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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马赤军人的军需装备主要由军户自备不足部分由政府补给。汉军士兵的冬、夏军装和武器由政府给并按月放口粮每人米五斗盐一斤。服装的不足部分、其他装备和开支由本军户和贴户凑齐定期送到军中称为“封椿”(或“封装”)钱。新附军人的装备全由政府供给口粮每月米六斗(比汉军高一斗)、盐一斤家属每月每人支粮四斗。
作为军户承担兵役的补偿政府在赋役方面对军户实行豁免和优待。元代百姓的赋役负担主要有税粮、科差、杂泛差役、和雇和买四项。汉军军户和探马赤军户从事农耕者免缴四顷地的十二石税粮;新附军户有土地的因国家已供给军人装备和口粮所以要按亩纳税。从事牧业的探马赤军户比一般牧民的“抽分羊马”(向政府缴纳一定数额的羊马)稍轻一些。1详见陈高华:《论元代的军户》《元史论丛》第1辑。
1《元史》卷九九《兵志》二。
一般牧民的畜群一百口即抽缴一口不到一百口的则满三十口即抽分一口。军户不到百口免抽。和雇和买探马赤军户不承担其他军户区别对待富有者承担贫困者可免。科差与杂泛差役军户均予豁免。
忽必烈即位后实行军民分治政策。原来的汉军奥鲁均从汉军万户的管辖下分出来先在各路设专职官员管理不久即规定各路、府、州、县的管民官兼领奥鲁。探马赤军中的奥鲁官仍负责管理军户事宜。建立蒙古军都万户府后各万户府之内专设奥鲁总管府千户所下设奥鲁官。元朝中期总管府与奥鲁官先后撤罢由都万户府下属的万府、千户所直接管理探马赤军户。军户的管理探马赤军军户归之于军队系统汉军军户归之于地方行政系统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元朝政府推行民族歧视政策的表现。新附军军户由所在地的管军军官直接管理没有设置奥鲁。奥鲁的主要职责是调军人服兵役征取出征、出戍军人的封椿钱协助审理军户的“奸盗诈伪”等案件。
军户制的实行可以保证国家有稳定的兵源又可以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而使政府负担不致过重。但是军户制也有许多难以克服的矛盾。军役负担过重再加上军官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常常导致军人逃亡和军户破产。到了元朝中期这种情况愈来愈严重军户制受到破坏。到元末农民战争前夕军户制已经完全崩溃。
第四节军官蒙古国时期军官名号不一而且职位世袭属下军队大多数具有家兵的性质既不利于管理也有损于汗权的集中。
忽必烈针对这一状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至元元年(1264)十二月“始罢诸侯世守。立迁转法”(《元史·世祖纪二》)。也就是说为防止汉军将领(即“诸侯”或称“汉人世侯”)拥兵自重不再承认他们世袭军职、世掌固定军队的权力军官均由朝廷调派由此改变了汉军掌握在私家手里的情况。探马赤军从蒙古军中分离出来后将领也经常调动军队不再是将领的私兵。
原来汉人世侯不但掌管军队还兼管所在地区的民政。中统三年(1262)十一月朝廷作出明确规定:“诸路管民官理民事管军官掌兵戎各有所司不相统摄。”(《元史·世祖纪二》)在对宋战争中作为临时性办法军官在江南南宋旧土兼理民政“凡以千户守一郡则率其麾下从之百户亦然”(《元史·兵志二》)。至元十五年(1278)三月重申军民异属之制南北划一军民分治只有草原上的蒙古千户仍然保持着军政合一的旧制。
世祖至元七年(127o)确定以管领军队多少区分军官等级。二十一年(1284)又规定了军官的品级、各军府设军官的人数以及军官所持的符牌标准。
万户府分为上、中、下三等。上万户府统兵七千人中万户府五千人下万户府三千人。侍卫亲军各卫与上万户府等级相同。万户府置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各一员。侍卫亲军各卫置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有的卫设达鲁花赤。
千户所也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千户所统兵七百人中千户所五百人下千户所三百人。千户所置达鲁花赤、千户、副千户各一员。
百户所只分上、下两等。上百户所统兵七十人下百户所五十人各置百户一至二员。
百户之下设牌子头有时设“五十户”之职。
此外万户之下还有总管、镇抚等军职;千户之下有总把百户之下有弹压等职。
军官和民官一样亦有俸禄。成宗时由于在各地的民官都有职田乃规定在京官员增禄米。以后侍卫亲军军官大多有禄米各地军官则只有俸禄。
进入元朝之后民官不再持有符牌只有军官才能佩符牌。牌与符是一回事分为虎头金牌、平金牌、平银牌三等又称为虎品级军职武散官勋阶京官俸禄京官禄米地方军官俸禄正二品龙虎卫上将军金吾卫上将军骠骑卫上将军从二品各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元帅各处宣慰兼管军万户奉国上将军辅国上将军镇国上将军正三品卫军都指挥使、达鲁花赤上万户府达鲁花赤、万户招讨使副元帅昭武大将军昭勇大将军昭毅大将军七十贯七石五斗八十贯从三品卫军副都指挥使上万户府副万户中下万户府达鲁花赤、万户安远大将军定远大将军怀远大将军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六石七十贯正四品卫军佥事中万户府副万户各处宣慰副使、副都元帅广威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四石五斗六十贯从四品下万户府副万户上千户所达鲁花赤、千户蒙古军都万户府奥鲁官副招讨使信武将军显武将军宣武将军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二石五十贯正五品卫军、上万户府镇抚上千户所副千户中千户所达鲁花赤、千户武节将军武德将军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一石五斗四十贯从五品中万户府镇抚中千户所副千户下千户所达鲁花赤、千户各卫奥鲁官武义将军武略将军三十贯正六品下万户府镇抚下千户所副千户各卫副奥鲁官承信校尉昭信校尉二十贯从六品上百户所百户忠武校尉忠显校尉一十七贯三钱三分三厘一石五斗十七贯正七品屯田、弩军、海道运粮、炮手军匠百户忠勇校尉忠翊校尉从七品卫军经历万户府经历下百户所百户修武校尉敦武校尉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二石十二贯品级军职武散官勋阶京官俸禄京官禄米地方军官俸禄正八品蒙古军、卫军千户所弹压保义校尉进义校尉十二贯从八品卫军、万户府知事上千户所弹压保义副尉进义副尉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一石五斗正九品从九品下千户所弹压一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一石十二贯符、金符和银符。大致上是万户佩虎符千户佩金符百户佩银符。虎符还有三珠、二珠、一珠的区别三珠为最高只有上万户府达鲁花赤万户以上的掌军者才能给。符牌由政府颁军官升迁或去职后按规定都要交回原来持有的符牌。
和其他朝代一样元朝也实行勋阶制度。规定武散官三十四阶起于正二品终于从八品。军官实职、勋阶、品级与俸禄的情况特表列于前1。军官的承袭亦有了具体的规定。如果军官阵前战死其子孙本等承袭(按前辈原来的品级袭职);如果病死降二等承袭;军官年满七十致仕子孙亦可袭职与病死者同等对待。承袭者必须年满二十岁按照规定要进行武艺和文化水平考核。由于承袭者可以是儿子也可以是兄弟或子侄承袭顺序不清楚经常生争执有的相争七八年不能解决。仁宗皇庆元年(1312)对此特别规定必须由嫡长子承袭其次是嫡长孙这是第一顺序。如果没有嫡长子孙或嫡长子孙不够承袭年龄则改由第二顺序即庶子、兄、弟、侄等承袭。嫡长子孙及龄后第二顺序承袭者要将职位交回他们手中。在实行军官世袭的同时还实行军官迁转的办法一般是以三年为满通行迁转但出征时要验功过决定升降。掌管探马赤军的军官升迁后原来的职位由他们的“弟侄儿男”继任;掌管汉军的军官升迁后留下的职务由他人继任。
1此表据《元典章》卷七《吏部》—《官制》、卷十五《户部》—《禄禀》《元史》卷九一《百官志》七、卷九六《食货志》四资料汇排。
第五节武器管理与后勤保障世祖中统二年(1261)七月设军储都转运使司负责兵器生产和输送。后军储都转运使司改为军器局。至元五年(1268)二月又改军器局为军器监。至元二十年(1283)军器监改名为武备监隶于卫尉院之下。次年武备监升为武备寺与卫尉院并立。大德十一年(13o7)至至大四年(1311)武备寺曾升成武备院后又改回原名。武备寺设卿、同判、少卿、丞、辨验弓官、辨验筋角翎毛等官。
武备寺是国家专门管理武器生产、贮存和放的机构下辖寿武库(衣甲)、利器库、广胜库(兵器)、军器人匠提举司、军器人匠局及甲局、弓局、箭局、军器局等几十个单位。
元朝政府对武器的管理很严格除了由政府组织的武器生产外任何人都不许私造兵器。中原、江南民间兵器一律拘收汉人、南人不得私藏衣甲和武器甚至弹弓、铁棒等都在禁用之列;违禁者轻则杖罚重则处死。汉军和新附军人只有在作战或出戍时才许持有武器用过之后就要缴纳仓库统一保管。蒙古军和探马赤军人则不受限制。元廷还规定了“汉儿城子里”官府贮放兵器的数量“每一个路里十副弓箭散府里、州里七副弓箭县里五副弓箭”由任职达鲁花赤的蒙古人和色目人监管1。
为了解决军队的粮食供应问题侍卫亲军各卫与各地镇戍军队都拨出部分士兵从事耕作从都周围到边疆地区“皆立屯田以资军饷”(《元史·兵志三》)。军屯按照军队组织系统进行管理设立屯田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各级官员都是军官。每年年底都要对耕田亩数、粮食收成和耕畜情况进行考核优者受奖劣者受罚。被调充屯田军人的主要是汉军和新附军士兵。屯田所用耕牛、农具和种子大多由国家供给少数由军人自备。每个屯田军人耕种的土地没有统一标准因各地区不同的自然条件而定。屯田的收成大多数上缴国家少数留作口粮和种子。军屯对边疆地区的开和军事活动的实施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军屯官吏贪污、压迫和屯田军人的消极怠工等因素军屯的经济效益较低歉收和无收的情况经常生。到了元代后期屯军大量逃亡多数军屯名存实亡。
元朝统治者十分重视骑兵的建设对马匹的繁殖、管理和调拨逐渐形成了一套制度。由政府设置、管理的牧场主要分布在蒙古草原和大都周围。“马之群或千百或三五十左股烙以官印号大印子马”(《元史·兵志三》)。管理牧场的机构原称群牧所后改名尚牧监、太仆院、卫尉院等最后定制为太仆寺(至元二十四年)直隶于中书省之下。太仆寺牧养的马匹一部分供军用一部分则用来满足皇家生活需要。每当遇到重大的军事行动政府即临时在民间“刷马”、“括马”、“和买马”。这些都是1《元典章》卷三五《兵部》二《军器》。
强制性的征调措施每次都规定需用马匹的数额按地区分配下去并拨一定的钱钞。从民间征用军马时蒙古人与各级官员可以得到一定照顾允许保留部分马匹;汉人与南人的马匹则往往全部征收(《大元马政记》)。通过这种办法来满足军马的需求虽然比较便捷但往往遭到人民的反抗引起很多矛盾。
为了保证庞大的军事机器运转政府每年还要拿出大量钱钞。支付军官俸禄、怯薛岁币、战功赏赐、边备和战争等所需的费用。政府为屯田军人提供牛具、种子组织武器生产赈济贫乏军人抚恤死亡将士家属等也要计入军费开支。维持一般的边备和军官、军队费用对朝廷已是一个不轻的负担一旦有较大战争生军费开支直线上升即所谓“军旅一兴费靡巨万”(《元史·叶李传》)。元廷财政状况一直处于比较紧张的局面之下与军费开支有着密切关系。
第六节站赤与急递铺成吉思汗建国后仿效中原的驿传制度在境内恢复或新建了一批驿站供来往使臣等使用。窝阔台汗时扩大设驿站范围建立了贯通整个大蒙古国疆域的站赤系统并初步制定了有关站赤的管理制度。忽必烈即位后尤其是统一全国后各地遍设驿站构成了以大都为中心的稠密交通网。据至顺二年(1331)成书的《经世大典》记载腹里、河南、辽阳、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云南、甘肃等地共设驿站一千四百处左右加上岭北、吐蕃等处的驿站总数应在一千五百处以上1。驿站以6站为主据提供的交通工具不同分成马站、牛站、车站、驿站、狗站等;另有水站、海站等作为补充。两驿之间的距离从五六十里至百余里不等如相距路程较长则于中间置舍供使者休息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