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归》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南归-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那日也是碰巧撞上了他。原是蓝公子寻了个缘故,说是要请客,她自然知道为着什么,所以推脱有事离不开身。而他也有法子,曲线救国,将主意打到小蓝身上。
  这姑娘,最是经不起这位公子哥的糖衣炮党,几番轰炸下来,必然投降。拿了话,便在沐然身上软磨硬泡,左右躲不过去,只得硬着头皮去。
  是个极好的地方,包厢里带着隔间,设施齐全,皆是上乘。到了才知,不单邀了她,还有蓝钰的其他几个朋友,听话里的意思,该是生意上赚了钱,不多不少,大家一出玩玩。
  她却是松了一口气,人多,多少能免除几分尴尬。许是真的努力了很久才取得的成功。人人都很高兴,玩的脱了形,完全没有了往日里谦谦公子,贤良淑女的样子,仿佛回到了儿时。
  她素来日子过的乏善可陈,今日却是真真的笑了一回。
  出来透气时,刚好就瞧见了他。鲜少见的一个人,独自在喝酒。他一向有那些个环肥燕瘦,今天一个人,倒是奇怪。
  她倚在墙上,就那么远远的看着他,不知是走廊里太暗了,还是四周太静,她见他一个人就那么坐着,仿佛天地间就他一个似的,说不出的孤独寂寞,连带着她都生出几分忧伤来。 自五年前她开始关注他起,那次出场,不是神采奕奕让人不敢直视。却原来他也有着这般真实的时候,会伤心,会难过,就像现在一样,独个躲到这儿来。
  她正想着,大厅里突然闹起来了,随后便是极大的破碎声,酒瓶子到处飞,桌子椅子倒了一地,人人都吓的乱了阵脚,只顾着往门口冲。
  她也是怕到极点,敢在这种地方动武的,毕不是寻常之辈,就是给伤着了,多半也是自己的事。
  她躲了好一会儿,见人散的差不多了,才敢起身。正要走,回头一瞧,他竟还在那儿。人伏在吧台上,一动不动,也不知是不是伤着了。
  她沿着墙边,转了一圈才到他旁边。连叫了几声,他才有了反应,抬起头来,神色是明显的不清醒了,呆呆的看着她,也不知认出她是谁了没有。
  她仔细瞧了一下,倒是未受什么大伤,只是手背上被玻璃化了道口子,向外渗着血。他似未注意到这伤,头一偏,斜斜的倚在她肩上。她以为他醒了,便说:“我们还是出去的好,玻璃瓶子不长眼睛,这儿危险的很。”
  这一问,才知自己也是个傻瓜,他醉成这样,能知道什么。
  半扶半拖的折腾了半天,才将人弄出来。他却越发没了骨头死的,整个人倚在她身上,重的什么似的。这个点儿,车也不好打,问他什么呢,也不吭声,沐然只觉得真是做了孽了。她正不知道怎么办时,却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随即,一阵风似的,人就站在她面前了。
  是个极漂亮的少年,年龄还小的样子,容貌却很是精致,这黑夜里,眼睛亮的像个琉璃珠,熠熠生辉,街灯的光打在脸上,照的睫毛合欢花似的。
  只是脾气却没那么好,一看就是平日里被宠坏了的。
  眉梢有道浅浅的划痕,手腕似也伤着了,他有一下没一下的活动着,沐然看得出,已经肿了。
  恐怕刚才的那股子喧闹,就是眼前这位惹起的。
  许是觉察到她在看他,眉头一皱,低骂了一句,很有些不耐的道:“发癫儿了,喝这么酒。”然后还不忘嘱咐她:“你在这儿等着,我去开车。”
  听他的话,有些粤语的腔调,可也能多少辨别出来,听起来有些怪怪的。
  一会儿,人便回来了,是辆极亮眼的跑车,若非这次借了陆世南的光,恐怕这辈子都坐不上。这少年,看起来脾气燥些,心却很细。虽是跑车,却开的很慢,显然是照顾陆世南醉了酒,经不起太快的速度。
  陆世南酒品极好,人醉了,就乖乖睡觉,跟他包扎手上的伤时,动也未动,人倚在她肩头,呼吸很低,她偏头就能看见他,脸因喝了酒,有些红,极好看的眉眼,没了往日的张扬,亦不见了刚才的孤寂,很平实。
  她看着眼前这个人,恍惚觉得这不是真的,这个她等了许久,找了很久的人,可以离她这么近,近到她触手可得。
  她仿佛荒漠里行走了几千里的苦行僧,终于看的一弯清泉,其他的都忘记了,只留下对佛祖的虔诚。
  他头发很硬,有些怒发冲冠的意味儿,尖尖的触着她的脸。听说头发越硬,脾气越倔,不知他是不是应了这个道理。
  许是有些热,他抬手要扯领口的扣子,偏手又不方便,一动便扯开了伤口,帕子里渗出了一大片血迹,定是疼的厉害了,他人也跟着躁动了起来,眉头紧皱着,在她肩上不住的动,呼吸热热的洒在她脖子里,一片湿热。
  这可累了她,她低声哄他,叫他不要动,帮他解了领口的两个扣子。折腾了半天,她觉得背上都生出薄薄一层汗,幸亏带了清凉油,浅浅的薄荷味儿,清清亮亮,涂上了,既舒服又精神。
  她从包里摸出来,顺便也在陆世南的太阳穴上涂了些,果真,一会儿就安静了下来。好容易不闹腾了,抬头却见前头开车的少年正从后视镜里看她,已不知看了多久。
  这时,瞧见她抬头,随手递了个帕子过来,“手给他包上,没的弄脏了本少爷的车。” 只为这帕子,她又多看了他两眼。帕子质地绵软,摸着很舒服。
  她将帕子折了个三角形,边上斜斜的露出来两个字“子荀”,不知是不是这少年的名字。只不过,做着帕子的人,定是个极仔细的女子,做好了,放在他身上。多半也是这个女子将他照看的这般好,淘气傲慢的像个孩子。
  她听的仔细,这子荀的手机自他上车就响个不停,他明明听到了,却不接听。而打电话的人也极有耐心,隔了几分钟就打一次。不过,他虽不接,整个人却随着那好听的手机铃声,渐渐的没那么不耐和烦躁了。
  终是接了起来,只不说话,听懂那头隐约能听出是个女声,娓娓的说着什么。他手握着听筒,听得很认真,脸上明明已经露出了笑意,嘴上却不服输似的说了句:“我还在生气呢。”啪的一声,便将电话果断了。
  她坐在后面都感觉的出,这少年明显开心起来了,随即话也多了,嗅着车子里的薄荷清香,问她是个什么东西。这还不算,还要讨了去,他也要涂一涂,这一涂,便碰到了额头上那个伤口,定是蛰疼了,他低声骂了句道:“竟然让本少爷破了相,真是胆子飞上了天。”不过,语气虽恨恨的,可表情全然不是那么回事,眼珠子骨溜溜的转了一下,不知又想到了那里,嘴角弯得深深的。
  沐然从后视镜里看的清清楚楚,真不知道,他这样的性子怎么就跟陆世南成了好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思量

  陆世南的房子在顶楼,极宽敞,装潢简洁大方,跟他本人的气质很是相配。
  房间在里边,她与丰子荀搭手将人扶到床上。在陆世南的桌上,她一眼便看到了那个相框,那是一张三人的合照,一个是陆世南,一个丰子荀,中间那个便是他的阿淳。
  那样的眉眼,那样的笑容,那样熟悉的感觉,她只以为此生再不能见了。
  她没有阿淳的照片,他离开时,将一切与他有光的痕迹都带走了,不留一丝痕迹。他连个念想都不给她留,她只得日日回想他的模样,害怕哪一日,她再记不起她的阿淳,于那茫茫人人中,就是见着了,也认不出。
  她不止一次做过那样的梦,在梦里,明明是阿淳,她却看不清他的脸,任她怎么叫,他也不理她。可如今她见着了,却原来自己一点儿也不曾忘记,这就是她的阿淳。
  这种情景,她不知到底是该哭还是该笑。
  丰子荀将人放下就走了,留她一个人在这儿照顾。她看了看床上躺着的人,抬手替他掩了掩被子,她自然要好好照顾他,这世上天赐给她的唯一的希望,这位微弱的光,她肯定要好好的捧在手里,唯恐它熄了。
  回到家时,已经近天明了,可她却睡不着,她直直的盯着手机,她的阿淳正乖乖的呆在她眼前,对她笑,这样好的时光,叫她怎么睡得着。
  不知陆世南那时有几分清醒,又记不记得那件事,记不记得是她。再见他时,他也未提。这种事,她又不好主动去提,便只有不了了之。
  只不过,他人倒比往日熟络了些。有时带着女友过来,有时却是一个人,在店里坐上一会儿,也就走了。
  那日,却并不知为着什么,坐了许久,又不像等人。半晌才说要请她帮个忙,说是要出席个活动,原来的女伴临时有事,他落了单。她自然知道他这番话里有几分真意,不过一个托词罢了,他这样的人,几时能缺了女伴。
  至于怎么就邀了她,也不用猜,她只要知道这于她来说是个接近他的机会就成了。
  晚上准时来接的她,穿得颇为正式,西装革履,比起往日,越发衬得丰神俊逸,人人站在他身边都恐的辱没了他。地方不远,他车子又好,不一会儿就到了。丰子荀也在,做东的便是他的堂兄丰子非,一样的人中之龙。
  怪道他们兄弟说话有些粤语音,原是自小生在香港的。许是与陆世南很熟,这丰子非没一丝场面话,倒是听了陆世南的介绍,多看了她两眼,拍着陆世南的肩膀笑道:“怎么回事,哪儿找来这么好的姑娘。”
  她未听出这话里的深意,陆世南却说:“头会见就说好,既然这么好,怎么着,店就在你公司旁边,照应着?”
  丰子非也爽利:“成啊,什么难事是的。”
  他的女朋友也是个极伶俐的人,挽了她的胳膊,拖到女人堆里。听说是陆世南带来的,这些个金枝玉叶儿的对她也极热络。聊的内容也简单,从头发丝儿到指甲油无一落下。
  她是最不擅此道的,先是自己囊中羞涩,没一个拿得出手的。再者,于她看来,明明没什么交际,情义更无半分,背地里算计却是不少,可面上却偏要装出个深情款款,很是累人。
  陪着说了半天,终是散了,她又看不见陆世南,正好借这个空档,吃些东西。不愧是名门望族,东西既精致又好吃。
  陆世南呢,人躲到阳台边上偷闲,不过,心可没闲着。
  丰子非一进来便看见他正盯着人出神,低笑了声道:“她就是阿荀说的那姑娘?”
  不知是因着他挡了他的视线,还是被说中了心事,陆世南皱了眉头“自从跟了顾留白,丰子荀是越来越不着调了。”
  丰子非听了他这句,却是低了头,顾留白这名字是丰子非心中的忌讳,只不过他向来藏得深,从不让人知道。良久才低笑道:“十三不常夸人,这姑娘是有些不同。”
  陆世南轻斥了声,道:“不同?呆瓜一个,傻的可以。”
  丰子非听了这话却是笑了。要知道一个男人说一个女人傻,断不是真的说她傻,不过是怪她不懂他的心思,只在他面前犯傻罢了。他说:“傻倒不见得,只不过人太安静了些,看着多少有些不懂事。”
  他这话的意思,陆世南自然懂得,不懂事的女人不好,不懂事的女人容易生麻烦,而他们这些人又是最怕麻烦的。
  陆世南看着端着拼盘吃的正欢的人,轻哼了声“不懂事,只怕心机太深了点也说不定。”
  说起来,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其她的呢。
  开始对她有印象,便是那日她没头没脑的跑过来要跟他撑伞,这样的情景他见得多了,也未怎样放在心上。可她呢,偏人又呆呆的,站在他身旁,吓的什么似的,仿佛他是鬼一般。他那日因着一些事本就心情不好,又遇见这么一个,愈发不耐烦,简单寒暄了几句,也就走了。倒是她说不搭他的车,却是有些意外了。无缘无故的过来搭讪,给了她个机会,又不要。不过转念一想,也是,玩欲擒故纵的把戏才最有意思。
  后视镜里看她,人还木头桩子似的站着,真真是少见。
  之后的女朋友,皆是在那块工作,少不得的,要去她的店里。
  说来也奇怪,她人虽看着呆呆的,心思却细密的很,他来了几次,口味倒是渐渐的被她琢磨出来了,咖啡煮的越来越合他的心意,这样,他去她店里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少不得的,也就注意其她来。
  人长得七七八八,性子上更是没什么出彩的地方,呆的木头桩子似的。除却与一个小服务生偶尔嬉闹几句以外,要么就规规矩矩的煮她的咖啡,要么就坐在那儿神游,不知脑子里装的什么。
  可偏就是这么个人,似乎还对他抱了什么势在必得的心思。
  他来的次数多了,店里的小道消息他多少也听了些,说什么她独对他不同,必然是存着异样的心思的,其他的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