我,我仔细地看着,才发现不是金叶榆,是杜庭微。

    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的,永远都是杜庭微。

    他摸着我的额头,一遍又一遍,把自己当成一块抹布,我勾起僵硬的嘴角,我说我梦见自己被鬼追上了,问他我有没有吓得乱叫。

    他说没有,小烛睡觉很乖,一点声音都没有。

    我很想问他,我卧室里因为他曾经玩器乐而贴了巨额的音障墙,里边打罗敲鼓外边都不影响,你是因为什么,会在夜半担忧地守着我的床。

    “哥。”

    我没想到这一声哥叫的我喉咙肿痛,明明已经在过去欢欢喜喜地唤了千万遍。

    “在这儿。”

    我忍着鼻头的酸,“你给我弹个曲子吧。”

    他为我擦着眼角,“好。”

    他坐在那家黑色钢琴前,手指洁白纤长,在月光下如被囚禁的高贵王子,轻轻按下打开枷锁的黑白琴键。

    没有浪漫,没有激昂,平静,如雨水融入低洼一样的平静,既不快乐,也不悲伤。

    “哥,这个曲子叫什么?”想买来收藏,放在耳边,做噩梦了就会拿出来循环播放。

    “巴赫心中的魔法森林。”

    我不懂古典音乐都觉得的不对劲,音乐软件上偶尔推荐过来,那几位大佬弹奏的,不都是一串英文吗,分什么长笛钢琴小提琴,还分什么奏鸣曲圆舞曲进行曲,就算是翻译过来的名字,也不该这么安徒生吧。

    “真的?”“假的。”

    切,我拍一下床垫示威。

    “那叫什么?”他把手指从白键上提起又按下,像烤热的面包里,那拉着热丝的白色芝士。

    “小烛心中的快乐城堡。”

    第22章 图腾

    一觉睡到十点才起来,我揉揉酸胀的眼睛,试图再次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部在心底装起来,我悲哀地发现,我完全离不开杜庭微。

    就算努力把他留下的种种埋进不为人知的荒地,回忆淡了他就加上,未来缺了他就续上,他和他的一切都在那么鲜活的跳动着,无时不刻不在你心上弹奏一曲肖邦。

    手机震动,带着潮湿的枕巾都激起几点水气,我接起电话来,是陈洁。

    “师父,我的天你终于醒了。”

    我把枕巾翻了个面,重新躺下,“我早就醒了,我摔楼梯摔的是腿,不是中枢神经。”

    陈洁埋怨道:“醒了你不给我打电话,害我每天都担心的要死。”

    “我给你打电话?不是该你探望病号吗?”“我探了!每次去都让师父你哥给堵回来,他说你还虚弱,需要休息。”

    这我不知道了,杜庭微没给我提过。

    “师父,我的天,那位帅哥是你亲哥啊?”“是。”

    我不加思索,话说出口却觉得荒谬,一点点心虚,不知道心虚什么。

    “算是,亲哥。”

    “我就说,我打不开你的手机,查人事资料上的紧急联系人,你就留了他一个。”

    我之前留过金叶榆的手机,在我自己打了几次电话无果后我就换成杜庭微了,因为只有杜庭微是从来不会错过我电话的,我不想那天撞车了急救时,一个人都叫不来。

    之前觉得杜庭微手机不离身,我还笑话他,现在才知道原来他不是牵挂手机,他是牵挂手机那头的我。

    “啊,他比较,喜欢上网。”

    “那跟我太有的聊了,那那那,师父,那个,那他有女朋友吗?”我眉心皱起,“问这个干嘛?”“师父,你真是新新人类吗,平时不爱混入年轻人世界就算了,怎么这种社交你都不懂啊,我一个单身妹子问帅哥有没有女朋友还能是什么意思啊?”我心里莫名不爽,就像自己碗里的肉,我就是减肥不吃,也不允许别人惦记。

    “他不是你能肖想的。”

    我语气重了些,那边刹那间无声了,我又有些愧疚,不管是对陈洁,还是对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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