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觉得痛,感觉不到一点伤痛,只是觉得心如死灰,然后,在浓重的安魂香味儿中,我沉沉睡去。
再次醒来,我发现自己双手沾满血腥,还有冰雪冻土残留在我的指甲上,我茫然四顾,确定我还在热河大营的御车里,皇帝却不在,外面,风雪交加的声音伴随着生生哭喊传进我的耳朵里,仿佛天主教教堂里管风琴奏响的镇魂歌。
突然,一声尖叫,刺破耳畔,叫醒了我模糊迷乱的神志,我猛然坐起身来,似乎明白失去了点什么。
我的肚子空荡荡的,但这都不重要,这个身体,原本就不属于我,这孩子,也不是我做期待的,所以,我感觉自己没什么难受的。
可,当我掀开一点点毡帘,觑眼从缝隙里看到雪地里惨叫的女人,我的心一下破裂开来,迸出了最灼热的鲜血。
“当家的,不,田家姐姐,你这是做什么,你们这,怎么能这样,老太太还躺在床上,这叫我还怎么活,天呐,你这是要逼死我们吗?”
狼兆的原配,田氏也倒下了,这可好,路上不会孤单了。
我没有眼泪,这样的场合,军中的灵棚里,我十指沾血,抓着一串狼牙项链出现在所有人面前时,佟氏奶奶停止了哭喊,所有人都不晓得我要干嘛,只是莫名地望着我。
皇帝惊慌起身,目示乐正良注意我的精神状态,因为,我自己知道,我刚刚流产,脸色如同这灵棚外的满目白雪。
然而,我没有倒,也没有哭,只是面如死灰地挪动着脚步,一步一步,目光坚定地走到那具没有头颅的尸身面前,我扯下了那半截脖子上的十字架项链,然后把血淋淋的狼牙项链给他戴上。
然后,我仔细检查了那尸身,几乎是有些冷血地,进行了一遍法医的验尸过程,只是没有开膛破肚。
“你要干什么,你这个狐——————”
佟氏见我动了她丈夫的尸身,红着眼要上来撕逼,无奈皇帝在场,浓重的血腥味,加上我脸上如同刽子手一般的冷冽杀气,把佟氏镇住了,她退了两步,已经哭干了眼泪。
我支撑着德兰女公爵残破的身体,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灵堂,帐外北风呼啸,凌雪刺骨,一下把我的灵魂冻得有些出窍。
我记起来昨晚干了什么,我拖着头狼在雪地里行走,在群狼青莹莹的瞳孔中走到林子边缘,我徒手刨开厚雪,挖开冻土,除了拔下银狼的尖牙,我亲手,埋葬了这头拼死带回狼兆尸身的狼王。
我发神经的举动如同暗夜的幽灵,让皇帝束手无策,他以为我在梦游,或者举着狼兆的牛角刀,是要去杀人。
但我都没有,我就是经分地干了那血淋淋,莫名其妙,藏狼的事儿,现在,我还想干点什么,可惜,体力不支,德兰这身体确实到了极限,没有祭司的沙漏,我无法开挂。
“安莎?来人,传太医?”
我动不了了,这下,我只能蜷缩在皇帝的御车里,冷冷地看着皇帝那张陌生又熟悉的清瘦麻子脸。
“你身子太虚弱,不要再乱动,否则会有危险,你放心,朕已经吩咐乐正良去照看狼兆的母亲,朕知道你想做什么。”
黑黝黝,深不见底的眸子里,闪动着帝王的心术,原本想好的话,我决定不问了。
没有用,没有用,一个天底下最腹黑的帝王,他不想说,我问也是白问,他不想说的事,永远都不会说,这就是人心。
所以,我决定,闭眼,沉默。
“戴荃为何不在?”
一句话,让我不得不睁开眼,这就是帝王心术,我看着玄烨漫无表情的脸,他似乎等着我的发作,可这次,我让他失望了,任凭泪水蔓延肆虐,我没有发作,不是我没力气,而是,我听懂了他的话。
他真的,怎么说,很无敌,他真的,真的是个合格的帝王,政治家,他永远不会叫你猜透他的心思,永远会让你觉得什么都逃不开他的眼睛,他的威严从来不是写在厉声叫嚣中,而是在他沉默坚厚的温情中,让你觉得毛骨悚然。
“他在铁岭,他们全家都在,这不是陛下亲下的圣旨?”我终究还是没沉住气,我天生就不是个腹黑的人,我学不会李光地那种带着面具做人。
“呵呵呵,哈哈哈,安莎………”
他靠近我,靠得很近,几乎能看到他眼瞳里的倒影,闻到他呼吸中鹿血的味道,然而,我避开了他的唇,推开了他,我推开了皇帝。
“你一点都没变,难怪,难怪,狼兆这头驴子怎么也不肯回头,连命都不要,非要跟你在一起。”
我听不出皇帝是在夸我,但心底没有丝毫害怕,龙颜一怒,我没感觉,愤怒,也没有,我恨不起来。
我没有任何证据,说明这是皇帝的杰作,我也宁肯相信皇帝不是这样的人,可我说不服自己。
哪有那么巧合的事,热河大营里那么多统领,为什么偏偏派狼兆孤军深入到喀尔喀蒙古营救札萨克图汗的弟弟,呵呵呵,别告诉我这是巧合,半路遇伏,噶尔丹怎么晓得狼兆走哪条路,草原上那么多路,可以说根本没有路………
我灵魂深处在大喊,当然就是皇帝,还能有谁?
然而,我却无法怨恨眼前这个男人,他就算这样做了,也说明不了什么,不过是男人的占有欲在作祟,就算他是皇帝,他也只是个男人,男人的嫉妒心不会比女人少。
我与皇帝无言以对,但我感觉御车在动,不由得转头,窗边缝隙里景物开始变幻,我应该下车为狼兆守灵,但我的身体却没动,冷冽的笑,在我唇边蔓延,我有什么资格,对狼兆来说,我什么人都不是,我没有身份。
“你可以下车,朕准你去为朕的狼血大将守灵,德兰女公爵。”
皇帝静静地说,冰冷的话语里透着丝丝让人窒息的血色,我抬眸,没有动,御车已经彻底启动,皇帝的意思是我可以跳车。
我丝毫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闪烁着目光,爱恨交织的目光,望着这个散发着隐隐霸气的清越男人,心沉入深潭,呢喃道:“不用,我的狼王,已经藏在林子里,有群狼为他守灵,我唯一能为他做的,是找回他的头颅,让他回家。”
皇帝脸上没有任何喜色,沉稳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我继续低语:“当年,离开伦敦,女王送我到出海口,就告诉过我,安玛西亚,既然决定离开,就要当一只无所畏惧的海鸥,迎着暴风雨翱翔,最艰难的岁月,我以为我可以成为女王手中的剑,不离不弃,然而,为了王位,连自己的可以当成棋盘上的礼物,与海峡的广袤比起来,海鸥,安莎不过是一只微小的海鸥,闯得过暴风雨的肆虐,却躲不过猎人的枪弹——————”
在我泪如雨下,沉闷的低诉中,皇帝终于动容,终于摆脱了他的不动如山,他死死地抱住了我,在我撕心裂肺,越来越如同狂风骤雨的号啕大哭中,皇帝不停拍打着我的背,倾吐着一个帝王埋藏最深的思念:“安莎,朕,就是想见见你。”
我却如同海鸥挣扎一般拍打着皇帝的胸膛,皇帝的不解释,让我胡编乱造的倾诉更加来得猛烈,我需要一场倾泄,否则,我真的会经分,我能对谁倾吐,只能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皇帝。
这一场大哭后,我和皇帝似乎达成了默契,我们谁都不敢再提狼兆,这变成了我们中间的一道带刺的荆棘篱笆,一旦提及,谁都会被刺痛。
皇帝的御车当然是往热河行宫去了,我很意外这次南巡随行伺候的却是顾维桢,他暂时顶替了梁九功的位置,但我却安心了。
皇帝几乎与我形影不离,却绝口不提我的身份,不再明令封官,知情人都晓得,我还是继续扮演太医院六品供奉的角色最合适,所以都不用说,顾维桢就送来了六品官服。
☆、第一百二十章 爱恨交织
第一百二十章 爱恨交织
有了这身官服,我半夜里去狼兆府上,方便了许多。
没有其他目的,我是去看他母亲,乐正良拿出了家传秘制衍生保寿丸,老太太病床前,奉上丸药,我什么都不能多说,唯有一句:“老太太放心,狼兆的头颅,我一定会找回来,让他魂归故乡,老太太您安心养病,等着儿子回来。”
老太太抓着我的手,眼睛里顿时有了些许生的希望,是啊,我的话说到她心坎上,中国人最讲叶落归根,狼兆战死沙场,头颅却被敌酋割去,这如何不叫当母亲的痛心疾首,必须给老太太一点期盼,这样她才能好好活下去。
然后,没有更多的言语,我起身,对侍奉在旁的佟氏行了屈膝礼,她含泪看着我,说不出话,泪光中点头默认了我的身份。
我头也不回地走出狼兆府上,回头对顾维桢说,我这就写信,叫我那徒弟戴荃回来。
原本我不想把那少年再拉回这圈子里,可是,没有办法,如果不叫他回来,皇帝不会放心,弄不好戴梓后半辈子也没清静日子过了。
人在朝堂,身不由己,戴梓应该会明白我的苦心。
康熙三十二年冬末,迎着前门外大街上初升的朝阳,我又回到了东方帝国的首都,大街小巷洋溢着过节的氛围,已进腊月,家家户户都在预备过年。
大栅栏靠南面的惠仁堂乐家老号,自从搬迁到此,我还没有来过,随皇帝回京不过小半月,我跟顾问行讨了新腰牌,出得宫门,带着戴荃回老宅住两日。
狼兆走后,我跟随皇帝回京,皇帝依旧任命我为太医院供奉,将我那中西成药房收拾出来,看病居住都在那里,皇帝不要我劳累,平日里不奉旨,我几乎成了个闲人,不过,戴荃却被打发去了火器局。
我和玄烨的关系变得很微妙,几乎进入了冰河时期,我对皇帝的任何吩咐不过公事公办,私下也绝不去后宫任何主位那里串门,皇帝在人前也对我客气有加,无论怎么看,我和这个帝国的君主似乎都只剩下君臣这简单的关系。
但,无论如何,只有我们彼此清楚,我们在对方眼底见到的热望,德妃看得明白,惠妃敏锐察觉,太后吉雅视而不见,皇帝不是不想接近我,我也不是不愿跟皇帝说话,而是,我们越是想拉近彼此的距离,就越是变成了路人。
因为狼兆,我们彼此心里都明白,我们彼此都变成了对方眼里的芒刺,不见的时候,想得抓心挠肝,我的石英表,皇帝几乎日日悬挂心上,皇帝送的海鹰玉璧,我时时攥在手心里,那和田老玉在我手掌心被摩挲到滚烫灼热,我还是不肯放手。
可一旦有机会见了面,特别是在公众场合,往往是最难熬的,那种爱恨交织,那种欲爱却恨,那种渴望又却步的矛盾,我想,这才是男女欲望里最煎熬的部分。
我几乎日日思念皇帝的温情,可一旦触及到腰间的牛角刀,这刺入骨髓的冰冷就让我的心透凉,夜半梦醒,泪湿衾枕,惘然四顾,却不知心该何往?
连戴荃都看不下去,私下直言,师傅既然放不下,何苦要怪皇上,师傅不是说过,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如果有了第三者,第四者,那一定是个悲剧。
是啊,无情不似多情苦,人类这种动物,就因为有情,生而受苦,我何必怪责皇帝的妒忌自私,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自作多情。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巴尔扎克说:有朝一日你动了情,千万得先守秘密。在没弄清楚对方底细之前,千万别掏出你的心。一个高尚的心灵为了爱情而痛苦万分,永远是一场好戏。
所以,一开始,当我动了情,当我在不知不觉中对那个男人动了情,输的那一个,绝对是我。
我以为我不会,但,当我踌躇彷徨,天人交战多日,摩挲着狼兆的牛角刀,躲在畅春园瑞景轩后的紫藤架下抱肩痛哭时,皇帝居然神奇地找到我,那双黑黝黝的眼眸出现在我模糊的视线里时,我压抑多时的纠结喷薄而出,这不需要任何语言,皇帝绝对是这世上忍耐力最强大的人,但若无其事沉炼冷淡的外表下,和我一样,是早已抑制不住的激情。
这一场狂风暴雨几乎摧毁了我内心最后的坚持,我以为我最爱的男人是那狼一般孤绝彪悍的水匪,谁知道,我终究是人,是个普通女人,我的理智战胜不了自己的心。
狼兆的影子如刀斧篆刻一般雕琢在我的脑子里,可在在那野草丛生的紫藤花架下,皇帝,不,这个时候,这个男人不是皇帝,他只是爱新觉罗家族的一个男人,一个叫玄烨的男人,他像初升半刻暖入人心的朝阳,贪婪地吮吸着草丛间所有晶莹的玉露,而我的心,如同冰河开冻,破裂,爱情的羽翼如同苍鹰展翅,两个压抑而向往天空自由的人,终于找到了灵魂的共鸣。
尽管,他们明知他们还在人间,他们明知贪欢之后,依旧是无止境的沉默腹黑,克制冰冷,但此刻,他们只能为彼此灵魂的契合而颤抖。
这一场爱欲交织没有一句话,由始至终,我们都没有说一句话,我知道,我们只是害怕面对对方脸上的那一张面具,如果刺穿了这面具,我们就再没有勇气相爱了。
所以,到达纵情彼岸后的我落荒而逃,我逃回紫禁城,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收拾了东西,拽住戴荃就出了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