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的珍宝,还是个易碎品。
忽然间,看到一家布艺手工店,里头所有的商品都是布做的,杯垫、杯套,甚至还有麻布做的钱包,很有特色。蓝若斐几乎是第一眼就看上了里头的钱包,简单的沟通后,店主告诉她,还可以在钱包上面根据个人的洗好绣上图案或者文字。
小屁屁被人重重地打了一下,“让你还贫嘴!再不听话,一会儿本大少就将你就地正法咯!”某人这是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儿小,净会装模作样地吓唬人,真要让他动手,又舍不得了。
被她狠狠瞪了一眼,明可帆连忙正色道“是真的,那会儿放暑假在家,闲着无聊,就让亮子把他妹妹的裙子拿过来,套在振轩的身上咯!后来想想还是少了点儿什么,溜到太后的房里把她的口红胭脂什么的都拿来用了,不过不会打粉,所以这白的是爽身粉。”
幸好那家店里的配套服务很到位,除了各种布艺产品,还配备有五颜六色的绣线,供顾客挑选。蓝若斐仔细想了想,决定在钱包的内层绣上简单的一个字母f,刚好是明可帆名字里的简写。他不是总抱怨她对于自己的称呼吗?这回用如此直接的方式来表达,该满意了吧?
“在想什么?”见到她发怔的神情,明可帆不由得担心地问道。一手握住方向盘,伸过一只手来握住她的,顺势拉高凑到嘴边,在她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凌春还在滔滔不绝地介绍着她从泡沫剧偶像剧中得来的经验,俨然是个爱情和婚姻专家,可是蓝若斐却没有心思再听下去了。
可是某大少却因为她这句话而露出了傻笑,那白痴般的笑容,当真颠覆了他一贯风流倜傥又英俊潇洒的高大形象,就像一个穷疯了的人,突然买彩票中了五百万那般癫狂。
巧笑倩兮的模样,脸上还有些微的红晕,看上去就像诱人的苹果,让人想咬上一口。吐气如兰,还有那软软的语气,明大少此时只觉得,就连微风吹过,都能让他醉了。
饭后,幸好明大少说要早点儿回去休息,很早就离开明家了,这让蓝若斐绷着许久的神经终于可以放下。
没办法,只有乖乖等计程车了。也许是天气的原因,等车的人很多,远远看到有空车过来,还没等她走近,就被人捷足先登,抢先拉开车门钻了进去。唉,她就连抢个车位都抢不过人家。
转身拉住那小女人儿,两眼发亮,“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两人欢乐地在房间里玩起了你追我赶的游戏,不时有欢快的笑声从敞开的落地窗传出去,走廊两边的人听到了,各怀心思。
看到她想起身出去,明楚翰就拉住了她,“上哪儿去?年轻人闹一会儿有什么关系?你就让他们玩儿去吧!什么时候见过老大这么开怀大笑?若斐能给老大带来快乐和幸福,我们就该感激这姑娘了,你还整天挑人家毛病。”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当年明振轩会如此仓促地做出去留学的决定,但是今时今日见到他学成归来,意气风发,愈加成熟的样子,她打从心眼儿里的为他感到高兴。
这样毫无间隙的拥抱在他们之间发生的次数不多,以至于让明可帆心情愉悦之余,拥着她开始有节奏地慢慢左右摇摆。
说多了,他怕自己表现得太反常,会露出蛛丝马迹来。更怕大家有了话题开始闲聊的时候,出于礼貌,他会看向说话的人,万一目光对上蓝若斐,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理智地别开眼。
“多吃点儿苦瓜,对降血压有好处。”冷不丁的,明政委突然说了这么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还夹起好几片苦瓜放到秦蓉方的饭碗里。
或许,应该这么说,只要明大少娶了老婆,那他老婆就必定会成为太后的眼中钉,谁让她拐走了太后最宠爱的儿子呢?自然心里就不舒服了嘛!
很快就挑选好要用的材料,兴高采烈地拎着袋子走出商场,刚出大堂,就发觉外头已经下起了倾盆大雨。
关于这一点,他没有信心。
下意识的要跟他保持距离,所以即便知道他是出于一片好意,仍是要拒绝。
人生多美好啊!
往自己的脑门儿上一指,还在继续卖口乖。
看到她那渐渐阴沉的脸色,明大少便知道她是想歪了,好笑地捏了一下她的鼻子,“你呀,净喜欢喝些飞醋!好了,我也不跟你卖关子了,这个,是振轩。”
回想起她和明大少这么多次的亲密行为,每每都是到了关键时刻,她就出现奇怪的反应。现在虽然弄清楚,知道是当年的心理阴影所造成,但她却束手无策。
许是下大雨的缘故,就连收音都不清晰,信号断断续续的,听起来更让人难受,索性就关掉了。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注视着前方,仿佛那茫茫雨帘中有什么东西吸引他们的注意。
气氛一下就变得尴尬起来,明振轩伸手去摆弄了一下车载cd,这才发觉,原来他回国后重新开这辆车,原本放在里头的东西早就让秦蓉方吩咐保姆帮他收拾回房间了。没办法,只能听收音机,有点儿声音总比这死一般的寂静要强。
该死的天气,比娃娃的脸还要变化多端,刚才明明还是大太阳的嘛,晒得她的脸都红了,这会儿居然就立马变雨天。
一连说了好几个选择,全部都被否决,凌春再也忍不住了,关掉手机上正在浏览的娱乐八卦,皱着眉头看了看她。
“噢……”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转过身,竟看到明振轩就站在几步之遥,正淡笑着看她。
至于送什么礼物,着实让她纠结了好长时间,眼看着还有一个星期就到明大少生日了,蓝若斐还在为了这个问题一筹莫展。难道计划中的惊喜就这样泡汤了吗?
只怕是中毒越来越深了。
蓝若斐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是不早了,如果她再不赶回去,就会耽误做饭。倒不是担心某人会发脾气,只是她不想将今天出门的主要目的提前暴露了,那到生日当天就全无惊喜可言。
这好像在他的印象中,老哥还是头一回被一个女人逗笑,笑得如此开怀,光是听到声音,都能感觉到他此时无比的满足和幸福。
啧啧,这手势,这慵懒的表情,活像她主人似的。依她看,这男人就是过惯了资本家的生活,指手画脚的奴役别人习惯了,才会对谁都是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
难道真要像凌春说的那样,把自己送给他吗?才不要!那多不好意思啊,这么开放大胆的事儿她才做不出来。
当然,以明家的声望和地位,小时候常来他们家做客,顺便做做人情的多了去了,没准儿这又是另一个青梅竹马呢?还真是够博爱的,哼!
明可帆明显一怔,很是无语地看着她那得意洋洋的小脸,“宝贝儿,你是看我身体太强健了,觉得不找点儿什么刺激一下我,就浑身不舒服是不是?”
心情豁然开朗后,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蓝若斐转过头,回以粲然一笑,“我在想,你究竟喜欢我什么?是不是你身边的女人一个个都对你言听计从,所以来了我这么个处处都唱反调的,觉得很新鲜?”
随手翻开相册,便见到第一页就是一男一女两个小屁孩儿的合照。女孩子的头发有点儿短,勉强能在头顶扎起一根冲天辫,其余的头发就那样老老实实地垂下来,额头居中的位置点了一颗红色的美人痣,嘴上的口红……有点儿狰狞。
转过身气鼓鼓地瞪着不远处的男人,真是连老天都要嫉妒,凭什么这丫的如此得天独厚呢?长了一副臭皮囊不说,还有个异常聪明的脑子,学什么都比人家反应快,就连挣钱也都像个印钞机似的--他老人家就没缺过钱!
“这谁呀?”故作平静地问了一句,蓝若斐的心思转得很快,第一时间,便想起了明大少那青梅竹马的许大小姐。
“属老虎,所以阿猫阿狗的我都喜欢咬。”顽皮地朝他做了个鬼脸,蓝若斐抱紧他的脖子,眼角眉梢尽是得意的神色。
家地转就。话音未落,立刻就被打了一下,“怎么说话的你?皮痒痒是不是?讨厌!”嗔怒地骂了两句,蓝若斐最终还是敌不过内心的好奇,“话说,那人是谁啊?”
“怎么,是不是对你老公的长相很满意?所以说啊,你得对我好一点儿,不然哪天我一个不高兴离你而去,到时就是你把眼睛哭瞎,我都不会稀罕的。”像是身后长了一双眼睛,明可帆不需要回头,就知道她在注视着自己。
惊讶于他如此激动的真正原因,蓝若斐先是一愣,随即心里便被一股暖流包围着,鼻子酸酸的。这个傻男人,竟然就为了一句话,都能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他可是呼风唤雨的明大少啊!怎么会在乎这样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儿呢?
偏过头在她的红唇上偷偷吻了一下,明可帆笑道“我就想把你养胖,那多有成就感啊!你现在还是太瘦了,用力抱你的时候,都觉得硌得慌,肉肉的手感抱起来才舒服嘛!再说了,我们了在一起,要是你越来越瘦,那只能说明,我对你还不够好。如果把你伺候好了,你觉得幸福了,自然就会发福。心宽体胖,知道不?”
悻悻然地收回目光,蓝若斐不甘示弱地反驳道“你就臭美吧!你要是敢移情别恋啊,我就敢给你戴一顶更大的绿帽子,谁哭还不一定呢!”
这个充满新意的礼物让她欣喜不已,记下店铺的地址和电话后,便换上衣服匆匆出门了。所剩的时间不多,如果她还要绣些东西,那就得抓紧了。
可是到了今时今日,再去研究这些又有什么意义?终究改变不了既定的事实。她,是明可帆的妻子,即便有名无实,也是法律承认的关系。
天晓得在那般压抑的气氛之下,她是怎么能保持平静,并且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的!她需要一些时间去平复心情,不能再受到过去的影响。
拿着勺子无意识地戳着碗里的饭,蓝若斐又叹了一口气,“唉!春春,你说给男人送生日礼物,送点儿什么好呢?”
从儿子这儿也得到了同等的待遇,秦蓉方的神色才稍微缓和了一些,但是对于这先后顺序还是不太满意。凭什么先给那丫头盛汤?当真是有了媳妇儿忘了娘啊,这臭小子都把她这个做老娘的排到第几位了?
果然,原本还气焰嚣张的小白兔立马就以不可能的速度飞奔过来,跳起来搂着他的脖子,隔着衣服朝他的肩膀上重重地咬了一口。
笑看她一眼,明大少在她充满期待的目光下,说“是秦处长。”说完,自己倒先乐了,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戏弄别人之后,沾沾自喜。
名为给明振轩接风,可是真正的主角却异常安静,一直都淡笑着,很认真地吃饭。他不断告诫自己,眼睛不要到处乱瞟,省得看到不该看的人,或者某些甜蜜的画面,到头来还是自己闹心。何必呢?
嗯,没错,就这么决定了!
盛汤的时候,明可帆特地把汤面上的油撇开,这才开始一小勺一小勺地往小碗里盛,细心的动作,还不厌其烦。这要在以往,明大少只有翘着双手坐等的份儿,要想看到他自己动手?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她知道,明振轩绝对是人中之龙,即便抛却原本头顶上笼罩的属于明家的光环,他也有那样的能力和本事,去让自己赢得更多的荣誉和他人的尊重。
秦蓉方起初只听到蓝若斐的声音时,很是不高兴地皱起了眉头,觉得她不够端庄稳重,女孩子家家整天这么大呼小叫的不太好。后来听到明可帆的声音,倒是愣住了。
另一头的明振轩听了,心里却像打翻了五味瓶。
凌春忽而想到了什么,一脸八卦地用肩膀撞了撞她,“哎,哪天把你们家那位带出来让我见识见识?替你把把关也好啊。”
俯首将额头抵着她的,满是宠溺地说“不重,再重两倍我也能顶得住。”在心爱的女人面前,无论如何,面子是一定要撑住的,何况她的体重真心算不了什么。
而他,是她的小叔子。
“他有了。”还好几条都是爱马仕的,奢侈!
“钱包,里头放上你的照片。”连大脑都不必经过,直接将偶像剧的桥段拿来用就好了。
想了好一会儿才说“那你就琢磨着自个儿动手做个什么有意义的东西吧!经济又实惠。”以为她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所以凌春婉转地给出一个比较适合好姐妹的方案。
不明白他为何会有此一问,但是蓝若斐也不笨,随即便想到,兴许这其中有什么误会也不一定。清心亭,她为什么要去那里?那个环节出了差错,导致他们俩的信息没有对接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