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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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殷-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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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容逸飞第二次被捞上来,冻得瑟瑟发抖的时候,整个宴会上已经没人再敢对叶无莺说什么了。
    这时候,才有人想起以前叶无莺在京里就有个“暴莺”的名声,长得犹如那黄莺的歌喉一般美妙动人,却别指望他真像莺歌燕舞一样美好,他的性情暴戾,手段酷辣,从来不是善人。
    于是,一场容家的风雅宴会,就这么惨淡地收了尾。
    容逸飞觉得自己的面子都丢尽了,直到最后都不敢去看司卿的脸色,心中失落又失意,却不大敢再去招惹叶无莺。他真的招惹不起这样的人,他不笨,知道今天自己的那句话大概明天就会传到圣上的耳朵里,这事儿可讨不了好,顿时又悔又怨,偏偏只能憋着,发作不得。
    叶无莺可以不要名声,他却不能不要。容家子若是连名声都丢了,还剩下什么呢?
    司卿果然租了条小船,正飘飘晃晃地在河上荡漾,他将青素等人都赶了回去,只邀了叶无莺一人上船。谢玉朝他做了个鬼脸,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拉着顾轻锋下了船。
    “阿锋,我们也去寻点乐子吧,时间还早呢,听说这河上有几个可有名的伶人……”
    声音渐渐远去。
    说是小船,自然是不大的,只一个船舱,支起窗户可以看到外面清凌凌的河水和倒映在水里的秋月。时近十五,这月儿圆又不圆,月色盈盈,正是一片好秋景。
    司卿果然备了美酒,不是刚才宴上那没滋没味的梅花酒,而是辛辣带劲的白酒,怕又是司卿从谢玉那搜刮来的高浓度蒸馏酒。
    以前司卿身体不好,是不能饮酒的,现如今身体好了大半,偶尔也能浅酌一回,只是不能多饮。偏这人还喜欢酒,叶无莺也是这辈子才发现他这个爱好的,毕竟上辈子他的身体没好过,再喜欢酒也不能喝。
    几个凉菜也都是京里知名酒楼做的,是极佳的下酒菜。
    叶无莺托着下巴看向司卿,“你这是什么时候准备的?”
    “就之前,我知道容家的宴会极其无聊,你肯定不耐烦呆着。”
    叶无莺笑了笑,“这容逸飞好似还是喜欢你呢。”他状若不经意地说。
    司卿耸耸肩,“这辈子我和他几乎都没见过几面。”其实最初的时候,司卿和容逸飞勉强也算是朋友,毕竟他那古怪的性格,能有人受得了都不容易。容逸飞是他的晚辈,但两人年纪却差不多,上辈子最早他不知道容逸飞的心思,容逸飞又一贯顺着他,倒也算是有些交情。只是一旦知道他别有用心,就立刻一刀两断了,这辈子更是没有丝毫往来。
    “我觉得我们改变了很多事,但是,似乎有些事再如何都没改变。”
    司卿笑了起来,“你这是吃醋了吗?”
    叶无莺没好气地说,“你看我这像是吃醋?”
    司卿不笑了,然后又生气,“你为什么都不吃醋?像我现在再看到那几个家伙,杀了他们的心都有。”不仅仅是司卿容易招蜂引蝶,叶无莺也是一样,长相在这里放着呢。
    叶无莺哭笑不得,这人一时笑一时生气的,真是阴晴不定。
    “无莺。”
    “嗯?”
    司卿扣住他的脑袋,深深地吻他。
    似乎不管亲吻多少次,他们都能轻易让对方颤栗沉迷,竟是多少次都不曾减淡这种感觉。
    “你这才是……别有用心吧?”叶无莺模糊不清地说。
    这只有他们两人的小船,月色秋水,酒香醇厚。
    明摆着——意图不轨。
    
    第91章
    
    在司卿租下的那条小船在河上轻轻摇晃的时候,宫中却是一片肃然。
    几个皇子皇女跪得几乎要昏过去的举动并没有打动赵申屠冰冷的心,他们被各自送回各自宫中圈禁,之后第一个倒霉的是二皇子赵弘申。
    他生母早逝,没有可靠的人为他打点善后,第一个被赵博瑞抓住了把柄。当确凿的证据放到赵申屠面前时,他冷笑一声,几乎没有犹豫,立刻下令将这个儿子流放。
    本来他对这个猪一样的儿子就没有什么感情。
    赵弘申这么多年来苦心孤诣,一直坚持着扮猪吃老虎,甚至硬生生将自己吃成了个胖子,瞧着格外憨厚无害,行事也毫无出彩的地方,终于被他爹当成一头猪给宰了。
    流放其实不算太糟的结局,但也要看流放的地方。
    什么地方不好,偏偏是西荒,那里恰好有叶无莺留下的一营士兵,听闻直到现在他的威信和力量仍然没有削减——本来就有士兵跟着他去了艾尔沃德,西荒现在没有战事,之后陆陆续续也有一些西四营的士兵悄悄去艾尔沃德继续跟着叶无莺,他们的本质上仍然是西四营的士兵,甚至给培养出了好些个水平不错的军官出来。
    流放到西荒,根本就是“羊入虎口”。
    赵弘申在拿到旨意的时候,就瘫软在地,他知道这事儿根本没有他侥幸的余地,叶无莺那样的人,绝不会放过他的。
    但这对于京城,甚至整个大殷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甚至因为这个皇子平时就不出众,竟然没有任何人站出来反对,于是,赵弘申就这样被确定了未来的结局。
    几乎没有多少人意识到,那原本抱着“法不责众”思想的团体,已经悄无声息地被瓦解了一块。现在他们顾得上的只有自己,这样的幻想被打破,更再也顾不上其他人。
    做得越多,马脚就越多。
    座上的君王冷笑着,令赵博瑞继续彻查。
    这天清早,淅淅沥沥的秋雨淋湿了街道,不管那些大人物发生了什么事,京城的百姓仍是数十年如一日,早早便做起了该做的营生。
    谢玉和顾轻锋跟着搬到叶家的宅子里暂住,她从叶家大门里走出来的时候,叶无莺他们还没起床,啧啧,不知道司卿昨晚得手了没。
    某种程度上来说,莺莺的脸皮是很厚的,但是,偶尔嘛,脸皮又很薄。他们都没有刻意去戳破他们两人的关系,但其实都心中有数。
    要知道偶尔无意的眼神才是虐单身狗的大杀器啊!
    她穿着轻便的连衣裙,艾尔沃德的少女们很喜欢这种柔软的棉布裙子,样式很简单,只在裙摆上玩些花样,领口和袖口的蕾丝很秀气,外面再套一件宽松毛衣,几乎已经是谢玉现代时候习惯的衣着。
    裙子不够厚实,不过没关系,她的内功深厚早就能够抵御这种程度的寒意。
    直接往南市走去,她刚在一家早餐铺子里坐下,眼前就有人遮挡了她的光线,她托着腮抬起头,“赵大人不是忙得头不见尾吗?怎么这么闲穿过京城跑到南市来吃早餐。”
    像他这样的大贵族,自然不可能将宅子置办在南面。
    赵博瑞一本正经,“偶尔也要放松一下心情,我已经被那两桩案子弄得头都大了。”他的身材要比叶无莺还高大一些,长得也是极其端正的那种英俊,如果不是担任的官位太特殊,整天在和凶杀案打交道,怕是很能成为京中最抢手的黄金单身汉。出身不凡,长相出色,年纪轻轻就已经官位不低,怎么看都算得上是青年才俊。
    可惜了,他干的岗位不是一般人能够扛得起来的。
    大殷不算是全民皆习武吧,这练武之人的概率也是居高不下,炼气士一般人玩不起,武者却绝对可以说是烂大街的存在,但即便如此,像这样的和平年景,除非参军,否则普通人也没多少接触到凶杀的余地。练武是一回事,凶杀就是另一回事了。可因为练武的多,这民间深藏不露的高手还真不少,处在赵博瑞这样的位置,追查一个案子碰上那些天不怕地不怕光棍一条的民间高手,就有可能倒了血霉。再加上他和尸体打交道的时间和次数略多,怎么想都有那么点儿变态的潜质——
    推官这职位可不仅仅只是判案查案,与谢玉原本理解中古代官职中的“推官”完全不一样。
    简而言之,赵博瑞的这个推官,更类似于现代公安局里头专管刑侦那一块的头儿,还是专门破凶杀案的那一种,一般的案件根本不归他管。
    谢玉对于这种职业倒是没什么偏见,但是,也不见得多有好感。
    问题是,现在赵博瑞正在追她。
    没错,普遍意义上的那个追求。
    按照平时的习惯,谢玉要的小馄钝和一碟子酱菜,这家早餐铺子叶无莺和司卿也喜欢来,以司卿那挑剔到无以复加的脾气和嘴刁的程度,都能喜欢这家铺子,本身就说明了它的不凡。谢玉来过一次,就喜欢上了这里。
    赵博瑞照着她的菜单要了一样的。
    虽然接触的时间很短,谢玉已经发现了一个事实,赵博瑞这人看似正经严肃,办事周到心思缜密,事实上追求女孩子很有一手,嗯哼,就是半点都不生涩,十分圆滑老到啊。
    谢玉不是天真纯良的二十岁小姑娘,她比赵博瑞更加自然从容,而且一眼瞧出了赵博瑞是个花花公子的事实。
    而她本人最厌恶的就是花花公子,哪怕赵博瑞是个顶尖的,分手都能分得让对方姑娘对他赞不绝口的花丛老手,谢玉也不会对他生出丝毫好感。
    可是表面上,她却只是微微笑着,带着点儿漫不经心,吃着她的早餐,有一搭没一搭地听赵博瑞说话。
    她这样优雅的姿态和慵懒的态度,落在赵博瑞的眼里,只会显得更加迷人,风姿卓绝,令人心醉。谢玉的身上有种很奇特的气质,他难以形容,总之就是比别人多出点儿特殊的味道,越看越美,仿佛一块带着淡淡馨香的暖玉,乍看不那么光彩夺目,可是越是接近,就越会被她吸引,觉得她美得勾魂摄魄。
    这会儿他是真的爱她,对她一见钟情,至于以后?他从未想过。
    赵博瑞此生追求过许多女子,他从不介意对方的家世门第,只因他从未想过将她们娶进家门。再鲜妍美丽的女子,一旦成婚趣味就要大大下降,因此赵博瑞从不去想这些。只是他每次爱上一位女子都是发自内心,也只是想与她们享受爱情的乐趣。在这样的交往中,他总是风度翩翩彬彬有礼,即便分开也注意不会坏了情谊,因此竟然从未传出过什么坏名声。
    例如眼前的谢玉,她是士族出身,但只是地方上的小士族,与他的门第相差太远。即便是本人再争气,资质摆在那里,哪怕因为奇遇而在二十岁就成为九级炼气士,要入赵家的门也是很艰难——
    这年头在赵博瑞心中一闪而过,弄得他自己都稍许有些惊异。以前在爱上那些女子的时候,他甚至没有想到过这些。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哪怕他想,谢玉也不可能答应。
    “我要回去了。”她用完了早餐,把叶无莺、司卿、阿泽和顾轻锋喜欢吃的让摊主装起来,准备带回去。
    赵博瑞看着,“这是给叶统领他们带的?”
    “对。”谢玉付过钱,虽然明明可以放进储物戒指里,但她还是拎在手上。他们早就考虑过,另一片大陆的储物戒指这种东西,短时间内最好还是不要传到大殷来为好,所以他们在这里也尽量不用。
    艾尔沃德的魔法塔给了他们不少收获,除了大批的魔法书籍之外,还有一个现成的魔导师可以让他们压榨,谢玉和阿泽学习制作储物戒指的进程不大顺利,空间魔法几乎是另一种领域,他们在努力研究中,但是进展不大,只能在黑市和魔法师公会里大量以高价购买。
    看着谢玉脚步轻快要往回走去,赵博瑞赶紧站起身来跟上。
    “你对叶统领真好。”赵博瑞有些酸溜溜地说。
    说句实话,叶无莺上辈子虽然也招桃花,但那张完美无瑕的面容给他招来的桃花男人比女人还多一些,然而这辈子与那时不一样,他上过战场杀过蛮人,没有拘泥于京城,反倒走了出去,不仅心境开阔了,气势也与彼时不同。他剪短了头发,又喜欢穿笔挺的衣裤,使得整个男性魅力提升了不知道几个档次。
    也难怪赵博瑞这样酸溜溜,他知道谢玉与叶无莺是青梅竹马,两人一块儿从博望城来,这么多年不离不弃,甚至连艰苦的西荒,远离故土的异国,她都跟着去了,尽心尽力为他谋划。
    可即便如此,赵博瑞也不得不承认,叶无莺确实是个极其出色的青年,魅力不比常人。
    听到他这话,谢玉只是轻笑一声,“是啊,我对他可好着呢。”
    “他今年也二十啦,”赵博瑞微微笑着,“行了冠礼便可娶妻了,听闻现在各家都盯着他呢。”
    谢玉对这话题终于来了兴趣,不再像之前那样冷淡,“哦?”
    “他虽姓叶,但是大家都知道他是今上的儿子,身份不比寻常。再加上现在其他皇子皇女眼瞧着没了太大希望,自然有人愿意将宝压在他的身上。莫说现在圣上对他十分喜爱,必是要重用的,即便是这里不好了,海外还有一份基业,再加上他本人长得出色又是当世最年轻的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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