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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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9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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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主需索不便鞭挞随之”7。湖南长沙地处交通要道又属鱼米之乡商品经济活跃但“以强欺弱”的地主竟“擅将佃户为仆”佃户已故至“卖嫁其妻若子并收其家资”8。这样的佃户实际上完全成了地主的奴隶不仅佃户本人无独立人格与私有经济连同佃户的妻室子女全成了地主的私属。《儒林外史》第四十七回里反映扬州大盐商方家在各地大买田地方家主人下乡的时候庄户必须像迎神一样“备香案迎接欠了租又要打板子”。吴敬梓这部所反映的历史是以南京为中心的经济最达地区的社会缩影。乾隆年间四川有位田主吴耀祖并非很有势力者因事与佃户生了争执吴为了夺田另佃宣布要把未熟的黄豆毁掉佃户跪在地下求“宽缓”吴骂道:佃户就同他家的“奴才一样”1。广东风气甚开但乡里的风俗仍是视佃户为“贱人”可以用扇子头殴打进行侮辱2。至于贵州云南一些边远地区不少世仆制度还原封未动。云南永善县有个“佃田世仆”者普他同妻子明珠和五个儿子都被鲁家买为世仆。乾隆四十八年他带同妻子逃到四川雷波厅但被鲁家现追捕了回来经一再辗转出卖“骨肉离散”万分痛苦者普恳求鲁家回赎使家人团聚鲁家反而置之不理3。像这样的佃仆生活几乎与牛马无异了。

    谈到主尊佃卑还有个社会习俗问题。这个问题文献上有时还谈得不很多或不很明确但在社会上直至近代还有一些地方存在。清代律例谈到佃户或雇工与田主之间有无主仆名分的时候往往要看佃雇与主人能否“同坐共食彼此尔我相称”有时也提“同坐共食平等相称”。“同坐共食”、“尔我相称”或“平等相称”都好理解。什么叫不平等相称呢?就是佃户、雇工称主家的人必须尊称“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之类而主家人称佃户、雇工则可以不论辈分直呼其名。凡是缙绅地4参看何龄修等合著:《封建贵族大地主的典型》3o4页。孔府档ooo五o六九之二十五。5光绪《大清律例汇辑便览》卷27《刑律·斗殴》上。

    6光绪《畿辅通志》卷71《舆地略·风俗》。

    7民国《重修新城县志》卷11《职官二》。

    8同治《长沙县志》卷2o《知县朱前诒条陈利弊》。

    1《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293页。

    2《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293页。

    3同上书293—296页。

    主即一般的所谓“官老爷”要他们从法令上或文券上废除主仆名分当然难但是要他们从生活习俗上做到与佃户、雇工“同坐共食平等相称”则尤难。在缙绅地主与佃户间继续维持上述习俗上的等级名分几乎是百分之百。

    其二视佃户如仆役任情使役。雍乾之际大量“出旗为民”和消灭农奴制以后租佃自由进一步展一般庶民地主与佃户政治上无主仆名分经济上仅存在佃地交租的关系在这种背景下少数贵族地主和众多的缙绅地主继续奴视佃户在剥削高额地租的同时再驱使佃户无偿供役这是农奴制残迹的一种表现。这种残迹在清代贵族和缙绅地主经济中存在异常广泛在非身分的地主经济中亦有某些实例。程昌于明后期成书的《窦山公家议》中说:“置立庄佃不惟耕种田地且以备预役使”。这是明末徽州的一位官豪兼佃仆主人的自白。清代的贵族和缙绅都默识心通地以此为法宝役使佃户成风。陕西、甘肃乾隆前鼓励垦荒百姓因畏惧差徭乃“借绅衿报垦自居佃户”结果乃招致无穷灾祸遭受绅衿们没完没了的役使1。山东菏泽有寡妇谷王氏依仗自己是田主谷正道的同族经常指使谷正道的佃户王三干这干那稍有不服使唤便不干不净的混骂并威胁要把王三撵走2。前述长沙豪民以强欺弱抑勒佃户为仆“恣行役使过索租利”甚至呼唤佃户妻女“至家服役”亦“不敢不从”3。乾隆中武进人钱维城说:当时南方“富者田连阡陌而贫者或无立锥农夫受其田而耕之役使如奴隶”4。贵州苗寨富民重利盘剥钱一千谷一石一二年加息“数倍”穷民不能偿即“折以山地衣服各项转求佃耕或易他山地为之佃耕听其役使”1。贵州大定还通行一种风俗:“凡是佃种田主田地写有佃约就听凭田主差唤”2。这就不仅仅是缙绅甚至连一些非身分田主也可以对佃户循例差唤了。由此再次证明在贵族绅衿领域佃户的身分始终是十分低下的。从曲阜孔府和全国各地所保存的材料看这些差役包括十分广泛的内容:一是业主外出例由佃户担任脚夫、水夫或抬轿等夫役。二是给业主看家或待客人干待客杂役。三是承担主家内外许多修缮事宜的杂工。四是随同业主家人从事采购。五是令佃户妻女或儿童帮主家内宅仆役干活。六是帮主家看管山场、庄所和巡夜等。七是协同主家家仆催租、讨债以至打冤家。八是主家遇有婚丧嫁娶等事则佃户必须随时“听候1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141。

    2《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额外剥削》。

    3同治《长沙县志》卷2o。

    4《皇朝经世文编》卷11《养民论》。

    1严如煜:《苗疆风俗考》卷1下。

    2《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六、其他》。

    差使”出工效力3。

    其三对佃户肆行凌辱、打骂、拘禁以至惨害人命等。刑科档案记载乾隆三十一年直隶宝坻县捐职地主王铨柱因佃户苏舜臣欠了点租子被板责十五板同时叫官差把舜臣的弟弟苏汉臣拘留了起来。随派其捐贡儿子王谊一道逼勒典史大闹县堂硬要县署差拘佃户。江苏奉贤地主金胜章因佃户欠租活动松江府票差擅自锁押佃户至五六名之多其中一名佃户王武京竟被锁在船舱内活活冻死4。康熙后期的浙江天台“连年荒歉十室九空”但“台人多为富不仁惟利是视。访问每于岁暮封印之后差遣悍仆豪奴分头四出如虎如狼逼取租债举其室中所有搜攫一空。甚而掀瓦掇门拴妻缚子又甚将本人锁押私家百般吊打”1。另据一些文集与方志揭示:江南地主往往养尊处优“深居不出一任纪纲仆所为”。结果导致农民“破家亡身”甚至“逼其钱财妻女置之讼狱出尔反尔”。“司租之徒欲求媚于主人于佃农概不宽贷恶声恶色折辱百端。或预挟悍隶入乡收租一不如欲出缧绁而囚之甚至有以私刑盗贼之法刑此佃农即或情实可原如疾病死丧之故至种而弗耨耨而弗获获而无以纳租纳租而无以充其额者自宜宽其既往贷其将来何乃诉词未毕而行刑之令早下矣。况田主控一佃农止给隶役数百钱而隶役之索贿于佃农者初无限量。或田主以隶役行刑不力倍给之钱至有一板见血等名目俾佃农血肉横飞畏刑服罪虽衣具尽而质田器田器尽而卖黄犊物用皆尽而鬻子女亦必如其欲而后已故岁以县计为赋而受刑者无几人为租而受刑者奚啻数百人至收禁处有不能容者。更可异者赋有几则而租独一例以吴江之下下田而论纳一升五合者亦收租一石有余”2。还有些地主并未直接将佃户杀害因为公然残害人命民愤太理难容。但是他们既对佃户人身折辱百端经济上又陷人于倾家荡产卖儿卖女的绝境从而使佃户备受贫病气等无端摧残以此致死和自杀以至全家自尽者更在在有之。乾隆中直隶定兴县6光曾揭出一件令人惨不忍闻的事情。一个岁暮他买米数斗回家“路闻哭声哀视其门恍然曰:此吾亲属赵某家也。疾趋入见置鼎地上中贮粥火燃鼎沸粥蒸蒸然赵某家人环泣。讶而诘众哭极哀不能对。中有十五岁儿赵某孙也光曾携至室内问以哭状。儿始呜咽言曰:吾邑中数年荒馑负债累累无以偿而旦暮追索甚急易所畜牲畜偿之不足;尽用吾室中衣具器用之物犹不足。势迫计穷故置毒粥3《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五册《三、公府差务》。十七册《二、乾隆南巡差徭》。二十册《二、抗差》。《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六、其他》。

    4《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六、其他》。《大清律例增修统纂集成》卷27《刑律斗殴上》。1蒋兆桂:《天台治略》卷6《劝谕富室岁暮善取租债以苏民困以保天和事》。2《杨园先生全集·补农书下》。陶煦:《周庄镇志》卷4《风俗》本文及小字注。中欲以一死脱难也”1。

    其四重租盘剥。前面说过清代前期力役租、实物分租、实物额租、货币地租都存在但以实物额租为多。在贵族、缙绅的经济领域由于农民的抗争抵不过官府的镇压因此无论哪种地租形式其剥削都是很苛重的。前面揭露地主阶级如虎如狼地向穷农逼租结果导致农民卖儿卖女服毒自杀等已可概见当时农民在重租渔夺下所过的非人生活。那么当时的地租究竟苛重到何种程度呢?以江浙地区的额租而论亩产二石多的土地上取租一石五六斗其剥削率比之周庄少不了多少。所以嘉庆时松江民哀叹:“赁田力耕输租而外所存糠秕自给”2。乾隆时河南贫民也是“佃他人田者居多终岁勤动所得粮食除充交田主租息外余存无几”3。那么在当日全国商品经济进一步展和资本主义萌芽已应运而生的环境下是否上述贵族和缙绅地主经济营垒仍原封未动看不到任何新的社会潮流的渗透影响呢?不是实际上上述反映商品经济展和农民摆脱封建束缚的永佃权、转租制以至货币地租和在文券上明载王佃无名分等事在缙绅营垒的一定领域都有反映。就连曲阜孔府这类典型的封建贵族其田产除“钦拨”外已早有通过自由买卖而大量购置者。地租则征收粮、银、钱者均有。其拨赐祀田上征收银钱实际属官田征粮性质但是像鱼台县等地的自置田土也出现了“每亩纳租(银)八分”的记载这是货币地租已无疑义1。尼山祭田“严禁佃户买卖”但都“准新佃承顶旧佃地亩随时值找给资本赴公府报明注册更佃纳租”此即允许“换佃”2。其他实行永佃权和转佃制的田主的身分有“生员”、“监生”、“武学生员”、“进士”等。虽不是大官但已属青衿范畴3。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某些一向视为等级森严的封建世家也给佃户解开了主仆名分的枷锁。嘉庆十六年山东日照“贡生”秦子峻雇于鹤年夫妻看管林木秦再给于三亩地耕种不收籽粒即以之抵偿看管林场的工价。“平日平等称呼并无主仆名分”4。这是一个书香之家解除与佃户并雇工之间的主仆名分的典型。虽然旧营垒的变化是微弱的除曲阜孔府外几乎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官绅。且孔府的拨赐佃户在允许转换的情况下也仍旧是不能“脱籍”的。重要的是坚冰已被打破孔府的自置土地数量越来越多。其变化也意味深长。

    1光绪《畿辅通志》卷23o。

    2叶梦珠:《阅世编》卷1《田产》;嘉庆《松江府志》卷6《物产》。

    3佚名《心政录》卷2《清定交租则例以恤贫民疏》。

    1《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三编六册《三、祀田与自置田产的买卖》三六oo。2同上书《四、祀田的侵隐与迷失》四o一五。

    3《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三、永佃权》、《四、转租》。

    4中央档案、“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误编入嘉庆十三年王目367o号档册。庶民地主及其主佃关系庶民地主的出现不自清代始。庶民地主包括三种人:一是所谓经营地主。二是与旧的富商大贾的“操奇赢权子母”者有别的新型商人地主。三是农村由个体自耕农以至佃农分化出来的新业主。庶民地主经济的共同特点和优点是多方面的。

    第一致力于农商兼营亦农亦商。主要是经营商业性农业和农副业如商品粮和桑、麻、棉、烟、茶、甘蔗、水果、菜蔬、花卉等。这些庶民地主的迹或为就地经营农业和农副业或为移民垦荒或为开山种地。康熙二十八年直隶巡抚于成龙奏报昌平州冯三等自出垦荒地一百二十一顷没有纳粮。康熙帝批:未完钱粮免议自出之年起取征1。乾隆时巴里坤镇臣奏报有奇台商民芮友等三十人愿自购籽种、牛只、农具去穆垒地方“认垦荒地”同时“携赀贸易”2。道光时吉林凉水泉封禁地有民人李永占官荒六千一百五十余垧和另一民人王梦基占地一千一百垧皆“招佃开垦”3。咸丰时该地南界、省西等地有官荒约三十万垧“招垦”有佃民王永祥等立即交押租钱二十余万吊认领垦种4。湖南桂阳有邓氏“皆用力田富”至清初“数十里田舍相望”其子弟或为农民或为诸生后至“兄弟田数百顷以富雄一方”。嘉庆时黄显儒、傅逄辰、彭相煊等人户“亦因勤俭力田富称此乡”5。陕西石泉县王相国道光间以种棉花起家“始佃地而种今则百亩”6。江西宁都尝有福建赤贫农民去赁耕由于抗租斗争大大限制了地主的剥削因此“往往驯至富饶或絜家返本贯或即本庄轮奂其居役财自雄比比皆是”7。嘉兴新塍镇沈元龙分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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