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奋斗在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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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奋斗在六零- 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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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不如小山,小山挣得和他差不多,人家现在几套房产了,还有好多股票,以后的日子肯定不会差。
  他们都是打小一起长大的,他现在有了钱,自然也不能亏待自己兄弟,这么说他也是有些恨铁不成钢。
  大山连连讨饶,“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嘛,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再说了,你还能让兄弟饿着啊,是不是楚哥。”
  楚喆叹了口气,“我也读过心理学,一般对婚姻抱有恐惧的都是小的时候受过啥刺激,可是大舅、大舅妈都是良善人,家庭和睦,你怎么受的刺激呢?”
  大山摸摸鼻子,“就是觉得讨个媳妇和她过一辈子很烦,我这是天生的,真和我爹娘没关系。”
  因为他不招惹良家女孩,所以跟着他的女人都是三教九流的,他也知道都是冲着他钱来的。
  有的时候他也觉得挺孤单的,可是想到找一个好姑娘结婚生子,他又怕自己不定性,再辜负人家,一旦有了孩子,这就影响下一代了,所以迟迟无法下决心。
  楚喆也知道大山这么大了,不是他说两句就能改变主意的,索性不提了,说起了正事,“汽车厂这你一定要给我看严了,如果是有谁不对劲赶紧告诉我,我就害怕间谍不止一个。”
  大山严肃了表情,“保证完成任务!”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是朱白的番外,不愿意看番外的宝宝别等啦…
  ☆、番外一
  番外一
  我是一只猞猁; 一只变异的猞猁,妈妈从生了我之后就很发愁; 因为我的毛色不一样。
  其实我觉得一身白白的毛外加脊背一道红,很帅气的,物以稀为贵啊。
  后来妈妈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它要给我找一个饲主; 它认为我没法自己生存,事实证明; 这是错误的,大错特错。
  我的妈妈还是很爱我的,它还测试了一下未来饲主的能力,看她能不能养的起我; 要知道我们猞猁还是很能吃的。
  至于人家愿不愿意?
  emmmm……反正它把我直接扔那就不管了,这属于强买强卖吧。
  当时它是有些懵逼的; 使劲喊妈妈; 可是它已经走远了; 真是狠心的妈妈!
  它想跑,可是腿还有些软; 又害怕那人对它不利,可它的牙还没有长成; 爪子也不够锋利,所以只能张牙舞爪、虚张声势的吓唬人。
  然后它就被抱起来了,那人给它撸毛还是很舒服的,但是很过分的她居然看它小鸡鸡; 流氓!
  不过把它带回家后,对它一直是很好的,它就大人大量的原谅他了。
  虽然她没有漂亮的毛毛,也没有锋利的牙齿和爪子,但她真的好厉害。
  她让管她叫姐姐,每天都陪它玩,还会训练它,它觉得很有进步。
  她们吃的饭都好香,可是姐姐从来都不给它吃熟食,还是给她吃生食,知道这是为它好。
  除了姐姐,家里的其他人对它也不错,因为它长得太帅了,每个人都想抱着它摸一摸,它心情好的时候还是愿意让摸一摸的。
  它刚开始的时候只能吃肉糜,慢慢的就能撕咬生肉了,它长得很快的,后来姐姐还教它潜伏捕鸟,把兔子折了腿之后,让它练习扑咬。
  之后姐姐去打猎也会把它带上,它还是更喜欢森林,因为那里够宽阔,能自由自在的奔跑。
  自从能打猎之后,就再也不用家里人了给它喂食了,它能自己找到食物,喜欢的还是各种兔子,白的兔子灰的兔子她都喜欢,偶尔吃个鸟或是野鸡换换胃口。
  它长大进入森林之后,照着记忆也曾经回家去找妈妈,可是它已经不在那里了,周围都没有了它的气味。
  也曾在森林里遇到过别的猞猁,发现它比其他的猞猁跑得更快力气更大。
  当时骄傲的不得了,觉得它真是牛逼大发了。
  可是很快就被打脸了,狼群下山进入了牛头山,当时姐姐带着它,还有其他猎人,对了还有黑毛那个蠢狗,那个家伙总是贱呼呼的往它身边凑,黑乎乎的长得真是难看,不过鼻子还是很灵的,后来是它先发现了狼群。
  狼虽然狡诈,但是姐姐她们提前做了伏击,最后大获全胜。
  它也吃到了狼肉,说实话有些柴,没有兔肉、鸡肉好吃,不过吃狼肉让它更有力气,所以它特别喜欢。
  姐姐也是个慷慨的,净可它吃。
  没想到这事还没完,狼王带领狼群剩下的狼过来复仇了,应该是除了幼狼都带过来了,这次它正面战斗了一只少年狼。
  它当时也是有一些害怕的,毕竟比它大那么多呢,但是它不能让这些狼围攻姐姐,他的目标不是打败狼,而是缠住它。
  最后的胜利还是属于他们的,不过它的脊背被挠了两道,其实挺疼的。
  这是它长这么大第一次受伤。
  不久姐姐他们就要去上学了,它每天去送她们,可是村里人都把它当成大猫看稀奇,真想挠他们!
  它可是凶猛的猞猁,除了都会爬树,跟猫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嘛,懒得理她们这些愚蠢的人。
  它自己找地方玩儿去,放学了再回来。
  姐姐要上学,偶尔也去狩猎,那个时候它最开心了。
  它天生喜寒不喜热,所以每到夏天就特别难过,它愿意爬上一棵大树,挂在那里乘凉。
  可是每次姐姐看到它那个样子都会笑,它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
  姐姐家来个男孩,后来这个男孩成为了它的姐夫,他会酿酒,还偷摸给它喝,它喝醉了路都走不稳了,那个男孩说它走猫步,它不服!这明明是大气的猞猁步。
  姐姐有一次带它过了牛头山,他们一起进入了更远的地方,那里居然有鹿群,后来那里被叫了花鹿山,它在那里成功的捕猎到了一头小鹿,之后它的狩猎名单又多了一样。
  后来他们又去了野猪林,野猪皮太厚,它的爪子挠不开,不过野猪很蠢的,自己撞树居然也能撞个半死。
  这次他又遇到了猞猁,是一家猞猁,它发现有个伴儿陪着也不错。
  然后心思就活泛了。
  正好姐姐出去上学管不着它,它就出去浪了,顺便去找伴儿。
  朱四是它救下来,所以它们之间能在一起也是个俗套的故事,英雄救美啊。
  朱四是个小弱鸡,它看到它的时候,它正被一只獾子欺负呢,叫的可怜巴巴的。
  它把獾子撵跑了,这个家伙居然也想跑,让它咬住了。
  胆子小还娇气,吃的东西更是千奇百怪的,居然不吃肉,简直太不懂享受了。
  它抓了鸟儿给它吃,居然要把它吓哭了。
  还总是想跑,也不想想,它又跑不过它,它会上树它爬得更溜,能跑哪去呀,真是个小笨蛋。
  不过它觉得很可爱啦!
  有时候它会故意让它走,然后再把它抓回来。
  看着它垂头丧气的小模样,觉得好玩极了。
  完蛋了,玩过头了,居然忘了回家了,估计回去要挨揍了。
  要把这个小笨蛋带回家,陪它玩一辈子。
  小家伙不可能跟它一起回去,它就叼着它走。
  等到了家,姐姐看到它高兴的都忘记打它了,看到小家伙还研究了好半天,也不知道属于什么种类,最后还给它起个名字。
  它特别喜欢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名字是随它姓的,以后他们就是一家的了。
  朱四很快的融入姐姐家的生活,因为姐姐这里也有很多药材和干果,这些都是它爱吃的。
  不过怎么能让姐姐帮它养媳妇儿呢,之后它打猎更卖力了。
  因为姐姐去了高中,不能时时打猎了,家里虽然养了兔子和猪鸡,但也不能天天杀,所以它就承担了家里肉食的来源。
  后来姐姐考上了大学,她们要搬家了,其实它挺舍不得牛头山的。
  临走之前,姐姐、姐夫还带着它和朱四来了趟森林游。
  他们经过牛头山、野猪林,来到了一处温泉,都是热水,它讨厌。
  猞猁不用洗澡的,舔舔就很干净了,更何况它现在有朱四了,它们互相舔还是情趣呢。
  不过夏天的时候,从井里抽上来凉水冲冲还是舒服的,不过热水它拒绝。
  结果它被扔进去了,讨厌!
  姐姐还和姐夫在里面亲来亲去的,哼,看的辣眼睛,哼!它也去找媳妇。
  那次旅行,朱四还发现了好宝贝,是有年头的人参,可值钱了。
  它看到了老虎,同属猫科,人家是顶级的,不过它也不怕,老虎不会爬树,再说有姐姐呢。
  旅行归来,他们搬家去了京都,不愧是大城市,人多车多楼多,可是它有些不习惯,姐姐就把它和朱四送山上呆着,半个月接它们一次。
  时间过的好快,姐姐有了宝宝,它特别喜欢他们,叼着他们玩。
  可是随着他们长大,它有些力不从心了,它知道它老了。
  其实它算得上猞猁家族的长寿者了,可能是变异的原因,它衰老的比较慢,再加上它没有受过重伤。
  它不想死,它心有挂念,它舍不得…
  姐姐也舍不得它,隔一阵子就给它按摩,每次按摩完它都会浑身轻松,所以它又活了很多年,看到姐姐家的两个孩子都长成大小伙子了。
  他们在院子里玩篮球,可是它真的再也跑不动了,连眼睛也模糊了,又吃回了肉糜。
  姐姐说过如果有那么一天,她会送我回牛头山的,可是朱四怎么办呢?它还是那么弱,会被欺负的,可是它没和姐姐说让她照顾朱四,因为它知道朱四不会留下,它会守着它的。
  它知道这样有些自私,但是它也想让朱四陪它。
  姐姐、朱四不要哭,如果有下辈子它想和姐姐做真正的姐弟,还娶朱四那个小傻妞。


第二百五十六章 
  远在海南的某空军基地; 一位满身书卷气的女士接起电话,“妈; 不行的,人家有钱和咱们都什么关系,我说不出口,公婆对我们够好的了; 好了,这样吧; 毛毛一会要放学了,我得做饭了。”杜娟找了个借口挂了电话,这人松了口气。
  搓搓脸,她妈怎么越来越贪心了呢?
  她妈想小弟毕业留在上海; 她没意见,毕竟那里是大城市; 工作机遇多一些。
  可是要让爱东给安排工作; 还必须给落户口; 工资待遇一个月还得三千往上,哪有那么好的单位; 爱东一个月挣多少呢,级别升上来才一千来块钱; 算上飞行补助还能多一些。
  她因为毕业就生了孩子,后来又亲自照顾孩子,一直没怎么工作,只是在家里接一些翻译的工作; 一个月才三四百块钱的样子。
  可是这样他们家其实不缺钱,结婚时婆婆给了不少家底,老公都让她收着了,还有京都的房子,每个月都有租金收入,她现在住的房子是爱东分的,生完毛毛之后,公婆特意给她买了一个房子,现在也租出去了。
  虽然她生毛毛婆婆因为要看大哥的恩恩只过来待了几天就走了,但是她一点也不埋怨,公婆做事敞亮,她就没见过给儿媳妇买房子的,就这样她妈还抱怨,总在她跟前挑拨,说公婆不重视他们。
  当年她因为学校活动参观空军基地看到了爱东,虽然开飞机的飞行员都是又高又帅,但她还是一眼看到了爱东,这就是一眼万年。
  她第一次鼓起勇气和爱东要了联系方式,之后做了一年的笔友,等她大四成为他的女友,毕业典礼上爱东求婚,她们校长还开玩笑参观空军基地这个活动要持续搞下去,有利于解决军人的单身问题。
  结婚的时候,她娘提出要六千的彩礼,结果婆婆给了一万零一,说是北方那边新时兴的,叫做万一挑一,代表他们家对于她的认可。
  她们这边的风俗是男方家送彩礼过去,女方家就置办嫁妆家具电器等过来,有些礼尚往来的意思。
  可是公婆准备的太充分,不!应该说姐夫准备的太充分,家具、电器、车子一步到位,都是他们自己公司的,也是国内最流行的。
  要知道时下国人有些崇洋媚外,觉得国外的月亮都比国内的圆,可是楚姐夫公司的产品绝对是给国家给人们长脸的,因为国外都抢着要的。
  因为不需要爸妈装修房子购买电器,她妈也没提钱的事,她也没提,算给爸妈养老钱吧。
  其实她家里条件不错,爸爸是政府科员,妈妈是会计,以前从来没觉得妈妈这么…市侩。
  虽然说做女人的不好这么评价亲妈,可自从她妈知道姐夫那么有钱之后,心态真的是有些变了。
  可是人家的钱和她有关系么,这钱要是公婆的,爱东还有资格争一争,可是钱是姐夫的,她妈真的是想太多。
  再说人家也不抠,结婚给她们的礼物折成钱怎么也得几十万,一辆车就二十多万呢。
  如果她妈没有那么多要求,只让弟弟进公司,她没准就和老公开口了。
  她知道老公和他姐夫关系好,因为姐夫从小就是在他们家长大的,所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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