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予踏花拾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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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予踏花拾锦年-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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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她来说,着实是不小的困难。

    这片传说中的墓地现在是一片杨树林,郁郁葱葱,枝繁叶茂,墨潇潇一身黑衣的打扮,貌似这种暗色衣服已经很多年都不再穿了,如今的她,气质逼人,言谈举止隐隐透露着非凡的自信。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她是成功的。

    “你还记得么?我们曾经喜欢吃腊梅雪,那是一种灵魂与大自然的契合,没有灵动感的人是不会有此雅兴的。可是这些年来,你只是留我一个人在品尝,在回味,你不再了。”墨潇潇把一只透明的罐子放在记忆中的地方,里面飘着几片红梅,看来是雪水融合红梅。

    小玉是墨潇潇在外婆家居住的时候遇到的玩伴,可以说,墨潇潇最快乐的日子就是和小玉在一起的时候。小玉身患白血病,在九岁的时候就因为找不到合适的骨髓而去世,那个时候,墨潇潇第二次搬家,再回去找小玉的时候,只剩下骨灰。

    墨潇潇这些年一直耿耿于怀的一件事就是,她和小玉还没有和好,小玉就去世了。

    两个孩子都还小,摩擦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什么闹得矛盾,墨潇潇已经差不多都忘却了,可是等到墨潇潇想要道歉的时候,才发现,已经不可能实现这个心愿了,小玉,不再了。

    思及至此,墨潇潇对于杨彦杰的手术耿耿于怀,就是因为这件事,她一心以为是自己害死的小玉,她一心以为小玉是因为和自己吵架,所以生气才会发病,其实这本不关她的事。杨彦杰的手术,墨潇潇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可是,她忘却了,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原因。

    于是,因为她的忘却,她等到了现在……

 卷末语

    大家都说,一般都只有卷首语,我怎么会出现卷末语呢?我会告诉他们,这是创新。

    第一卷取名为“你是我的星辰花”,而通篇没有一处是写花的,对此我要解释的是,星辰花,我喜欢它的花语——永恒不变的爱。就像墨潇潇对杨彦杰的爱。

    大学时代的墨潇潇就是抱着这种爱,抱着这种信念,一直走到研究生的岁月,一直走到遇到别人之后的岁月,而她的人生还会有所改变么?在她看似唯美的爱恋之后,是不是还有其他人的浪漫恋情?

    卷二将会一一揭晓,五年之后的恋情究竟还会不会有所改变,究竟何为唯一,何为永恒,或许那些红颜会为我们所解释。也许不那么浓烈,也许很是平淡,但是那是我所喜欢的,不知道大家的意见如何。

 第二十四章 更像结局的开始

    而现在的墨潇潇,依旧在苦守,而以后的路,更是难走。

    因为她来到了北京,那个有他的地方,那个有万千**的地方。

    高楼林立;车水马龙。霓虹刺眼;灯光恍惚,亦幻亦真。酒吧熙熙扰扰,恣意放纵的人群;原本古香古色的街道闪烁着各式各样的广告灯;无不显示着现代化的滥觞。

    一年又是一年,每年的今天她总是有着别样的孤寂,每年的今天她总是喝得醉醺醺的,每年的今天她总是看似不经意地经过某一个小区,然后告诉自己:路过,只是路过!

    然而,今年的她,似乎有着更为不可磨灭的失落,因为一通来电,一通早已多年不联系的人的来电。

    那是今天下午……

    “潇潇!电话电话!别忙了啊!”舍友唐倩妮拎着墨潇潇的手机风风火火地跑到会场,墨潇潇正在一丝不苟地指挥着会场的安排,今晚的晚会,就是墨大小姐一手策划的。

    墨潇潇,北京城某著名大学历史研究院的研三学子,这样的女孩子放在硕大的北京城里,应该是会秒沉的,但只是因为她超乎常人的经历,而使得她的人生分外地精彩,也分外地悲哀。

    她在工作的时候,学习的时候,是从来不会带手机这种随时都能够打扰她内心的东西,对于今天的晚会,她是分外地重视,这是她在研究院最后的一次策划,所以对于每个细节,她都要求无比地完美。

    可是,今天,今天恰恰是最糟糕的日子。

    “潇潇师姐今天心情不好。”负责摆放花束的师妹文雪低声对唐倩妮说着,顺带着战战兢兢地瞟了一脸严肃的墨潇潇。

    墨潇潇刚刚因为嘉宾位置的安排问题很是难得地发飙了,一点都不留情面地训斥着小师弟和小师妹。研究院盛行一句话:墨潇潇发发飙,地球都要快变焦,由此可见,墨潇潇并不是一个经常发脾气的人。

    文雪自从进了大学之后就跟随着墨潇潇,墨潇潇是出了名的好性子,性格好,能力强,一弯浅浅的微笑总是挂在脸上,让人总是有意无意地想要去亲近,在整个研究院甚至是整所学校都是学弟学妹们想要跟随的学姐大大。

    可是墨潇潇有点怪胎,就是说不准在某日会有晴转阴的变化,让人捉摸不透,虽说一年也就是变化那么两三次,可是就是因为这两三次,就让人有些……难以接受。

    唐倩妮看向眉头紧锁的墨潇潇,又看看手中未挂断的电话,耳边还在回响着刚刚电话中的声音:“麻烦你喊一下墨潇潇,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现在告诉她,麻烦了。”

    看样子是很急切的吧!唐倩妮也顾不得什么乱七八糟的,微笑着向文雪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电话,你的。”唐倩妮淡淡地说道。

    墨潇潇凌厉的眸光在看向唐倩妮的一瞬间柔软下来,勉强地勾了勾嘴角,算是微笑一下,她们两个自从进研究院开始就是最好的姐妹,如今三年了,感情尤为深厚。从唐倩妮手中拿过手机,直接有意无意地应答着。

    “你好,我是墨潇潇,有什么事么?”看着手机上的陌生号码,墨潇潇心里一阵烦躁,没有向更深的地方去想。

    “最后问你一次,我们还有可能么?”一个男人的声音,沧桑而且悲凉,带有几分威胁,更带有几分质问。

    墨潇潇一下子怔在那里,我们还有可能么?不可能,怎么可能!墨潇潇不由得握紧手机,指节发白,本来清澈的眸子中蒙上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厌恶,似乎还有那么一丝的恨意。

    唐倩妮根本看不明白,只是内心中一抹担忧在不经意间悄悄升腾,潇潇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会让她如此地失常呢?

    “我们,不可能!”坚定而且冷冽的回答从这个看上去分外柔和的女孩子的口中说出,没有一丝的犹豫。

    “好,我今天结婚。”电话那边的声音带有几丝苦笑,也带有几分悲哀,六个字,然后就是冗长的嘟嘟声。

    一切都结束了,或许早就已经结束了,可是墨潇潇的苦难,从一开始到现在,还在进行之中,绵延不绝,从生到死。

    墨潇潇的脸色很明显比刚才更加难看,面如死灰,眼神空洞,仿佛捕捉不到她原本优雅的灵魂。默默地转身,然后渐渐地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跌跌撞撞,亦步亦趋,走得好艰难。

    不知道走了多久,不知道走到了什么地方,她眼中看到的无非就是荒凉之景,尽管华灯初上,北京城的美景无人能够否定,尤其是北京后海,那里是每个北京人都喜欢的地方,可是就是人人都喜欢的地方,对于墨潇潇来说,她只会在特殊的日子来这里。

    比如说今天,比如说每年的七月二日,每年的十月二十六日。

    这三个日子,对于她来说,是讽刺,是伤疤,是永远都不可能磨灭的记忆,也是不可清醒的噩梦。

    后海的附近,一路都是酒吧,一路都是灯光,而她最喜欢的一家酒吧,灯光富有古典气息,也许是与她学历史专业有关,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是,在这里,她知道她多年的等待,是值得肯定的。

    不知从何处飘来伤感的音乐《一个人的北京》,墨潇潇苦笑着,一个人的北京,在外人看来她已经在这里一个人生活三年了,可是她心里,一直住着一个他,心未灭,就不是一个人的北京。

    坐在岸边,看着一对对情侣手牵手到这边划船,墨潇潇微笑着欣赏着,也许在她眼中,后海的美景还比不过真心相爱的两人在一起甜蜜的平淡生活更为引人陶醉。

    北京,是墨潇潇多年的向往,不是因为这里有名校,不是因为这里有机会,只是因为这里有一个人,一个她永远都无法释怀的人。

    那个人对她说:“我等你。”

    那个人对她说:“我爱你。”

    所以,墨潇潇在等他,在爱他,可是他已经不同以往,是心变了还是世变了?总之,墨潇潇没变。

    拿出手机,看着那个熟悉的号码,墨潇潇始终没有勇气再去拨打,或许那边传来的依旧会是嘟嘟的声音,她知道他还在,可是他不想见她,一直一直,从五年前就是如此。

    墨潇潇苦笑,如果有一天手机丢了,自己迷路了,那么能够求救的人,只有一个他,因为她只记得这样一个号码。可是这个人,是最不可能出现的,不管墨潇潇是生是死,都不会。

    “我还要遇见几个你,才能够忘记你……”熟悉的铃声响起,打乱了墨潇潇所有的思绪,她的好友来电。

    夏弦。

 第二十五章 后海的荒凉

    “美珊姐,我还有点事情,先走一步,审核的事拜托你了!”夏弦一边收拾着桌上的文件,一边恳求着旁边同样在加班的关美珊。

    夏弦很少有这样不淡定的时候,可见今天的事情一定是很急很急,关美珊比夏弦年长几岁,而且两人是同一办公室的,自然是心疼她的,浅笑点头,还不忘嘱咐她路上要小心一点。

    刚才给墨潇潇打电话的时候,夏弦就被墨潇潇奇怪的言辞给惊出一身冷汗,这个天真无邪的傻丫头,可千万别做什么傻事啊!夏弦心里默默地祈祷着。

    墨潇潇刚才很是自嘲着说:“有人活着是悲剧,有人活着是喜剧,而我活着是闹剧……”

    这句话要是放在平时的话,夏弦肯定是会回答,你是很闹腾的。可是今天的日子不同,虽然夏弦不知道今天有什么不同寻常,可是对于墨潇潇来说,今天,就是噩梦的再一次降临。

    白衬衣,黑裤子,高跟鞋,黑色顺直的长发扎成马尾,全身充斥着干练的气息,典型的职场白领精英形象,但是看看这风风火火的模样,不由得要在精英上加一个引号。

    夏弦,与墨潇潇同样,研究院的研三学子,两人同一本科院校毕业,却考入了北京不同的大学研究院。当年两人的感情就可以用如胶似漆来表示,如今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上天总是喜欢开玩笑的,夏弦三步并作两步跑出杂志社准备拦车去什刹海找神经兮兮的墨潇潇,殊不知差点因为这份急迫之心而出了车祸。

    白色的bmw突兀地停在夏弦面前,若不是刹车系统良好,恐怕夏弦早就见阎王了,夏弦却丝毫没有在意,急急忙忙地拦车赶往什刹海。

    车上的男子冷冽的眸子扫了夏弦一眼,她像一只小兔子跳进车里,渐渐地消失在他的视线之中。细看这个男人,有少年的阳光清爽,又有成熟男子的冷静谨慎,他很好地把这两种看起来很不协调的气质融合在一起,只是,他给人一种不可亲近的疏离感。

    几乎没有留给自己一点思考的时间,男子紧随夏弦消失的方向而去,看来是对夏弦产生兴趣了,只是夏弦丝毫没有感觉。

    “也不知道小哲什么时候回来。”王瑞伸着懒腰在后海岸边溜达,看来是酒饱饭足了,一副慵懒的样子让人有种想要鄙视的冲动。

    二十多岁,马上奔三的人了,也不知道岁数都长到什么地方了,永远都是那么没心没肺,不务正业,天天一副天塌下来有我老子顶着的富二代形象。

    “估计应该是今年吧。”一身休闲装打扮的薛之翔淡淡地笑着,目光飘向远处,回答着。

    商场打拼多年,社会的历练已经让他从青涩蜕变地成熟,举手投足之间无不显示着一个成功的社会人士应有的稳重和谨慎。

    “早点回来吧,人佳佳已经等他这么多年了,佳佳没什么异议,我都觉得对不起人家了!”王瑞这心操的也是广,老家住海边的吧!人家吴佳佳都没什么怨言,你多嘴什么呢!

    “你管的还真宽呢!”薛之翔苦笑着说道。

    “人家欣欣对你也是钟情许久呢!”王瑞还真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扯完吴佳佳就扯吴欣欣,还真让薛之翔有点无语。

    “我和欣欣不合适。”薛之翔**辱不惊地回答着。

    王瑞扁嘴,这挑剔,不禁对天长叹,他这种要才有才要貌有貌的优质男为什么没女孩子对他胃口呢?

    王瑞所谓的女友,如果排排坐吃果果的话,能够排满一条京沪高速公路,可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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