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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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鼎- 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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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经验的蒙古和回鹘小孩,也大都在十步之内被甩到地上,幸好羊的力气远小于牛马,旁边保护孩子的教戎军军士又眼疾手快,方才好几次化险为夷。那些惯于在马背上讨生活的蒙古,回鹘贵人倒还不觉得什么,他们自小练习骑术,驯服劣马,哪个不是屁股摔成八瓣的,倒是好些将孩童送上赛场的汉人父母忧心忡忡,不少人已经暗暗为贪图小利,将自家骨血置于险境而后悔。不过,那曹尚倒是将儿子卖命换来的钱先打了一壶酒,黄汤灌了下去,醉眼朦胧,倒分布清楚场边数十个小围栏里的孩子哪一个是自己儿子了。
  已经出场的一组小孩被公羊摔得七荤八素,既好笑又可怜,大大激发了场边观众的说兴趣,大家都把目光投向那场边等候的,“大人,可以开始了么?”新任教戎军指挥使李斯转身秉道,陈德微笑着点点头,侧身对坐在自己左右的辛古和于伏仁轨道:“草原少年自幼骑羊,射鼠兔,长大则为战士,我们这些孩子从现在开始,就不能输给那些草原上的孩子。他们是我军长盛不衰的希望所在。”
  随着一声锣响,数十个围栏一起被打开,场边的观众一起欢呼起来,数十头公羊载着背上的小孩一起冲出围栏,在校场四周撒欢儿似地连蹦带跳,几乎数息之间,就有十来个小孩被甩下了羊背,眼疾手快的教戎军军士一个冲上去将公羊扳倒,一个护住小孩带出场外,不少小孩都目光呆滞,吓傻了模样。
  扣人心弦的比赛吊足了观众的热情,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数息过后,还有几个小孩骑在公羊的背上,其中有一个就是曹勇,满世界仿佛都是那一片滑溜而又疯狂颠簸不定的羊背,观众巨大的喝彩声在他耳朵里更像是一种恐吓,曹勇几乎要被吓哭了,他竭尽全力不要被颠倒羊背下面去,因为他更怕被那粗大的羊蹄给踹着。公羊颠簸起伏的拼命跳着跑着,一步,两步,三步,到最后完全顾不得数数,曹勇脑袋里只有一片空白,死命的揪住羊脖子下面那一团长毛,双腿不自觉得紧紧卡住羊背,知道教戎军的军士将他连拉带扯地从羊背上给抱下来。六岁的汉人孩子曹勇,是这场骑羊赛的冠军。
  数十年后,驰猎军指挥使曹勇在酒桌上被问第一次获取奖赏的感触,曹勇醉醺醺地叹道,长这么大,第一回觉得,看到羊就想吐,公羊的味道好骚臭,酒鬼老爹是个混蛋。这种回答简直让所有人都觉得莫名其妙。
  河西军最高统帅陈德却不知道曹勇此时的痛苦,他颇有些骄傲地看着似乎是非常镇静的站在场边等待领奖的曹勇,对教戎军指挥使李斯道:“看那个汉人小孩,骑羊多么棒,只要有机会,未来他的骑术不会比任何一个草原人差的。”
  孩子骑羊的表演让校场上的气氛几乎沸腾了,原本严肃的教戎军校阅成军的仪式也变得格外热闹,正在这时,严整的教戎军队列开始行进入场了,将满场气氛推向又一个高点。
  首先入场的是骑兵营,五百名骑兵排成十列整齐的入场。由于步兵军团中的骑营不需要携带大量辎重,骑士们胯下都是矫健的波斯马,人马甲胄都涂成黑色。骑士腰部以下都包裹在马甲以内,人与马浑然一体。马鞍的左边挂着骑士盾和弓囊,右边挂着箭囊和骑兵刀,马鞍的后面系着水壶和干粮袋。骑士上半身两档甲很厚,整块胸甲和背甲扣合在一起,仿佛钢铁铸就的肌肉,鱼鳞甲从肩部一直延伸到手腕,每个人都戴好了丝绸和皮革衬里的铁手套。外罩一件白色的骑披风。骑士都一只手握住缰绳,另一只手竖起四米的骑枪对阅兵台上将领们致敬,远远望去,仿佛一片移动的树林。
  为了表示是隶属于教戎军的骑营,骑兵的胸甲前都缀着鲜红的缨络,在白色的披风和黑色骑士甲的衬托下,红缨显得非常耀眼。
  “早知道红色的璎珞如此醒目,我就将它挂在标准军袍上了。”陈德侧身对李斯说。
  “关中追怀秦汉,秦尚黑,汉尚红。河西汉人大都是关陇血脉,所以均着黑甲红缨。”李斯解释道,身为教戎军的指挥使,李斯也为属下的严整军容自傲。
  紧随在骑营后的是三个长枪营,这些长枪兵身披的甲胄重量是步卒中最重的,士卒们排成三个方阵,从头到脚的铁甲使他们的队列像一道金属的洪流。士卒正面的外甲胄是一层锁子甲,锁子甲下面是藤甲,藤甲下面是一层的丝质内衫,三层护甲足以抵挡从箭矢和大部分格斗中的伤害,同时,手臂和腿脚处的铠甲都做了特别设计,既灵活又增加了对关节部位额外的防护和支撑。
  士卒背后的防护则差了很多,除了一块护住心肺要害的铁甲外,只着缀着钢片的厚革甲,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后背的防护和前方一样,仅仅盔甲的重量就足以使长枪兵迈不开步。“每个指挥官都应当避免麾下士卒的背部直面敌人的攻击”的作战原则同时也被反复灌输给各级军官。
  即便如此,长枪兵仍然被誉为军团中最累的兵种,他们为其他一切兵种提供掩护,披甲后持续战斗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时辰,是全军的依靠。他们左臂上套着护身盾,右侧腰间挂着箭囊和五花八门近战武器,横刀是最常见的,使用战斧,狼牙棒,短剑,三棱刺等也不少,士卒们在入场前已经将铁面罩放下,经过阅兵台时将原本竖起五米长枪斜向45度角,整齐划一的动作引起阅兵台上的参谋军官们一阵惊叹。
  长枪营身后是两个佰刀营方阵,佰刀手们身着的陷阵甲比长枪手的全身甲轻便,但防护更为均衡,胸背腰腹等重要部位都以大块铁甲防护,手臂包裹着细密的钢质鳞甲,大腿外披铁环缀成的锁子甲,内衬一层坚硬的厚革甲,小腿前方则由厚革带束紧板状胫甲防护,整个简直如同钢铁包裹的猛兽。
  注:史籍中记载匈奴“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田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攻战以侵伐。
  作者:藤甲除了本身的防御效果外,还便宜,藤甲的支撑结构能够有效地将锁子甲的重量分担到身上。还有,眼前这么豪华整齐的装备,是为了成军礼是凑出来的,千万不要以为三万人都这么豪华。那就直接平推凉州吐蕃,也就没有看头了。

  二十八章  整军
  步伐沉重的陌刀手腰右侧挂着各式短兵,左侧挂着直径三尺的圆盾。而双手使佰刀时他们习惯将圆盾背在背后,可以增加身后的防护,短兵格斗时则以左手持盾,右手使用战斧,狼牙棒,短剑,短矛等近身武器。虽然五尺的刀刃都被皮鞘细心的包裹起来,但在所有受阅的方阵中,佰刀手们仍然是杀气最重的,伴随着他们的出现,阅兵场上的气温都似乎寒冷了不少。
  “此番最大的意外之喜,就是得了这两千五百陌刀手。”陈德微笑着对身旁李斯道。晚唐五代内乱杀伐,中原军队的主要作战对象都是步兵,因此更利于克制轻骑的大唐陌刀因为造价昂贵,被中原各节镇军队弃之不用。归义军地近西域,既容易得到打造陌刀的好铁,又要面临四面回鹘、吐蕃轻骑的突袭骚扰,虽然归义军骑兵的比例已经远远高于中原节镇,完全依靠以骑制骑还是不太现实,因此归义军装备和训练了大量的陌刀手抵御周边游牧民族的轻骑袭扰。陈德收服河西汉军后,汰弱留强,得了两千五百训练精熟的陌刀手,便将每只步军中都有两个陌刀营,使原本长于守御的步军阵多了两把犀利的尖刀。
  取得河西之地后,陈德原本想要迫不及待的发动对凉州吐蕃的攻击。但进入敦煌,一疏理河西情况,才发现当务之急是整合河西现有四分五裂的实力。河西之地原有归义军和甘州回鹘两大势力,归义军早已经四分五裂,回鹘各部则只是被他打败而已,随时可能重新推举出大可汗,联合起来发起攻势。
  于是陈德只能先在敦煌将归顺的归义军各镇和岚州西征军,以及招揽的回鹘勇士编成六军,并把所有自己势力所及范围内的汉民和回鹘部族都分给军士。然后一边整训军队,一边以军为单位发动对河西走廊内回鹘部落的轮番打击。拜河西走廊走廊相对封闭的地形所赐,用了数月时间,终于将千里河西清扫干净,各军也在整训和边战边练中逐渐成型。新成立的河西军军士在这几个月时间里也逐渐感到了新的军制给他们带来的巨大优势,原本因为种种原因而投入陈德麾下的军汉变得对他既崇敬,又死心塌地地忠诚,也逐渐学会了利用陈德制定的种种规矩给自己争取最大的好处。
  如果说佰刀营的出现是阅兵场里笼罩着一股肃杀,接下来弓弩营入场则使整个气氛活跃起来。弓弩手必须身高臂长的要求使长弓营成为所有军团中平均身高最高的队伍。正常情况下弓弩手都在其他兵种的保护下放箭,这也是长弓手们面对战争的心态较为放松,因此,弓弩营是各军团中气氛最活跃,也是和驻地女子风流韵事最多的营。
  为了方便弯弓搭箭,弓人甲仅肩甲和胸甲是扣在一起的板甲,其它外甲都是轻便的革质,此外还穿了一件丝棉衬里的锁子甲背心,因此,如果不是将半人高的护身方盾背在背后,这些身材颀长的长弓手们的步伐恐怕就要更加轻捷了。
  弓手们左侧腰间挂着长弓和圆盾,右侧挂着箭囊和护身武器,或许是因为盔甲不够沉重的关系,许多弓手都选用了战斧,狼牙棒等重武器。在此后千钧一发般的许多战斗中,敌军的重步兵突破进入夏军长弓手的阵地,满心欢喜的准备开始一边倒的屠杀的时候,没想到迎来的确是异常血腥肉搏战,相对来说铠甲单薄的弓箭手对格斗中以伤换命的技巧钻研颇深。
  最后入场的是辎重营,教戎军辎重营本有300辆马车,由于车队过于庞大,入场受阅的仅仅是100辆载有诸葛连弩的弩车和400名军士的徒步方阵。也为了行动方便的需要,辎重营士卒个人着甲极其简单,除了头盔外,大多仅穿着缀钢片的革质背心。
  随着各营校尉的号令,场中军士列作十个方阵,并由方阵左前第一名士卒竖起了本营的旗帜。然后,整个阅兵场中鸦雀无声,上至大将军陈德,下至普通士卒,全都静立等待。待陈德向台下挥手示意,众军立刻发出山呼海啸一般的呐喊声。
  陈德在李斯陪同下,缓缓站起身形。他身穿中原样式的全身甲胄,不甚笨重却颇为威武,走下点将台,在五千虎贲和十倍于此数的观众注目下,他翻身骑上一匹高大战马,朝着整齐肃立的教戎军军阵行去。
  随着大将军陈德骑着马缓缓走近,受阅的教戎军军士几乎全都不自觉的屏住了呼吸。骠骑营百夫长庞磊被一种莫名的激动所笼罩,原本因为一道早起来准备各种受阅细节而烦躁不安一扫而空。因为连续数月之久的整训而产生的枯燥和疲惫仿佛在一瞬间被这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王霸之气所蒸发。
  能够成为定鼎河西之后最先成立的六军之一的百夫长,庞磊可不是等闲之辈,他生于将门,自幼弓马娴熟,有战时骑马和回鹘吐蕃人沙场搏命拼杀,无事时便和伙伴打熬力气战技,日子也过得爽快,却总有一种空空落落的感觉。可现在,他却有一种猛将终遇明主的觉悟,平素桀骜不驯的庞磊,此刻不敢在队伍中左顾右盼,也不敢和左右十夫长说上两句段子。他的全副精力,都集中于那个骑着战马渐渐走近的大将军,他那得得的马蹄声,似乎比青楼姑娘的莺声燕语还要动听,在他背影后面,指挥使大人也只能甘居陪衬。
  陈德的战马渐渐走近,庞磊觉得他温和而坚定的目光仿佛落到自己身上,他像个刚刚从军的新丁一样用力挺起胸膛,用坚定而忠诚的目光转达自己的心情。其实陈德也确实注意到了这个威武挺拔的骑兵军官,对他微笑着点点头。在这一瞬间,巨大幸福感,将庞磊几乎完全淹没了。
  陈德大多数时候按照前世的经验,将目光投向所有军士头上一线的位置,这样因为使视线发生接触,又可以让所有人产生一种陈将军看到了我的感觉,还显得有一种上位者特有的尊严感。察觉到军士们对自己的尊重,他不是露出温和的微笑,仿佛阳光普照大地。
  在所有营伍面前检阅过一圈之后,陈德又往回巡行,立马阵前,颇为威严的扫视了一遍等待他说话的军阵,大声道:“军士们,今天,我和各位指挥使,校尉,还有数万百姓聚集在这里,只为了祝贺你们,伟大而光荣的教戎军,在今天成军!”他温和笑笑,让许多原本有些紧张的前排军士稍微
  放松了一些,才道:“我问你们,兄弟是什么?”
  五千军士都鼓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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