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离开的99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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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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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害怕,真的害怕。
我抚着自己的脖子,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
许久之后,才跌跌撞撞地逃了出去。
我抱着膝盖,坐在长椅上,能听到的竟只有牙齿打颤的声音。
*
手机不停鸣唱,是我妈的电话。
惊人的巧合。
事实上,也不尽是巧合。因为每个月的这天,她都会给我电话,约我一起吃饭。
她从来没有忘记尽一个母亲的责任,虽然我已经大得不那么依恋亲情,虽然一直以来她给的真的不多,但比起那个我几乎再没见过面,音讯全无的父亲大人,她已无可挑剔。
至少,我可以任性地抱着自己的膝盖,继续迷茫地呆在原地,直到她雪白的名车劈开一片灰浊的视线。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上的副驾驶座,也不记得她当时是什么表情,说了一些什么。
等有意识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嗡嗡响在耳畔,不受控制地吐出一个又一个本应该深藏的秘密:“妈,我和易笙同居了。”
一个急刹车。
车轮摩擦地面,拉出刺痛耳膜的尖叫。
我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却始终没有看清那是怎样的风景。怎么也管不住的是自己的嘴,开开合合,说个不停——
“我们没有避孕。如果有了孩子的话,我会生下来。”
“即便这是另一个相同的轮回,我也不会停下了。”
“妈,我会幸福吧?”
“妈,如果我不幸福,那一定是你的报应。”
“妈,你生我的时候是不是很辛苦?不然你的报应为什么会由我来承担呢?”
“妈,他们说孩子是自己前生的恩人,我想这一定是骗人的,因为如果有上辈子,我一定欠你和爸爸很多……”
……
最后,我终于转过了脸。
我看到了一脸无法形容的痛心疾首,那是她被我爸打的时候都没有显露出来过的惊惧。
然后,我看到她眼底自己比哭还难看的笑:“妈,我爱他,好爱、好爱他……”
我终于知道,自己不能没有他。
不能。
*
我又去了那个小荷塘。
雨后湿漉漉的青石板地,温柔抚摸水面的垂柳,顾自嬉戏的蜻蜓,一如记忆中的模样。
那么多年来,惟有它依然不曾改变。
心里一动,眼前忽然扑出许多画面,那些本应该牢牢锁在记忆深处的画面:
易笙青涩的吻;
他一边调侃我,一边无比认真包着书皮的别扭;
那个笑着说要做个配得上我的男孩如阳光一般璀璨的表情……
那些珍贵的不敢触摸的记忆仿佛正顺着指尖,毫不留恋地溜走,不管我怎么努力也抓不回来!
我惊慌失措,最后只能怔忡地望着过往最爱的“专座”,那里载满了我和他的欢声笑语,也在我们第一次分手后存满了我痛苦、不甘的嚎啕……
胸口仿佛顶了块沉甸甸的大石头,压得我快要呼吸不过来。
手指不住打颤,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颤悠悠拨出那串熟悉的号码。
歌声悦耳,我却只有满心惶恐,直到婉婉困顿的声音从话筒那段传来:“喂……哪个吃饱了撑的,大清早不睡觉当话痨……”
“是我……”我的声音几近啜泣,百转千回,最后竟只得一句自己都不耻的烂俗,“婉婉,我该怎么办……”
我抱着电话,跪在青石板上,哭得喘不过气来。
**
我以为自己已不在意,可以毫无忌惮的纵情一场。
可事实上,我根本就是个废物,无论做多少心理准备,还是没办法面对失去。
什么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全TMD都是狗P!
我到底还是没办法自欺欺人到最后一刻。
在我看到易笙的妈妈的那一刻,一直逃避的现实就变得那般清晰,我抗拒不了。
我没法像小说中的女子那般,说断就断,斩断情丝,从此江湖陌路。
我的感情就像麦芽糖,黏上了,剃不去。
我爱他,想要和他一起,不是一时半刻,而是白发齐眉。

最后,我还是没能改变——
舍不得,放不开。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生活还在继续,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改变或停驻。
我几乎每天都呆在家里,不肯出门,不接电话,不开电脑,什么都不做,只是无声地看着日升日落、麻雀争食,星星艰难地破空而出……
其间,婉婉来了几回,给了我许多杂七杂八的工作,还美其名是宣传。她看上去很疲惫,应该是在百忙之中,硬是挤出时间来的。
我知道自己这次真的吓到她了——那么别扭的我,最爱死撑的我,居然会情绪失控至此,真真前所未有。
因此,当婉婉披着一头乱发赶到那个小河塘的时候,哭得鼻塞的我竟分不出面对面站着的我们,到底谁更狼狈。
我只能从她乱七八糟的安慰和拥抱中,深切地发现一个始终不想面对的现实——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易笙。
犹记得风靡一时的美剧《GOSSIP GIRL》里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发现,我们的母亲其实比我们更加的执迷不悟。”
我想,我也是直到那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不逊于我妈和易笙他妈的执迷不悟。
那份被压在心底的以为早已失去的期待,在突如其来的得到后,便如破闸的流水,冲破了一切。
**
其实,早在易笙进入我生活的第一天,在我放纵自己放纵他的那一刻开始,我们便别无选择,只能顺其自然。
我明明知道,却还是失了控。
这一局棋,端起棋子的人明明是我,却步步都身不由己。
最后,没有退路。
我只能前行。

所幸我个性中还有点阿Q精神,在想清楚了自己的处境后,反而淡定了不少。
一周之后,我终于恢复了忙碌的状态,开了新坑,勤恳码字,收集资料,上网陪读者天南地北。
生活也在同一时刻走上了正轨,一日三餐,餐餐有肉,非常符合肉食主义的我的生活方式。
婉婉见我如此,这才松了口气,不再挑战跨城的艰辛。不过短短几日,她原本就非常苗条的身姿,就因为奔波和操劳更如薄柳。若现在刮起台风,约莫在河里湖里找到的就不单单只是奇瑞QQ了。
然而,我的内疚在她看着我碗里的肉时那闪亮闪亮的“减肥成功,吃肉不胖”中,立刻被无情地湮灭了……

我再度把易笙的“御座”复建在我小小的书房内,每日工作休憩时,也会对着空座默默看上好一会儿。
我不断催眠自己,日日夜夜时时,终于见了些成效——
当我在看到风尘仆仆从归来的易笙时,脑海中竟真的浮现出了四个鲜明的大字——顺、其、自、然。
于是,我没再像过去那样,冷冷淡淡,别别扭扭、爱理不理,而是绽放了最美丽的笑容,像朵盛开的璀璨花儿般迎了上去。
对于我突如其来的热情,易笙似乎相当的惊讶,一脸毫不掩饰的震撼,但还是下意识地拥住了我。
每次看到他无措的模样,我的心情都格外的好,这会儿更是。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我已踮起脚尖,眷恋地亲上他的下巴、他的唇角,笨拙的,热情的:“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流了泪,我只能感觉他环着我腰的手一下勒紧了许多。
我们在床上激烈的缠绵,他的技术是好是坏是纯熟还是生涩在那一刻,似乎一点儿也不重要了。
我只是用尽力气的紧紧拥抱他,一点儿也不想放开。
我不停轻喊他的名字,一遍遍的,轻轻的,依恋的,像要烙印在心上。
脑海中反反复复浮现出同一句歌词,高亢激昂,还有些绝望的疼:“把每天当成是世界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看或看坏……”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那天开始,我对易笙好得不行,像古代小媳妇伺候亲爱的相公大爷一样全心全意地伺候他。
我没再像以前一样任性耍赖,一声不吭地包办了所有的家务,洗衣做饭整理房间,一天三餐还加点心,咖啡牛奶水果蔬菜,科学家说怎么营养怎么健康我就怎么来。
总之,即便不是样样让易笙喜欢,起码也都对他的身体非常有益。
为此,一向喜欢赖床的我甚至牺牲了睡眠时间,改变自己的作息习惯,只为了能让他在上班前吃到丰盛的早饭。
在易笙起床之前,我已经迅速打点好自己,还帮他挤了牙膏,热了毛巾,准备了干净的衣服,做我曾经想过要为他做,却始终不好意思也不甘心为他做的事。
当他带着尚还迷茫的神情坐到饭桌前时,一定有温温的早饭等着他,一周七天,从不重样。而我,只是坐在对面看着他吃饭的模样,都会忍不住的微笑,像个傻瓜一样。
每天傍晚,若易笙不加班,我便会抓着他的手,拉着他走过每一寸我们曾经一起踏过的土地,将欢声笑语覆盖到遥远的记忆上。
我想,若不是他执意不肯,我大概还会帮他洗脚。
来我家遛弯的婉婉见此,吓得不停摇晃我:“你不是郝郝,快说,你把我家郝郝弄到哪儿去了!魂穿了么?不会吧!那丫的要去古代肯定活不下去……”
无语飙汗!我彻底败在婉婉过于丰富的想象力之下,我甚至觉得婉婉也不用再干编辑这行了,催文还上火呢!我看她要直接转行去写文,估计马上就能红!
在易笙凶猛的白眼下,婉婉终于接受了我既没有变态也没有被别的什么灵魂更替的大现实,然后不停望着我这间起码超过十年没有这样一尘不染过的房子,不住咂舌:“呦,我说易笙啊,你这小日子过得可真比大爷还大爷啊……”
闻言,我不住地笑,那叫一个成就感啊,我悲催地居然做佣人做出了成就感了!
事实上,连我自己也觉得——除了没有三妻四妾,易笙现在享受的待遇确和古代大爷无异!
十指不沾阳春水,养家的钱还是我自掏腰包。更重要的是,我非常了解易笙,往往在他吆喝些什么之前,我已经准备好了他想要的。
我面面俱到得连自己都要崇拜自己了。然尽管如此,易笙却似乎不太开心。虽然自始自终,他都没多说什么。但我还是能很清晰地感觉出他的不高兴——
最初,还只是纳闷,带着一些受宠若惊,无措地跟在忙出忙进的我身后,让我在心里闷笑不已。
可时间长了,我便能越来越频繁地看见他皱起的眉头,不管我怎么抚平,它们还是会再度出现,且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
我知道他不快乐,在我倚着他看书的时候,他常常会用沉沉的视线打量我,且根本不在乎我的发现。又或者,他是故意让我发现,希望我发现。
我却只是冲他一笑,灿烂的,快乐的,仿佛这样就能抹去他的不悦。
他郁闷得像头暴躁的狮子!
终于有一天,耐性走到底线的易笙忍无可忍地在我一千零一次赶他出厨房的时候,粗暴地拉住了我总是受苦受难的手腕:“郝郝,你到底怎么了?”
“怎么了?什么怎么了?”我讪笑地看着他的急躁,“你不会也和婉婉一样,以为我被穿了吧……”
“我才没那么白痴!”易笙吐血,哪还有平日里所向披靡的自若潇洒,“我是问你最近干吗对我那么好,太不正常了!”
“对你好有什么问题么?哥,难道你……”我用极度担忧的眼神瞅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你不会有受虐癖吧?”
想想也是,从小到大,我每次对他好他都不领情,反倒是被我痛揍之后,才像条水蛭一样缠上来。
“呸呸呸,你才受虐癖呢!”他像只喷不出火来的暴龙,懊恼之极,却又对我毫无办法,只差没有跳脚了,“别敷衍我!”
“我就是想这么对你。”我放下嘴角,淡淡地撇开视线,“在澳洲读书的时候,我一直幻想有一天,如果我们在一起,那我一定要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你一段时间……”
“……”
“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不过能这样照顾你,哥,我真的觉得很快乐。”
“……”
“因为你真的在这里,在我的身边,而不是一个在醒来后就会加倍空虚的梦……”我握住他的手,感受着他掌心的温度,眼睛却执着地望着窗外。
玻璃上倒影出他略显复杂的面容,带着浓浓的怜惜,安静地听我缓缓地述说一个既真又假的谎言。
可说着说着,不知道为什么,连自己都开始相信。或许是因为那些曾经,都发生在不很遥远的记忆里吧……
999天,明明那么长,可现在看来,竟是如此苍白而短暂。
仿若隔世。
*
安静的沉默。
许久之后,是易笙轻轻的拥抱,带着少见的温柔。
耳畔边落下的,依然是那三个字:“对不起……”
我仰起脸,眼睛干干的,望着天花板,灰蒙一片。
**
这天后,我还是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易笙,他似乎也渐渐淡定下来,恣意地享受着大爷的待遇。
这好像成了我们新的生活模式。
婉婉为此不断挑战各种震撼表情,还一脸神奇地问我:“亲爱的,你到底是怎么‘修炼’才能如此面面俱到的?”
我想在任何人眼里,家庭条件优越的我,应该都是没有任何伺候人的经验,只有被人伺候的份儿。
关于这点,约莫易笙也想不明白,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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