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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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珣-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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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章

    海是真的很大,人在海里,像黏在礁石上的碎牡蛎壳一样微不足道。

    朝珣忽然想牵一下沈小乐的手,手在碰到沈小乐肩膀的时候, 她回了下头。

    朝珣看到她湿漉漉的头发,湿漉漉的眼。

    沈小乐朝他笑了一下,漂亮的像个天使。

    朝珣无数次的幻想过死亡,他从前总觉得,临死之前,自己大概会想到很多东西。但其实没有,在这一刻,他的脑袋完全是空的,他水从指缝流逝,他看着亮汪汪的海,一直发呆,最后被涌到身上的海水淹没。

    海水包裹着他,和他抢夺着空气,一波又一波,它们争先恐后,先是灌进嘴里,又从四面八方涌入。

    **纵的感官、水温柔又锋利,穿过他的身体,穿过他的灵魂,他听到海水里有什么在拥挤着奔向他,他被海水拥簇,好像在这片海域受到热烈欢迎。

    它们喊;“朝珣!朝珣!”

    他们喊:“朝珣!朝珣!”

    那声音忽远忽近,来自水里,来自岸边。

    紧接着有人狠狠地把他推到了一旁的礁石上。

    紫色的纱裙被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朝珣闷哼了一声,抬头看见了沈小乐湿漉漉的头发,她力气倒是很大。

    朝珣被按在礁石上,腰卡在两块礁石之间,一下清醒过来,他咳了两声,睁大了眼睛,“你…”

    沈小乐笑了一声。

    朝珣听见她低低的覆在自己耳边说:“朝珣,你听到了吗?有人来找你了。”

    朝珣被她按在礁石上,扭头看了眼离他们很远的岸,那里有人,他回过头,皱着眉,哑声问她:“你干什么?”

    沈小乐头发上的水滴到了他脸上,她低下头,眼珠也湿漉漉,她低头亲了亲他的额头,笑了一声说:“你以后还想穿裙子吗?”

    朝珣没说话,皱着眉看她,不知道她想说什么。

    沈小乐哑声说:“我是坏女孩儿,很多人围着我,但是没有人爱我,我死在哪里都无所谓,但朝珣,你比我幸福,你看,还有人在乎你,还有人来找你。”

    朝珣红着一双眼,“沈小乐,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不是约定好的么?再往前一点…”

    沈小乐笑了一声,打断了他,“我们只是临时组队,到了时间总会分开。”

    朝珣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他咬咬唇,“你在说什么,我们说好的。”

    沈小乐脸上很平静,一波海水涌过来,拍打在礁石上,拍在他们身旁,在他们脸上头上掠过去,又退下。

    无边无际的水。

    沈小乐说:“你是个好孩子,连你也死了,就太便宜这个世界了。”

    她松开他,笑了笑,没了嬉皮笑脸,也没了张牙舞爪,只剩下平静,极度的平静。

    朝珣张了张嘴,他猛地一下伸出手,可还是没来得及,一个浪打过来,那湿漉漉的头发穿过他的指尖,悄然迷失在水里。

    沈小乐朝更深的海里游去。

    朝珣觉得自己被骗了。

    他疯了一样想要抓住她,想叫她说清楚,想最后不留遗憾,一个浪又打过来,叫他浑身有力无处使,他挣脱那处礁石,他潜进水里,喊:“沈小乐!”

    “沈小乐!”

    “沈小乐!”

    “沈…”

    沈小乐没有回答。

    沈小乐像只灵动轻盈的蝴蝶,抛弃他,不见了。

    四面八方的水,重新灌到嘴巴里,月亮照着水汪汪,一波波的水,压迫着他的视线,朝珣来不及哭,也来不及,再抓住那只纤细手腕。

    意识消失之前,他的眼前,是一片深深沉沉的黑,有只蝴蝶在眼前飞,飞到月亮上,飞到云朵里。

    海水包裹着皮肤,朝珣陷进去,陷进去。

    他闭上眼睛,感觉自己也会飞了。

    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荒诞的梦,梦里他荡着秋千,从地上荡到天上,荡进厚厚的云层,荡到从未见过的外太空,他看到了很多行走的小木棍,大家脸上带着程式化的微笑,有人喊他:“你来啦。”

    朝珣准备回答,一切又戛然而止,他睁开眼,看到了一个洁白的病房,看到熟悉的两张脸,有爸爸,有妈妈。

    他身上的裙子被脱下来,换上了一身干净衬衣。

    妈妈抱住了他,她哭,无声地。

    “宝儿,你怎么这么想不开。”

    “你想就这么丢下爸妈走吗?”

    “我们去复诊去瞧瞧好吗,别这样,就当是妈妈自私一点求求你,别总想着…”

    朝珣眼神很空洞,又有些失望,他面无表情,呆呆地看着天花板,耳边的声音好像是幻听,忽远忽近。

    他好像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沟通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疲于再去一遍遍重复着从快乐顶端坠落的失落感觉,也疲于应付“爱”这种东西,一旦陷入黑暗里,幸福也是个让人畏惧的东西。

    “宝儿,你想要什么,你和妈妈说,妈妈什么都给你,什么都给你…”

    好吵。

    朝珣闭上眼睛,过了很久,他开口说了第一句话:“那个女孩儿呢?”

    朝珣妈妈的声音戛然而止。

    朝珣睁开眼睛,他看了眼她,然后赤着脚下床往外头冲,朝珣妈妈没有拦住他,他疯了一样在医院里奔跑,推开了无数张门,看到了躺在床上的沈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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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穿着那身白色裙子,脸色泛白,头发湿漉漉。

    朝珣一时没站稳,跪在地上,他捂着脸哭。

    医护人员问:“你是她亲人吗?”

    朝珣不说话。

    明明约好一起去死,到了最后,这个人却放了自己一把鸽子,先行离去。

    尸体是凉的,他跪在地上,手脚冰凉,也宛若一具行尸,头昏昏涨涨,他红着眼看她,攥着她那双冰冷的手,近距离地感受着死亡。

    朝珣爸妈没一会儿跟了过来。

    朝珣闭着眼睛,腰又塌下来,背驼着,他低着头,哑声说:“妈妈,我想要什么,都可以吗?”

    朝珣妈妈抹抹泪,说:“当然。”

    朝珣扭头看了眼她,眼尾那抹红迟迟未散,他看着她,微笑,一瞬冲淡了眼里那股浓重的悲哀。

    “那么,我可以要一个崭新的开始吗?”

    他像变了一个人。

    朝珣妈妈说不出他哪里变了,可他的确是变了。

    她说:“好。”

    于是在一个下雨天,他们一家,带着厚重的行李,离开了这座小城。

    朝珣买了很多很多车轮饼,还打包了一份炸猪排饭带在车上,也有几个人给他发消息,郝兴臣、刘小冰、孟欣欣,朝珣一个都没有回复。发的最多的,是江夕迟,他用不同的手机号给他发的消息,朝珣知道他来找过自己,他紧锁着门,在那几天,他让邻居家的人告诉他,他们一家搬走了。

    江夕迟还是一直给自己发着消息,朝珣不知道他居然这有有毅力,他从来没有回过他,在离开那天,他终于回了一条。

    “江夕迟,你说的没错,我的确,是胆小鬼。”

    车上有几张黑胶唱片,还有一个留声机,是从沈小乐家里拿出来的,他去了沈小乐的家,继承了她的遗产,那张遗书上还有几句,写给孙孝昌的话,他把它打印出来,贴在了那张发廊门口。

    “孙孝昌,你真是个王八蛋,你爱我还骗我,你爱我还不要我,你必须永远记得我。”

    朝珣还记得沈小乐车里放的那首歌,他也尝试着,在手机里输入了歌名,前奏响起的时候,车子驶离了这个地方。

    朝珣继承了她的遗产,继承了她的歌单,继承了她,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来到了一个没有海的城市。

    作者有话要说:

    尴尬了,原本想写四五万字没想到能写这么长,正文必须在十万字以内完结了,我真的好啰嗦一女的。(另外小声说想要好多好多评论,不然故事没be我先be了orz)

    第41章

    朝珣丢掉了从前所有东西,除了那两封遗书,一封他的,一封沈小乐的。

    新城市有很多的台球馆,有很多的炸猪排店,没有很多的江夕迟。

    他把那几本日记锁在柜子里,尝试着忘记。

    忘记,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事。

    他休养了很长一段时间,每周有两个小时,他会被父母带着去做心理治疗。

    那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只是朝珣看着她,总觉得厌烦。

    他开始抽烟,像沈小乐一样。

    起初他会呛出泪来,后来烟气过肺,再吐出来,他总会在那些烟雾中,看到很熟悉的影子,然后他会变得头晕,然后他睡觉,然后他醒来,然后他再抽。

    周而复始。

    他把头发剃得很短,他开始练习跑步,新学校的人对他感觉陌生又好奇,他变得开朗又爱笑,一扫从前的沉闷。

    他讲很多笑话,在同学面前,在老师面前,人人说他很有趣。

    他交了很多朋友,有和他一起练体育的,也有班上的同学,他甚至成了班里的体育委员。

    朝珣妈妈发现他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经常笑,他开始穿平常不喜欢穿的衣服,剪从前不喜欢剪的头发,讲从前不会讲的笑话,他开始越来越像正常男孩儿,他越来越知道如何逗她开心,她很欣慰,以为这一切的转变,是心理治疗的结果。

    殊不知,无数个难眠的夜,他在昏黄的台灯底下,一遍遍将笑话书熟读成诵。

    变成一个崭新而且有趣的人,是要学习的。

    他学会了沈小乐的生存技能。

    装。

    他在某一个抽烟的瞬间,一下顿悟,要想活得简单一些,不用学习别的,只要学会装就够了。

    他装成了另一个人,那个人开朗、活泼、爱笑,那个人高大、威猛、男人味儿十足,起初这有些难度,后来时间消磨日月,他越来越游刃有余。他从高中装到了大学,从大学装到了工作。

    沈小乐她说他不会装,事实上,他装的比她还要好,她实在是小看了他。

    人人都带着面具,为什么他不可以呢。

    不过是演戏罢了,生活里没有摄像机,生活里的观众也并非时时都有空来评判他的演技,你看,有女孩子把獠牙收起来装成可爱模样来博取别人欢欣,有家长把关心挂在嘴边来强迫孩子成为自己的骄傲,为什么,有些生病的男孩,就不能把病藏起来,装成自己没病呢。

    他也是可以的。

    就算他这样蠢笨的人,努力一下,也不会被人看出什么破绽。

    就这么想着,就这么做着。

    他学了体育,在迈进大学校门的那一刻,他把自己换成崭新的一个。

    偶尔他会去酒吧,和同学一起,他看着他们在舞池里跳舞,他也去,在五颜六色的灯光里迷醉。偶尔有人看上他,成年人格外青睐他那一身的肌肉,加他的人有男有女,若有若无的**意味。

    他笑着聊天,喝酒,在人群里打打闹闹。

    他甚至找了互动性很强的工作,是健身俱乐部的教练。他每天要和不同的人沟通,这对如今的他来说,已经是如鱼得水。有相熟的客人,会在夜晚给他发消息,约他出去玩。

    他有心动过,然而每次和那些客人一起吃饭的时候,江夕迟总会一次又一次,从他的脑子里的某个角落钻出来。然后他回家,他打开浴室的灯,冲着澡想着江夕迟**。

    江夕迟。

    念他的名字,舌头会贴着上颚,发出黏黏糊糊的声音,好像在撒娇。可江夕迟不撒娇,爱撒娇的人,从来都是他。

    江夕迟给他发过的最后一条短信,是在高考完那天。

    他在短信里说:“朝珣,我头一回,这么讨厌一个人。”

    朝珣看着那条短信,笑了一声,遍体的凉。

    从前他夸他善良,现在他说他讨厌他。

    他在来了新城市之后,总想着,等什么时候攒够足够多的勇气,他可以再去找他,和他告白,拥抱他,说很多遍的我好喜欢你。

    但勇气似乎总是攒不够,等到收到江夕迟那条消息,他发现,其实也用不着攒了。

    起床、上班、吃饭、回家,平凡的日子。

    毕业一年,大学室友和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结婚,邀他做伴郎,室友把地址发过来,他顿了顿,盯着那个地址看了很久,仿佛要被回忆拽回去。

    毕竟是室友婚礼,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穿上了笔挺西服去了那个城市。车子从海边经过,他看着那片熟悉的海滩,下了车吐了很久。

    原来再熟悉的地方,离开了很久,也会水土不服。

    到了地方后他跟着前前后后忙乎了好久,饭没有好好吃,觉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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