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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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天下-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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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奴隶生活

       奴隶是神龙大陆最底层的存在,他们永远出现在最危险的地方。下井掏矿,奴隶去;饲养魔兽,奴隶去;战争塞子,奴隶去。总之,奴隶干着一切不是人干的事情,还处处被人侮辱、歧视。
    是的,他们算不上人,因为他们没有人的权利。在奴隶里,不只没有姓,连名也没有,有的只是冰冷的数字。阿里三人很“幸运”地成了东方奴隶军第九团七组的1、2、3号,延续着他们大哥、老二、小三子的称呼,这大概是他们到达奴隶营后唯一值得庆幸的。
    1971、1972、1973,这就是他们现在的名字,深深地烙在左臂上。这是惯例,奴隶都要把编号烙在手臂上,便于分辨,而且彻底烙上他们的身份证明。不过这不代表他们永远叫这个,因为他们一旦死去,就会被新的奴隶顶上,就像他们从前一任那儿接过来。奴隶死去一批,又进来一批,真是铁打的营房,流水的奴隶,这水流地比呼兰巴托河还快。
    “三子,你跟大哥不应该跟我来这,这是当奴隶,你以为去喝喜酒啊?凑什么热闹。”天亮一边砸着石料,一边抱怨。
    “呵呵,奴隶就奴隶,我们三个在一起,还可以互相帮忙呢,要不你非得累死在这石场上。”天明习惯性地抓抓头。
    “二哥,你是为了给我偷药才被抓的,我怎么能扔下你不管?要是我连这点胆量都没有,我也没脸叫你二哥了。”阿里搬起三块石头,步履艰难。
    “好兄弟!哎,那天一进去我就知道栽了,城主府守得跟铁桶似的,熊包地乌 〃达克这么怕死。不过去都去了,怎么也得把六叶华莲偷到手,要不怎么叫鬼手呢,城主怕什么,照样偷!”
    天亮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阿里知道那晚一定惊心动魄。天亮没有武技,每次偷东西都是依靠手快、眼明、耳尖,从不跟人正面接触。可这一次他受了伤,那半株六叶华莲也明显是夺碎的,有这样的兄弟,夫复何求!
    “其实你不必为我冒险,就算挺过了这一次,下一次呢?”阿里抬头,觉得自己的明天就像天那么远。
    “呸!只要你当我一天兄弟,我就管!”
    “1972,吵什么呢?别人搬三块石头,你怎么才两块,不想吃饭了?”监工破锣似的骂声响起。
    “我替他搬。”天明忙在自己的三块石头上又叠了一块。
    奴隶干着最累的活,却吃着最粗糙的食物,常常半夜把人给饿醒。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起得比鸡早,睡的比狗迟;干得比牛多;吃得比猪差。阿里三人虽然还是半大孩子,但帝国规定十岁以上的奴隶就要参加劳动。忙了一天又累又困,大家都是倒头就睡,可阿里还是坚持每天冥想。他的精神领域在上次病发后又扩大了一倍,可以储存更多魔法元素。另外,他在昏迷中吸收的光点很奇怪,它们不像魔法元素一样待在精神领域里,反而在血液中顺着血管到处流动。光点的事天亮问过他,可他也说不清楚,因为光点又亮又透明,他干脆叫它们小亮,引来天亮多次抗议。
    如果说阿里的第一个魔法让人吃惊,那么他预备的第二个魔法则令所有人震惊。因为他正琢磨着怎么把水球变成冰球,这至少是魔导士才有资格研究的,不过他目前还没有成功。
    “第七组注意,第七组注意。”侦察员乘着雷鸟升空,雷鸟发出阵阵厉鸣,“西北方向有魔兽出没,级别不明,全力围剿。”
    级别不明,就敢派人全力围剿,也只有奴隶团里才有这么大手笔,如果来一只高级魔兽,那么第七组只怕没有一个人能活下来。魔兽可以分为低级(1—3)、中级(4—6)、高级(7—9)和10级圣兽,10级以上的就是神兽了,只存在于传说之中。
    第七组一百八十五人浩浩荡荡走进了琼斯森林,琼斯森林是独孤山脉的外延,含有大量魔晶矿,平时没有什么魔兽,不过有时山上的魔兽也会下来打牙祭。
    组长1970是个络腮胡子,孔武有力,肌肉一块块向外突起,粗壮的双臂令人望而生畏。
    “十人一小队,首号为队长,分角度向森林纵深挺进,发现魔兽不要攻击,回来报告。”他又转身嘱咐组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你们跟在我后面,不要轻举妄动。”
    1970的命令简捷明了,看得出来他很有军事头脑。十几队人马开始对琼斯森林进行地毯式搜索,可森林太大了,一时间还没有发现魔兽的踪迹。阿里他们即兴奋又紧张,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忐忑不安。
    “70大哥,你见过魔兽吗,我是说高级魔兽,它是不是很厉害?”阿里小心地问1970。
    “见过。”1970生硬地回了一句就不再搭理,阿里只得闷头赶路。
    忽听得左前方一声惨叫,继而是更多的惊呼声、哭喊声,连成一片。必定是魔兽现身了,1970攥紧手里的双刃重剑,飞速赶过去。阿里三人尾随其后。
    当他们赶到时,战争已经打响了,地上躺着十几具尸体,想必是发现魔兽的先头部队。他们的尸体没有一具是完整的,残破的胳膊、大腿散落在地,分不清谁是谁的,鲜血溅满青草,血腥扑面而来。三个孩子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震惊之余难以抑制内心的恐慌,干呕不已。天明还强一些,大概他学武见得多。
    魔兽已经被七组逼出丛林,暴露在阳光底下,当然了,这个代价也是十几条生命。它有着野牛一般庞大的身躯,全身披着厚厚的鳞片,一般刀枪根本伤不了它。而它头上的独角像一把尖刃,划开了无数奴隶的喉咙,所到之处,血肉横飞,哭声震天。它的嘴里还能吐出土系魔法,“飞沙走石”、“地笋”等几个干扰魔法让奴隶们吃尽苦头。
    “这是背甲独角牛,7级的。你看见它头上的角了么,越粗越厉害,宝贝啊。”阿里看得书杂,居然连这也知道。他们这会已经适应了,跟在众人身后,也想上去帮忙。
    1970被独角牛蹶了一蹄子,土头土脸。他看着杂乱的战场连忙大喊:“大家不要乱,两队同时攻击,后面的跟上,不要给它机会喘息,攻击不要停。”
    这么一安排,局势又稳定下来,七组与独角牛陷入胶着。1970杀得眼红,可一次一次被独角牛的铁背给弹回来,一腔怒火无处发泄,急得咬牙切齿。他把单衣一甩,赤着膀子向魔兽冲去。
    “兄弟们,上啊,不杀了这畜生我们全没命!”他一声巨吼,肌肉暴涨,连头发也竖了起来,挥刀间,竟带着丝丝金光。天哪,他是黄金骑士!黄金骑士最低也是城守,他怎么会变成奴隶呢?显然现在不是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已经把刀挥到了独角牛的胸部上,手起刀落,带着一道血泉。
    独角牛终于受伤了,它的脾气也上来了,困兽犹斗,何况是受伤的困兽。它长嘶一声,身体猛地长大了一倍,这是他的终极战斗状态。它的攻击更加迅速、凌厉,一个“开天劈地”扔过来,地上裂开三丈宽的大口子,好多人跌了进去。
    都说战争是残酷的,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根本无法体会,尤其是这场悬殊的战争。如果在普通战场上,一只7级魔兽至少要派一个军团去剿灭,还配有魔法师,可现在奴隶们只能用身体去堆积。很快,能站着的奴隶已经不多了,就是天明也挂了彩。好在大象架不住蚁多,独角兽也流了很多血,体力下降,发魔法的速度都慢了。
    这是一场消耗战,双方都已是强矢之末,谁能坚持到最后,就能获胜。奴隶一方的伤亡很严重,几乎每走一步,都会踩到自己同伴的尸体,不大的空地成了人间地狱。
    1970按住天明的肩膀,严肃地说:“从现在起,你就是组长!”如果组长阵亡,他的下一序号人暂代组长之职,这是惯例。
    还不等天明回过神来,1970已经向独角牛奔了过去,这次他没有任何防御,就那么一往无前。魔兽当然不是吃素的,它头一拱,将1970挑了起来,独角泛着寒光从1970的肚子划到胸口,惨不忍睹。
    1970笑了,用尽全身力气向独角牛最脆弱的后脑勺刺去,口中大喊:“为了兄弟!”这句话后来成了每一个七组人死前的遗言。
    “1970……”
    “组长……”
    “70大哥……”
    金光落地,一切声音嘎然而止。魔兽倒下去了,1970就死在它的角上,甚至无法将他完全从魔兽身上分离下来,大家只能把他们葬在一起:
    这里埋的曾经是一对死敌,但他们都是英雄!



第七章  冰雪劫难

       
    琼斯森林的那场战斗时常在阿里脑海中呈现,仿佛就发生在昨天,那样热血,那样悲情。此役,七组共出员一百八十五人,阵亡一百零七人,重伤四十三人;战果:七级背甲独角牛一只。不可谓不壮烈啊,如果不是1970在最后关头舍命杀敌,死亡数字只怕还要大大上升。每一个活下来的人,心里都刻上了一个数字:1970。
    听监工在闲谈中说起,1970原来是帝都某个亲王的护卫,初级黄金骑士。有一次护送少爷去喀塔木平原,遇到一只九级魔兽,同行的人都死了,包括少爷和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亲王一怒之下把他贬为奴隶。
    难怪1970杀魔兽时那么拼命,原来他背后有这样的故事。他死前那句“为了兄弟!”或许不是留给七组的,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他依然救了组里78个人的命。阿里忽然觉得1970是故意去死的,因为他恨不得自己也死在喀塔木平原上,现在同样死在魔兽角上,无怨无悔!后来,在一本专门写七组的军事著作上,英雄王亲自为这一战题词:“1970的荣誉”。
    新的奴隶运到了,七组又编为满员200人,但他们其中的大多数,都是生面孔。1970也来了,他没有络腮胡子,相反长得白白净净,身型高大,擅使一柄长枪。他不是以前的那个1970了,但阿里看着他,还是会不自觉地将两人重叠,大概是觉得他的70大哥又在此人身上复活了吧。
    漫长的冬季来临,这是一年中最平静的日子,奴隶们每天打石料、挖魔晶,再没有遇上琼斯森林那样的事,本来七级魔兽就不是常能看见的。天亮这根老油条现在在组里混得如鱼得水,几乎将组里每个人都偷遍了,有时还事先打个招呼。奴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也就是手痒偷着玩,事后又还回去,借此解闷。“鬼手”天亮的名头如日中天,别的组里都传开了。
    难得一个大晴天,天亮和阿里躺在石头窝下晒太阳,这里和石料场拐个弯,监工的眼睛到不了这,场子上几百号人也不会注意溜了两个,正好舒舒服服睡一觉。天明是个直肠子,死活也不肯跟着来。
    “阿里,你想过以后吗?”天亮嘴里叼着枯草,破天荒地正经起来。可是以后这个词,对奴隶来说是奢侈。
    阿里想了很多,从没见过的父亲、东日城里的母亲,还有一见如故的玫。是啊,他也很想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我要到帝都去,学魔法。”这既是妈妈的心愿,也是和玫的约定,“你呢?”
    “我当然是成为一名神偷了,我要让天下每一个人都知道‘鬼手’天亮!到时候别人一提起我来,就吓得把宝贝藏进被窝里,也看不住,哈哈。”他最近自信心极度膨胀,“你还别不信,要真有那一天,你就是神偷的兄弟,倍儿有面子!”
    “好好,我等着。”阿里答得漫不经心。
    “你还真不信啊?哎……”两人说着打闹起来,嘻嘻哈哈滚成一团。
    “臭小子,就这么点志气!”一道沙哑的声音在两人上方响起,把他们吓了一跳,打个激灵站起来。
    来的是个邋遢老头,个子矮小,奴隶服松松挎挎地套在身上,活像个晾衣架子。他脸上脏兮兮的,像是蒙了一层灰,就随随便便往那一站,明明离得很近,却觉得他很遥远,煞是诡异。
    “你什么时候站这的?真是活见鬼。”
    “你就是……鬼手天亮?”老头似笑非笑,好半天才像想起天亮的名字。
    天亮不乐意了,拽起来:“不敢,不敢,刚出道时朋友送的小号。你是哪位?”话里明显有瞧不上人家的意思。
    “我是……195199,这数字真难记。”他似乎想自己的名字也很费劲。
    原来是个傻子,两人对视,肯定了彼此的想法。
    “二哥,你是不是拿了人家东西,快还回去吧,怪可怜的。”阿里扯了扯天亮的袖子。
    “没有啊,我从来没见过他,他不说了是五组的吗!”天亮一脸无辜。
    “看你们俩小子,把我闹这么远,我干什么来了?哦,记得了,我是来收徒弟的,你叫天亮是吧,天亮!快点给师傅叩头。”他还当真了,大大咧咧在石墩上坐下。
    “我凭什么叫你师傅啊?”天亮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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