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骨娇娘在九零[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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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骨娇娘在九零[穿书]-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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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
  吴烟想想也是这个道理。
  给沈清越说了地址之后,很快就开到了吴秀琴住的地方。她住的房子,是一个环境比较好的小区,可能是那个男人给吴秀琴买的房子。
  下了车之后,沈清越也跟上了,刚刚在车上的时候,他从艳姐的嘴里也打听清楚了。
  是小丫头以前工作的发廊老板被杀了,跟艳姐也是朋友关系。联想到艳姐是在大世界工作的,沈清越也猜到了是什么人。
  昨天他哥也跟他说过了,这次他是碰到了大世界的一个高层闹出了人命,上头来查人的时候他借着机会趁松懈,带着最后的一点证据跑出来。据说死的是那个高层包养的情人,他还让郑浩渺去查了下,这个被包养的情人名下确实有一家发廊店,不过这个情人的死挺蹊跷的。从郑浩渺打探的消息来看,这个情人名下不止这一家发廊,还有什么溜冰场啊之类的,也不是很干净。这个情人可能是被故意杀害的,不一定是玩的时候失手被杀的。
  他没有说出来,因为小丫头和艳姐神色是真的关心对方。
  艳姐猜得很准,吴姐的家人确实已经收拾完了她的东西,准备带着骨灰回去了。
  来的人是吴姐的爸妈还有一位堂哥,不过这三个人并没有太欢迎吴烟和艳姐,并且很警惕。
  吴烟很难受,因为她没有在吴姐的爸妈身上看到什么难过的情绪,而她爸在听说她们是来送送吴姐的时候,还颇为不耐烦的说,烂丫头做了不光彩的事,死了也不可惜。
  而吴姐的妈,则只是抹了两把眼泪,便佝偻着身体抱着吴姐的骨灰盒子。
  至于吴姐的堂哥,在看到吴烟和艳姐之后,黏腻的眼神就搭在了她们身上,还是沈清越冷着脸站在她们身后,对方才收敛了一些。
  吴烟真的难受极了,她跟吴姐的接触要说多,也真不算多,但吴姐在她心里,真的是很好的人,或者说,吴姐是她来这个世界后,碰到的第一个对她很好的人。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吴姐家里人居然是这样的。
  她的家里人居然形容她是烂丫头,做了不光彩的事,死了也不可惜?她觉得很悲哀,这明明是一家人,他们花着吴姐寄回去的钱,却在她死了之后,还要这样说她。
  吴烟把那把梳篦交给了吴姐的妈妈,对她说道:“吴姐之前对我说,她想回家,给你们养老。”
  吴姐的妈妈手一顿,将骨灰盒放下,把这个梳篦接过去。
  “这是我给吴姐做的,她跟我说,你们那边女孩子出嫁,头发上要戴一个红色的梳篦。本来我是想她出嫁的时候,能戴着我做的梳篦出嫁。”吴烟接着说道,她的声音哽咽,眼泪不由自主的又落了下来。
  吴姐的爸爸在旁边小声嘀咕,“还想出嫁,谁会要她?”
  吴烟转过头,冷冷的看着他,看得他缩了缩脖子不敢说话了,才重新看向吴姐的妈妈,她拿出五百块钱,塞到她手里,“这是我之前做生意时,吴姐借我的钱,大娘,我把这个给你。我别的都不求,只求你们给吴姐找个好点地方下葬,她不脏的,她是最好的人。”
  说完这些,她擦了把眼泪,看了一眼那个小小的骨灰盒,转过身拉着艳姐往外走。
  跟在后面的沈清越回头看了这一家人一眼,然后缓步离开。
  回去的时候很沉默,沈清越从后视镜里看着坐在后面的两个女人,脸都苦巴巴的,一人对着一个车窗,看着外面没有动静。
  他轻咳一声,“是回家吗?小烟,你要不要去摆摊?我回公司带你过去。”
  吴烟勉强打起精神,转过头看向艳姐,“艳姐,你回去吗?”
  艳姐点了点头,“我回去,累得慌,想睡一觉。”
  吴烟也累,但她需要钱,所以下午还是想去摆摊的,于是她对沈清越说道:“那麻烦沈哥了,待会还要坐你的车。”
  沈清越摇头,“没什么的,大家都是朋友。”
  到了地方,沈清越坚持和吴烟一块去拿东西,顺着狭窄的都不方便转身的楼梯上去,沈清越看着前面吴烟瘦瘦的背影。
  想到了她今天对那个吴秀琴家里人说的话,那句她不脏的,在他心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她话里的意思好像不止如此,而是感同身受一般。
  可是,这小丫头哪来的体验感同身受?
  吴烟的感同身受,只是想到了上辈子的经历,院里的姑娘,都是被买来的,有的是被拐了卖出来,也有的是被家里人卖出来的,更多是被家里人卖给牙婆。
  她还算好一些,她是继母卖的,所以她只能恨毫无血缘关系的继母。但其他人呢?在自己其实已经有记忆的时候,被自己父母亲手送到院里来,当着你的面讨论你值五两还是四两。
  这样的经历,会一辈子都记着的。有多少刚进来的小姑娘,哭着喊着说,爹娘最疼她了,怎么会把她卖到这种地方,可偏偏就是这种最亲近的人,才这么狠心。
  吴姐的家里人,是嫌弃她是个女孩?还是嫌弃她做的事不体面?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不应该花着吴姐寄回去的钱,还要嫌弃这个钱脏。
  她不脏的,她们都不脏的,如果有选择,她们不愿意,可她们没有选择啊,谁不希望自己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呢?外面的男人可以用那种看货物的眼神看着她们,仿佛要将她们扒光了一般。外面的女人说她们是贱货、是骚货。但没有人知道,她们心里有多痛苦。
  不过这些都过去了,回来的路上,吴烟就想通了,她重活一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她应该好好把握,不能再被过去影响到自己。
  此时她除了要赚钱之外,还有了一个更重要的事,那就是和周如甄,正面对抗。
  她不会成为书里的吴烟,那周如甄,也不会成为书里的周如甄。她要试试,是不是像她所想那般,周如甄其实是在抢原本属于吴烟的机遇。
  ……
  上了楼,吴烟打开房门后不好意思的对身后的沈清越说道:“地方有点小,应该我拿下去的,结果还要你跟上来帮我拿,太不好意思了。”
  她的声音还是哑的,没有什么精神。
  “没事,我力气大,这点小忙也不算事。”沈清越说道,
  他看了眼这个小阁楼,第一反应就是小,真的很小,还没有他浴室大。第二感觉就是,很整洁,虽然房间小,但每一样物品,都放得整整齐齐的,包括床上的床单被子,都叠得很好。
  房间里香香的,沈清越轻嗅了下,没闻出来是什么味道。
  他在打量房间的同时,忍不住想,前天晚上他哥就是藏在床底下,而她则拦着门口,不让找人的进来。
  他哥说,这个小丫头牙尖嘴利得很,连哄带骂的把那人说得连进来查的心思都没有,整个人都迷迷叨叨的,还想约这个小丫头出去吃饭。
  之前见的几次,这个小丫头都是可怜兮兮的模样,第一次见就是被人追着像小鸡仔似的,吓得浑身发抖,坐一桌了都不敢吃烤串,还是自己一串一串喂的。可是吃完后,小声的打嗝,还不好意思的捂着嘴。
  第二次见是可怜兮兮的给人绑头发,虽然她是老板,但身板小,又瘦,就是挺可怜的样子。他当时在想,别人买她的那些头花,也不还价,是不是就是看她可怜才不还价的。但又挺有活力的,一手一个大布袋子都感觉不到重似的。
  第三次是自己走过去的,给个小孩子扎头花都一副小可怜的模样,看得他心里都软乎乎的,有些心疼。还像个大人一般,说什么之前救了她她都忘了感谢,然后蹦跶着去买了两个鹌鹑来,说是先请吃鹌鹑。怎么会有这么不通世事的姑娘,直截了当的说自己暂时没钱,先请吃鹌鹑的?但又莫名的有些可爱。
  第四次就是今天了,哭得眼睛鼻子一块红。但又挺坚强的,帮吴秀琴说话,还瞪她爸,像只要咬人的小耗子。可现在明明自己难过得要命,还要去摆摊。
  沈清越当时听她说下午要去摆摊的时候,其实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他想到以前的自己,家里那么好的条件,却一天到晚的不干正事,天天出去闯祸。他哥为了一家人,还瞒着他做那种危险的跨国任务,而他那时候完全没考虑过他爸会不会难过,也完全不知道他爸在政事上被敌对的事,反而一直恨着他爸,气他爸。
  跟这个小丫头的懂事比起来,他自己简直得混蛋得他都不忍回头看以前的自己。
  好在,一切都不算晚,他哥没事,而他也知道事情的真相,等过段时间,他把这边的项目接下了,就回去跟他爸道歉,磕头认错。
  ……
  这两天发生的事,很快就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消失在时间的洪流里。吴秀琴的出现,也终将存在吴烟的记忆中。
  她依然在认认真真画花样,摆摊位。天气越来越热了,她的摊位上面竖起了一把大伞。这是她咬牙狠心花了30块买来的。
  前面有人看她赚到了钱,也有人学着她来做这些卖,可吴烟做的都是自己画的花样,比较独特,对方就算学,也学不来什么。
  而且,吴烟这边做的质量也好一些,黏的珠子宝石之类的,都用比较好的胶水,特别牢,有人图便宜去前面摊位买过,结果发现戴两天那些珠子就往下掉。这下大家也都知道,还是她这的东西好,反而给她打了个无形的广告。
  来买这些的主要是些小女孩还有年轻姑娘,在学校里读书的女孩买回去也会帮她宣传宣传,一来二去的,越来越多的女孩子,周末不上课的时候,会固定到她这来买些头饰回去。这些孩子也会攀比嘛,你这个头饰是上个星期的吧?我这个是刚买的,刚出来的花样,比你的好看。
  吴烟对这样的孩子欢迎得很,所以她的生意不止没被那几家影响到,还更好了。可是随之而来的,就有个小问题了,那就是她做这些快供不上货。已经有好些人来问她搞不搞批发,她以没法供货给拒绝了。对方摇摇头说可惜,这要是批发能弄上,赚的钱更多。
  吴烟也觉得可惜啊,可她赚的那点钱,都不够请人的,搞批发就得请人做,她哪里有那么多钱。可做批发这个想法,还是在她心里扎了根的。
  她想着要从哪搞钱,然后就想到了书里面有个小情节。如果是周如甄救了那个男人,那她现在应该已经获得一大笔的资金以及资源,这时候她还做了一件事,就是在一个ZF项目上动了手脚。当时是有好几家公司在竞标项目,周如甄给金晋出主意,帮助金家拿下了竞标。
  在这场事件中,周如甄成功的吸引了书里的男主角金晋还有男配角沈清越的注意力。后面的剧情,就是周如甄如何表现出自己先知能力,帮助金晋在和沈清越的角逐中,每一次都获得胜利,俩人也顺理成章的陷入爱河,开启了一份可歌可泣的动人爱情故事。
  而沈清越野心勃勃的进驻海城宣告失败,最后在坐飞机去国外的时候,因为失事而亡。
  她记得很清楚,在周如甄帮助金晋拿下竞标的之后,金晋也给了她一大笔钱的。
  不过,书里面的内容有问题,也不能全信。周如甄能拿到钱,她不一定能拿到。而且,周如甄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如果她一直没能救到人,那她很有可能会去找金晋。而吴烟,则不屑和她争抢这个金晋,这可是和周如甄大战三百回合的男人,她才懒得去沾染。
  所以她把目光放到了沈清越身上,还有什么比摧毁了周如甄的希望来得痛快呢?周如甄觉得自己可以帮助金晋,那她就让她的希望落空。没有了金晋对她的赏识,没有了金晋给她的钱,那她就什么都不是了。
  现在离竞标还有一段时间,所以吴烟细细筹划该如何让周如甄的希望落空。
  吴烟现在也搬了家,搬到了李大姐说的那个说出租的房子里去了,离江北路很近。是两室一厅,在二楼,价虽然贵了一点点,但房子里什么都有。住一楼的两位老人养了条大狗,平时蹲在门口,很安全。这条大狗喜欢吴烟,每次她出门回家都会冲她摇尾巴。
  租两室一厅的原因是,她准备过段时间就把原身的爸妈接过来,海城这边的医疗条件要比原身老家那边好太多了,先来这里看看,如果不行就再说。
  她现在早上都会特意早起一点,去买些菜来,然后把中午和晚餐的饭做好。现在天还没热到那个程度,带到摊位上,中午可以去餐馆里热一热。晚上就回家吃,虽然吃得晚,不过吴烟还是挺满足的。
  过段时间天气热到放不住的时候,她中午就回家去热,让李大姐帮忙看看摊位。家里有冰箱,吴烟暂时没用,怕浪费电,天热就会用起来的。
  最近一段时间,吴烟忙着搬家,忙着摆摊忙着采购材料,突然想到沈哥和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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