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何其彻也?”彻是周克殷前征税的方法现在已征收十分之二就自然被人所批评。但百年以后的哀公征收十分之二的税还感不足。
在实行“初税亩”前农民曾进行过消极怠工的斗争。《诗·齐风·甫田》说:“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秀桀桀”。甫田是诸侯的籍田由于农民的消极怠工已长满了荒草。《谷梁传》说:“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意思是说如果官吏剥削农民过重以致庄稼不善就不是好的官吏;公田应由农民耕种如果消极怠工以致公田长满野草这就不是良民。《谷梁传》对两方面都作了批评可知“初税亩”是公田与私田从此都收实物税的意思。
“初税亩”不但使农民的负担加重而且暗示公社井田制已在日益破坏。
孟子说:“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滕文公》上)可见在野农民只有助耕。孟子主张国野分治所以才这样说的。但是前59o年成公元年鲁“作丘甲”。前483年哀公十二年鲁“作田赋”田赋即甸赋。丘、甸都属于野的范围那里原是被征服人民居住和耕种的地方他们本来是不当兵不出赋的而现在丘甸也都征收兵赋了。虽然野人民的负担已有增加但是国野的对立和界限却在逐渐缩小。
公元前538年(鲁昭公四年)郑国子产“作丘赋”丘赋与丘甲的意思相同。子产于作丘赋前前543年(鲁襄公三十年)曾经整顿井田制度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子产这次田制整顿只是把贵族“占田逾制”的现象加以整顿并不是废除井田。郑国经过子产这次改革居然使它在诸侯间的地位有所提高可见还是有作用的。
古代兵制与田制是密切联系的。如族字从■从矢是旗帜之下每家出箭一支五人为伍十人为什组成队伍故族可引伸为宗族、族类。大概一百家为一族(即百室一族)设百夫长千家则十族设千夫长。西周时期请侯与卿大夫分别掌握军队因此公室与私家在兵权上也有斗争。
公元前562年(襄公十一年)鲁“作三军”经过三家讨论然后结盟决定“三分公室各有其一”。后来经过了二十五年(前537年)三家又经过讨论决定“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昭公五年)这样鲁公室的兵权已全入三家之手。尤其是季氏择二最占优势。前483年(哀公十二年)鲁用田(甸)赋时冉有(时为季氏家宰)征求其老师孔子的意见孔子是不同意于丘以外又向田(甸)用赋的。因此赋的增加只对私家季氏有利。这与三家分公室的军队也有关系。
前645年晋“作州兵”同时又“作爰田”。据后人研究州也是在野的范围内因此“作州兵”就是征调州人当兵。这是晋国的国野界限从此也消除了。“作爰田”是使国人的公社土地不再重新调整分配而只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轮流换耕。这不但促进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同时也促使私有土地的展。
第八章四民阶级的出现及奴隶制问题(一)社会分工与阶级划分春秋战国之际我国已由青铜器时代进入铁器时代。
青铜器是铜与锡的合金。在此以前按铜器的展还应该有一个纯铜即黄铜时代但是二里头文化遗址中却已出现青铜器饮食器、酒器、兵器都是以青铜制成农具、工具却很少用青铜制成的而仍旧是石器、木器、陶器。因此青铜制成的尊、爵、彝、鼎成了统治阶级、贵族阶级权力和地位的象征。青铜器作为生产力是有限度的。
关于铁器的明时间至今考古界还有争论。但是春秋末战国初铁器已象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来。正是因为它的明和使用促使春秋战国之际社会生产力的展从而引起社会进一步的分工和阶级的划分。
孟子与许行之徒的一次对话充分地反映了铁器的使用是促使社会分工和阶级划分的动力不厌其烦全引于次: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许行之徒)曰:“然”。“许子必织后衣乎?”曰:“否许子衣褐。”“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于耕。”曰:“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曰:“然。”“自为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以粟易器械者不为厉(害)陶冶陶冶亦以其械器易粟者岂为厉农夫哉?且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何许子之不惮烦?曰:(亦孟子语)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
这一段对话说明铁器已使用于农业耕作因此促使陶器业、纺织业的分工。农民需要陶器或布匹(制冠或制衣)就要以自己生产的粟去与它们交换。我们知道许行之徒是奉行“神农之言”的他们主张“君民共耕”就是君和民一样应该参加生产劳动。这无疑是氏族公社制度的反映。虽然孟子主张恢复井田但是他的井田制已经有明显的阶级划分即君子与小人、国人与野人的划分。他在讲井田制时曾经说过:“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有“大人之事”和“小人之事”亦即劳心与劳力之分。他认为这是社会分工是完全合理的所以他又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显然孟子讲这话时井田制已经随着国野制度的破坏而破坏了。正如马克思所说罗马尼亚、波兰的田制一样已经由共有土地为基础的共同体转变为农民为土地的掠夺者无偿地付出徭役劳动。马克思说:“农奴的生产关系就是这样生的”。孟子的井田制实际孕育着农奴关系。
恩格斯说:“随着新的分工社会又有了新的阶级划分。各个家庭之间的财产差别炸毁了各地仍然保存着旧的共产制家庭同时也炸毁了在各种公社范围内进行的共同耕作制。”1由此可知社会分工是促使阶级划分的前提条件。如孟子所说铁器的使用促使工商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划分就是一例。
春秋末年晏婴与齐景公的谈话也反映士农工商和卿大夫贵族之间的分化。齐景公面对着华丽的宫殿感叹地说:“美哉室其谁有此乎?”晏婴说:“其陈氏乎!”接着他盛夸了一番陈氏得到民心的情况以后说:“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晏婴赞美陈氏的话我们已不止一次地讲到这里应注意的是社会阶级的变化就是民迁、农移、工贾变、士滥、官滔大夫收公利。这是应反转来读的。陈氏之所以得到民心正是因为他“收公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呢?晏婴认为是礼坏乐崩的结果。但是为什么会生礼坏乐崩呢?晏婴却没有正确的回答。我们读了恩格斯的话就知道这是生产力的展促使社会分工、阶级的划分。下面我们来谈谈新的阶级的出现:由于井田制的破坏农民失掉了土地不得不四处流亡。孟子说:“老弱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正是指井田制破坏以后的情形。他认为必须有恒产才有恒心无恒产就无恒心认为恢复井田制就能保证农民的恒产和恒心。他的井田制计划是否实现没有史料可以证明。不过他常常提到“百亩之田五口之家”的话却不象是井田制下的家族公社而是个体农民按地域组织起来的农村公社。
商鞅变法实行授田制就是由国家按农民的户口多少授予农民土地让他们负担兵役、徭役和赋税。为了“富国强兵”的目的按“五人为伍、十人为什”军制编制起来既是农民也是士兵。农民分得土地之后已不再实行“三年换土易居”的办法而只在自己的土地上提高每亩的生产率。因为土地有好坏的不同国家授予农民土地也分为“不易之田”“一年一易之田、二年再易之田”三种农民的负担也因而有所不同。所谓上农、中农、下农。土地是直属于国家的因此只有农民的私田(实际是份地)而无公田。在这样授田制下农民从表面上看来已成了国家的“编户齐民”而实际上却是国家的农奴。《周礼》一书所描述的田制与其说象孟子的井田制毋宁更象法家李悝、商鞅所实行的田制。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所述田制似已紊淆了这两种田制为一种田制了。如它开端说:“八家共之各授私田百亩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这显然是仍抄孟子的话:“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却与《商鞅列传》相同。下面接着叙述授田制说:“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这里所述易田之制与《周礼·大司徒》相同。在这种授田制之下农民实际就是农奴。班固描写说:“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乡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连妇女也组织起来了“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这样的公社组织和《孟子》所述是大不相同的。《周礼·地官·比长》说:“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族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惟圜土(监狱)纳之。”不如说是一座监狱。
但是除了授田制下的农民以外个体农民已经逐渐形成。战国时期农民这一阶级成分是很复杂的既有小自耕农也有卖庸而耕的半自耕农。从《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的记载看来这些庸耕者的身份是完全自由的他们只是出卖劳动力并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因此主人必须给他丰盛的酒饭和较多的工钱否则他就不肯好好出力或者离他而去。
孟子在其著作中描述个体农民最为生动他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斑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但这是孟子对行仁政以后的想象并非现实而与《周礼》所描述的农民有似农奴者却又不相同。
《管子·问》篇所述较近事实。它说:“问邑之贫人债而食者几何家?
问理园圃而食者几何家?人之开田而耕者几何家?士之身耕者几何家?问乡之贫人何族之别也?外人之来从而未有田宅者几何家?贫士之受责于大夫者几何人?”就它所问当时社会已有很多贫人他们四处流徙宗族制已遭破坏故有“外来之人”而“未有田宅者”。又还有“理园圃”副业的农民。
从新出土的云梦秦简也反映国有土地(授田制)已被官僚利用盗窃为私有土地并把它转租给贫苦农民。还有一部分农民固然可以因在战场上立功而获得土地成为私有土地但也有一部分作为奴隶或农奴1。《商君书·境内》云:“能得甲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庶子还要定时给有爵者服徭役。
春秋初期晋国还出现“隶农”。《国语·晋语一》说:“犹隶农也虽获沃田而勤易之将不克飨为人而已。”它们也许由奴隶转化而来虽然已经获得一块“沃田”耕种但终年所得收入极微只是给别人劳动而已。值得注意的是从庶人、工商中已经出现了“素封”阶级。《史记·货殖列传》介绍他们说:“今有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而乐与之比者命曰‘素封’。”素白也就是他们原来不是“封君”但是他们每年的收入却可以与有秩禄、有爵邑的封君相比。司马迁接着说:“其中庶民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役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这是前所未有的新兴阶级地主工商阶级。但是秦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他们却没有能够顺利地展起来而只有走官商和官僚地主的道路。(二)工商业的展与劳动奴隶制的流产战国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展私营工商业终于迅地展起来。
马克思对于商品经济和商人的出现在古代希腊、罗马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给予高度重视。恩格斯认为商业与农业手工业的分工是第三次社会分工所以他说:“它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重视生产而只从事商品交换的阶级——商人。”1应该指出在战国以前我国已有工商是次于庶人以下的一个等级他们由官府供给衣食和生产资料即“工商食官”。但它的生产品不是为了拿到市场上去出售的商品而是为了供应贵族阶级日常应用、享乐而生产的。但是战国以后的商人是在第三次社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