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庶女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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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庶女归来- 第2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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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人了,恐怕配不上你。”配得上也没用,她不是已经要死了吗?
  “哦?”孟瑄的声音倒不是十分惊讶,“原来小逸你也是重生而来的人,难怪你如此与众不同又才华横溢,原来你的智慧大于你的年龄。这不是很好吗?我们真是太般配了。你嫁过人?他是谁?他也在咱们这个世上吗?”
  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何当归索性也不再隐瞒了,索性一股脑儿,将自己最深的秘密和前世的身世倾倒而出罢,秘密憋得太久太用力,会憋出内伤的。
  同眠的时候,青儿给她讲过一个童话故事。从前有个皇帝,戴着一顶很大的帽子,藏着他难看的尖长的驴耳朵。每次理发,理发师傅都会发现皇帝的这个秘密,于是,每次一等理发完毕,皇帝就把他杀了。就这样,皇帝每理一次发,就杀一个理发师傅,直到有个聪明的小理发师说他什么都没看见,躲过了杀身之祸,还领到了赏钱。
  可小理发师明明看见了皇帝的秘密,他将秘密揣在心里揣得太难受,就半夜里跑到田野中,在地上挖了一个洞,朝着洞口轻轻地说:“大地,大地,我告诉你,有个人长了两只驴耳朵,这个人就是皇帝。”将心里的秘密说了出来,他觉得很痛快,回去睡了个好觉。大地是不会说话,秘密就被留在洞中了。
  过了几天,在小理发师挖洞的地方,长出一棵树来。有个小孩子走过,随手摘了一片树叶做哨子,说也奇怪,这哨子吹出来的声音是:“皇帝长着驴耳朵!”这件怪事一传开,没几天,全国的人都知道皇帝长着驴耳朵了。
  皇帝要杀小理发师,小理发师说:“我没告诉过人家,我只告诉了大地。”他领着皇帝去吹了那树叶做成的哨子,皇帝接过来一吹,天哪,那声音就是:“皇帝长着驴耳朵!”
  皇帝见秘密已经被公开,心道,反正全国的人都知我长着驴耳朵了,我还要这帽子干吗?于是丢了帽子,以真面目示人。
  青儿讲完这个故事,就感概地说,咱们俩的带着记忆获得新生的身世,不就是咱们的驴耳朵吗?好在咱们古代人不用理发,呵呵,你是我的洞口,我是你的洞口,每天倾诉几句,咱们总算不至于被憋出心理疾病来了。
  何当归当时听完就沉默了,其实她的驴耳朵还没有完全地展示给青儿看,不是不信任她,而是有些话就像是舌尖刮过的一阵风,一旦刮过去,心中是痛快了,过后又忍不住担忧,那个被她倾诉过的洞口,会不会也要发芽长出一棵树呢?那棵树上的叶子,会不会搅乱了平静的生活呢?
  青儿虽然聪明伶俐,有时却少了一根筋,或者说,她就是个一根筋的人,连她自己的驴耳朵都常常挂在嘴边嘀咕,难保她祸从口出。因此,关于孙湄娘一家三口与自己的血海深仇,关于未来天下大势,谁当了皇帝,谁有多长的皇帝命,还有,自己最伤心的秘密,三个孩子都死于朱权之手,这些秘密,她都小心地揣在心怀,从来不跟青儿透露半分。
  现在,她马上要死了,这一次投胎,她一定不会那么幸运地带着记忆出世了。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讲,回忆太多伤思,思伤脾,是不利于养生的,回忆其实也是一种伤,一种带来不幸的东西。临死之前,她忍不住要把自己的整个儿无人见过的驴耳朵,展示给第三个长者驴耳朵的人,孟瑄。
  于是,在孟瑄清澈明亮的目光凝注下,她吞吞吐吐地开口了。
  她从头开始讲,讲自己的堪怜身世,从小在农庄,她就是一种无知无识的懵懂状态,是一个辛苦劳作和整日穷开心的小农家女。后来跟母亲住,过上了锦衣玉食的好日子,她脱去粗布麻裙,穿上绸缎做成的衣服,其实内里还是无知无识的状态,只是掺杂进了欲念和自卑。她喜欢上了不用下地插秧就能吃上白米饭的日子,喜欢鱼和肉的滋味,她担忧什么时候母亲的病好了,生出一个小弟弟或小妹妹,母亲就会再次将她送回农庄种地。
  最自卑的时候,是她刚回罗家住的时候。她一路从罗东府的中门被引到老太太的福寿园,她就惊叹了一路,欣喜了一路,彷如青儿讲的一个叫“石头记”的故事里的刘姥姥,走进一座不输于皇家园林的大观园。可是,等她真的在那座大观园中入住,她才发现,这园子处处都是有主人的地方,连她住的略显粗陋的西跨院都不属于她,她是那里的外人。一家人吃饭的时候,她是那八仙桌上的老九,横看竖看都很可笑。
  “家人”像笑话戏台上的丑角一样笑话她,她不知所措地跟着众人一起笑,可是,过后她回思出众人笑声中的恶意和嘲讽,她又生出一肚子气。如此反复几次,她就积攒了一肚子的怨气,成天像一个未老先衰的受气小媳妇一样活着,在莲花池边,顾影自怜地觉得自己是世间最不幸的那个人。
  有时候,她整个人坐到莲花池的边缘,坐成一种稍微一挪动就会落水的姿势,想着,会不会有哪位“家人”或者到访的客人或者好心的丫鬟嬷嬷,看见了坐得这样危险的自己,就上来规劝两句。然后,当对方看到她满脸的泪痕时,就出声询问她的状况,探问她的心事,这样一来,她就能找个人吐一吐苦水了。
  什么人都好,哪怕是个陌生人。可是,她日复一日地那样坐着,从来都没有人上来管过她危不危险,问过她日子过得开不开心。她有时候真的产生过一不小心落水,一不小心从此不能上岸的想法,她之所以迟迟不跳,是因为她对生活的希望大于绝望,她知道来日方长,也从水中美丽的倒影中看到了希望。有着如斯倒影的她,即使不像二姐那样盛装打扮,每日都隆重得像在过节,她只要穿一件与丫鬟服同等质地的粉衣白裙,就比二姐好看十倍了。
  她常常都拿着这句话安慰自己,每当穿着旧衣,望见二姐日日翻新的华彩衣饰,远远地朝自己走来的时候。
  在孟瑄温和而善意的眼神里,何当归逐渐放下心防,在旁观者的角度剖析着自己,她叹息道,人的欲望是越胀越大,永远不会到头的。本来脱去麻衣,穿上棉裙就欢呼“过年了”的她,突然有一天穿上了绸缎,突然又看到别人的衣饰更美,就嫌弃起自己的旧绸缎衣裙来。
  于是,无意中撞上的一次“高嫁”,嫁给某人做妾后,为了穿上更华美更轻暖的衣物,她开始费尽心思地去讨夫君的欢心,精研棋艺的黑白变幻,也是为了更好地跟其他妻妾斗心机。
  孟瑄闻言,立刻就出声问:“丫头,你上一世的夫君是谁?我认识他吗?”
  何当归绞动着衣角,心里道,听他如此问法,一定没有看到宁王玷污何嫔的那一幕,自己要不要保留这个秘密,在他心中留下一个稍微完美些的印象呢。朱权这个名字带来的阴影,真的一直要笼罩到她生命的尽头么,她真的要把自己嫁给宁王后的种种耻辱讲给孟瑄听么。
  见她突然止了声,垂头陷入沉默,孟瑄忍不住猜测着问道:“既然你说是‘高嫁’,嫁的一定不是普通门第,你前世嫁的那个人……是段晓楼吗?”

☆、第274章 他来自于未来

  更新时间:2013…10…28
  “段晓楼?”何当归张口结舌地怔愣了半晌,突然想道,自己总归是要死了,不如就骗一骗孟瑄吧,让他不要一追忆起自己就想到朱权那个恶贼,也不要为了帮自己报仇而板砖磕石头,去跟那个人作对……奇怪,孟瑄凭什么会帮她报仇?他和她明明就是萍水相逢的两个陌生魂魄,装进身体后就有了不同的属性,他一下子就变得高等到要让她仰望的地步。
  何当归低下头,撒谎道:“不错,我前世无意中救了迷路受伤的段母,对方报恩,就让她儿子段晓楼纳我做妾,只是段晓楼公务繁忙,加上府中从外面救回来的上百女子争奇斗妍,所以他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
  “后来呢?”孟瑄问。
  何当归把头垂得更低,明明下决心将自己的“驴耳朵”给孟瑄看的,怎么帽子摘到一半就重新扣回去了呢?她喏喏地继续说道:“后来,我在府中偶遇段晓楼,彼此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但我并不知他就是我的夫君。一个月后,我因为单思而染了重病,不久于人世的时候终于见到了夫君大人,才知他就是我暗暗仰慕的男子。弥留之际,我二人都感叹郎有情,妾有意,奈何缘分浅薄,约定来世再续前缘。”
  孟瑄沉默半晌,说:“小逸,你与他的情缘,上一世已尽了,今世更是不可能再在一起,不久的将来,你就会明白这一点。”他抬手,抚摸着她毛茸茸的小脑袋,柔声说,“你我有一世的夫妻缘,我一定不会像他那样,直到阴阳相隔的时候才发现你的好。”
  何当归闻言,诧异地问:“我不是已经被上官明日的钢鞭打死了吗?哪儿还有什么将来呢?”她现在不就是在交代身后事吗?
  孟瑄为她解释道:“你的元神入了别人的‘柒真幻梦’,所谓‘柒真幻梦’,是发生在多年前的旧事,其中的人物虽然真实鲜活,但不过都是一段浮尘般的往事中的人。回忆中的人,怎么可能杀死一个真实存在的你呢?在‘柒真幻梦’中,别人看不到你,你却能看到别人,别人打不到你,你却能打到别人。”
  何当归想了一下,质疑道:“不是所有人都能打中,有一个我最想打的人,手中东西扔过去,总是直接穿过他的身体,甚至不能引起他注意。”
  孟瑄考虑着推测说:“那大概是因为他现实中的元神同处幻梦里,你虽然没打中他,却能伤到他的元神,效力是相同的。小逸,你想打的人是谁?不需你出手,我帮你打他。”
  “孟瑄,你没有骗我吧?我真的没死吗?”何当归突然生出一点后悔,不该将自己的秘密讲给他听,最深的秘密,还是捂在自己兜里最放心。现在,捂得严严实实的秘密多了一个出口,孟瑄……他是可以全心托付秘密的人吗?
  而且,她又质疑道:“方才我能清楚感觉到敌人的鞭影刮出的劲风,刮在脸上都有点儿发疼,最后那道钢鞭迎头打中我,我就陷入昏迷,不省人事了。‘柒真幻梦’中的人并非打不到我,那种迎头痛击吃上一记,怎么可能还有命在?”
  孟瑄看着那张稚嫩而又认真的小脸,忽而像抱小孩子那样,一把将她搂起来,将她举到跟自己一样的高度,注视着那一对思虑重重的乌黑眼珠,他柔声说:“丫头,出了这场幻梦之后,你就快去找我吧,无论你想做什么事,只需吩咐我一声,我都会事无巨细,赴汤蹈火的为你做到。真的,早在六年前,我就是这种心对你了。”
  “六年前?”何当归小小的身体坐在孟瑄的前臂上,这种感觉真不是一般的怪异。她伸出一只小手,摸孟瑄的额头,笑道:“哈,你在说什么胡话,咱们三年前才相识,彼此都是初见,我还把你当成真气抢匪,拿着毒针对付你呢,你不记得了?”
  孟瑄突然将她紧压怀里,用脸颊蹭一蹭她水豆腐一样的小脸蛋,闭目感受着她清甜可口的味道,快速地对她说:“丫头,现在的我也只是一缕元神,在这里呆不长久,我长话短说,你仔细听好了,我不是现在的我,我来自未来,是三年之后的孟瑄,孟沈适,我是被一个有大法力的人送回来的。”
  “孟沈适?”何当归歪了歪脑袋,一只小辫儿垂到孟瑄的脸上,这个名字好像从前在哪儿听过,忽而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惊叫道,“来自未来?三年之后的孟瑄?”
  “是啊,”孟瑄拨开她的小辫儿,把脸凑近说,“我的字原本是‘沈时’,不过为了跟你的小字‘清逸’凑成一对,我就改了一个字,变成了现在的‘沈适’。当然,这些都是三年之后的事,我知道让你相信这一点有些困难,可你我相会的时间非常短暂,随时有可能会中断。方才,听见你说了那么多从来不曾对我说过的事,我很想了解关于你的一切,就没有打断你,占去不少时间。小逸,咱们现在是在‘柒真幻梦’中的‘第七境’里相会,只有宿世有缘的人才能在此相遇,盼你谨记这一点,记着,我是你命定的男人。”
  “第七境?”何当归蹙眉,这个她好像听柏炀柏提过。
  孟瑄轻轻抚过她的眉毛,微笑道:“在第七境里,我们都会失去原貌,变回小时候某阶段的样子。第七境又称‘欢喜境’,我们都会变成自己小时候心境中最欢喜的那个年岁,你变成七岁模样,可见这时的你是最欢喜无忧的,而我变成十一岁的模样,是因为我在这一年遇到了你,小逸,我从十一岁这年就爱上你,而且从未变过。”
  何当归垂下了小小的脑袋,轻声问:“你喜欢我什么呢,我的缺点比优点还多,麻烦事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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