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在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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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星空- 第2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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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签到的书友可以签到,关于点击和推荐,老狼以前还害怕推荐多了被人找麻烦,后来看到推荐很少,便放下心来继续乱写,现在想想挺可笑的。以前很在乎,现在倒无所谓了,反正没指望吃这碗饭。不是敷衍和以退为进,写小说实在太耗精力,眼睛也受不了。《迷失在星空》开篇写得很随意,后来兴趣来了,就写得很快,重新调整过后很麻烦,点击和推荐也丢掉了很多。老狼厚着脸皮自荐了几百票,后来疲了,懒得投了,这种掩耳盗铃的把戏不玩也罢。
这本书之所以写到现在,跟老书友的支持有关系,老狼很高兴能找到一些同道之人,虽然在有些人的心目中是水军。有些书友可能对老狼一直提到这事很反感,但老狼觉得还是有必要再提一下。老狼不是那种脸皮很厚、心胸很开阔的人,现实中的老狼脾气暴躁,很矛盾,不要以为很温和。无论如何,老狼也要把这本书写完,哪怕时间拖得很长。任何顾虑都是没有意义的,当初顾忌太多写得乱七八糟,一直引以为憾。当然老狼不敢保证《后传》不会写得乱七八糟,虽然考虑了很长时间,主要是文笔能否支持大长篇,因为结构不好安排,老狼是业余写的,只因为喜欢码字。
任何一本书都是有漏洞的,如果有些常识错误,欢迎书友们指出,老狼不可能全知全能。如果因为有漏洞就讽刺,请闭上嘴巴,没有意义,老狼这种人写的东西不可能威胁到别人,也赚不到钱。对老狼来说,虽然机会成本在理想主义的作用下可以忽略,但不希望这东西太高。

第一章 人生最痛苦的事

更新时间2012…2…1117:28:29字数:5557
夕阳照耀在小城堡上,米色的城墙和房屋的小尖顶被镀了一层金色。一个高大少年坐在城墙上,一会看看天,一会瞅瞅附近的王宫,一会望望在墙角玩游戏的弟弟和妹妹,百无聊赖。远处父母的争吵仍在继续,少年忍不住呻吟一声,用手将耳朵蒙上,但仍阻挡不住声音的传入。
“程栋,赛铎现在还是个孩子,多玩几天没什么大不了的,用不着这么早送他上学。”
即使隔得老远,母亲吉拉拉高亢的声音少年仍听得清清楚楚。那边突然没了声息,过了好久,父亲程栋弱弱地继续。
“余哲今年都十七了,还没上小学,我真担心我们家会出一个文盲。”
少年听到这里,对着在墙角玩耍的弟弟妹妹做了个鬼脸,两小孩咯咯直笑。少年朝他们挥挥手,然后从城墙上一跃而下,落地发出“嘭”的一声巨响。
吉拉拉的声音紧接着传来,“赛铎,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玩这种游戏,再不听话,我就罚你到校场跑100圈!”
余哲一溜烟地钻出大门,朝王宫奔去,身后留下母亲的咒骂声,不过王宫不是真正的目标,他只是为了迷惑母亲。
飞奔的少年用了不长的时间就顺利抵达目的地,石头山下的一片草坪。轻车熟路找到以前经常躺的位置,顺手捞起一根草,含在嘴里发呆。
父亲的精神问题越来越严重,日益憔悴,家人都很担心。母亲带他去看过,但没人知道原因,一切似是而非。石头山附近是波光淋漓的人工湖,围砌湖岸的是本地特产的一种白色石头,父亲称之为大理石,母亲说叫“愿石”,大抵是这个意思。家里不管什么都有两种称呼,连他和弟妹的名字也是如此。小时候没什么,家里都使用伦特语,麻烦自五年前开始。一家人出外游玩参观古战场遗址后,父亲就像变了一个人,嘴里时不时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话。更大的麻烦是,这些话其他人大多能听懂,父亲惊愕之后精神有些失常。
“得再到那个古战场遗址看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晚上找老妈聊聊,这样下去不行。”
余哲在草坪上左思右想,坐卧难安,决定回家。
到家时刚好赶上晚餐,妹妹寒安和弟弟泽熙在争抢好吃的菜,母亲吉拉拉端着碗一言不发,父亲程栋目光呆滞,不知道在想什么。餐厅里没有仆人,他们家向来如此,吃饭时不会有外人在场,都是自己动手。吉拉拉的手艺颇好,也喜欢做菜。
两小孩很快扒完饭出外找别的孩子玩,留下两大一小,餐桌上有些沉闷,没人说话。
余哲吃得很慢,总觉得哪里不对头。父亲程栋是王宫的花匠,而母亲吉拉拉是将军,还是王后吉娜的妹妹。虽然不是亲生的,但吉娜父母办过正式的收养仪式,按照伦特传统,她们就是一家人。再说两人从小生活在一起,跟亲姐妹没有差别,他和弟妹的名字也是跟着表哥表姐取的。两人的地位和家庭背景差距很大,理论上是不可能凑到一块的。
“妈,我觉得这样下去不行,要不您说说您和我爸认识的历史,我帮你们分析一下。”
儿子突然问及敏感话题,吉拉拉脸一红,有些忸怩。程栋则很惊讶,“这是父母的隐私,有什么好问的?!”
父亲虽然很严肃,但余哲从小就不怕他,所以这次也不在意,哪怕他现在情绪不稳,开口继续,“您不觉得你们很奇怪吗?一个是将军,一个是花匠,而且您还没有我妈高。”
程栋有些不悦,“谁说我没有你妈高?我们一样高,只不过你妈喜欢穿高帮鞋,所以看起来比我高。至于将军和花匠,我以前又不是花匠,只不过现在做花匠,幸好土著人识货,不然我真找不到饭吃,连做苦力都不如他们。如果没记错的话,我以前也是战士,不是花匠……”
吉拉拉很愤怒地打断丈夫,“你是战士?有你这么弱的战士吗?什么叫土著?你不是伦特人难道是阿莫人?程栋,我告诉你,你也是土著,不然我们不可能有孩子!”
阿莫人,一个跟伦特人很像的种族,彼此却不通婚,因为不能产生后代,由此引发的一些故事是两个种族无聊时的话题。
程栋立刻反驳,“我姓程,名栋,不叫程栋,当然不是阿莫人,至于我是哪里人,得问问神庙的祭司。”
吉拉拉发出刺耳的嘲笑,“哈哈,难道你不知道‘程栋’在古泰伯斯语里有‘阳光灿烂’的意思吗?你父母是文化人,你却是个文盲,难怪只能做花匠。嗯,我承认你是个很出色的花匠。”
程栋傻眼,他只会读写伦特语,没有研究过通行于三大种族伦特人、阿莫人和涂法拉人的古泰伯斯语。这种语言使用的人更少,据说是神语,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以能读写古泰伯斯语为荣。这种语言虽然极其复杂,但很有用,因为是星球文明开始成长时使用的语言,一直流传到现在。
吉拉拉见丈夫不吭声,便继续吃饭,没想到他还不肯放弃,“你们的科技水平这么落后,居然还使用冷兵器,不是土著人是什么?至少在我的记忆中,有比你们用的强大得多的兵器,虽然不知道在哪里。”
吉拉拉叹了口气,“可怜的花匠,又拿你不知道从哪得来的知识炫耀。再跟你说一遍,我们泰伯斯星球有记载的文明史自三百万年前开始,很早就有大威力的热兵器。伦特人和涂法拉人是原住民,虽然我们跟他们长得完全不一样,但都是神的孩子。阿莫人是外星移民,他们是三万年前移居到我们星球的。神以博大的胸怀指示神庙接纳他们,包括伦特和涂法拉王室在内的高层都接到过神的旨意。”
程栋有些不耐烦,“这世上哪有神?我从没见过!如果真的有神,怎么没看到神出来阻止三大种族的战争?这场战争打了几千年,真受不了你们打仗的方式,拖拖拉拉,居然还放假,玩什么骑士精神,迂腐!”
吉拉拉怔了怔,有些迷茫。她平时不喜欢看书,历史不好,据说三大种族的战争是自神沉睡之后开始的。神庙的言论和立场都值得怀疑,王室和神庙的关系比以前差了很多,不再亲密无间。她不怀疑神的存在,泰伯斯星球就是神创造出来给伦特人和涂法拉人居住的,星球的文明史很长,很早就高度发达,只是后来出了一些问题,才没有再出去。丈夫所谓的热兵器她也见过,不过威力不怎么样,所以大家用得很少。
程栋很得意,“怎么不说话?你难道以为神真的存在?世界上没有神,泰伯斯就是宇宙中一颗普通的星球,不是什么神住的地方。”
吉拉拉蹭地站了起来,指着丈夫的鼻子骂道:“你疯了!不要乱说,神庙要找麻烦的,他们可没有以前那么平和。”
程栋毫不示弱,盯着妻子的眼睛咬牙切齿,“我还怕他们不来呢,成天躲在山上鬼鬼祟祟,我之所以有今天,就是因为那帮人。”
“好了,不要吵了,爸,如果他们真的来了,我们怎么办?不能触怒神庙,虽然他们不怎么管事。”
余哲一看父母僵着,赶忙起来调解。泰伯斯是三大种族共同信奉的神灵,神庙下属的力量非常强大,对渎神者的惩罚都十分严厉。
程栋如同泄气的皮球,瘫坐在椅子上无语。自从脑海里浮现出不知名的记忆,他的思维就一直非常混乱,可以肯定跟神庙有关,但以他的地位无法接触到神庙高层,神庙派驻在伦特王国负责医疗和教育的都是些小角色,找不到答案。
此外,伦特国王斯米特亚这些年和神庙的关系不大好,吉拉拉无法利用王室的力量替丈夫解决痛苦。
“老爷,温克勒大人过来拜访。”仆人敲门打断了室内的沉闷。
程栋不吭声,吉拉拉只好接上,“请他到客厅,我们待会就过去。”
“不用了,我就是过来吃饭的。”温克勒的大嗓门在门外响起,接着推门进来。
屋里的三人赶忙起身问候,余哲拿起碗给客人盛饭。今天家里吃的可是稀罕玩意“稻米”,产于纳克洛山的一处山谷中,是程栋花了九年多才培育成型的。米粒晶莹剔透,散发出一股让人回味悠长的淡淡香味。
温克勒伸手接过,盯着看了一阵,若有所思,“我说你们家吃饭怎么老不要仆人伺候,原来是这样。”
程栋忍不住摇头,“这东西前天才运到呢,没吃几口就被你赶上了。”
温克勒哑然失笑,不过没有继续,拿起餐具开始品尝。这玩意口感极好,他忍不住多吃了两碗,吃完还索要礼物。
程栋很爽快地答应了,这种东西比较少见,家里还有很多,老朋友的要求不过分。
餐后小憩,温克勒重新提起稻米,感叹道:“难得你还记得小时候的故事,这种东西在家乡根本没人吃,没想到会被你培育出新品种。”
程栋挠挠脑袋,“家乡?温克勒,我们真的是哈吉人吗?”
温克勒很诧异,“你糊涂了,我们老家不在哈吉在哪里?”
吉拉拉有些痛苦地接过话题,“唉,程栋现在精神恍惚,总觉得自己不是伦特人,还跟我说他是外星人。”
温克勒瞠目结舌,上前摸了摸老友的额头,“没生病啊,我们一起出来的伙伴有好几个,你叫程栋,你父亲叫德恩,母亲叫黛容,住在村口第二家,你们家搬到哈吉村都上百年了。”
程栋摇摇欲坠,温克勒立刻岔开话题,“我今天过来,两件事,一是过来尝鲜,二是想跟你结亲。赛铎,不要走,跟着听。”
余哲只好不动,别看温克勒是个文官,也不高,却是个超级大力士,动作敏捷,以他目前的水平根本逃不掉,更不要说高高手母亲吉拉拉还在旁边虎视眈眈,她可一直非常喜欢温克勒的女儿诺兰。
温克勒笑道:“我问过诺兰,她没反对,赛铎你不会反对吧?”
余哲立刻反驳,“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不用这么早定亲,按照我们的寿命,再过五十年也不迟。”
吉拉拉摇头,“按照伦特传统,大部分人都是在二十岁之前定亲的,你现在不小了,可以定亲。”
余哲大急,“我知道定亲了就是一家人,跟成家没有多大的区别,这是什么破传统嘛?!”
温克勒哈哈大笑,盯着半大小子上下打量,非常满意,不在乎他出言不逊,年轻人多少有些叛逆,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差不多。
“程栋,你不反对吧?”吉拉拉问丈夫。
家主好半天才吭了一声,“如果儿子不反对我就没意见。”
温克勒有些不悦,“程栋,我女儿哪点不好?小孩子知道什么,我们几十年的友情你都不支持?你现在怎么了,以前还是你找我说的,我家配不上你家?”
程栋怔了怔,“真的是我找你说的?”
“当然,我当时还犹豫呢,看来你真的病得不轻,连说过的话都不记得,两个孩子更要定亲了。”
温克勒口无遮拦,吉拉拉却见怪不怪,两人一起盯着程栋,后者嘟哝道:“哦,那我同意。”
“我反对!”余哲看到父亲投降,赶忙发出自己的声音。
“呵呵,赛铎,诺兰不聪明?不漂亮?性格不好?”温克勒问。
余哲苦着脸答道:“聪明,漂亮,性格嘛,不能说不好,但我觉得跟我妈更处得来,而不是我。”
吉拉拉抬手给了儿子一个爆栗,“你是不是觉得我脾气不好?臭小子,白养你十几年。这事就这么定了,我做主!”
温克勒哈哈大笑扬长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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