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女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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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女芳华- 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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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芳华伸出手探了下褚昭钺的额头,没有发热,她轻轻的吁了一口气,总算是放下心来。

    每次动刀子,她最害怕的是患者被感染,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时代,只靠着草药来消炎,效果肯定不是太好。故此有些体质不好的人,服药也没有用,难免就会有不幸之事发生,盛芳华在回春堂学医时,就亲眼见过一个患者死于感染,当时回春堂的梁大夫慌了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是幸好好此朝民风淳朴,那患者过世后,并未有医闹之事发生,逝者的儿子只是叹息说:“唉,此乃天命,也怨不得大夫。”

    虽然此朝医患关系良好,可盛芳华却不敢有半分懈怠,她深知一旦入了这一行,自己肩上的责任便格外重,人命关天,岂能疏忽大意?

    探过褚昭钺的额头,盛芳华坐了下来,翻开脉案,开始记载方才诊脉的结果。她写得极为认真,一边写,一边仔细思索着明日的药里是否要调整一两味,却没有发现,身后那个躺在床上的人已经睁开了眼睛。

    褚昭钺躺在那里,心中百味陈杂。

    方才盛芳华伸手探他的额头时,他本能的想要躲开,可心中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渴望,他一动也不动的躺在那里,任凭盛芳华纤纤玉指贴上了他的额头。

    她的手指好柔软,她的身子带着淡淡的药香。

    虽然不能睁开眼睛,褚昭钺还是能想得到她那曼妙的身姿,弯腰间那玲珑的杨柳腰,一时间心中竟然暖洋洋一片,仿佛有什么在涌动着,蠢蠢的在爬行。

    这到底是怎么了?见了鬼吗?褚昭钺不由得有几分生气,盖在被子下的手用力掐了一把自己的手掌——又不是没有见过美貌女子,为何现在对这个村姑有了一分别样的感觉?

    他可是有未婚妻的人,怎么能轻易的就心猿意马起来?褚昭钺咬了咬牙,一双眼睛瞄向了背对着他、伏案疾书的盛芳华。

    不过是个寻常的村姑而已,哪里比得上自己的未婚妻盛明珠?

    他是去年九月定下的亲事,未婚妻盛明珠乃是吏部尚书的女儿,出身名门,又生得美貌,自小便在京城贵女圈里赫赫有名,等到及笄时,不知道有多少人前去求亲,差点要将吏部尚书府的门槛踏破。

    千挑万选,盛家选定了褚国公府的长公子褚昭钺。

    这亲事定下来,京城里的人个个赞这是天作地合的一桩好姻缘,门当户对郎才女貌,普天之下再也找不出一桩这样合适的亲事来了。

    对于未婚妻盛明珠,褚昭钺表示,他其实并未有太多好感。

    京城盛赞盛明珠的美貌,在他看来,只不过是跟她的身世有关而已,若不是她外祖父乃是当朝太傅,父亲官居二品,她的美貌定然到不了众□□赞的地步——章太傅有三个儿子,可女儿却只有一个,盛明珠的母亲正是那个独女,当时在府中做女儿时便被骄纵得不行,等着到了成亲的时候,章太傅也竟然遂了她的心愿,许她自行择婿。

    章大小姐千挑万选,最后选定了新科状元盛思文,这让京城里落了一地的眼珠子。

    盛思文,庐州人氏,幼年丧父,寡母含辛茹苦将他拉扯长大,为了让他念书,家里已经是穷到上无片瓦下午立锥之地,幸得他还有一个妹妹,寡母将刚刚及笄的女儿嫁了人,拿了聘礼塞到盛思文手中,让他前往京城参加春闱。

    万万没想到,盛思文竟然高中了状元,这便是他发迹的开始。

    只是准岳丈盛思文,在褚昭钺眼中,其实挺不是个东西,当时定下这门亲事的时候,褚昭钺还有些犹豫:“都说吏部盛尚书为人……”

    褚二夫人不满的看了他一眼:“你怎么说起你岳丈的不是来了?好不容易才帮你定好亲事,你就莫要再挑三拣四了。”

    褚昭钺没有出声,若是盛明珠的性子随了准岳丈准岳母,以后他的日子可能会不大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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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盛思文,不得不要翻出十七八年前的京城旧事。

    当年三月的金明池畔,新科状元穿着御赐的大红锦袍,帽子边上簪着圣上亲手从琼林殿外折来的杏花,意气风发,打马扬鞭,奉旨夸官游街。章大小姐坐在金明池畔的风雅楼包间里,推开窗户便见着了那面如冠玉的少年郎,不由得心中春意盎然,自此便惦记上了那位少年得志的状元郎。

    坳不过女儿,章太傅将盛思文唤道太傅府,脸上神色却并不大好看:“状元郎,今日唤你来是有一事商议,我的女儿心中属意于你,想跟你结为夫妇,你可愿意?”

    盛思文喜出望外,没想到竟然有飞来艳福,更要紧的是旁上了高枝,哪里还会不答应?即刻脑袋点得跟小鸡啄米一般:“太、太、太傅大人,思文自是愿意。”

    见他一口应承下来,章太傅的脸色稍霁:“只是有一点我事先要跟你说清楚,我的女儿是捧在手心长大的,你可绝不能欺负她,只能处处让着她,不能让她生气。”

    “那是自然,我肯定会爱护章大小姐如同爱护我自己的性命一般。”盛思文笑得开心,若章太傅能做自己岳丈,只消他提携下,自己便能飞黄腾达——让章大小姐生气?那是蠢得何等地步才会去干这样的傻事?

    “还有,你需得与庐州乡下的亲戚断了关系。我的女儿,身份何等金贵,岂能弯腰去伺候一个乡下婆子,认乡里媳妇做小姑?你若是能让你那寡母与妹妹终身不来京城,便先去打发了她们,再派媒人来我章府求亲。”

    这有何难?盛思文本来就还在考虑如何能让寡母住在乡下不过来,免得同僚到家中拜府时有些尴尬。现儿章太傅送了个好理由过来,他心中大喜,当即便答应下来,赶紧写了一封信回去,只说自己今年科考不利,准备在京城继续攻读,暂时不回家去了,必定要混到衣锦还乡的时候再回来。

    封上信皮的时候,盛思文还洒了两滴水在上头,权充眼泪,好让寡母知道他其实心里是十分舍不得不见她的。

    盛思文的寡母住在小山村里,消息闭塞,如何知道儿子中了状元?听得旁人将盛思文的信念给她停,心中虽然虽然难过,捏着那牛皮信封全身发抖,可依旧还是点头:“我儿有志气,麻烦你回封信去嘱咐他,好好爱惜自己身子,千万别饿着冻着了。”

    接了他母亲的信,盛思文感到十分开心,知道母亲自然不会疑心他——春闱高中并非易事,有些人在京城刻苦攻读一辈子也未必能名列三甲呢,就让母亲以为自己一直没有考上进士罢。

    过了几个月,春风得意的盛思文穿上了大红吉服做了新郎官,娶了章大小姐,自此以后平步青云。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包不住火,盛思文为了迎娶太傅府的小姐,竟然让含辛茹苦抚养自己的寡母住到乡下的事情还是传了出来,京城里知道的人不免有些愤愤不平:“这不真真是娶了媳妇忘了娘?”

    虽然盛思文成了章太傅的乘龙快婿,可不少人见着他还是有些鄙夷,只是表面上不露而已。只是这世上的事说不清楚,有些人虽然做事令人不齿,可或许是前世做了善事积了德,这辈子命就是好,比方说这位新科状元盛思文,朝中有不少人都对他颇有微词,可架不住他能言会道,善于察言观色,这么多年下来,官运亨通,一路做到了正二品的吏部尚书,以前的旧事也渐渐被人淡忘了。

    褚昭钺对于准岳丈盛思文的大名,早就有所耳闻,只是他觉得这人跟自己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也没有过多关注他。只是没想到,一夜之间,这京城远近有名的薄幸之人,竟然成了自己的岳丈,褚昭钺最开始还是有些吃惊的。

    只不过家里的人并不打算考虑他的感受,褚二老爷甚至还对褚昭钺发了火:“要知道给你定这门亲事有多困难,你祖母本是不答应的,若不是你大伯父疼爱你,替你到你祖母面前说好话,她才勉强点头,派了人去求亲,你还有什么本事挑三拣四!”

    褚老太君不喜欢他,褚昭钺也不喜欢她,祖孙两人相看相厌,褚老太君不答应的事情,褚昭钺便偏偏要点头,听着父亲这般一说,他也就没再坚持自己的意见——这亲事不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么?他们这样替自己费心,自己又何必再闹什么小情绪?反正他又没有心仪的女子,何必为了这事与父母闹僵?

    只是……褚昭钺怔怔的睁眼看着黑乎乎的屋顶,心中忽然有了一分惆怅。

    方才还有个人坐在这里,就在他身边,身材窈窕,伸手过来,还有淡淡的药香,那般亲近那般真实,可转眼间,她便没了踪影,屋子里一片黑暗,唯有那淡淡的药香似乎还萦绕在鼻尖。

    自己这是怎么了?一个如此不知检点的乡野村姑,他竟然能联想到自己的未婚妻盛明珠?她们两人有什么好比的?一个是高门贵女,一个是出身寒微,一个将来会是他的妻,一个……可能他伤好回京以后便再也见不到。

    可是,即便如此,他的脑海里却依旧还是有那张小脸在不住晃动,闪闪有神的眸子显得那般灵动,就如幽深的寒泉一般,波光粼粼,小巧的嘴唇就如三月春风里开放的花朵,柔软而芬芳。

    褚昭钺一怔,体内有一种暖流正在不住的朝他的四肢五骸涌了过去,让他的心都柔软了起来,就如冰块融化,那雪水慢慢的漫过了心堤。

    一夜无眠,翻来覆去,直到窗外有了一丝极淡的微光,褚昭钺才勉强合了眼睛,等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闻到了些许饭菜的香味。

    盛芳华托着盘子站在床边,笑盈盈的望着褚昭钺:“怎么了?你这样看着我作甚?”

    褚昭钺伸手抹了下眼睛,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了起来,开始想好的话都早已跑到九霄云外:“我饿了。”

    “我这不就给你送早饭来了吗?”盛芳华将托盘放下,把一个碗递过去:“你现在的情况,要忌口,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

    褚昭钺望着那碗清淡得似乎能照见人影的稀粥,有几分失望:“真是这样?”

    他心中暗自腹诽,指不定是她的借口,分明是家里穷,吃不上丰盛的饭菜。

    盛芳华将碗塞到他手中:“我是大夫,你得相信我说的话。”

    褚昭钺有几分气馁,此刻他已经不是国公府里那个处尊养优的大公子,落草的凤凰不如鸡,只能入乡随俗了。褚昭钺用小瓷匙舀了点儿稀粥放到嘴中吧嗒了两下:“没有放糖?”

    “阿大,我们家没准备砂糖,你将就点。”盛芳华用筷子叉起一个馒头来:“吃个馒头吧,你昨晚都没吃东西,这阵子肚子该空了。”

    “就只有馒头?”褚昭钺板起脸,即刻间犹如冰山般寒冷,那凛凛的寒气在三步之外都能感受到:“你不是拿了我的玉玦做抵押吗?还担心我没有银子付你的饭钱?昨晚我见着有人送了一块肉给你,去给我做碗肉粥过来。”

    “有馒头吃便已经不错了,村子里还有不少人家都吃不上这白面馒头,只能吃窝头哩。”盛芳华有几分惊讶:“你昨晚那阵子还未睡?我可是子时才回来的。”

    见她说得坦坦荡荡,没有半分羞愧之色,褚昭钺不由得有些火大,他方才提起送肉之事,是准备以这个起兴来教她做人的道理,没想到她竟然还是这般不知廉耻,说起昨晚与情人幽会晚归的事情跟没事人一样。

    “你这样怎么行?”褚昭钺带了些愠怒颜色:“怎么能拖到子时才回家?”

    盛芳华有些莫名其妙,这年轻人怎么忽然就动怒了?自己什么时候回家,跟他有什么关系?只不过这么多年的行医生涯造就了她的好脾气,她并不想与褚昭钺争吵,只是微微笑着道:“我也不想那么晚回来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他们找了过来,我也只能出去。”

    “他们找了过来,你就要出去?你不知道拒绝?”褚昭钺脸色铁青,他们、他们,除了那个老光棍,她还跟别的男人幽会?

    “拒绝?我怎么能拒绝?”盛芳华摇了摇头:“人家那般心急如焚的等着我,我怎么能不去?哪怕是自己再累,我也会要去的。”

    “你!”褚昭钺气得脸颊通红:“难道这样做很挣钱?你就这样不顾自己的身体?”

    “不挣钱。”盛芳华摇了摇头:“都是乡里乡亲的,又怎么好意思要开口要多的钱,每次都只不过是几文钱或者是几个鸡蛋罢了,有时候遇着没钱的,我还得倒贴呢。唉,这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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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窗将屋子外边的天光漏了进来,照在简陋的房间里,一点点金光跳跃,有几点正洒在褚昭钺的脸色,犹如浮动的金粉,似那庙里的木雕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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