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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随着时间的游走,循着歌声往小舞台这边走的人数越来越多。
等卡座都坐满了,酒保谢绝其他人再进入时,小方无奈安排酒保在帘幕处守着,出来一个才能放进去一个。
幸好来阿房宫的都知道这里的规矩,不然这外面这层帘子,早被人扒了,因为进去的,很少出来,而外面的人,还有很多想要进去。
都道,小舞台这边来了个腕儿,人美歌甜,声音抓耳,眼神撩人。
秦王破例没有坐进包厢,呆在距离舞台最近的一个边角卡座里,静静享受着舞台上人儿的表演。
这是甄甜唱的第三首歌,在舞台上站得越久,身体越发融入音乐,不自觉得随着音乐摇摆。她今天选择的几首歌都是慢摇情歌,眼波流转的归处,也只有一个方向而已。
久而久之,其他的宾客们都懂了那么点意思。
不少人私下里细声交谈,其中有个新被人带来的客人问他身边的朋友:“这姑娘唱得不错,不过,怎么看,想撩这儿老板?”
此人的朋友是位常来的客人,笑道:“估计已经撩到手吧,不然秦大老板怎么会给面子出现。”说完,抬下巴示意了某个角落。
而还有不少客人向小方一类的酒保打听今天驻唱歌手的名字,都说这姑娘唱这么几首歌,把人都唱酥了。
其实,阿房宫作为持卡消费会员制的酒吧,在精英阶层能有那么高的人气,除了地段以及规格这些外部条件外,更重要的一点,老板的品味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酒吧什么都能少,唯有两种东西,缺一不可,一即酒,二便是音乐。
酒且不提,反正市面上的酒,如果在阿房宫没有找到,那整个N市都找不到,调酒的话,就更不用说了,阿房宫老板本人就是个调酒高手。今儿要提的是这音乐,试想一下,当初秦王自己都存了那么多张CD,甚至把人翻唱的歌录到车内音响里的声音,会不吸引来阿房宫的狼吗?
当然,每个人的品味是不同的,不能把话说得那么满,至少大舞台舞池那边的小年轻,对这种慢摇不感兴趣的肯定大有人在,但是来小舞台卡座包厢这边的消费人群,差不多年龄都到了而立之年,年龄差不多、阶层差不多的男人们,品味差距不会太大。
虽然秦王内心的拒绝把自己发现的珍宝给放到大庭广众之下,无奈女人要走的这条路,必须经历这么一遭,老男人秦王只能在走之前给人贴好标签,打上自己的烙印,不然他走都走不安心。
甄甜唱完三首歌,换人下台的时候,径直就往秦王这边的卡座走,也不管那些落在身上的眼光,满脸红扑扑地跳进男人怀里,问:“我唱得怎么样?”
“很好。”秦王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抬手摸了摸甄甜的睫毛,在她的发梢处落下一吻。
旁边有几声清脆的口哨声,其中有一个是从台上孟野那里传来的。
秦王只让甄甜唱到十一点,在等她去卸妆时候,对同在旁边等待的孟野说:“我要离开一段时间,甄甜的来回接送,就交给你了。”
“行,如果我没空,喊小哈他们帮忙。”孟野大概知道自家老大要去处理一些事情,但具体情况他不是很清楚,以为就是简单的接送。
秦王摇头,说:“如果你没空,那当天就让她休息,别来这边,我不放心其他人。”
孟野一听,意识到严重性,沉吟道:“额,那老大你离开了,放心甜姐一个人呆家里吗?”
“这你不用担心,住的地方已经安排了其他人照看她,你只要负责路上她的安全就行,到了酒吧里,有小方他们在,也没人敢闹事。”见甄甜出来,秦王把手里的烟掐了,拍着孟野的肩膀,最后说了句,“放松点,她什么都不知道。”
孟野经过一天的接触,其实早就看出来,甄甜虽然表面上是个来熟悉驻场舞台表演的歌手,实际上,根本没有混过酒吧驻场圈,更不像是秦王圈子里出来的人。
比起他们半只脚踩在某些灰色地带,甄甜给人的纯粹与真挚,是他们最难以拒绝的吸引。也许正是这样,老大才会被她所征服吧。
“背着我,说我坏话?”甄甜手上的水其实擦干净了,但她起了恶作剧的心思,估计把湿漉漉还没干的手往几人面前甩。
孟野反应迅速,立马跳开,避免被波及,喊道:“没有,说我们甜姐今晚成为阿房宫麦霸呢!”
“真的吗?!”甄甜笑。
秦王一把抓住某人淘气的手,与孟野对视一眼,大手牵小手,走入夜色中。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帮忙捉虫的亲,以后一周一起改一次,鞠躬。
☆、第49章 11。11
秦王跟甄甜提过几句他要离开,但一直没有把具体点时间告诉她,作为一个独行惯了的人,他很少有主动向他人告别的时候。
通常,男人来去皆随性,也没有什么人需要他告知行程。
如今,这么个人出现了,他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秦王洗澡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甄甜往被子里钻,露出个脑袋,圆溜溜的大眼睛在他身上打转,带着商量的口吻,问:“今晚可以让我嗓子休息一会儿吗?”
秦王的脚步一顿,他没说话,直接躺床上了。
甄甜马上滚过来黏在他身上,双手双脚自发缠到某人身上。
秦王脑袋还没挨到枕头上,就被人压着环抱着腰,动都动不了,他有点无奈,也没把人推开,只道:“不是说休息吗?”
“对啊,就这样休息,你身上暖烘烘的,可舒服了。”甄甜露出八颗牙齿,龇牙一笑,而后缱绻地把脑袋埋在男人的肩窝,呼吸平缓地喷洒在他性感的喉结处。
“你这样我怎么睡?”秦王无奈道。
“抱着我睡。”甄甜似乎是真的累了,打了个呵欠,眼泪都出来了,用脸蹭了蹭身下温暖的肌肤,慢慢闭上眼睛。
秦王托着她的腰,把两人的姿势调成了侧拥,长手一伸,把床头的灯关了。
黑暗里,秦王垫在甄甜脖子后面的手抚摸着她的耳垂,慢慢地也进入梦乡。
算了,明天等她自己发现吧。
第二天一早,甄甜独自在床上醒来,本以为秦王会像往常一样,要么在卫生间洗漱,要么在厨房做早饭,然而等甄甜喊了两嗓子也没听到回应时,才急急忙忙把衣服穿了起来找人。
整个屋子里都没找到秦王身影时,甄甜满心的失落之情,都快要溢出来了。
甄甜第一时间找到手机,摁亮一看,来自某人的未读短信已经出现在屏幕上面:
【等我回来。】
好嘛……看在你多次跟我说过你要出差的份上,就不计较你这次不告而别了!
甄甜放下手机,准备去洗漱,想了想,再次拿起来,还是回了条短信:
【早上不知道吃什么,大哭/JPG】
秦王收到短信的时候,正在前往F县的车上,看了眼震动的手机,手指上下翻动:
【电饭煲里温着粥,冰箱里有配菜。】
甄甜收到回复后,立马跟打了鸡血一样,也懒得发短信了,直接一个电话回拨过去,响了一秒就被接通。
甄甜:“你什么时候走的?都不喊我,我还可以送送你啊!”果然她还是有些不满于睁开眼没看到男人。
秦王低笑:“那时候天还没亮呢,是你说要让你好好休息的。”
甄甜哼哼唧唧地表示着自己的不满,早知道男人今天就要走,昨晚上就不休息了……
“行了,去吃饭吧,别在床上打滚了。”秦王无视旁边开车人频频望过来促狭的眼神,最后依着甄甜的要求,说了个“想”字便挂了电话。
甄甜这一通电话打下来,原本沙滩上的咸鱼摇身一变,变成入水了的鱼,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跶起来,唱着朗朗上口的“刷牙小调”,屁颠屁颠洗漱去了。
“我爱刷牙,牙膏好香,草莓味、苹果味、橘子味……最爱他常用的薄荷味……”
电饭煲里温着小米粥,电源一直没断,甄甜打开盖子的时候,还享受了一次扑面而来的水蒸气面膜。
闻起来就好吃。
人一旦恋爱了,尤其是热恋期间,相处的时候,时时刻刻粘得紧;分开的时候,分分秒秒想得紧。但成人的恋爱双方,都会理智的去处理这种迫不得已的分别,不因思念而废正事,这才是成熟的恋爱关系。
本质上,甄甜并不是那种太过于腻歪的人,因为她还有自己事情要做呀,哦,还因为她有一群在旁边挥着小皮鞭,鞭策她的小伙伴。
孟导的电影《夜郎》最终定在元旦那天上映,上映前一周,圣诞节那天,电影主题曲《夜郎之歌》如约放出来了。
那晚,甄甜完成了小舞台的训练,成功登上阿房宫大舞台,实现了从慢摇舞台风到劲歌热舞风的突破。她的台风,随着这些日子的训练,也慢慢形成自己的风格,最后,无论是抒情式的慢歌,亦或是高亢振奋的摇滚,她都能驾驭。
大舞台的最后一曲,甄甜和孟野都唱High了,不过比起孟野那一唱High就脱衣服的爱好,甄甜的上蹿下跳还是在尺度之内的。
后来听小方他们说,今晚这场表演,让阿房宫再一次声名远播,导致接下来好几个月会员人数剧增,不得不出台会员卡分级制度。
因为是圣诞节,阿房宫又是位于N市最繁华的路段,周边的马路堵得动都动不了,甄甜和孟野只能选择步行出闹市再打车回去。
回家的时候,因为脱的羊毛衫不知道被他飞哪去了,孟野只找到最外面那件大衣,抱着吉他单薄的身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甄甜好几次劝他,让他先回去,自己一个人回家也没问题。
孟野死死不松口,打着哆嗦,牙齿打颤地摇头说不。
无奈,甄甜把人拉进最近的商场,带着他买件衣服御寒先。
孟野原本还这里嫌弃人衣服难看,哪里嫌弃人衣服质量不好,吐槽得人导购即使面对他那张帅脸都笑不起来,才圣人特赦般,挑了件最简单的黑白格子羊毛衫套在了身上。
出来时,孟野说:“甜姐,你没发现吗?”
“嗯?”甄甜正接过收银员递过来的发/票,没太听清楚他说的话。
而后甄甜从孟野手中接过王子,挠了挠它毛茸茸的下巴,王子舒服地“喵喵喵”叫了好几声。王子是甄甜去俱乐部接回来的,战队的人都去魔都打比赛了。
孟野拍了拍王子的脑袋,说:“这家伙,怎么养这么肥了?”
“还别说,我都不知道猫竟然还会冬眠,王子吃了就睡,睡了就吃,我都羡慕不来。”甄甜举起王子日益厚重的身躯,头微微朝向孟野,笑道,“你刚刚说发现什么?”
孟野让甄甜停下,手指向上虚指空气,说:“听。”
商场里,四处欢声笑语,西方节日不知为什么,总是给人一种热闹的感觉,来往游客皆因这种热闹的节日氛围而谈笑不断。
一开始,甄甜并没有懂孟野的意思,等旁边一波年轻人走过,才听清弥漫在空气里,那道熟悉的歌声:
“只有远方,在夜郎之上。
一缕月光,波澜不惊。
河流尽头,夕阳闪烁。
古老的夜郎山长存不朽。”
这是她的歌。
孟导的电影,未播先热,其中有一部分,是因为主题曲《夜郎之歌》的火爆。
歌曲一放出来,瞬间席卷各大金曲榜单,在连歌手底细都没摸清楚的时候,《夜郎之歌》频繁出现在大众耳朵里,歌红人未知。
街头巷尾,从有格调的高档餐厅酒吧,到商场店铺里的音响卡带,再到夜市里喧哗热闹的小摊小贩,四处都能听到这首歌的旋律。如果说一首歌,能够成为烂大街的存在,无论以后如何去评价,至少证明这首歌,是真火了。
歌红人不红的例子,数不胜数。
大部分网友除了感慨这位新出道的歌手真不错,歌好听,就没有下文了;少部分多想了点的可能还会觉得这歌手以孟导电影主题曲出道,真牛逼,依旧没有下文了。然而再怎么样,甄甜也只是个新人,话题度明显没有电影里几位大牌演员的感情纠葛来得吸引人。
直到两件事情,大众才真正把目光放到歌曲主唱者甄甜身上。
其一,《夜郎》电影预告片三——带有主唱面孔的主题曲MV发布。
甄甜的脸,在美女如云的娱乐圈,可能排不上什么名号,但是,在音乐圈,长得像她这么好的,唱得没她好;唱得比她好的,长得没她好;长得像她这么好,唱得也比她好的,声音没有她有辨识度。倒不是说她一个人占尽所有便宜,而在流行音乐圈,确实是这样,一位歌手,怕的永远不是长得不漂亮,唱得不好听,而是不能让人记得住。
甄甜的脸,虽然没有美得让人神共愤,但第一眼让人印象深刻,还是能达到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