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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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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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叉,一般情况下,听我说了真心话的人都要死你造么。

    我跑出小巷,拐了个弯,远远看见徐晶晶向我招手。她面前和对面摆着面碗,笑容明亮活泼,毫无阴霾。

    “英英!快点!面要糊了!”

    我高声喊:“帮我拌一下!就到了!加麻油!”

    啊,又是和平美好的一天呢。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这篇文,文思如尿崩。

    应该会日更几天吧:)

 第4章

    在修真界呆的太久了,我杀了想杀我的人,会有人为我杀了的人来寻仇,寻仇的方式无非是陷害、追杀——归根结底还是追杀。

    久而久之,我忘记了还有别的报仇方式,起码在现代有。

    也许我该停下来听听想杀晶晶的人是谁再做反应。但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就算我知道了他是谁,还是会照杀不误。

    开玩笑,我是开了挂修真,可我的道心是白修的吗?三千年,足够我翻来覆去怀疑自己、痛恨自己、厌恶自己、恍然大悟释然自己起码五十遍。既然走杀伐道,在我眼里就没有不该杀的人,没有不能杀的人。

    残忍对吧?变态对吧?神经对吧?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觉得无法接受对吧?

    我也这么觉得。

    在最初,我对此嗤之以鼻,就像人们总是避免想想自己身上可能发生的厄运,就像一个不知民间疾苦的孩子对饥饿不以为意;后来发生的事,你们大概也知道。

    修真就是这样。吐纳灵气,参悟天机,那种纯粹存在于“个人”体内的力量会让人霍然生出凌驾于众生之上的超脱,随之而来的是超脱所塑造出的截然不同的世界观——凡人便如草木,或者更甚——凡人和修士皆如草木,砍完了这一茬,总还会再长一茬。

    这不能说有什么错。哪怕是凡间,皇帝和百姓也有不同的世界观吧?后者对前者来说,难道不是贱如草芥的吗?遑论修士和凡人了。在我的意识里,他们压根是两个物种,并且是和我不同的两个物种。

    修真界给我的思想冲击是毁灭性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不再认为这样的思想残忍、变态、恶心了。

    因为即使是最残忍、最变态、最恶心的人,也会在意别人的看法,顶多在意的部分和常人不同;可是每一个想问鼎大道的修士,当他们行走于人世,就像老虎路过河流,是的,河里风光大美,变化万千,可河流与老虎并没有什么关系。

    他们并不将凡人看作同类,于是杀死凡人与杀一头猪、一只鸡、一条鱼也没什么区别。

    不过是“道”的表达罢了。

    同理,救人也一样。

    我终究还是被同化。我是说,我依旧理解、认同、欣赏凡人的道德观,诸如尽可能地传播善意,诸如心怀美好的爱,诸如不轻易伤人。因为我知道凡人的单一个体是脆弱的,他们需要团体的庇佑和保护,也能因团结造出奇迹。老实说,这才是人道大兴的正确方式——修士伟大的成就终究只是个人的,至多不过兴一派;而不影响凡人,就不影响世界的根基。

    但怎么说呢?其实也很容易理解。就像乡镇的人误入大城市,不习惯那里的冷漠和繁华,可既然人生中的多数时间都在大城市里度过,在那里摸爬滚打、哭了又笑,挣下偌大基业,这个人仍旧爱他的家乡,但在所难免的,他总归与乡镇里的人不同。

    周末事件的后续在三天后一一展现:徐晶晶的留学资格迟迟下不来,奖学金要换人,社团的活动申请怎么也过不了。她最近很少去图书馆了,总是神色匆匆,形容憔悴,却是因为更严重的事。

    她父亲的工作出了问题,据说是上面点名要查他。

    这些是李衿告诉我的,她一向神通广大。

    “你知道高瑜亲的那个男的是谁吗?”我说,“和他有关。”

    说真的,人的心理委实叫人想不通,我已经算是相当丧心病狂的变态了,都搞不懂那男的在想什么,为什么要杀徐晶晶。他明明很喜欢徐晶晶,以我丰富的经验来看,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更类似“瞻仰”、“敬重”。

    扯鬼咧,因爱而杀在变态界屡见不鲜,可杀死崇拜的老教授是个什么节奏?搞笑吗?

    李衿古怪地看着我,“他叫楚博艺,是楚博雅的弟弟,但是知道的人很少。楚博雅你知道吗?算了,你平常也不关注经济,反正就是很有钱很有权的人。你确定和楚博艺有关?你把他怎么了?他失踪三天,他哥就筛沙子似的在全市筛了三遍。”

    “你怎么猜到是我?你又什么都猜到了?”

    她光棍地摊手:“又没证据,你要死不承认我也没法子啊。”

    ……我干嘛要死不承认。

    像你这样工于心计、一肚子黑水儿、满脑袋弯弯绕绕的漂亮女人,我杀了不知多少好么。

    但你和她们是不一样的。

    我用简洁的一句话来描述具体情况:“以后没有楚博艺这个人了,所以晶晶的事怎么解决?”

    李衿好悬没从椅子上摔下来!

    “你什么意思!”她压低嗓音,紧张地左顾右盼,“你别吓唬我!这可不是好玩儿的!”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啊,安啦安啦,放心好了,我办事牢靠得很,保证万无一失。你没证据,别人也找不到证据。”

    “这是证据的问题吗!人家只要怀疑到你就能折腾你了!你看看晶晶,公派留学没戏了,奖学金没了,领导位置坐不稳了,没准儿连毕业证都拿不到,人家讲究证据了吗?”

    “诶你一说我还奇怪呢,晶晶摊上事儿了,我身上也没个响,这是排除嫌疑了?”

    李衿盯了我有十秒,无力地垂下头,“你怎么就这么心大呢……”

    “你不也接受良好吗?”我懒洋洋地说,“五十步不笑百步啊我跟你说。”

    我说了嘛,我们寝室真的是和谐友好的大家庭。不论是哪一个人身上出了事儿,小伙伴们都会踊跃报名,争相伸出友谊之手。虽然家庭成员真的有点奇怪,可我这么个活久见的人物了,朋友有点儿奇怪算什么?

    “这事儿你别管了,唉,还以为你是大智若愚,结果是个猪脑子。”李衿忧心忡忡地说,“等我再打听打听,看有没有什么办法。”

    我打了个呵欠,随口回她:“猪脑子过得好啊,猪脑子就是大智若愚。晶晶的事儿你也别太着急了,人家正主都不着急,你急什么?真需要帮忙了,她又不是开不了口。”

    “听你的歪理。没心没肺的。”李衿说,“哎,你去哪儿啊?”

    我拎着挎包,头也不回:“赚钱去。”

    回来的这两周,我已经花光了所有的存款,目前浑身上下所有卡包括饭卡水卡加起来,一共只有四百二十一块。

    我都三千多岁了,要生活费是为了稳住爸妈,要零花钱还像什么话?再说我花得太快,零花钱也不够我用,是得找点路子弄钱。

    我招了辆车,叫司机往奢侈品店扎堆的地方开——我还真不知道有钱人都在哪儿。车子启动,司机乐呵呵地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哎哟,姑娘这是要钓金龟啊?”

    “您是变着法儿的夸我漂亮呢吧?谢您了。”我说。

    “别介,您当得起夸。不是我吹啊,姑娘,我开了二十年出租,什么人没见过?那些一天一个脸的不化妆跟鬼似的,要我说啊,就数您是个真标致人儿”司机麻溜一打方向盘,咂摸咂摸嘴,“说句不当听的,您这样的人,就得有人拿好吃好喝、金银珠宝养着。”

    ……我可不就是被人拿好吃好喝、金银珠宝养着?不,还不是金银珠宝,是灵丹妙药,凡人吃一粒就能踏仙途的灵丹妙药。

    在更多的回忆汹涌而至以前,我强行按捺住思绪。

    下车的时候,财产缩水了足足一半。

    我先是细细打量了一番这块许多人一辈子都不曾踏入的地方,尽管也被它们的高卓和精炼打动,可到底是最初十九年的记忆作祟,因而作为修士的部分却对此不以为然。

    再怎么,比得上水晶宫?

    作者有话要说:  :)

 第5章

    说起来,修真界千差万差,却有现代拍马也比不上的好处。

    远一点的,普通人想也想象不出的飞天遁地、剑气千里,威能如一语出而牧野寂,黑幕上瀑布般的繁星,绵延万里的火海,巨树繁衍出一个天地;近一点的,那边的王公贵族,刺天的悬崖被削平作为宫殿的基底,黄金铺地、水晶做壁,香醇的酒液里泡着妖骨,妃子用清泉沐浴……

    那个世界啊,怎么形容呢,糖里有毒,毒里有屎。

    修士就不说了,凡人的高层才是真的有好日子过。“修仙”这念头跟佛教一个作用,安定民心,给水深火热里的人们一个大饼子,活得再苦也有个盼头;不可能推翻有修士撑腰的皇族,下面的人不会想着起义,做个法就风调雨顺的,皇帝大臣天天就是寻欢作乐。

    一群傻逼。都那么有钱了,不知道发展科技,只知道酒池肉林——那可是真·酒池肉林,足球场那么大的酒池,还不是最豪华的,这玩意儿属于标配,跟那什么,学校里的课桌一个地位。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曾经有过的一个南方的国家,君主好乐,于是满国上下的读书人都会填词谱曲,满国上下的农人兴致来了都能长歌,哪怕是乞丐在地上捡了一片叶子,也能吹上一支小调,稚童则拍着手唱着歌嬉戏;走在路上,乐声不绝于耳。

    每逢国宴,万人在酒池旁鸣奏,琴、瑟、笙、箫、筝、鼓、埙、缶、筑、排箫、箜篌、筚篥、琵琶、胡琴、编钟一齐发声,宫女吟唱、臣子长啸——

    那样恢弘壮阔,如同长虹贯日;又兼具细腻柔美,如同羽衣织锦。

    宛如无上妙法,妙入毫巅。

    只有□□制时才能推行和崇尚艺术到如此地步,为了一个人的喜好而倾国之力。

    我承认我曾无数次觉得自己爱上那个世界,无曾数次为它热泪盈眶。

    可我知道我不会。

    在那里,凡人是真的命贱。最底层的百姓家,生下来七八个,只有一个能长到成年,活到四十就算是高寿;活下来的呢,形容枯槁,未老先衰,浑身是病,年轻人日夜辛勤劳动出的健壮的身躯,到老了,全成了一坨坨松弛烂肉,堆在佝偻的骨头上。

    最严重的是,在这样畸形的社会环境下,每个人都那么斤斤计较、铁石心肠,那些数也数不尽的家里长短,多是谁拿了我一根葱谁缺了我一颗蒜的小事,那种穷困的人才有的欺善怕恶,秃鹫一样贪婪的、时刻蠢蠢欲动的眼神,能烦得你恨不得大开杀戒,把这些腐朽的人统统弄死。

    触目惊心。

    那糖里有毒,毒里有屎。

    唉,想我当年刚穿越的时候是多么雄心壮志啊,心心念念指望修炼有成了,有本事破碎虚空了就回家,结果天道爸爸坑什么似的可着劲儿坑我。

    虽然最后我还是回家了,可我怎么就这么不爽呢?!我吃的苦比饭都特么多!也是没谁了!

    不想了。再惨也是过去。

    我选一家珠宝店进去了。

    里头——百来平吧,装潢倒也还好,和修真界的飘渺仙气比不了,但那么一排排的柜台里摆着在打光下璀璨生辉的钻石,也有点与众不同的奢华样子。

    店里大多是女人,少的几个男人也是陪着女人来的。女人又分两种,一种特别好看,一种特别有钱,又好看又有钱的这次没有。

    我环视一圈,然后几步走到一个提着袋子的有钱女人身边,亲亲热热地环住她的手臂,顺着她的步子又往外走。因为动作利落,所以没有引起店里客人们的注意,原本看过来的柜台姑娘也收回了视线。

    女人皱着眉头扭头看向我,微微后倾,手臂无意识地推避,但也只那么一下。等到我看似温和实则强硬地碰到了她,她的手便僵住了。这么半挽半扶的,在她的半推半就下,我坐上了她的车。

    一路上车子无声地行驶,我不知道她要带我去哪里,但无所谓,我知道结局必如我所料。

    闲来无事,我转过头饶有兴致地打量她。这女人在我的目光下坐立不安又强自忍耐,厚厚的粉底遮不住她泛青的脸色,口红下倒是看不清她的唇有没有发白。她死死抓着方向盘,保养得白嫩如少女的手背青筋暴起。

    我安慰她:“别紧张,啊,这事儿简单得很,我能解决。”

    她背上覆了一层黑气,涌动缠绕,像藤蔓般伸出的枝条勒紧她的脖子,盖住她的口鼻,看着是效果很恐怖,其实只有让她心烦意乱、夜不能寐的一点小作用,也就她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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