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福女在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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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福女在农家- 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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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可能是第一本书的缘故,文笔,剧情还是存在许多问题,很开心有你们这么多小天使的鼓励,除了金钱,你们就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哈哈,这句话可能有些庸俗,但是金钱什么的,的确很有诱惑力啦)每天看到大家的评论,就会动力满满,看到有些夸我的小天使,那些赞美的话语让我一个人在寝室笑成傻逼。。。。。。好像有些语无伦次了,但是真的很开心,一路上有你们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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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芙芙*2 、殇离ゝ且听风吟°*301的营养液,开心的起飞
  ☆、第163章 番外一
  “芳嬷嬷; 走; 我们走。”
  一个四五岁的小女童拉着一个老嬷嬷在花园里走着; 后面还跟着一大串宫女太监,浩浩荡荡。
  “我的小公主啊,慢点慢点,小心磕着。”
  芳嬷嬷的年纪已经很大了,满头白发,几乎看不到一根黑丝; 双眼凹陷,脸上布满了皱纹。此时她眯着眼,看着眼前的小姑娘; 笑的合不拢嘴; 透过张开的嘴,还能见到嘴里那一口掉了一半的牙齿。
  此时她被一个穿着粉红色宫装的小姑娘拉着手,弯着腰小跑跟着。身后一群宫女紧张地跟在后头,生怕芳嬷嬷和元初大公主摔倒; 这两个那个出事; 他们都担待不起。
  元初眨了眨眼睛,看老嬷嬷似乎很累的样子; 懂事地放慢了脚步,圆嘟嘟的小脸蛋,白皙粉嫩,让人忍不住想掐一把,头上扎着两个小包包; 只用缎带扎了个蝴蝶结,没有其他的头饰。
  现在正值盛夏,元初身上的宫装是最轻薄滑顺的素缎,因为抬手拉着老嬷嬷的缘故,宽松的衣袖滑了下来,露出一截肥嘟嘟的藕节似得手臂。
  “初初慢慢走。”小姑娘粉嘟嘟的小嘴唇甜甜地说道,一副乖巧的模样。
  “小公主真乖。”芳嬷嬷看她这副样子,爱的不行,顿时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对着元初说道:“小公主想去哪,嬷嬷陪你快点过去。”
  身后跟着的小宫女满脸黑线,有这么一个无限纵容的芳嬷嬷在,大公主离被宠坏也不远了吧。
  现在已经是元化五年,这个乖巧可爱的小姑娘就是宝珠和霍衍的女儿,今年已经五岁了,活泼伶俐,她长得跟宝珠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有耳朵,长得像前太后,是对大大的招风耳,配着圆嘟嘟的小脸蛋,可爱的不行。
  她一出生就有了封号——元初,元和初都代表第一,完全体现了这个大公主在皇上心里的地位,让那些因为皇后生了公主的人失望不已。
  两年后,宝珠又生了个小皇子,一男一女,凑成了一个好字,这下子前朝要求霍衍纳妃的呼声一下子小了很多。
  “弟弟骑淘气包,初初也要——”元初指了指廊桥对面的碧清湖,她听小宫女说了,弟弟正骑着淘气包在那里玩呢。
  大皇子元晨,今年三岁,路才走利索,说话还是一个词一个词往外蹦,胆子却大的不行,像足了他的大舅舅傅光宗,刚学会怕就扒到了几头老虎的背上,现在宫里那几头老虎,几乎没有一个没被他祸害过。
  骑虎什么的,已经是宫里常见的风景了。
  芳嬷嬷心里那个纠结啊,在她看来,公主就该文文静静的,哪里能做出骑老虎这事呐,可是看着元初扑闪扑闪的大眼睛,老嬷嬷本就不怎么坚定的立场,一下子又退却了。
  “好好好,嬷嬷就陪公主去骑老虎。”
  芳嬷嬷笑的像个弥勒,牵着小公主的手就朝碧波湖走去。反正公主还小,礼仪什么的,等公主大些再学也来得及。
  “小舅舅——”
  元初看到树荫底下熟悉的身影,松开芳嬷嬷的手,朝着那人跑了过去,扑在了他的怀里。像个小猪崽一样在他怀里拱来拱去。
  “初初又胖了——”全哥儿现在已经是个半大小伙了,没有了小时候的调皮,反而有了些稳重的感觉,到真像一个大人了。
  “初初不胖,娘亲说了,初初这是丰满。”元初捏了捏自己肥嘟嘟的小脸蛋,在全哥儿面前转了个圈,全方位像对方展示一个五头身小姑娘的魅力。
  “是是是,初初是大庆最漂亮的小姑娘。”全哥儿勾着嘴角,眼里透着一股宠溺,将撒娇的小姑娘抱进怀里,在抱起来的一瞬间,感受了一下小姑娘的重量,嘴角抽搐了下,还真是丰满的体重。
  “姐姐——姐姐——”一个穿着明黄色太子服的小男孩驾着一头大白虎,朝着几人走来,一手攥着老虎背上的长毛,一手朝着元初挥了挥,重心有些不稳,骑在虎背上东倒西歪的,两边的小太监伸着手,凑到老虎的身边,好在小太子摔下来的一瞬间,将太子接住。
  淘气包现在已经是一头成年大虎了,体型比它爹爹饭团还要高大威猛,一身雪白光滑的皮毛,在阳光下,隐隐泛着银光。此时它背上驮着一个小男孩,几乎一点感觉都没有,慢慢的迈着虎步朝元初和全哥儿的方向走去。
  碧波湖四周的几棵大树下,趴着好几头大老虎,最悠闲的要数饭团,此时它正趴在树荫底下,麻团替它舔着毛,面前还摆着一盆散着冷气的鲜果,时不时地伸出舌头卷一块进嘴里,快活似神仙。
  大团和二团被傅光宗抱去了边城,随他们一块驻守边疆,三团性子懒散,除了幼崽时期活泼过一会外,几乎就没见它动弹过,每次见到它,不是趴着,就是躺着。
  在靠近树荫的地方,淘气包蹲下身,让趴在它背上的元晨爬了下来,自己则是晃晃悠悠地朝爹爹所在的树荫底下走去。
  饭团一看争宠的来了,如临大敌,一个爪子按住身旁的麻团。
  麻团一看宝贝幼崽过来了,一爪子挥开身边的饭团,开心地朝淘气包跑去,替它舔着身上的毛发。留饭团一虎在大树底下哀怨的嗷叫。
  元晨迈着小腿,朝姐姐和小舅舅跑去,全哥儿一把将人揽住,放在了右大腿上,两姐弟刚好一人占据一边。
  “好臭,弟弟好臭——”元初捂住鼻子躲开弟弟元晨的靠近。
  元晨骑着淘气包大热天的在外头溜达了一圈,整张小脸晒得红扑扑的,额头的小短毛都被汗水打湿,黏答答的粘在额头上。
  元晨一点都不在意姐姐的嫌弃,咧着嘴,一个劲的往两人怀里挤:“不臭,晨晨不臭。”拼命想把身上的汗味擦到他们的身上,好同流合臭。
  元初一边向后倒,避开弟弟的攻击,一边乐的咯咯直笑。
  全哥儿心中冷汗,要不是他已经开始习武,还真抱不住这两个活泼过分的孩子。
  “爹爹,娘亲——”正向后倒的元初,看见身后走来的爹娘,开心地挥手大叫道。
  五年的时光,没有在两人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反而被岁月沉淀的越发醇美。
  霍衍穿着一身银白色的常服,上面绣着几条五爪金龙,随着他的动作,银线所绣的暗纹,散发着丝丝异光。
  现在的他,身上威严更重,平日里几乎不苟言笑,只有在和家人相处的时候,脸上的坚冰才会融化些。
  站在他身旁,跟着他一块走来的是傅宝珠,已经生了两个孩子的她,此时脸上已经没有了当年那一丝稚气,反而多了些成熟的韵味。
  她今天身上穿着件淡粉色宫装,和元初身上的是同一种布料,同一个款式,也是宝珠特地让宫中绣娘做的母子装,不仅她和元初,霍衍和元晨的许多常服,也是相同的。
  霍衍小心的扶着宝珠朝孩子走去,宝珠的肚子哥哥凸起,双颊比以往圆润了很多,没错,她又怀上了。
  “爹爹,弟弟他臭我。”元初从舅舅腿上爬下来,抱着霍衍的腿向他告状。
  她也有自己的小心思,知道弟弟最怕爹爹了,这才向霍衍告的状。
  元晨果然被吓到了,小手被到身后去,生怕又被爹爹打手心。自从他过完三岁生日以后,就被霍衍带到身边,教导他家国大事。霍衍对待女儿是慈父,对待儿子,那就是严父了,元晨有时候调皮捣蛋被抓到,就会被打手心。
  宝珠曾经质疑过霍衍的做法,觉得元晨的启蒙太早,霍衍这父皇太严,只是在看到霍衍背上那些伤后又不说话了,毕竟霍衍小时候受的教育,更加严苛。而且元晨是下一任帝皇,注定不能像元初那样快活。
  她这个做母后的,也只能在其他地方,多给儿子一点补偿了。
  “姐夫,姐姐——”全哥儿对着两人问好,将小外甥放到地上,元晨双脚一碰到地面,迈着小短腿就跑了,生怕被爹爹逮到教训。
  元初看弟弟跑了,叫着追了上去。
  两个孩子就在湖边追吵打闹,身后还跟着一大串宫女太监,饭团似乎也想凑热闹,跟着挤了进去。
  宝珠勾了勾嘴角,看了看身边看着自己一脸宠溺的男人,活泼可爱的孩子,还有和乐的亲人。现在,她偶尔还会想起生元初时做的那个梦。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无比庆幸,这辈子,霍衍抓紧了她,给了她一个如此幸福的人生。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期间,每天只有一更啦,明天是楼枭和霍令仪的番外
  感谢沧若澜、钱钱、懒猫的地雷,么么哒
  感谢~落暮~*5 多多*10、芙芙*2、chaochao*10的营养液,么么哒
  ☆、第164章 楼枭番外
  许宵是南江世家许家的嫡长子; 许家是清流世家; 除了少数几人入朝为官; 其他人多在书院任职,且多为当世大儒,桃李满天下。小说し南江许多青年才俊,都是他们的学生。在南江,许家拥有极高的威信。
  许宵的才学,是他这一辈中最出众的; 许家曾有长辈放言,许宵要是入朝为官,定能封侯拜相。可惜; 许家家训; 嫡长子不得入朝为官,亦不得在书院任职。
  许家每一任嫡长子一出生,都会被抱离父母身边,教由许家的族老抚养。他们有单独的宅院; 每天都要学习不同的课程; 许家的家训更是他们每天必背的训言。十岁之前,他们不能见自己的血亲; 直到懂事后,每个月才有和家人见一面的机会。
  这种做法,为的就是断绝他们对家人的偏爱,对所有宗亲做到公平公正,将他培养成一个一心为家族服务的优秀族长。
  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出来的人; 行为礼节极尽苛责,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架专为许家服务的机器。
  许宵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长大,按照正常的发展,他会成为一个他爹爹一样严肃刻板的族长,可是,一道突如其来的圣旨,改变了他的命运。
  赐婚——皇上将四公主赐婚给了他。
  许宵带着许家的家仆,带着浩浩荡荡的聘礼,匆匆赶往京城,准备在京城迎娶公主。
  许宵第一次见到像霍令仪那样的女人,鲜活,明亮,一双星眸璀璨夺目。
  在许宵十几年的生涯里,见到的都是千篇一律温婉贤淑的女子,比如他娘,还有许家的姐妹们。一颦一笑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敢有丝毫逾矩的地方。
  而霍令仪不一样,她仿佛从来都不会累,总是一副活力四射的样子。
  她不喜欢他总是穿着淡青的儒衫,会拿着一堆色彩鲜艳的衣服逼他换上;她不喜欢他总是之乎者也,循规蹈矩的模样,总是会做一些过分的举动,让他生气;她不喜欢他为家族是从的呆板,每天对着他洗脑他这种思想。。。。。。。
  许宵知道,霍令仪并不喜欢他,毕竟,他只是一个不能入仕,没有实权的许家嫡长子,而她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本来应该能有更好的选择。
  可是许宵真的好喜欢她,每当见到她,他的心就会扑通扑通狂跳,眼神舍不得从她身上移开,甚至听她的喋喋不休的唠叨和抱怨,他都觉得是一种享受。
  许宵觉得,霍令仪或许是他这辈子枯燥生涯中唯一的幸运了,他想尽一切办法,只想让她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停留的久一点。
  为此,他陪她穿梭在大街小巷,做了许多许家嫡长子不该做的事。
  他知道自己做的努力没有白费,她的目光渐渐在他的身上停留,越来越长,许宵相信,只要自己坚持下去,她迟早有一天,会像自己喜欢她一样的喜欢自己。
  在大庆民间的风俗中,男子若是真心求娶一个女子,就会亲手打一对大雁,当做聘礼,送到女方手里。
  大庆皇族中并没有这种说法,可是许宵觉得,若是她能收到自己打的大雁,一定会非常开心。
  作为许家的嫡长子,他不仅精通文墨,骑射也有所涉猎,在婚礼前一月,他向她辞行,前去城外的秦凤山打猎,他大雁她,会带着最大最肥的大雁回来。
  可惜,他食言了。
  他所骑的骏马在山里突然间发狂,在山里横冲直撞,在被甩下马背的那一瞬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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