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痴饕氖凳┓段Ш拖晗盖榭錾胁磺宄嘟骋怨ぜ鄞胬鸵墼蚴俏抟傻摹�
成化二十一年全国范围内的班匠征银开始实施:“轮班工匠有愿出银价者每名每月:南匠出银九钱免赴京所司类赍勘合赴部批工;北匠出银六钱到部随即批放。”同时还规定“不愿者仍旧当班”2。很显然这不是强制性的法令而是一个建议性政策但它的意义是重大的即从政策上允许班匠以银代役只要按规定出办工价银班匠本身可以不去服役。这无疑是对旧班匠制度的一次革命为班匠摆脱封建劳役的束缚打开了大门。
由于成化二十一年的政策不是强制性的且征银工作处于开始阶段故此后有的地区班匠征银的推行是很缓慢的“此例止行于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南直隶而河南、山东、北直隶等处尚责解正身”3。这种情况在弘治十六年重新编填班匠勘合时仍是如此。
弘治十八年明朝廷规定南北二京班匠依照弘治十六年编填的勘合2《明英宗实录》卷二四o。
1《明宪宗实录》卷六四。
2《大明会典》卷一。
3《明孝宗实录》卷二oo。
有财力的班匠每班征银一两八钱止解勘合到部批工;无财力的班匠每季连同勘合解部上工工满日批放。如果没有勘合班匠即使纳银也仍要到部。弘治十八年的政策在征银数额上比之成化时没有大的变动但它的突出之处一是强调勘合的重要把勘合作为征银的重要依据这是为了保证政府这部分收入不至于流失的手段。二是政策中强调有力与无力以此区分是否征银这与成化时的愿与不愿已有明显区别。判断班匠有无出备工价银能力的工作由所司官员负责不由班匠自己决定。其强制性加强。
全国范围的班匠完全征银是在嘉靖四十一年完成的。该年题准:“行各司府自本年春季为始将该年班匠通行征价类解不许私自赴部投当。”征解数额仍是每班银一两八钱再将每班银均为四份即每名每年征银四钱五分。各地方有司要计算出班匠银每年的数额征完解部年终造册上报。1至此班匠全部征银。这意味着班匠与明代官营手工业已无直接关系不再受封建劳役的束缚。对于明廷来讲财政又开出一个新的税种增加了收入嘉靖时属于北京的班匠银为六万四千一百一十七两八钱。班匠虽不上工但仍隶属匠籍但此时的匠籍只是政府征收班匠银的一个依据已无其他意义了。
明廷对工匠的管理行政管理从广义上讲上面所述均属政府对工匠的管理此处只就工匠管理的职能部门作一介绍。
明代管理工匠的最高机构是工部但其中又有分别即“轮班者隶工部住坐者隶内府内官监”1。工部管理职责主要有:管理各地造送的班匠册工部专有管册主事负责这一事务;负责逃匠的清勾“弘治元年奏准添设主事清理内外衙门军民住坐轮工匠”2。第三负责到京轮班匠的分拨派遣和放归工作班匠到上工时将勘合“赍至工部听拨”3。
明代北京工部管理的是浙江、河南、山东、山西、陕西五省及应天等二十六府的班匠嘉靖四十一年这些地区的班匠为十四万二千四百八十六人。南京工部管理的是江西、湖广、福建三布政司的班匠人数为五万九千六百九十五人。在《大明会典》卷一有一条记载云:“湖广、四川、两广、云贵、福建、江西各省班匠隶南京工部。”实际上四川、广东、广西、云南、1《大明会典》卷一。
1《大明会典》卷一八八。
2《大明会典》卷一。
3《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七。
贵州五省并无班匠。理由之一是《大明会典》卷二o八说:“凡本部(指南京工部)各色班匠:江西起送三万九千五百五十五名湖广一万三千二百四十四名福建起送六千八百九十六名。”如果四川等省有班匠则此处必然加以记录。二是在涉及到南京所属各省班匠时史书从未涉及四川等省如《宣宗实录》卷七七云:“(失班工匠)其湖广、江西二布政司令南京工部遣官查审如例”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条在《大明会典》卷一中误书为广东、江西二布政司。《宪宗实录》卷二六五在记述班匠征银这一重要事件时则更明确地记载:“其江西、湖广、福建三处该隶南京工部者亦宜照此例行。”所谓照此例行是指班匠征银之事。这更清楚地说明四川等省没有班匠。三是明人的记述对此讲得也十分清楚王夫之在《噩梦》中云:“直省之中若广东、四川、云南为工作之薮广西、贵州地虽瘠而百工之所为亦备乃独无班匠亦非法也。”1这表明:一、《大明会典》说四川等省班匠隶于南京是一个错误使许多后人学者被误导。二、四川等省并无班匠。南京工部所辖只有江西、湖广、福建三省班匠。明代在四川等五省不设班匠其确切原因尚不清楚很可能是因为这些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汉民较少在操作上有相当的难度。
除工部外各地官府要负责本地班匠的管理事务。这些事务包括:一是起送班匠。二是清理工匠在班匠征银以后这是各地有司的主要管理内容“每年奉府帖匠班花名文册各年不等行准清匠官审追班银”2。为此各地均设有清匠官。三是造送班匠或班匠银征收情况文册。
在行政部门之外朝廷还派御史监督和帮助管理工匠。
法规管理明代的工匠管理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是不应被忽视的那就是法规管理在《大明律》中有许多针对工匠的法律条文这表明明代已将工匠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尽管这些条文是以惩罚为特征的但它透露了明政府的一种思路和态度即为维护官营手工业的生产秩序必须充分注意和严密管理工匠。
下面将《明律集解附例》中一些针对工匠较重要的条文稍加罗列以便从中体会一下明政府在工匠管理上的良苦用心:1。两京工部各色作头犯该杂犯死罪徒罪以上者依律拘役满日革去作头;杖罪以下拘役满日仍当作头。(卷一《名例》)
2。若御幸舟船误不坚固者工匠杖一百;若不整顿修饰及在船篙棹之属缺少者杖六十。(卷十二《礼律》)
3。凡造作不如法者答四十;若成造军器不如法及织造段匹粗糙纰薄者各笞五十;若不堪用及应改造者并计所损财物及所费雇工钱重者坐1《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八章第三节。
2《海瑞集》上编《兴革条例》。
赃论;其应供奉御用之物加二等。工匠各以所由为罪并偿物价工钱还官。(卷二九《工律·营造》)
4。凡造作局院头目、工匠多破物料入己者计赃以监守自盗论追物还官。(同上)
5。凡各处额造常课段匹、军器过限不纳齐足者以十分为率:一分工匠笞二十每一分加一等罪止笞五十。若不依期计拨物料者局官笞四十提调官吏减一等。(同上)
从这些条文中可以看出《明律》所涉及的官手工业中的问题很广泛其处罚也比较严厉尤其是对涉及御用诸物时处罚更重。这一方面体现了明律本身的特点另一方面反映出明政府对官手工业生产和工匠管理的重视。《明律》制定于明初但其中关于工匠的一些条文在以后还多次被重申引用可见法规一直是明代管理工匠的手段之一。
第四节民间手工业民间手工业概况明代民间手工业十分达中期以后逐渐过了官营手工业成为明代手工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究其原因一是手工业品市场的扩大。官营手工业产品不是用于出卖的它满足的是皇室和政府的各种消费民间对手工业品的需求只能从市场上得到满足。这对商品经济是一个促进而商品经济的逐步展又带动了民间手工业的展因而市场的存在和扩大是明代民间手工业存在和达的基础。二是工匠制度的逐步瓦解。明代的工匠制度束缚了数十万国内的手工业者这些人有着熟练的生产技术是明代手工业生产的重要力量。而工匠制度强迫他们把时间和技术投入到官营手工业当中客观上削弱了民间手工业的生产。但随着工匠制度的改革和瓦解工匠有越来越多的时间投入到民间手工业生产中应该说这对于明代民间手工业的展是有促进作用的。三是明廷的有关政策在客观上推动了民间手工业的展。明朝廷对民间手工业除金银、盐等生产外政策上的限制并不十分严格这就为民间手工业的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另外明政府严格的赋税征收政策使大批农民依靠土地无法生存家庭副业成为他们寻求衣食的重要手段明代民间手工业最雄厚的基础是家庭手工业。因此说政府的政策客观上推动了明代民间手工业的展。
1。民间手工业的类型。
明代民间手工业类型大致可分为家庭手工业和作坊手工业两种。此外还有一些以手艺谋生的手工业者他们游离于家庭手工业和作坊手工业之外但又与二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一个时刻变动的不稳定的群体故在此不作特别的叙述。
家庭手工业。明代的家庭手工业是民间手工业最基本的手工业生产形式数量也最多。这种手工业是从家庭副业展起来的所谓“夫织妻络”就是其写照。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对这种家庭手工业出现的原因有很透彻的分析:“上供赋税下给俯仰。若求诸田亩之收则必不可办”于是各种开销“全赖此一机一杼”1。正德《松江府志》卷四也有类似的说法:“俗务纺织不只乡落虽城中亦然田家收获输官偿息外未卒岁室庐已空。其衣食全赖此。”这里所讲虽是松江府的事但它很有代表性各地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家庭手工业不仅包括为生计奔波的小户就是一些衣食不愁的大户也往往兼营此业。“松人中产以下日织一小布以供食。虽大家不自亲而督率女伴未尝不勤。”2“吴人以织作为业即士大夫家1《农政全书》卷三五《木棉》。
2徐献忠:《吴兴掌故集》卷十二。
多以纺织求利如华亭相(指徐阶)在位多蓄织妇岁计所积与市为贾。”3家庭手工业的产品基本有三种用途一是出售如徐阶家的织品即是如此。二是自我消费“绢帛绫绸叠满箱将来裁剪做衣裳。公婆身上齐完备剩下方才做与郎”4。明邝У摹都糁啤肥吹木褪钦庵智榭觥H窍蛘荒筛乘昂槲涠娑ǎ骸胺裁窦湟挥ιV旮髡毡舜偎驹ㄔ蚶鹂扑棵嗟任铩F渌棵嗝克暾绽劬罹阋允肆轿蛘劬钜黄ァ!�1明代夏税除征麦外在洪武时只有绢至弘治时有些地区还要加上苎布、麻布等织品。这些纺织品作为夏税的一种土地所有者是必须出办的而最终的承担者还是农民的织机。
作坊手工业。明代作坊手工业较之家庭手工业有明显的不同一是规模较大二是其产品完全是为进入市场而生产的。手工作坊有许多是从家庭手工业展起来的如纺织业中就比较普遍。张瀚自述家事时说:“毅庵祖家道中微购机一张织诸色纻币备极精工每一下机人争鬻之。计获利当五之一积两旬复增一机后增至二十余。”2显然二十多张织机已是一个规模不算小的作坊了当时南京内织染局的额设机也才三百张。除纺织业外其他各行业都有作坊式生产。如陶瓷业、造纸业、制糖业、酿造业、造船业、冶铁业、木器制作业等等。这其中的很多行业离开作坊生产是无法进行的必须有分工协作才可完成如铁冶业中的炒铁:“一人钳之二三人锤之旁十余童子扇之”“计炒铁之肆有数十人有数千。一肆数十砧一砧十余人”3。如果没有分工协作和大规模的人力投入这些行业的生产就会停顿。
作坊手工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其产品为市场而生产因而与商品经济联系密切甚至有些作坊就是由商人投资经营的。因而作坊曾被认为是我国资本主义萌芽的诞生地之一。
2。民间手工业的行业种类。
明代民间手工业有多少种行业很难有确切的统计这里也只作一般的介绍以便人们有个大致的了解。
在著名的科技著作宋应星《天工开物》中较全面地记录了明代的手工业生产技术书中涉及到的行业有:作咸(制盐)、甘嗜(制糖)、膏液(榨油)、乃服(纺织)、彰施(颜料)、五金(矿冶)、冶铸(铸造)、锤锻(杂造)、陶埏(陶瓷等)、燔石(煤炭等)、杀青(造纸)、丹青(制墨3于慎行:《穀山笔麈》卷四。
4邝В骸侗忝裢ㄊ椤肪硪弧�
1《大明会典》卷十七。
2张瀚:《松窗梦语》卷六。
3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五见《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二章。等)、舟车(造船等)、佳兵(军器)、曲糵(酿酒)、珠玉(珠宝)。共有类其中有些类又可分为许多种如乃服中就有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