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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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真门-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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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要是说了,天门都不会放过我,你杀了我吧,杀了我!”那女子一改态度,状若疯魔。
“兰桀,怎么回事?”
卢俊水寒踏步走来,看到一地尸体,神色顿时一沉,盯着兰桀手中的女子。每一个士兵,都是卢俊家族的财富,损失一个,都令人心痛。
“他们是什么天门的人,要来大劫诸葛家的财富,被我杀了两个,我要他们的修炼法门。”兰桀如实说道。
“什么?天门!”
卢俊水寒,活了几十年,对大陆上的巨无霸,自然了解得一清二楚。听到天门,他都有些变色,不禁多看了这两个女子一眼。
“哈哈,终于遇到懂事的人,你过来,让他放了师妹,给我们磕头,再把他押送到天门,听候天门发落,我们就不计较!”
另外一个女子,面露喜色,恢复趾高气扬的态度,对卢俊水寒发号施令。显然,她是一个入世不深的人,既然都杀了两人,兰桀他们自然不在乎再杀掉他们。
“傻女人!”
兰桀冷笑一声,发下那个女子,走到卢俊水寒身旁,笑道:“水寒大叔,你说,我是磕头,还是杀了她们?”
卢俊水寒神色严峻,最后点头:“把她们秘密押解回府,拷问秘密之后,再做决定!”
听到这一句话,那女子犹如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没有一丝力气。兰桀身体一闪,举起手刀,将两人打晕。
“把他们用布抬回去,别走漏了风声!”
卢俊水寒吩咐道,随着那几个士兵,离开了诸葛府邸。兰桀收回目光,知道那几个士兵,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不过,这都不管他的事,在这个世界上,实力才是一切,没有实力,就什么也没有。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兰桀终于回到‘上善院’,与刘忠、芳芳团聚。
在卢俊家族,他有四个朋友,卢俊彩儿、卢俊义、刘忠、芳芳。在圣者大陆,实力为尊的地方,有朋友是一件幸福的事。
又是十天过去,卢俊家族实现诺言,将诸葛家族三分之一的财富,送到了‘上善院’,足足上千万的金晶石,是一个庞大的数据。
他也将《龙翔击》的拓本,交给了卢俊家族。
隐约间,兰桀不再是卢俊家族的人,而是他们的合作伙伴,他的低位,不低于卢俊家家主卢俊天。
他知道,这都是实力带来的优势,没有实力,他只是卢俊家族的一个小厮。
“桀哥,城主大人送来请柬,邀请你赴宴。”
芳芳拿着一张烫金请柬,从前院来到后院,递给兰桀。




第三十四章 全新征程

第二天一早,兰桀应邀到了城主府,司徒家族府邸。
司徒剑南,与司徒清羽,双双在府邸大门迎接,礼数到位,让兰桀受宠若惊。随着司徒父子入席,发现除了司徒家族高层相陪,客人仅他一人。
宴会开始,歌姬舞姬,在场施展技艺,以博取众人欢笑。宴会一直从白天,到晚上,各种杂耍、歌舞、以及擂台比赛,种种款待客人的方法,体现得淋漓尽致。
兰桀一直等待着,司徒剑南表明意图,直到晚上,宴会散去,司徒剑南才将兰桀请到书房。
“兰桀,我的眼光没错,你是个人才,区区长空城,是限制你的成长。”司徒剑南关上门,与兰桀分宾主坐下。
“城主谬赞,有话请直说。”兰桀开门见山,直接挑明。司徒剑南的实力,比诸葛元一强一点,或许有杀手锏,但是兰桀也不怕他。
有实力,就有地位,司徒剑南和兰桀,如今地位相差不大。
“好,快人快语,我就直说。”司徒剑南大马金刀,身体坐得笔直,眼睛盯着兰桀:“长空城,在圣者大陆,不过是边缘小地方,登不上大雅之堂。大陆上,有皇门、天门、圣门等等强大势力。其中,圣门最为强大,最为神秘,是不可动摇的庞然大物。”
说到这里,司徒剑南停下,平复自己的情绪,缓缓道:“我曾经,游历在外,遇到奇女子,巧合之下,救了她的性命,日久生情,为我生了两个孩儿。后来她离去,我再也找不到她。她叫罗衣,是圣门中高级人物。”
“城主大人,请你直说!”
听着司徒剑南大谈往事,兰桀兴趣缺缺,连忙打断司徒剑南的话。这也是实力的表现,没有实力,司徒剑南一掌拍死。
“好吧!”司徒剑南也意识到不好,一转语气:“我长空城,每十年有一次向圣门推举人才的机会。名额,只有一个。你是我长空城第一天才,我推举你去,你进入圣门,替我带封信,给罗衣。”
向圣门推举人才,只有上层人物,才知道。这件事,是绝密,除了城主以及几大豪门家主,无人知道。
司徒剑南告诉兰桀,意图表明,要推荐兰桀。只是希望兰桀,替他送一封信。想来,进入圣门是极为困难的事。
“圣门?天门?庞然大物?好,城主大人,我答应你!”兰桀眼睛一亮,五指连弹:“什么时间,在哪里?”
这件事,兰桀自然有兴趣。圣门,庞然大物,对他的修炼,战斗,都有极大裨益。要成为强者,身边的人,必须是强者。
“一个月后,圣都城,带着我的推荐信,可以参加圣门的入门弟子测验。”兰桀的反应,在司徒剑南意料之中,他了解强者的心思,更了解兰桀的心思,“从明天出发,骑乘快马,一个月之内,就能达到。”
“既然如此,麻烦城主把两封信都给我,明天一早,我就起程!”
在长空城,兰桀无牵无挂,若说好友,只要相安无事,他也放心。至于卢俊彩儿,在他而言,也只是一个红颜知己,算不上恋人。
说走就走,了无牵挂!
司徒剑南递过两封信,一封烫金花纹,气派十足,一封蓝紫花纹,厚厚沉沉,寄托了深深思念。
兰桀收起两封信,告别了城主,出了司徒家族。
天色黑沉,伸手难见五指,夜空偶尔传来虫鸣。司徒剑南,给兰桀意外之喜,给他打开一扇全新大门。
“明天就离去了,去把雕兄送的宝剑取走,这段时间一直没取。”
天色虽黑,对兰桀没有影响,他一步踏出,身形消失在夜色之中。转瞬到了郊外,凭记忆找到埋藏的宝剑,至于金晶石,兰桀留在原地,赠给有缘人。
宝剑出鞘,大剑造型别致,霸气绝伦,两侧宽阔,剑柄上镶嵌火红宝石,不知是何物。在夜空中,大剑是突出。
大剑剑鞘,十分宽厚,幸好兰桀手大,一把抓在手中,十分合适。
转身离开,回到卢俊家族,兰桀连夜将几个好友拖起,聚在一起,告诉他们去意,在一番离情别绪之中,欢度了一个夜晚。
第二天,卢俊彩儿等几人,悄然送走兰桀。
卢俊彩儿眼泪纵横,哭得如同泪人儿,但终究没有说明心意,也没有缠着兰桀不放。她的心意,兰桀懂,但是儿女情长,必须在实力足够之后。
踏上全新的征程,兰桀一扫阴霾情绪,扛着大剑,骑着买来的骏马,一路狂奔,目标直指远在百万里之外的圣都城。
“这匹骏马,也是五级野兽,一天至少能够跑个三万里,真是千里马中的万里马。”兰桀风驰电掣,如飓风一般,划过道路,留下一阵残影。
不到一个月,圣都城快要临近,速度比想象中要快。
这天,兰桀落脚一座大城,比起长空城,大了一倍,占地方圆五百里,宏伟壮观,建筑林林种种,气象万千。
寻了一座酒楼,用餐之后,准备住宿。
“客官,你真是巧,小店只剩一间天字房,一夜五百金晶石!”掌柜笑脸相迎,一边准备记录,一边让兰桀付钱。
“慢着!这间房间,我要了,一千金晶石!”
一个身着武士服,身材修长,腰间别着一柄璀璨宝剑,器宇不凡的男子,高高在上的喊道。
见他虽身着武士服,却显得极为华丽。
“老板,可分先来后到?”
兰桀冷笑一声,看着老板,不理会那人。那人听了,眉头一皱,似乎是皇帝出巡,遇到有乞丐与他抢道一般。
他扫视老板一眼,威胁之意浓浓。
“客官,你们都是前往圣都城,接受圣门测验的天才,我无法做主,你们先商量商量。”祸引东流,老板处事圆滑,将两人推在前面。
“那人,本公子给你一千金晶石,到别处去吧。”
这人气息浓烈,是圣者修为,年纪轻轻,气势不凡,显然出自名门大家。随手抛出一千金晶石,犹如垃圾一般,足见其底蕴深厚。
长空城,一般家族,也不过数千万家产,一个家主,也不可能随意抛洒一千金晶石。
“我给你一万金晶石,你到别处去。今天我不想杀人,别惹我!”
对方高高在上,兰桀一抹金色龙纹空间戒指,五指连弹,眯着眼睛,似乎要动手杀人。
“区区六级修武者,想要杀人,蝼蚁一般的东西!我天玄公子,一只脚,踩死一大片!”
天玄公子,脸色一沉,怒气横生,一伸手,波纹闪现,绿气盈盈,形成一尊真气大手,向兰桀脸上打来。
“甲木真气!”
这种真气,是修炼王级秘籍,产生的高级真气。对己,可以恢复真气,疗伤。对敌,可以化成坚木,拍死对方。
威力之大,不言而喻。
对方一出手,空气轰轰作响,声势浩大。酒店老板一看,后退两步,摇头:“王级秘籍!天啊,哪个家族的少爷,不知那个公子,能不能应付!”
他心中,也有判定。兰桀的修为,不过六级修武者,与圣者相差极大。
“哼!”
大手挥来,兰桀脚步一踏,身子犹如鱼龙,灵活百变,一瞬间消失在原地。天玄公子,脸色一变,突然,一只大手伸来!
“啪!”
一声脆响,极为响亮,围观的人,不禁忘了呼吸。兰桀的身法,令他惊讶,其中不乏高明的人,更知道兰桀身法的高超。
天玄公子,俊脸红肿,神色狰狞,狂吼起来:“你敢打我,你死定了,你惹了天家,在圣都城,休想活命!”
“啪啪啪……”
兰桀手掌连动,耳刮子扇得过瘾,收回手掌,站在原地,那眼睛扫射在场人一眼。一些实力底下的人,纷纷埋下了头。
“天家?”兰桀好整以暇,搓了搓手:“天家能够和圣门比么?我等着就是!滚!”
不动用真气,就将天玄打得头昏目眩,实力之强,让周围人都诧异。兰桀一声喝骂,让人气息为之一滞。
“你给我等着,我们走着瞧!”
天玄这才回过神,留下狠话,转身气冲冲地离开。兰桀没有杀人,因为初来咋到,不必要惹来这么多麻烦。
当然,要是天玄要骑在他的头上,他也说不得出手杀了他。
“客官,好本事!”酒楼老板伸出大拇指,转而说道:“但是您得小心了,天家的势力,比不上圣门,却是圣都城的一霸。你孤身一人的话,谨慎为妙!”
老板一边记录,一边提醒兰桀。他是本地人,知道天家的势力有多大,连相隔这么远的地方,都有触及。
“多谢提醒,他们来了,我也不怕他。老板,多谢了,带路吧!”兰桀摆手,让老板带路,上了楼上,休息。
当夜相安无事,第二天兰桀继续赶路。
从长空城出发,到现在,花费了二十天,胯下骏马倒也彪悍,给兰桀节约不少时间。有过了两天,一座宏伟的城池,屹立在兰桀身前。
一座高达数十丈的城墙,巍峨厚重,千军万马也难以攻破。城墙延展数十里,城堡守卫,威严不可侵犯。
川流不息的人群,从宽大城门进进出出,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进出人群,井然有序,一条条如长龙般的队列,从城门排到了城门外数百米。
兰桀也随着人群排队,这时,一辆华丽马车,从城门外驶来,众人纷纷让道,也不理会城门守卫,就直接进了城门。
“他们是谁?怎么不需要排队!”一个身着武士服青年男子,一脸不高兴地低声喝道,十分不满。
“切,你知道什么?那是天家的马车,高高在上,是皇帝,是王爷,还需要和我们一起排队,真是笑话!”有人听到,讥笑道。
“哦,”那人一听,释怀道:“原来是天家,早在我们城市就听说,天家高贵非凡,想来也是个理!”
兰桀站在其中,从人们的反应中听出,天家的势力,就是皇朝一般,不可撼动,比他想象中,还要厉害得多。
“天家又如何?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要做万人之上,天家也只能是我的踏脚石!”
兰桀心中暗想,踏步随着队列前进,轮到他之后,缴纳了入城费,终于进入了圣都城。一进入圣都城,人声鼎沸,热闹喧哗的气息,迎面扑来。
“这里,不过是城池边缘,就这么热闹,圣都城,果然名不虚传!”



第三十五章 圣门招徒

圣都城,面积极广,比兰桀之前所到的城市,都要大,雄关巍峨,广阔无边。一座城池,仅靠步行,三天三夜,都不能横跨。
这里政治、经济、军事,发展到一个极端的高度。有健全的法律,有震慑天下的雄狮军团,有吸引天下商人的经济基础。
这里由圣者王朝,以及四大家族把持。他们仅次于圣门,是圣都城的统治者。
距离圣门检测各个城市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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