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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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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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谢不敏。

    我完全是因为“莎士比亚语录”“莎士比亚经典片段节选”之类东西喜欢他的,不得不说这位大牛真是喂得一手好鸡汤,讲起道理来发人深省,毒鸡汤也不遑多让。

    我相当喜欢他的一句话,凡是过去,皆为序章。

    理解起来不要太简单,别提有多积极向上,不就是教导人要向前看吗?以前的的日子是好是坏都放下吧,打点好装备,昂首踏步,不管你是装过孙子还是当过皇帝,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但文学这玩意儿就是这么美妙,大牛就是这么有意思,而今换个心境来看,我只觉得这句话和“昨日的因导致今日的果”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就是在说“草灰蛇线;伏延千里”的文艺版么。

    所谓“凡是过去,都是未来的总纲”,一琢磨透了那叫一个身松体爽,感觉自己又结交了一个新朋友,还是永远不担心哪天会去杀他的那种。

    早死了嘛。

    路边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亮堂堂的,我晃进去,在货架前选了五瓶100ml的红星二锅头,想了想,又放回去,拿了五瓶500ml的,一股脑儿搂在怀里抱到收银台前。夜班收银小哥的视线黏在手机屏幕上,扫码收钱退钱,业务熟练,多看我一眼的精力也无。

    我拎着白酒一路回了家,进厨房取下刀,然后开了一瓶白酒,细细地冲刷过刀背、刀锋和把手,拆了一袋毛巾吸去残余的酒水。

    这是一把新刀,而且是厚重的斩骨刀,连刀带把有两斤出头。鉴于我家的情况,它自被买回来的那一天起就搁在厨房里长灰,每年被我不定期拿出来,使细绒不掉毛的布擦拭一遍,几年过去,居然光洁如新。

    刀是我自己买的,那段时间无意间见到了古罗马行刑刀的图,一瞬间惊为天人,为那种残酷的锯齿边缘所展现出的血腥的美所倾倒。它激起了我对刀的兴趣,虽然古罗马行刑刀买不到,我却有了新的目标。

    就是这把刀。它酷似星爷曾用过的那一把,插立在厚重的木砧板上,除了没有刻上一行小字,几乎一模一样。

    古罗马行刑刀和星爷的斩骨刀在我心目中代表两种不同的审美巅峰,如果不能享齐人之美,本也就不能享齐人之美——只拥有一种也是好的。

    所以我穿越前拥有斩骨刀聊作安慰,穿越后在修真界的武器以古罗马行刑刀为原型锻造,两千年来它陪伴着我出生入死,如果锻造时所用的不是凡铁,或许已经生出了刀灵。

    我举起手,月漫中天,成了背景,刀锋上跳跃银光。

    很好,该上路了。

    ……仿佛立了个flag。

    那么换句话说吧,该去送人上路了。

    我在夜色中潜行,筑基期的小戏法和丰富的经验让我在现代社会无处不在的监控下也能进退自如,不留下一丝痕迹。这么谨慎对我而言还真是头一次,不过左右都是杀人,前奏特别点儿也不值得深思。

    夏日的夜晚和安静沾不上边,每一盏路灯下都飞舞着小虫和夜蛾,像一捧不停闪烁的阴云。这景色是如此陌生,分明我从未见过,可又好像同往日别无二致。这个世界似乎脱去了繁华纷杂、富丽斑斓的外衣,显现出它由灰色水泥组成的本质,像一个卸去浓妆的舞女,白日的鲜艳徒添悲凉。

    目的地是一幢别墅,我到时此处灯烛旖旎,红纱蔓帐,门户大开;男人豪奢风流,女人体态横妍——正是一场通宵达旦的欢宴。

    我一眼就看见要找的人。

    他所处的位置格外醒目,被众星捧月地围拢在中央,像被一层层簇拥包裹的花蕊。长相倒是不夺目,但他挥斥方遒的神色和不言而喻的主导地位很好地弥补了这一点不足,何况他长得也不难看,只是女伴着实漂亮,愈发衬得他平凡无奇起来。

    ……这么个中心人物恐怕一举一动都有人暗中注意,要怎么在不引人注目的前提下把他弄出来呢。

    我来之前没想到他不是一个人,有点烦恼。

    先前最生气的时候已经过了,又在刚刚的小姑娘那边消耗了剩余的一点点不悦,现在眼看着找不到机会动手,我都快要觉得不耐烦了。

    他不知说了什么,大概讲了个笑话,周围的人便都跟着他颔首微笑,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旁观者说不定还真会以为他们关系有多亲密。有许多人费尽心机想要上前和他讲几句话,但又始终被不动声色地排斥在外,那可以一步跨过的距离硬生生演绎出天堑与鸿沟,像一出夸张的舞台剧,人们穿着华贵而丑态百出,荒诞,并因这荒诞而妙不可言。

    我百无聊赖地绕着别墅走了一圈,开着隐身路过在草坪上漫步的情人,又随手从餐盘里取了几块儿甜点。

    也许来这儿是个坏主意。

    但短时间内我也不打算走,这里的房子都是独栋别墅,稀稀落落散布在偌大的地皮上,庭院很大,花草繁茂,树木葱茏,一条人工河道横纵庭院。水流涓涓,我躺在草地上,看到无垠的夜空。

    这还是我回来后第一次看到不加遮拦的天空。

    我闭上眼,在风中半昏半沉。

    仿佛酒后正酣。其实没什么值得留恋的,可我只希望我能睡得长一点,再长一点。

    沉眠不知岁月。

    直到一个暖烘烘的身体挤过来,我才终于睁开眼。

    是一只深蓝色的猫,侧挨着我的上半身,把爪子放在我的腰腹上,用它的尾巴轻轻圈着我的脖子。它这样和玩了好一阵子,见我醒来,放下口里叼着的食盆,低沉而温柔地“喵”了一声,用头把盆子顶到我下巴上。

    我懒洋洋地坐起来,盘着腿,它便轻盈地跳到我的膝盖上,一阵愉快地“咕噜咕噜”。

    我端起小盆,里面是半满的颗粒状猫粮,闻起来倒是很香……一股腥香味。我看了它一眼,它把爪子搭在我的前臂上,用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我就抓了几块放进嘴里。

    意料中的不好吃,寡淡,里面还有很腥的小鱼干,口感倒还不错,习惯了吃起来还蛮带感的。我咽下口里的,又抓了一把,一把接一把,居然很快都吃光了。

    这时候别墅里好像是散场了,一辆辆我认得出认不出的豪车停在门口,接到人后又很快开走,车前灯灯塔般规律地扫过我们。我坐了一会儿,等着我等的人出来,忽然听人喊了一声“楚少!”,然后一个人从人工河上的小桥上摇摇晃晃地站起身。

    他的背影惊人的熟悉,更惊人的是我想不起来从哪里见过。好像过去的前半生哪里都见过他,看山看水,哪里都是他——好像《红楼梦》里宝玉哥哥和黛玉妹妹初见,宝玉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我正要细看,那个我等的人走出大门。我毫不迟疑地起身,猫儿轻柔地落下来。

    等我灵巧地钻进了那个人的车,再回头,他不知何时一头栽进了水池,狼狈地往外爬。

    我特别想笑。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点击那么高,收藏却那么低呢?

    看文的小伙伴都收藏一下好不好_(:зゝ∠)_

    成绩太糟了吧QAQ

 第19章

    假如这不是非法入侵民宅,我一定要拍上几百张豪宅内景发到常混的那几个论坛。

    赵漫沙请我去过楚家大宅,也请我去过她的居所,这两个地方一个是中国古典风格一个是地中海风格,特点鲜明,十分好认。以我在另一个世界熏陶出的的观赏水平来看,前者厚重古雅,然而稍嫌繁复;后者清新明亮,然而略显轻佻。

    而这里……这里简直是繁复和轻佻的极端!

    目之所及大量使用奢侈的原料,华丽的天鹅绒、花色艳丽的锦缎、富有光泽的皮革,参差的立柱上镶嵌的宝石和金银,五金全是用青铜、黄铜,地面是大理石瓷砖和分区域的地毯。

    整个内部以白色为主,但这种白色是奢丽的,红、金为辅,到处都是变幻无穷的壁纸和油画,

    到处都是底纹边框,底纹边框上到处都是肥厚的涡卷纹、细长的垂花纹和贝壳浮雕,细密植筋连结的球茎构造爬得像废墟上的荒草,精工雕饰的装饰线脚、浮花,以及复杂精巧的天文图象,色彩阴暗的表面描上金漆,华贵猖狂的部分镶嵌象牙和金属。

    这房子色彩鲜艳得像个老艺术家的调色盘,含糊不清、过度狂野,然而又有一种堪称奥妙的和谐让一切不至于显得嘈杂纷乱——它们居然是层次分明的,只是线条太过掺杂,分界又太过离奇。

    ……在类古代生活了三千年的我简直在这一刻直面巨大的文化差异,虽然也欣赏这种美,可就是感觉说不出道不明的奇怪。

    也许只有当年直面大群手持简易矛箭、头佩羽毛黄金的光屁股黑人的哥伦布能理解我的心情。

    豪宅的主人被我打晕了捆在餐厅的椅子上,为了找合适的绳子颇费了我一番工夫,最后还是只找到针线包里的细绳,绑了一会儿,淤青都出来了。

    他醒过来时我立在窗边,看着楼下的绿植和蓝色的游泳池。

    “你是谁?”他又惊又怒。

    我回过身慢慢走近他,然后在他的注视下把一开始放在地上的塑料袋里的东西取出来,四瓶二锅头,还有那把斩骨刀,一一摆放到地上。

    餐厅里很黑,但我确定他看见了刀锋上的闪光。

    “你……”他要说什么,又很快克制住了。

    “我从宴会上跟你回来。”我说,“不好意思,没有开灯,因为这里面太闪耀了,和我平常看的很不相同,我不太习惯。”

    “如果你现在离开,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他说。

    “抱歉,现在可能不行。但放心好了,我不会呆上很久,我只会留在这里……最多一刻钟。”

    他没回答。

    “我以为你会表现得更外放一点,毕竟你住在这么个皇宫教堂一样的房子里,哪怕是更出格,像皇帝一样要求我跪下或者像教皇一样斥责我渎神。”我又说。

    “您说笑了。”他淡淡地道,“显然我现在无话可说,您听起来也应当不是想听我说话的人。”

    我发现他脸上那种运筹帷幄的得意洋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仿佛将生命置之度外的冷漠。

    “我不是。”我承认,在他面前踱步,“但我突然想听听你会怎么说。”

    他问:“您为何而来?”

    “我是想听你说,不是想听你提问……可这个问题真的问住我了。”

    就像幼年时的一个朋友,在你心里留下美好的印象,成为美丽的期许,但几十年后谁知道你会怎么看待她呢?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何况这不是几十年,这是三千年,是百代的兴衰和数个王朝的倾颓。我为何而来?显然不是为了奶奶,是为我自己。

    可我自己又为何而来?

    我想起我杀的第一个人,我曾经的主人。有时候我觉得我已经在他身上用尽了全身的爱和恨,有时候我又觉得我其实并不恨他,也不爱他,我主要是在恨我自己,又在这史无前例的绝望的仇恨里用爱来宽慰自己。因为刻骨铭心的爱恨都会消散,可他却常驻在我心里,或者更确切地说,我就是一部分的他。

    很难去界定我们的关系,尽管私下里我称呼他为主人,他对我无疑有着至高无上的掌控,但实际的相处里我们几乎是平等的。他从未真正意义上强制我做什么,他没有真正折磨过我,他只是向我展示那个世界的黑暗,向我展示一个毫无地位、毫无人格的人肉玩具应有的待遇,向我展示五花八门的“常规”的惩罚和奖励手段。

    而后一旦他稍许流露出某个意向,我就会迫不及待地妥协。我就会诚惶诚恐地跪在地上,感恩戴德——我对我爸妈都没有这么感恩戴德——地接受他的一切。

    现在想起来,既觉得自己智障,又觉得自己可怜。

    这世界的爱抚养我长大,而他用恨培育我。

    可怖的是他还成功了。

    杀死他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是我的倦怠期,我觉得自己被掏空了,失去了喜怒哀乐,什么都懒得做。我当还可以做很多事,继续修真问鼎大道,改头换面去人间浪迹,学习各种新奇的知识,见识修真界正道大能的慷慨激昂。

    但一切都对我毫无意义。

    我有时候有兴致杀人,有时候没兴致。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后者是相当稀缺的心情,因此一旦发生,我一定会好好使用这份兴致。

    残存的常人的理智和思想警告和阻止我,它失败了;于是它退而求其次,希望承受折磨的是死有余辜的恶人,它又一次失败了。我本身的意志和时运都推着我走向一个深渊,但我不想再反抗,我太疲倦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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