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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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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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他的感想一般般吧,尽管他是个举世无双的美男子,而且非常难得的是他是中央空调系的暖男,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对一个从外表来看完美无缺的人保持警惕。

    那家伙也是个疯子,我在他身边养伤的时候听他有意无意地说起过他的“入侵计划”,手段五花八门,中心思想和目的结合起来只有一个:在正道中安插间谍,务必保证从低层到高层无一幸免。

    当时我还不知道是正道的大佬下令追杀我,但也猜到他肯定就是我能活下来的大功臣,否则没道理所有正道都追杀我我还活了那么多年。

    他为了某个不知名的、我不清楚内容的计划屡屡把我从死亡的边缘弄出来,诚实地说我是有点不爽的。

    我的想法很多年都没有变过,我真的觉得我已经活得够久了,久到有时候瘫倒在柔软的椅子里,都会觉得就这么一觉不醒是个不错的结局,从年龄上看绝对是高寿的典范,是一件白喜事。

    不过救我一命,没准儿还是救了我很多命,这是个大恩情。

    所以面对他的疑问,我当时没有回答,却花了不少时间认真地思考。

    没穿越之前我对女人在社会上不平等的地位非常义愤填膺,看过一些书,听过一些演讲,勉强算是半个女权战士,认同女权即人权这句话,而且也没有像某些女权战士那么极端。

    可能有一些崇尚女权的人会拼命抨击我,因为我不仅没有什么激进的想法,而且还认为,无论是从生理还是心理来说,绝大多数女性其实都不适合身处高位。自然法则给了女性生育的能力,在人类之中,单纯以生理构造而言,孕育和照顾后代是女人的责任。

    但我也说了,“绝大多数”女性不适合身处高位,单纯“以生理构造”而言——这个定语就是我的态度,现状是社会无视绝大多数女性之外的“一小部分”女性,直接剥夺女性平等竞争的权利,要求所有女性都遵从生理的要求。

    本质上说这种状态是反人类的,因为这是一种原始的“兽性”。它不以一个“人”的标准看待人,而是以一个“工具”、一种“动物”动物的标准在看待人。

    穿越之后我对此有了更深刻的感受,因为另一个世界的女人还算得上是一种通用货币——一个人,就因为性别,变成了通用货币。

    老实说这让我恶心了很多年,前主人带我去人贩市场,走进去十几秒我就吐了。这也直接促进了我在他训练我的时候无比努力,我对他充满了感激,就算是在最恨他的时候这种感激也没有消退过,因为他训练了我勇气,给了我武力。

    我为什么喜欢谈恋爱?或许作为一个女人我就是情感充沛,心思敏感。本质上说我并不相信爱情,这是一种太容易得到也太容易失去的感情,尤其是在一个男人合法拥有许多女人,女人几乎是财富权势一种体现的地方,男人基本不把女人当成平等的人看待。

    大概我就是喜欢,没什么别的缘由,说是打发时间也好,说是发泄精力也行。

    我当过一次皇帝,权势并不能使我特别开心,打败他人之后我也没什么成就感,被他人嘲笑侮辱,我也无所谓。

    何必在乎蠢货呢?为什么要为一些渣滓动怒?

    更何况愤怒对我来说太激烈了,而我缺乏一切激烈的情感。

    我喜欢爱,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可笑的事情。我就是喜欢爱,我就是喜欢别人爱我,我就是喜欢谈恋爱,我就是喜欢扮成凡人混在凡人里,或许心理学家、社会学家能够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但不管怎么说我就是喜欢。

    惊魂得到了我的答案,我头一次看见他不再微笑,反而沉默。

    他不笑就不放暖气,也不像是中央空调,有点魔道老大的样子,冷淡又平静,对将死之人心怀怜悯。

    ——魔道对他们杀的人心怀怜悯吗?是的,他们怜悯那些人,但并非怜悯死亡或者死去的人本身。

    他们怜悯命运。

    我被他救下的时候还年轻,其实也不算是年轻了,不过和现在比还是很年轻的。那时我还看不懂他在想什么,也懒得关心,就每天无所事事地养伤,支使他给我满天下去弄我吃过的小吃。

    每一次我刚形容出那么一两句话,他就能立刻接上,知道我想要的东西在哪个国家的哪一条街,也知道我什么时候去吃的,又发生了什么事让我记住了这种食物,让我不得不怀疑他把绝大多数时间都放在关注我上面,而他也坦然承认这一点。

    “想知道为什么吗?”他说,“我可以告诉你。”

    但我拒绝了倾听。

    说真的,我其实是特别反骨的那种人,我要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好,可能认识了绝对的力量差距之后还能安心做个棋子,但如果我知道了点什么,有办法挣脱棋局,我肯定会闹得天翻地覆。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

    再然后我养好伤,惊魂就失踪了。我知道他还在关注着我,保护我的生命,但他再也没有出现。

    我东想西想,发着呆,终于对楚博雅说:“关了吧。”

    “为什么?”他说,“挺应景的。”

    车载音响播放着婚礼进行曲,乐声激昂。要说应景确实是应景,但就这么大张旗鼓地放音乐是不是也太张扬了?而且这首歌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接下来的婚礼——婚纱其实还好,比这别扭无数倍的服装我都穿过,还要头顶着一大坨发饰。

    楚博雅不肯关,我就自己关上了。

    音乐急刹车一般停下,车内猛地安静下来。

    车内的新人并排坐在车上,没有一个人说话。

    此情此景真是蜜汁尴尬,简直让人怀疑这婚姻里是不是有什么□□,然而实际情况是我们俩结婚确实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他是不明原因忽然求婚,我是不明原因答应下来,俩不明原因的人就这么莽莽撞撞地结了婚,像个不理智婚姻的反面教材。

    还是最经典的那种。

    这辆车的目的地不知道在哪里,楚博雅把车开得飞快,没有去领证的时候那么快,还在规定速度之内,就这么一会儿工夫我们已经穿过了好几条无人的街区,正向着市中心驶去。

    我还是问了:“我们去哪儿?”

    那枚戒指箍着我的手指,我捏着它,觉得手心发烫。

    “你朋友都在那边选礼物,不想去和他们开单身派对?”

    “证都领了,算什么单身。”我莫名松了口气。

    楚博雅没有回头,轻轻笑了一下。

    我很快就知道他说的是谁了,他把车停在门口,立刻有人过来要把车开进停车场,但楚博雅只愿意自己开这辆车。我站在大楼外,穿着后摆长度夸张的白色婚纱等他回来,不过这里来往的人并不多,而泊车小哥也没有把目光放在我身上。

    李衿和水杏结伴在大楼里逛来逛去,这会儿正在为一条项链争论不休。

    水杏认为我不会喜欢这种玩意儿,她给我准备的礼物是一把开刃的长刀,李衿骂她有病,说你怎么不干脆送个梨,居然打算在结婚典礼上送一把刀,水杏嘟哝说我是有病才结婚呢,不过声音很小,李衿没有听到。

    然后我听到一阵风声,冒冒失失的声音响了起来:“英英!哎呀我总算是赶上啦!”

    是钱铮,几个小时不见,她的眼睛依然灵动地转来转去,像什么警惕的小动物。她飞到我面前,献宝一样把合拢的手打开,大声说:“当当当!结婚礼物!”

    她手心里躺着一个小小的葫芦,葫芦上面有既像是绘制又像是天生的山水纹路,顶部还有白色毛发的打成的络子。

    我笑起来,接到手上,想要感谢她,然而一时竟然失语。

    “你怎么啦?”她惊奇地围着我飞了几圈,惊叹道,“哎呀,你穿白色真好看!穿婚纱特别好看,好看到爆炸!你和谁结婚啊?”

    我没有回答,只是笑着,轻轻打开葫芦,无视钱铮嚷嚷“这个葫芦还能打开!你怎么知道的!”的声音,凑到鼻尖一闻。

    清幽的,梅酒的香气。

    其实根本不用闻,我还能认错前主人给我的礼物不成?这件礼物一直被我贴身放置,后来我还用风七的一缕皮毛打了络子系在上面,多少年了,里面的梅酒取之不尽……直到我再也倒不出一滴酒,忽然心有所感,知道大劫将至。

    而后雷劫降下,我苦熬一月,成仙,飞升,回到这里。

    心如乱麻之际楚博雅回来了,钱铮叫起来:“英英你和小雅结婚啊!”

    “怎么?”我说。

    “这一阵子我跟着的帅哥就他啊。”她歪着头看我们俩,“我感觉他很熟诶。”

    我看着她,她和我对视,又补充:“其实我感觉和你也很熟,不过你们俩是不一样的感觉。”

    “……你还和谁熟?”楚博雅越走越近,我传音追问。

    “陈玠。”钱铮说。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真的到结尾阶段了:)

    正在收线。

    作者是很愿意加更的讲真,然而结局卡卡卡卡卡……太卡了!!!本来码字速度就不快,再卡一下,啧啧啧,简直了!!

 第121章

    如果什么都不想就能万事皆足,那我为什么要寻根究底呢?

    好孩子不要学习我的这种人生态度,因为这是一个活了太久的老怪物才会有的感叹。虽然这么说有点奇怪,不过我确实已经经历了太多奇奇怪怪的阴谋诡计,在另一个世界时我混在凡人之间,时常能看到明争暗斗——在修真的大环境衬托下,他们围绕着家族和国家进行博弈,听上去好像有些小家子气了。

    我无意去否定什么,局限在百年内的生命小家子气一点好像也可以理解,因为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们都修仙去了,所以伟大的意志甚至根本不需要传承,那些活得太久的修士自己就可以实现。

    实际上正是由于我看得太多,反而觉得这种弯来绕去的博弈实在是太冷酷了。它并不残忍,一点儿也不,就好像你不能说饥饿的狮子吃掉刚出生的小鹿是一件残忍的事;只不过它是冷酷的,就好像你作为小鹿的母亲默默注视狮子吃掉你的孩子。

    但凡是博弈,就一定会有牺牲。有人上去,就会有人下来,有些人得到利益,就会有人受到损害,这不仅仅是适用于人之间的道理,它适用于天下万物,适用于我所生活的两个世界。

    我弄不清楚我在整个事件中所属的位置,我也不知道钱铮、陈玠、楚博雅究竟是谁。我只是知道这件事不能深究,一旦深究,我就可能会变成那只必须坐视小鹿被吃的母鹿。

    就算被吃,也不要让我知道——既然狮子不吃就会死。

    尽管到最后我还是会知道,但一个不抱有希望的人在面对她能够猜到的结局时,心里总会好受许多。

    我对钱铮笑了笑作为回应,然后转头看向走来的楚博雅。他正穿过那条车辆通行的马路走向大楼,身后有几辆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跑车飞快接近。

    打头的跑车是嚣张的金色,在阳光下流光溢彩,活似整个外壳都是LED灯一样。我从未见过如此风骚到如此脱俗的车,好奇地打量了一下,驾驶座的那个男孩也看到了我——鉴于我穿着全场最醒目的婚纱。

    “哟!新娘子好!”他嬉皮笑脸地扬起手打招呼,只用一只手操控方向盘,然后就像是慢动作一样,这辆流光溢彩的跑车突然加速,就像离弦的箭一样飙飞起来!

    这一切都显得非常快,但也非常慢:

    楚博雅正背对着跑车穿行马路,脚掌缓慢远离地面;和我招手的男孩被后坐力狠狠摁进了椅背,昂贵的真皮逐渐在巨大的力道中下陷;坐在副驾驶面容青涩的女孩儿张大嘴正要尖叫,惊恐让她的表情扭曲;反应很快的泊车小哥和保安从两个方向冲向楚博雅,弯下腰、摆动手臂、向前迈步的动作缓慢而又协调……

    仿佛是电影里的视角,只有钱铮和我共享。

    她说:“哇哦。”

    我站在原地微笑,就好像还没来得及换上惊恐的表情。

    那辆超跑只加速了那么一秒,或许那个年轻的男孩子只是一时分心踩错了,把刹车踩成油门,又被后坐力搞蒙了没来得急踩刹车,但不管是什么原因,这辆车都势不可挡,并且准确地将楚博雅撞倒在地。

    血洇湿了他深色的西装外套和浅色的衬衫,人们惊慌失措地围了过去,人群的缝隙里,我看见他张望着寻找我的身影,然后断线似的,无力地垂下了头。

    “……你这婚好像结不成了诶。”钱铮说,“不去看看吗?新娘不关心新郎挺奇怪的。”

    我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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