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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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4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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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了开平至燕京完备的驿路系统;中统二年开始修复燕京旧城,指定了中央政府——中书省的衙署,又封皇子真金为燕王、领中书省事;同时着手营造燕京宫室3。这表明忽必烈即位之初就已决定定都燕京。同时,塞北草原城市开平对忽必烈联系与控御漠北本土的诸王、贵族势力,保持蒙古人的优势地位和游牧生活习惯来说,仍具有燕京不能替代的作用。于是形成了南北两都的格局。中统四年(23)五月,正式将汗廷所在地开平定为上都;五年八月(改至元元年),改燕京为中都。《建国都诏》称中书省奏“开平府阙庭所在加号上都外,燕京修营宫室,分立省部,四方会同,乞亦正名”事。准奏,可称中都路。其府号大兴。

    元代的两都制度从此确定。

    定都以后,即大规模进行两都宫室、城郭的扩建、改建,由太保刘秉忠主持。至元三年(2),拆迁汴京熙春阁建材至上都,于宫城内建大安阁,是为举行即位大典及其他重大典礼的正殿。上都城西草原中,仿漠北旧制建立宏大的帐殿失剌斡耳朵(又称棕殿),主要为举行诸王、贵戚、大臣等大宴(诈马宴,即只孙宴)之所,上都西南和东南分别建立行宫——西凉亭(即察罕脑儿行宫,今河北沽源北小红城)2和东凉亭(即只合赤八刺哈孙,今内蒙古多伦县北)为游猎驻跸之所。至元四年,开始中都城的全面改建,不用金中都旧城址,而于其东北另建新城,历时十年,先后建成新宫城、诸殿堂和皇城,十三年全城竣工,并先于至元九年就改中都为大都,定为首都。中统四年以后,两都巡幸形成定制,元代诸帝皆遵循不变。一般是每年二月或三月从大都北上,八月或九月自上都南还。仁宗时多推迟至四月启行北巡,八月即返抵大都;到顺帝时,四月至八月成为固定的北巡时间,驻跸大都的时间延长到八个月。皇帝北巡期间,除后妃、怯薛外,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其他中央官署的主要官员也从至上都,设衙理事,而留副职若干员居守大都,重要军政事务需急驿奏报上都朝廷处理。也就是说,有元一代,朝廷中枢夏、秋季在上都,冬、春季在大都,保持着游牧民族行国的习俗。在上都期间,除通常政务外,还要举行“国俗”的祭天、祭祖,诸王贵2《元典章》兵部《禁使臣条画》录中统三年三月圣旨,内有“年前为杀退阿里不哥,大军回程燕京住冬”语,知自漠北还师即至燕京住冬。

    3《元史·世祖纪》载中统二年十二月“初立宫殿府,秩正四品,专职营缮”,当为在开平和燕京营造宫室而设。中统四年三月亦黑迭儿请修琼华岛,说明燕京宫室营建工作已在进行。参见陈高华、史卫民《元上都》,吉林教育出版社988年版见陈得芝《元察罕脑儿行宫今地考》,《元史论集》页9—80。族大朝会(忽里台quriltai)、大宴(即诈马宴~只孙宴)和颁赐,以及大猎等活动。这些活动体现了上都在联系和控御漠北本土诸王、诸千户势力方面的特殊政治作用。大都和上都各置留守司,掌守卫宫阙、都城,内府营缮、御用车帐及殿庭诸器物供应等事。大都留守司和作为地方行政机构的大都路总管府分别设置,上都留守司则兼路管府事。两路各辖若干府、州、县。第三节中书省和诸行省中书省元世祖即位后,采用汉制建立中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初置于开平汗廷,而分宰臣于燕京置行中书省,左、右部亦分置。当时忽必烈政权的实际控制地域主要是中原汉地,燕京原是汉地统治机构的首府,且已被选为建都之所,忽必烈从即位初年起就驻冬于此,所以设在燕京的行中书省与作为地方统治机构的前“燕京等处行尚书省”及以后分设的外路诸行省有所不同,实际上是中书省的分署,如中书右丞相史天泽所说“虽分两省,其实一也。”大约在中统三年忽必烈驻燕京期间,中、行两省自然合并2,此后不再见“燕京行中书省”名称。

    立中书省后一月(中统元年五月),随即设置了十路(又称十道)宣抚司,“以总天下之政”。十路(道)为燕京路、益都济南等路、河南路、北京等路、平阳太原路(河东南北路)、真定路、东平路、大名彰德等路、西京路、京兆等路(陕西四川等路)。每司分领一路或数路,遣藩府旧臣出任宣抚使、副,为朝廷特命使臣,监督和处理地方政务(财赋、刑罚、吏治、农桑等),大体如唐代前朝的巡察、安抚等使或宋初的宣抚使。2当时的主要目的在于整饬各路政治以稳定社会和征集钱粮以供北征粮饷,属临时差遣性质。但宣抚司无处置军务之权,使、副又多数没有宰臣职衔,不足以应付发生叛乱或社会治安等方面特殊情况,于是在一些地区改置行中书省。中统二年十一月,罢十路宣抚司。三年十二月,又立十路(道)宣慰司,分领未置行省的诸路,为中书省派出机构。

    第一个在外路设置的行中书省是秦蜀行省(陕西四川行省)。中统元年五月,京兆宣抚使廉希宪到任时,阿里不哥已遣亲信大臣刘太平等“行尚书省事”于陕,联络六盘山及四川蒙古军帅,欲据有其地。希宪采取果断措施捕杀刘太平等,并征调秦、巩等处诸军进入六盘,发仓库金银充军赏,同时遣使入奏,自劾越权之罪。忽必烈赞赏他善于行权应变,并根据需要于同年八月将京兆宣抚司改置为行省,以希宪为中书右丞,行省事。此后,又相继以中书省宰执大臣行省事于其他地区,或授予进征军帅或地方官员宰执之衔,皆称行省,其中有的是临时性建置,有的则成为常设的地方最高统治机构。几经置废分合,最后稳定为十个行中书省,分统除中书省直辖诸路以外王恽《中堂事记》,《秋涧集》卷八一。

    2参见前田直典《元朝行省的成立过程》,《元朝史研究朝名臣事略》卷十《尚书刘文献公》。

    2姚燧撰《姚枢神道碑》载,至元二年姚枢奏章称忽必烈即位后“即用历代遗制,内立省部,外设监司”。所谓监司在这里即是指十路宣抚司。

    的各大地区,形成了“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的行政区划格局。吐蕃地区直属中央机构宣政院统辖,故不置行省机构,但也被视为一个行省。这样,元朝全境共划分为十二个一级政区,即中书省直辖、十行省及吐蕃之地。行省全称为“行中书省”;在设立尚书省主持政务期间,改称“行尚书省”。简称“省”。省(一级政区)的下属政区为路、府、州、县四等。一般是路领州、县(路的“亲领县”),州领县;府或隶于路,或直隶于省,下领州、县,或只领县;州隶于路、府,有些直隶于省,有些无属县。距离省治远的地区,置宣慰司,作为省(行省)的派出机构,分道领属若干路府州县。宣慰使不兼帅职,不与军政;边远地区则置宣慰司都元帅府,使皆兼帅,次之为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路、府、州、县按人口多寡、地土广狭分为上、中、下三等。

    诸行省各省建置沿革及辖境分述如下(各省所辖路府州县数,据《元史·地理志》)中书省直辖地又称“腹里”,即内地或中心地区的意思。统27路2、8州;路辖府3,路、府辖州9,路、府、州辖县34。除省直辖者外,分置山东东西道宣慰司(治益都路)及河东山西道宣慰司(治大同路)。辖境包括今河北、山东、山西三省及内蒙古部分、河南一部分地区。

    陕西行省中统元年,立秦蜀行省(又称陕蜀行省、陕西四川行省),治京兆。至元二年,移治兴元(今陕西汉中)。三年,移治利州(今四川广元)。五年,还治京兆。八年,再移治兴元。同年,罢陕西四川行省,以京兆诸路直隶都省,四川另立行省。九年,复立行省于京兆。十年,以皇子忙哥剌封安西王,分藩京兆,镇抚秦陇川蜀河西之地,立王相府治之,遂罢行省。十七年,罢安西王相府,复立陕西四川行省,仍治安西(又称安西省。安西即京兆,十五年改;皇庆元年又改为奉元)。十八年,分省四川,本省治陕西。二十年,罢,改置京兆宣慰司。二十二年,再立陕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分立为陕西、四川两省,遂为定制。统4路、5府、27州;路、府辖州2,路、府、州辖县88。置巩昌等处总帅府分领陇西诸府州。辖境包括今陕西省及甘肃、内蒙古部分地区。又,宣政院辖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下属河州路、脱思麻路及诸州,《元史·地理志》亦载入本省,为两属地区,盖藏、汉杂居之地,汉民事务由陕西行省处理。

    四川行省中统及至元前期,四川三分之一以上地区(南部)尚在南宋统治下,蒙古(元)先后置东、西川都元帅府、四川行枢密院等军事机构以许有壬《送蔡子华序》,《至正集》卷三二。

    2泰宁、宁昌二路应属辽阳省。

    行经略,行政上隶于京兆之行省(见上述)。至元八年,罢陕西四川行省,陕西诸路直隶都省,始立四川行省,省治由兴元移成都。十年,亦罢,改置东、西川两行枢密院,掌攻宋军事,行政上归安西王相府统领。十六年,尽取四川地,分置四道宣慰司;并立四川行省,寻罢,仍归安两王相府统领。十七年,王相府罢,复立陕西四川行省。十八年,分省四川。二十二年,又并为一省。二十三年,再分设为独立的四川行省。省治成都,二十五年移治重庆,二十七年还旧治。成宗大德三年又一度罢行省,改立宣慰司,寻复。统9路,3府;路辖府2,路、府辖州3,军,路、府、州辖县8,此外尚有诸“蛮夷”安抚司、长官司、千户所。分置四川南道宣慰司(治重庆路)、叙南等处宣抚司(治叙州路)。辖境包括今四川省大部及湖南、湖北、陕西小部分地区。

    甘肃行省中统二年,派中书省重臣行省事于中兴府(今宁夏银川)。

    至元三年罢,改置宣慰司。八年,复立;十年,又罢,当因其时置安西王相府统辖秦陇川蜀河西之地。十八年,由陕西四川行省(至元十七年罢王相府后置)分置中兴、甘州二行省分治河西之地。二十二年,罢甘州行省,立甘肃等处宣慰司,隶中兴行省。二十三年,复立甘州行省,自此又称甘肃行省;二十四年,罢中兴行省,以中兴府隶甘州行省。三十一年,立行分省于宁夏府路(至元二十五年改中兴路为宁夏府路)。元贞元年,罢宁夏行省,并入甘肃行省。省治甘州。统7路,2州;路辖州5。辖境包括今甘肃、宁夏,以及内蒙古西部。

    辽阳行省中统元年,立北京(今内蒙古宁城县西)等路宣抚司;二年,分置开元(今辽宁开原)等处宣抚司,寻仍隶北京。二年末,罢北京宣抚司,留开元宣抚司。三年,置北京宣慰司;次年,罢开元宣抚司。至元元年,始立行省于北京;二年,罢北京行省,仍立宣慰司以控制东北诸州郡。三年,置东京、广宁、开元等路宣抚司(治开元)分领辽东地。六年,立行省于东京(今辽宁辽阳);八年,移治北京。十五年,罢北京行省,改立宣慰司;开元宣抚司亦改为宣慰司。二十三年二月,廷议以东北地区诸王所部杂处,宣慰司位轻,不足镇御,乃罢北京、开元宣慰司,立东京等处行省;同年七月罢,恢复北京、咸平(开元)宣慰司。二十四年十月,因乃颜叛乱,廷臣以东京(辽阳)等处“人心不安,宜立省以抚绥之”,又立辽阳等处行省,统辽东、辽西诸路,遂为定制。省治辽阳,大德至延祐间曾一度治懿州(今辽宁阜新东北)。统8路2、府、州;路辖州。本省东部所辖为女直(又《元史·百官志》谓“二十三年徙置中兴省于甘州,立甘肃行省”。此据《本纪》。《元史·世祖纪》至元八年七月,以国王头辇哥行尚书省事于北京、辽东等路。2《元史·地理志》作7路,其中东宁路以高丽西京置,至元二十七年还高丽,见《高丽史·地理志》;又,辽阳省属泰州,延祐二年升为泰宁府,三年升路,泰定中赐诸王买奴为封地,《元史·地理志》列于中书省属路中;延祐四年,于亦乞列思驸马昌王封邑懿州地分置宁昌府,寻升路,为同部驸马宁昌郡王封称“女真”)、水达达、兀者、吉烈迷诸部落,其境广袤,东濒海,南至长白山,东北抵黑龙江口奴儿干地,置若干万户府千户府或总管府。全省辖境包括今辽宁、吉林、黑龙江以及内蒙古部分地区,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以北地区。

    河南行省中统初,置河南宣抚司,寻改宣慰司。至元二年,命平章政事赵璧行省事于南京(汴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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