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岸一弧庇痔嵘弦槌獭K持味辏�1645)十二月户部尚书英俄尔岱等又言:臣等奉命圈给旗下地亩查得易州、安肃等州县军卫共三十六处无主田地尽数拨给旗下犹若不足。其未察地方如满城、庆都等二十四州县尚有无主荒地若拨给旗下则去京渐远兵民杂处多有未便议将易州等处有主田地酌量给旗而以满城等处无主田地就近给民。实际上“兵民杂处”、“满汉分居”等均非换拨之真意以瘠换良无限量的霸占土地才是拨换的实质。
清初的圈地、拨换从顺治元年十二月开始历四十余年直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才令“嗣后永不许圈”。据雍正八年(173o)统计:“直隶九府内除广平、大名二府远处京南均无旗庄坐落其余七府所辖有旗庄坐落者共计七十七州县卫广袤二千余里。”圈地的停止是广大汉族人民包括官员、缙绅反对和斗争的结果。
所谓圈地指的是与步弓丈量不同的量地方法。“凡丈量州县地用步弓各旗庄屯地用绳。用步弓曰丈用绳曰圈。”姚文燮在《圈占记》中记述:凡圈民地户部遣满官同有司率笔帖式拨什库甲丁等员役所至村庄相度田亩两骑前后牵部颁绳索以记周四围而总积之每圈共得几百十晌每壮丁分给五晌1《八旗通志》卷18。
晌六亩晌者折一绳之方法其法捷于弓丈圈一定则庐舍场圃悉皆屯有而粮籍以除。1两骑携绳奔驰那管有主、无主皇亲、百姓绳索之内尽归为旗有了。伴随着圈地出现了投充投充者一般可分为两类其中被勒逼者占绝对多数为了保全性命和点滴财产所谓“庄头及奴仆人等将各州县庄村之人逼勒投充不愿者即以言语恐吓威势迫胁”“惑于土贼奸细分民屠民之言辄尔轻信妄行投充”。有少数“投充者非大奸巨恶即无赖棍徒始冒人地为投充即倚投充而肆虐凌侮官员欺害小民任意横行者。”兑换、拨补始于顺治二年(1645)零星者外大规模兑换约两次:一次是顺治四年(1647)波及九十余州县卫以五十二个州县卫的瘠地拨换了三十八个州县卫的良田九十九万三千七百零七晌即近六万顷(《东华录》卷3o)。另一次是康熙三年到五年底(1664—1666)镶黄、正白等六旗大规模兑换此次波及面更大。
畿辅膏腴圈占殆尽只能停圈将旗地的扩大转向口外。康熙九年(167o)户部遵谕议:“今以古北口外地拨与镶黄正黄旗。罗文峤外地拨与正白旗。冷口外地拨与镶白正蓝旗。张家口外地拨与镶红镶蓝旗诏从所请。”2康熙中期以后盛京三部又在兴京、辽阳、牛庄、岫岩、开原、抚顺、本溪等地圈占土地建立庄屯。还在吉林、宁古塔、三姓、齐齐哈尔、黑龙江、墨尔根、呼兰等圈占大量良田建立庄屯。总之圈地并未真正停止只是从关内转向关外。
旗地的类别、数量和性质旗地按其坐落可分为:畿辅旗地、盛京旗地和直省驻防旗地三类。畿辅旗地是坐落在顺天、保定、河间、永平等府的旗地总数为十六万余顷。盛京旗地为坐落盛京、热河、锦州、归化等处的旗地大致为六万顷。直省驻防旗地是旗兵驻扎各直省所圈占的土地如顺治二年曾令在直隶顺德府、山东济南府、德州、临清州、江北、徐州、山西潞安府、平阳府、蒲州八处圈占无主房地及故明勋地给满洲兵丁1。其后宁夏、西安、荆州、江宁等也圈过地。总数很难统计数量不大无法与前两者相比。据不完全统计:太原驻防旗地六千五百四十一晌、德州四千三百八十五晌。
从顺治元年到康熙二十四年的四十余年间共圈地十五万四千一百五十九顷十六亩2。而据地方志统计却远远过此数。清统治者从所圈土田中1《皇朝经世文编》卷31。
2《八旗通志》卷18。
1《清世祖实录》卷2o。
2《八旗通志》。
先选择膏腴上地设立皇庄其次按爵秩分给王公大臣设立王庄再次是分给八旗官员兵丁称为一般旗地。这样旗地又可分为皇庄、王庄和一般旗地三类。
皇庄也称内务府官庄简称官庄。据和硕礼亲王代善之后生活在乾嘉之际的昭梿记载;皇庄共占地一万三千二百七十二顷八十亩有奇包括畿辅官庄和盛京户、礼、工三部及三陵官庄两部分。计盛京庄八十四、山海关外庄二百十有一、喜峰口古北口外百三十八、畿辅庄三百二十有二。但实际还要多些。
皇庄起源于入关之前天命十年(1625年明天启五年)令在辽沈地区造汗及贝勒之庄每庄十三男牛七1。第二年皇太极即汗位汗庄继续扩大。定都燕京后伴随着疯狂的圈地皇室也不断挑选膏腴设置皇庄同时也不断接受投献于是便有一批皇庄分布京畿各州县卫。在汉民的强烈反抗下康熙八年后皇室将圈地设庄转向关外在奉天、归化等地大设庄田。皇庄的土地来源主要是圈占此外还有拨官田、入官田拨余田和开垦荒田。如康熙九年在南苑置四庄二十四年又在直隶新建部分粮庄都是拨官田建立的。乾隆二十五年(176o)议准附近州县入官地一千五百九十九顷三十八亩增设大庄二十三所半庄七十三所。
皇庄种类繁多有银庄、粮庄有菜园、果园、瓜园有蜜户、苇户、棉户、靛户有煤军、灰军等等。
银庄所谓顺治初年近畿百姓带地来投设为纳银庄头计立庄百三十有二不立庄者仍其户计二百八十五。计“上地二十八顷之庄头一名纳银七百两。上地二十一顷之庄头一名纳银四百两。下地二十七顷之庄头一名纳银三百两。畦地二顷三十八亩之庄头一名纳银二百五十两。地十八顷之庄头二十九名各纳银二百两。地九顷之庄头二名各纳银一百两。又地七、八顷之庄头九十七名共地一千零二顷二十亩九分各按亩纳银一钱一分有奇。”1除带地投充人外还有不带地的投充人由清皇室“各给绳地”每绳四十二亩叫绳地人对他们是按亩征银每亩三分草一束按清代习惯草一束折银二分共五分。纳银庄头所交银两较轻最高者每亩二钱五分最低者只五分因为是投充均给予一定优惠以鼓励群起效尤。
粮庄情况较银庄更为复杂。清初定每庄耕地一百三十晌另给四晌作为场园马馆给牛八头还给房屋、口粮、器皿、田种等。康熙九年增庄养丁每庄地十八顷壮丁十五名佥一名为庄头叫做整庄。半庄地九顷壮丁七名佥一名为庄头。康熙八年时将各庄分为四等。康熙五十一年(1712)定:“一等庄岁纳粮二百五十石二等庄二百石三等庄一百九十1《满文老档》太祖卷66。
1《大清会典事例》卷1197。
石四等庄一百二十石半分庄每岁纳粮六十石。纳粮庄中又有豆粮庄和稻庄等。豆庄多系带地投充各庄土地数量并不划一。稻生长于水田稻庄的土地数也不划一。粮庄虽有纳粮定额但却时有折变还不时有各种花色的附加如康熙十二年(1673)令:关内一、二等庄岁输大猪二或常有猪四三、四等庄输常有猪三。雍正三年(1725)令:盛京及关外各庄不论等次岁输鹅一。雍正十三年又定:“关内庄不论等次每庄岁输广储司红花八两内管领埽帚二十笤帚三十瓢十九芥子一斗蓼芽菜子一斤关外庄不论等次每庄岁输茜草五十斤线麻十八斤小根菜蒌蒿菜各十六斤黄花菜十斤。”
菜园、爪园情况类似康熙十二年“安设瓜园菜园除额给地(十九晌)外并给养家口地一百二十亩牛四头蒲簾一百二十五秫秸三千五百束”。到康熙五十一年“丰台安置菜园十一所除给地外并与凿井六口牛四头房三间”。康熙六十年(1721)定“瓜菜园一律给旱地九顷”1。果园分布在盛京、广宁、顺天、保定、河间、永平等地分为投充和自设两种据统计盛京旧园丁三百五十一名广宁旧园丁一千一百七十三名携地来投新园一百二十一所畿辅各州县设一百三十六所。各庄地亩及交纳果子品种也不一致均以所纳果品价格准折地丁银。
蜜户、苇户、棉户、靛户等也多系清初带地投充者。蜜户计带地二百八十九顷六十三亩五分“每地六亩征蜜五斤交纳官三仓”康熙四十九年(171o)以乌拉捕牲蜜丁所进蜜已足用嗣后蜜户俱按地征银每亩征银五分。2苇户带地不等计地一百四十九顷八十二亩一分按地肥瘠每亩征银一分至八分不等。除每年额征芦苇四万三千七百五十二斤每斤折抵银三厘五毫八丝九忽外额征银五十二两三分五厘五毫七丝二忽交广储司库。棉靛户共六十二丁每丁地五十六亩共地三十四顷七十二亩。棉户每丁征棉花五十斤靛户每丁征水靛百斤。交广储司3。
皇室同各庄、园、户等共同组成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这个单位基本上可以脱离市场而自存。不仅宫廷内帝、后、妃、皇子、公主、太监、宫女之所需均可由庄、园、户上供甚至马厩牛圈所需的镫油花爆作所用麻秸鹰鹞房所用瓢翎等等均由各庄、园、户抵折交纳。可见入关之初的清皇室对商品经济是相当隔膜的是极少接触的。
各庄、园、户的劳动者的身份地位又怎样呢?银庄、部分菜、瓜、果园及部分户系清初带地投充或不带地的投充者清皇室给予一定优惠。以银庄为例每亩纳银一钱一分相当于当时直隶民田之赋“直隶民赋田每亩科银八厘一毫至一钱三分不等米一升至一斗不等豆九合八抄至四升不等”1《大清会典事例》卷1196。
2《清朝文献通考》卷5。
3《大清会典事例》卷1197。
1。绳地人每亩纳银五分携地投充的菜瓜等园和蜜、苇等户纳银数大体也是五分在民赋中也是低档。可见投充者的身份地位相当于编户齐民。特别的像带地二十七、八顷的人他们绝非劳动者应为地主阶级。总之投充者是编户齐民其中既有地主也有自食其力的自耕农民。至于皇庄上的壮丁身份地位就大不相同了。壮丁来源大致有四:1。“东来人”或称“盛京随来陈壮丁”是皇庄壮丁的主要部分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入关前所俘汉民数量很大;2。因罪遣的犯人和入官奴仆;3。庄头置买的奴仆称为“庄头户下壮丁”;4。无罪遣的奴仆雍正时以“生齿日增钱粮浩繁”将内府部分奴仆“派往各庄服田力穑”(《清世余实录》卷2o)。这些壮丁之间身份地位虽有区别总的说人身依附关系很强地位很低。他们是皇室的私属不列入国家编民内务府为他们设有专档每十年编审一次。会计司又设三旗庄头管理处专管庄田、户口、地亩、粮银等。这些壮丁必须世世代代在皇庄上劳动服役不得离开。如有逃跑或混入民籍当治重罪皇室可以任意支配可以分拨皇子陪嫁公主赏赐臣僚赠送亲友壮丁们子孙繁衍也必须留在庄上壮丁子孙无权赴考应试更不准做官为吏他们耕种皇室的土地使用耕牛、种子乃至房子器皿都由皇室另拨受剥削甚重。其身份地位相当于刚刚摆脱奴隶地位的农奴。其中“庄头户下壮丁”地位更低是庄头私属衣食于主人应属奴隶。
王庄即属王公贵族的庄田设置于入关前。清朝的王公贵族分为宗室和异姓两种。前者指努尔哈赤的子孙后者指皇室以外的如开国功臣和皇亲国戚。宗室封爵分为十等异姓贵族分为五等。封爵时根据恩、功两方面称“恩封”、“功封”。顺治年间王公庄田的土地来源是圈地和带地投充。当时分领到的土地一是根据封爵另一是根据所授壮丁数数量不一。康熙以后对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的赏封作了统一规定只按爵秩赏赐壮丁不再拨地。康熙六年(1667)规定:“给亲王旗下满洲佐领十、蒙古佐领六、汉军佐领四、内务府佐领一、旗鼓佐领一、内管领一。山海关内大粮庄二十、银庄三、半庄二、瓜果园各二关外大粮六盛京大根四盛京三佐领下人五十户果园三、带地投充人五百七十六名、新丁八百九十九名、炭军、灰军、煤军各百名。”(《大清会典事例》卷1198)到康熙十四年三十八年乾隆元年、六十年都曾作过修定呈现了递减趋势。实际上亲王所得绝不仅此数特别是清初带地投充和虏掠的壮丁数都很大。此外亲王还拥有广阔的牧场、山场等。郡王以下赏封有差从略。
八旗官兵庄田即通常所说的旗地称一般旗地数量较大。据《八旗通志》统计:八旗壮丁地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八十七晌合十四万零二十九顷二十二亩。土田也按秩爵和壮丁数分拨。一般兵丁只给壮丁地每丁五晌即三十亩。官员除壮丁地外还拨给园地。顺治六年定:公侯伯各给园地1《清朝文献通考》卷1。
三百亩子二百四十亩男百八十亩都统、尚书、轻车都尉百二十亩副都统、侍郎、骑都尉六十亩一等侍卫、护卫、参领四十二亩二等侍卫、护卫三十亩三等侍卫、护卫、云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