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坟上的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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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坟上的风筝-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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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回忆是埋在脑底的针,回忆是酿在心里的酒。错与对已无关紧要,因为已无可挽回,哭与笑已无关紧要,因为已无可挽回,生与死已无关紧要,因为已无可挽回!


我站在阳台外沿上,一只手抓住边沿,一只手直直伸出,感受着夜风,感受着即将到来的瞬间失重的快感,感受着生死之间那道眼皮一样薄的门槛。


阳台上晾的衣服我都收了,那还是小慧去县城前晾的。近几年逐渐增多的争吵中,这也算是固定话题之一:你都不知道收衣服?你眼里就没有一点活?我一年不回来,这衣服都能挂一年!然后就是争吵,然后就是她郑重声明:不行离了算了!真是让我迷惑:就为了些鸡毛蒜皮的事。


有一回就象模象样的离婚去了。因为什么而起都忘了,两个人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去法院的路上,好象大家都在离,咱不离就亏了。


两人用竞走的速度来到法院,进门却不见她了。我一回头:她站在大门外,背对我拧着脖子往一边看。我蹲在门厅口等着,心里那个得意呀。


然后就都回家了。我表情严肃,她一路哭着。


然后又总是争吵,又总说离了算了,没完没了,无限循环。


现在没人说我了。这衣服挂到我死,她也再不会说了。


小慧。我抱着衣服,已没有悲痛,只觉心里空得象整个夜空。


陪我的那两个人已经走了。我装出疲惫已极,进门就倒在床上昏睡,骗过了他俩。我听见他俩蹑手蹑脚出门的声音,我知道他们还要继续去找点点。人们找到我时,我正跪在崖下,疯了似的用双手挖着,十指鲜血淋漓。三面崖下到处都是我挖的痕迹。嗓子哑了,谁也听不清我边挖边在含糊地喊着什么,等他们把我架到路边往车上抬时,我突然清醒了。


处在悲剧的中心,我能感受到众人的好心,可我更真切感到的是自己的孤独。没有人会相信我,他们会把我当成疯子,打上一针镇静剂让我睡过去,等我醒来时一切都晚了。丽红被刚刚赶到的县公安局的人叫走了,小慧的尸体被抬走了,点点他们正在找,很快就能找到!每个人都这么说。可我看着巨大荒塬上那几点隐隐约约的手电光,想着点点身后那张笑着的满是鲜血的脸,突然绝望了。


刚才收的衣服里有几件是点点的,我把脸埋在那小衣服里,闻着那淡淡的甜香,脑子里迷迷糊糊的,忽然想起点点的一句话:“爸爸!人家小孩都去放风筝了,就点点没风筝!”


我连忙应着:“爸爸给你买了个大风筝!点点的风筝最漂亮了!等着!”我搬了个小凳子站上去,在衣柜顶上用手哆哆唆唆地翻找着,平时怕她乱动弄坏的东西都放在上面。


没有。怎么找都没有。我停下来茫然地想着:风筝,风筝呢?


猛的,脑子里一道闪电映亮眼前,在乱糟糟的柜顶映出了一座荒坟,月光静静地照亮坟头,一个撕破的风筝挂在荆棘间,从坟的一侧伸出一只皮肉已剩不多的手,正抓着风筝的尾巴。


啊!我惨叫一声栽倒在地上,顾不得身上钻心的疼,我开始爬,一边用袖子擦突然模糊了眼前的泪水,一边急急地朝阳台上爬着,快,快,还来的及,趁心里的疼还只是刚开始的麻木,趁它还没一把将我扯碎,求求你,让我逃走吧。


不知哪儿受伤了,疼的我满身是汗。我咬着牙翻上阳台外沿,嘴里嘟囔着:“好。翻过来了。你他妈真厉害。”我不停地胡乱说着,我不能让嘴闲着,不能让脑子闲着,“准备好!一定得头朝下。”夜风吹乱了我的头发,鼻子却想要拖延时间似的,自顾自分辨着夜风里熟悉的味道:这是隔壁孙大爷家阳台上的花香,这是楼下李婶才做好的酱味,做这种酱一定要选上好的黄豆,黄豆,黄豆,这是楼下谁摩托车漏出的汽油味,在阳台外面哗哗响着的是树叶,这时节的树叶,正绿得发黑,绿得渗出油来。


脚下突然一滑,我下意识地用一只手抓紧阳台外沿,整个身子悬在阳台外。我猛地睁开眼,眼前是熟悉的家属区,我从小到大生活的这里,认识小慧,迎来点点的这里,“唉,你们两个呀。”我小声说了一句,抬头看看夜空那个已死去亿万年的月亮,想最后笑一笑告别,却只是含泪撇了撇嘴,松开了手。



第四十二章
只剩最后一根烟了。建伟又在身上摸索一遍:就这一根了。他把烟夹在上唇和鼻子间,深深闻了几下,又小心地放回口袋里。


“人家武松也没烟抽,还不打老虎了?”他大声地劝着自己。


劝完就弯下腰,按着打火机在地上找刚才抽剩的烟头。没找着烟头,却摸到一块凉凉的东西,滑腻腻得粘手。拿起一看:是半只人手,残留的大拇指和食指蜷在一起,只剩一半的手掌边缘露着断骨和筋。


他下意识地把身子往后一仰,离那手远些,但仍就着打火机仔细看了看,判断出这是一只小孩的手,判断出断掌边缘是不规则的咬痕,这才把那手扔到地上,站起身慢慢擦着手,皱眉思索着。


身为刑侦科长,这些年他没少见血腥的场面。有一回保卫处协助县局破了本地一起杀人碎尸案,凶手把被害人何止大卸八块,那肉剁的跟搅肉机搅过似的。是他连续蹲坑四十一天,终于捕捉到了线索,也是他第一个扑过去,把罪犯按倒在中巴车的台阶上,准备上拷时却被罪犯一口咬在胳膊上,差点把一块肉给扯下来。事后他感慨:多少年都没见过这么有激情的罪犯了。他给丽红讲过,审完那凶手后他问那家伙:“你在那屋里切了一晚上肉,什么心情?”


那家伙静静看着他,好一会才说:“那刀太钝了,几乎是用刃把肉一点点磨下来的,开始我急得骂自己:为什么不带把快刀来,后来我就数数,看用多少下才把一片肉切下来,慢慢就不急了,一个人数着切着,渴了就喝点水,累了就歇一歇。”


沉默了一会,他接着说:“有一片肉上有一道旧刀疤,我举着看了好一会,突然想起这是那年她做的阑尾手术,想起术后她躺在病床上给她家里打电话:我病了!我动手术了!小嘴撅得老高。想起我几天几夜没合眼陪着她,她醒了就嘿嘿傻笑着看着她,她睡了就屏着气息看着她。


我把刀扔了,开始在屋里到处找,最后在茶几下找到了她的头,滑溜溜地让我趴在地上够了好一会。


我把她脸上擦干净,放在茶几上开始质问她:为什么要对不起我?


她不回答,也再不会回答了。这个谜一样的女人,这个总是以沉默对我的女人,她的心到底在哪儿?她的心脏里只有一些黑色的淤血块,她腹腔里只散开一堆热气腾腾的肠子,现在已经凉了僵成一团,我在她眼睛后也找不到,嘴里也找不到,我揪着头发浑身直抖,我到处都找不到她!曾经的她曾经的感情,就象记忆里的错觉。


我看着那张只剩空空眼眶的脸,一把抱进了怀里,闻着那已相伴十一年的发香,喃喃地问:你,你到底是谁呀。”


建伟本意是想拿这件事吓吓丽红,逗一逗她,可说到这儿时,他沉默了。


丽红也沉默了。


好一会他才抬起头,摇摇头似乎要摆脱掉什么:凶手那平静的眼神,仿佛直钻进来烙在了他脑壳里。


他看见丽红正冷冷盯着他,就讪讪一笑说:“你说世上竟有这么变态的人。”


丽红说:“还不少呢。”


他看看她,不知为什么他突然有点不敢直视她的眼睛,世上的事就是这样,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丽红曾说过:她不但能看出他正在想什么,还能看出他准备想什么。女人的直觉是世上最好的试金石。他突然有一点恼羞成怒,仿佛有什么被她揭穿了。


他问:“你这话什么意思?”


她说:“只有变态的人,才喜欢去问去回味这样的问题。”


“我是想不出他怎么能平静地干完,想不出人竟能这么残忍!”


“你很震惊吧。”


“嗬!我这些年,什么样的事没经过,什么样的人没见过!”


丽红不言语了,低头继续织毛衣。刚才他沉默时,在他眼里隐隐闪过一丝光亮,那似乎是一种迷醉。


也许这样说建伟不公平,他并不是个冷酷的人,也许人都有残忍的一面,也许人都喜欢追求刺激,谁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深埋的本性,也许连他自己都不了解。



第四十三章
建伟身上深藏着一种让她陌生的东西,从他开始在她家窗外每夜站岗,她开始正视他做为一名异性追求者的存在,而不再是以往那个性别模糊的童年玩伴,从他开始拿个小本子记录她的行踪,记录她关灯的时间,进而摸索她心理活动的现实外现,她笑他捉弄他,心底却隐隐地开始有一点怕他。老妈曾经说过,陈逸辰是有口无心,建伟是肚里长牙。真是说对了,这个建伟,人多时就数他嗓门大,就数他能白乎,装得就数他缺心眼热心肠,没人时能独自静静坐一天琢磨事,别人属十二属相,丽红说他是属鳖的,壳硬,长寿,平时把所有的爪子都缩起来,可什么事都逃不过他那对绿豆眼。这鳖看着象是一千年都没动了,可突然一下,能跳的比兔子还高,咬住了什么就再不丢口。包括他追丽红,也许男人的爱需要的是征服,女人的爱需要的是奉献,丽红想他追自己也许是因为,他那暗中争强好胜的个性,她也想全心对他,可似乎总有一点陌生隔在两人中间,也许这就是缘分的物理基础:首先得是同型号的产品,口径相同,结构熟悉。


黑暗里传来沙沙的声音,打断了建伟的沉思。他迅速弯下腰,用双手护在身前,凝神听着,这里是如此的黑,黑得如此彻底,睁眼闭眼完全一样。他判断着方位慢慢移近,猛的按亮打火机:铁地板上,小遛的白短袖扭动着,一条粗壮的蛇正钻在里面,露出土黄色的蛇尾。小遛的脸跟着在地上翻滚,沾满灰尘,仍带着诡异的笑容。


建伟走远了一些,松手灭掉打火机。剩的气不多了,得省着用。


早上他们赶到精镗车间时,听门卫小胡唾沫飞溅地说了半天,过来过去也就两句话:他早上来接班,到处找不到老郑,电话、纸杯、椅子扶手上到处是血。建伟和几个同事四处勘察了一番,大厂房里没发现什么异样痕迹,通往地下车间的铁门紧锁,贴着封条。几个人琢磨了半天也没个头绪,只推演出几个可能性:一,江湖好汉们来此只为一物:废铜烂铁。老郑发现了偷料的贼,并与之搏斗一番,贼受伤了,在纸杯、扶手上留下血迹(老郑一直只用一个大号的玻璃罐头瓶泡茶)。老郑要打电话报警,被贼按住电话,最后贼见老郑是如此地偏爱这个电话,无法可想,只好拔脚而逃,老郑拔脚就追,目前二人仍在荒塬的某个深处狂奔着。二,间谍,为了刺探我国金属材料的发展水平,趁夜来此采样,被老郑晓之以义,动之以拳,最后被杀人藏尸。三,外星人。某星的飞船夜降于此,向老郑借汽油,老郑说:汽油虽有,但那是公家的,只有清茶一杯奉送。外星人感叹他的敬业,就劫走了他去给他们当海关关长。众人一边扯淡,一边勘察取样拍照,各自忙碌着,在一个案件中,破案、审案都是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只有杀人的那一刻有点乱。


建伟只看了那血一眼,用手抠了抠就马上派人去联系县局,摸排方圆百里,发案至今借助一般交通工具所能逃遁的范围,所有的医院和大小诊所,又派人去老郑家里、宿舍到处都找一找。这不是小伤口,从那血的颜色上能看出来,很有可能是命案。


忙活完毕,一行人准备上车回保卫处,汇报吃饭和安排交接,开始工作。一只脚都踏上了车,建伟想了想又下来了:“你们先回。我想再看看,一会让安排在这留守的人给我把饭带上。”警车绝尘而去,建伟慢慢走回车间,他相信一句话:多看几遍,痕迹自现。凶手既然连留下指纹的纸杯都懒得扔,那么现场肯定还有有价值的线索。他从门房,从老郑接班来所处的第一个位置开始,慢慢地向车间深处勘察。小胡饶有兴趣地跟着他看,他也没说什么,忍着他的罗嗦,只在进大厂房时问小胡:“你累了吧?回值班室去休息一会吧。”


小胡笑笑说:“我不累。”停停又说:“一个人呆着,我觉得有点糁的慌。”


就继续低头忙活,一会用卷尺量满地灰尘上的脚印,一会用镊子夹起个旧烟盒,小胡问累了,自动闭了嘴。建伟一边擦着汗,一边慢腾腾地察看着,干这事要的是细心,更需要耐心,大海捞针的耐心。小胡看的乏味了,腿也蹲麻了,扶着膝盖哎吆吆地起身,想找个能坐的地方歇会。


一回头就看见在他俩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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