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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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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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

 第70章

    仰令说完了这句足以载入撩妹经典语录的话之后若无其事地低下头继续切土豆丝,我仔细观察她的表情,又觉得被撩了是个错觉,只是她把话说得太好听了而已。

    我不太习惯,或者准确地说,我实际上在潜意识里是不喜欢有人对我产生好感的。原因似乎多种多样,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别人对我很好总是让我恐慌和尴尬。

    而且同样的错总是有人在犯。我的前主人俊美无匹,那是阴郁之美、贵族之美、颓靡之美——我在另一个世界太受宠爱了,以至于完全没办法抵抗他的引。诱。

    没有足够庇佑的天真等同于愚蠢。

    人们看书看电影总是会觉得反派很有魅力,反派确实都很有魅力,任何一个客观看待的人都得承认这一点,有时候人们就是将一些反常态的魅力称为邪恶。想想看吧,就像失去了保护色的白虎一旦活下来就会远比一般老虎更为强大一样,反常态也时常意味着力量,即使是慕强心理作祟,我们也得承认反派的魅力。

    从另一个方面说,不能融于普通人的心境是多么寂寞,而寂寞必然会催生出思考。

    有很多人爱我,爱我的强大和果决,爱我的脆弱。我不知道别的反派怎么想,反正我觉得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很莫名其妙,为此我杀了不少想要追随我堕入魔道的修士。我觉得他们疯了,你要是在心里羡慕这种自由自在也就罢了,可你修行得好好的,真的要这么做是个什么意思?

    不过这么做了之后我的名声更差了。

    今天这家小餐馆客似云来,个个打扮得人模人样。我斜眼看了一下来刷卡的妖修,这是一只黄金蟒,盘旋的躯体和细长的眼睛反映在人形上,让他的面孔高贵又妖邪,正是我最喜欢的那种。

    对对对我早就放弃治疗了,我就是最喜欢前主人的长相。他简直就是为了我的审美观造出来的,从头到脚都是我最爱的样子。

    和人类一样,妖修的长相不全是美艳动人的款,长得普通的更多一些,只不过因为种族原因,他们确实会比人类来得更有诱。惑力。

    又是一个和常识不同的情况,妖修化人最不容易去掉的根本不是耳朵、尾巴或者四肢之类的地方,他们最难去掉异常的……是眼睛啊。

    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最难去掉的是耳朵尾巴四肢?为了人外的萌点也就罢了,为什么民间志怪也是类似的说话,甚至普及到演化出“狐狸尾巴露出来了”这样的俗语?我真的想不通。

    化形不成功就是根本没办法变成人形,没有一部分维持原样的可能,并且一半人形一半原形需要耗费大量灵力。传统意义的说法里化形不成功的状态是变形术才会有的BUG,而“化形”是一种形体的转换,一种进化,化形之后妖修能有两种形态,人形也是他们的形态之一,就和树叶颜色的变化一个道理。

    真正困难的是眼睛,妖修们成功化形之后的眼睛还是和他们的原型一样,颜色迥异,竖瞳或者眼睛里全是瞳孔。我都说了,相由心生,他们要学习怎样做一个人类,然后才能渐渐拥有一双类人的眼睛。

    但即使是最相似的,也和人类不同。

    我说了这么多,是想告诉你们,这个妖修真的很符合我的眼光。

    所以我破天荒地给了他一个笑容,还看了一眼电脑上显出的他的名字。

    惊魂。

    ……哎呀,惊魂。

    惊魂??惊魂?!

    我吓得赶紧吃了一口仰令给我的饭后甜点,巧克力化在口里,包裹住唇舌,然后浓郁香气让我平静了下来。

    别怪我反应太大,你们要是知道了惊魂是谁,就会明白我所受到的惊吓。

    他是修真界的魔修总扛把子的,没有明文规定,不过大家都心照不宣。

    说起惊魂,他最大的丰功伟绩不是杀了多少修士,也不是把修真界搅得天翻地覆,而是从古至今不知活了多少年。

    按理说活得久不是个大事儿,修真的人,活多久都不算个什么,而且和人们想象的必须要成仙才能长生不老不同,单单求长生不老的话,修到大乘期就能做到与天同寿——到了这个阶段,修士已经全部脱离了“人”的概念。

    成仙就相当于去过一个很严苛的考试,取得一个官方的身份,直白来说,就是用自己的道在天上找个编制。

    所以你要是不想成仙是完全可行的,只要你能保持目前的修为……但是问题又来了,修为这玩意儿,到了后期就完全是心境的积累,和前期至少要自行吸收灵气不一样,不是你想不要就能不要的啊……好比你活了那么久了,难道天天就活得啥也不想?

    所以,关于惊魂的最大谜题,就是这家伙究竟用了什么办法让自己一直保持在渡劫后期的水平,高居修真界最厉害魔修的宝座,一直不死,就是不死——毕竟魔修到了最后都是死。

    或者说修真界已经连续好几万年没有一个修士修得正果了。

    惊魂是我的朋友,我确定他知道些什么,而且他知道的很多,多到我会恐惧的地步。有时候我会觉得其实所有到了某个境界的人都知道很多东西,我甚至觉得所有渡劫期的大能都知道我。要是那些修真门派真的想要我的命,我怎么可能躲得过?毕竟我只有一个人,而且一旦我还处在金丹,就绝不会有融合期修为往上的人来追杀我——追杀者是经过筛选的,我有时候会这么猜测。

    小说里出现了太多这样的情节,来找麻烦的总是恰巧比主角厉害上那么一点,或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高层会轻视主角,再或者主角惹上大祸之后就是那么巧能遇见可以解决问题的人。

    蛮合理的,毕竟是小说。

    可我们都知道,如此巧妙的情节,都是作者安排好的。

    我的命运……又为何会被这么安排呢?

    我捏着银。行。卡迟迟没有还给蛇妖,后面已经排起了长队,但谁敢和我争论?蛇妖在我仿佛将他抽筋扒皮的眼神下微微发抖,却不敢挪开视线。我看着他的灵魂,但无论我怎样寻找,都找不到惊魂的痕迹。

    “英英?英英!”仰令伸手敲我的肩膀,她已经开始直呼我的名字了,“你傻了啊?客人还等着呢!”

    我如梦初醒,把卡还给了这可怜的蛇妖。他在我的注视下僵硬地出了店门,然后夺路而逃。

    他不是惊魂,他只是拥有这个名字。

    这个认识让我的喉咙里溢出一声叹息,而这叹息几乎惊动了我。

    ……原来我真的觉得他是我的朋友啊。

    虽然是惊魂把我从无尽海里捞出来的,但我一点也不感谢他。相反我还很生气,那时候年轻啊,和他狠狠干了一架,因为他害的我还没有见到我的父母。

    虽然是假的。我说过无尽海下面有蜃嘛。

    不过那又是另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

    让我想想,那时候我被我的男孩一剑杀死——我十分肯定,那时候的我已经死了——然后仿佛灵魂拥有了另一个视角,我“看见”我慢慢沉入了无尽海,就像掉进了粘稠的巧克力糖浆,被缓慢地吸附进去,而海面恢复了平整。

    海里完全没有海面上看起来的那么清澈和美。

    也没有那么多妖兽,尽管这时候我的多重视角(这事我能想到的最合适描述当时感觉的词汇,不过这种视角不是分离的,它既多面,又重叠,就像昆虫的复眼,我猜),我能看到海面上的景象,依然是层次分明,巨大的妖兽缓慢地游动于底层,小型的则在上方穿梭——那么瑰丽,即使在最富裕于想象的人的梦里,也没有这样的美景。

    可另一个视角里这里空无一物,靛青色遍布四周,我仿佛悬浮在太空里。

    前主人带我来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他带我来的时候,海里和海底一致,都是那么磅礴和不可思议,就像一个小女孩和小女孩所共有的童话世界,又梦幻,又有争斗。

    可能是因为我死了。

    我是那么确信这一点,确信得深信不疑。我全然放松地浮在海底,猜想也许这就是地狱或者类似的地方,总之有极致的无聊,要折磨我的话这可真是好主意,我最讨厌无聊……然而就在我这么想的片刻,我发现我踩到了地面。

    很奇怪的触感。就像我什么都没踩,但脚下又有什么东西。

    我低头,看见了水泥地面。

    我看见了我的运动鞋,露出一个边角的黑白条纹船袜,我天蓝色的及膝裙,腰上少女风的流苏腰带。我看见我不那么白皙、修长、柔软的手,颜色渐渐变浅的手腕和手臂,我还把手臂反过来看我手肘处的皮肤,冬天这一小块总是开裂所以这块皮肤又黑又粗糙,然后我发现肩背交界一粒小小的红痣。

    原来我肩胛骨最上面还有一粒红痣?开什么玩笑?

    我是我吗?我是谁?

    我举目四顾,皆是高楼大厦,宽敞的街道上车流如雾,那些后视镜反射着阳光。

    应该是个傍晚,天气很好,我手里还握着一袋面包。

    啊,对了,我想起来了。明天早上有课,所以我去买了面包做早餐。

    真奇怪,为什么忘了呢?

    对面的人行道上红灯切换成绿灯,我像平常一样,跟着人流过了马路。

    作者有话要说:  换了换了!!!

    下一章正在写,不过不要等,明天看就好……

    今天回得有些晚,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以后不会发生啦!

    ……尽可能!一旦发生最多推迟,一定会按量换的!

 第71章


    我不知道别人在过幻境的时候是怎么想的,但凡我碰见幻境,都会从一开始就明白我的所见都是假的。

    类似的事情发生过太多次了,反正我就是特殊的那一个,很多规则到我面前都不起作用。另一个世界有时候对我出乎意料的宽容,又因为原本的苛刻,这份宽容也显得不情不愿起来。

    然而我在无尽海底完全没有感觉到我所见是假的。

    我提着面包回了宿舍,打游戏打得忘了吃饭的水杏嗷嗷叫着扑过来抢我的面包,我半推半就地给了她一个;徐晶晶在笔记本上敲敲打打,查资料或者是做什么PPT;李衿趴在阳台上打电话,刚洗了的衣服在她身旁被空调吹得摇摇晃晃。

    日升月沉,又日升月沉,恍恍惚惚地过去了一个学期,又一个学期,很快就到了寒假。

    这期间也发生过一些小事,诚然都是不同寻常的小事,却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我的全部心神都放在我的生活里,无暇顾及其它,好像也失去了我的好奇心。

    我其实还是意识到了有什么不对,却不是察觉世界有什么变化,而是意识到自己的改变。我对自己的任何改变都十分敏锐,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个——而我并不是这么敏锐的人。

    太受宠的后果就是活得随便,毕竟我想要的都能有,我的心愿总能达成,你指望我把什么放在心上?即使是我自己也不现实。要知道我以前说话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也从来不关心别人的想法,而现在,我却学会了审时度势,还学会了忍气吞声。

    就是那种完全不是我的错的忍气吞声。我在空闲时间找了份兼职(这就够奇怪的了),是在路上发传单的那种完全不要技术含量的兼职,无良的老板却找各种借口拒绝付工资,按我的脾气我要当场翻脸的好吗!结果我没生气,是真的心里毫无波动的那种没生气,还说了好话。

    尽管我忍气吞声的时候第一想法就是一刀弄死丫的。我没生气,我就是想赶快弄死他。

    而后我就从我的包里找到了我的刀。

    它和一堆文具挤在一起,挨着我的课本,闪着不科学的光。我仔细打量这把忽然出现在背包里的刀,不觉得它陌生,因为这把刀本就是我喜爱的样子;也不觉得惊奇,因为这把刀本就只属于我。抚上刀柄的时候,我想我能用它胜过千军万马。

    寒假,我带着它回到家。

    人们通常都不会意识到自己有什么改变,因为人生是第一人称,人的心理活动太复杂,可能一个晚餐吃什么的问题就足够思考信马由缰地放飞天际,绕上十万八千个弯子还是得不到答案。因为人实在是过于丰富了,而“性格”这东西,又根本不可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只不过会有不同时期所作出的不同选择。

    一个人不会改变本性,只会露出本性。

    换句话说,谁心里都有小天使和小恶魔在打架,只不过有时候小天使赢了,有时候小恶魔赢了。

    而我的最大问题在于心里没有两个声音。

    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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