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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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臣之子- 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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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的粮草用的快,也才两天的功夫,又要一批米,平时何钰都交给上江,今日亲自带队,与买米粮的人接头。
  因为要的粮太多,正常收购会引人怀疑,何钰只得偷偷的来,与走私贩合作,这类米粮没有记录在案,即便交易,也没人知道,查都很难差。
  既然是走私,自然不能进城,交易在长安城外进行,对方姗姗来迟,瞧见何钰这边领头的变了一个人,转头就想走,被何钰拦下。
  他让开身子,身后是上江,“这是我们主上。”
  上江给双方介绍,“这是蒋少爷,前两次都是蒋少爷来的。”
  蒋少爷二十几岁,带着面具,没露样子,也没用真名,蒋姓怕也是假的。
  “蒋少爷好。”
  “兄台当真年轻有为,这么小便当了主子。”蒋少爷对他很好奇。
  何钰倒是对他这种目光习以为常,“过奖。”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好些人一看到他,便摇头晃脑,给予不信任的眼神。
  何钰那时心里气,面上依旧,
  这回心里不气,面色还是如常,“验货吧。”
  做生意要紧,拖的时间越长,越容易生变故。
  走私可是犯法的,经常会被官兵抓住,何钰可不想让他姐去牢里捞他。
  姓蒋的点点头,叫人将拉米的马车拉来,好几车,满满当当装的全是米,上头盖了一层稻草,算是伪装,稻草扒开,底下才是米。
  何钰拔下腰上别的匕首,走过去,朝一处地方捅下去,那袋子瞬间烂了一个口,有米从里头流出来。
  之所以这种检查方式,是怕米上面一层是精米,下面是陈米,随便捅出来的,有时在上面,有时在下面,不方便作弊。
  何钰已经买到好几次陈米,不想再买到同样的,这回很谨慎。
  前几次被骗,已经换了好几家商贩,有些商贩聪明,一次卖了陈米,下回就不跟你联系,免得被报复,不得已何钰才重新联系的。
  这次这个已经做了两次交易,都没什么问题,所以这回何钰只检查了几袋,没有全部捅破,关键是即便全捅破了也认不出来。
  因为天太黑,陈米的颜色发黄,在火把下照全是一样的,只能闻味道,有发霉的就是陈米,但也不全是这样的,有些经过处理。
  何钰手底下全是第一次买米,跟他似的,都没有经验,愣头青确实容易被坑,还是一次又一次。
  做这种生意不好请别人,万一别人说漏了嘴,免不了又是一场牢狱之罪,买到陈米只能认栽,降价卖给其他人,有些不赚钱还亏,也就这家稍微讲些信用,两次卖的都是精米。
  “不查了,就这样吧。”何钰从怀里掏出银票。
  带着黄金不方便,他全都换成了银票,百两黄金一张,小几张就够。
  蒋少爷接下银票,笑嘻嘻道,“合作愉快。”
  何钰点头,“合作愉快。”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双方背驰而行,蒋少爷走北,何钰走南。
  许是离的远了,蒋少爷渐渐放松,走的也慢了些,将脸上的面具摘掉,低头吐了一口唾沫。
  “这群傻子,又上当了。”
  身边小厮也跟着踩,“可不是吗?换了一个人就认不出来了,上回是大少爷,上上回是三少爷,这回是少爷您,骗了他们三回,竟然还会上当,简直太蠢了。”
  第一次发现他们的是三少爷,家里的陈米卖不出去,堆积的时间长了,生了虫和老鼠,将之全部淘一遍,里头还是有些沙石,谁瞧见了也不会买,三少爷便寻思着以赖充好,卖给一些走私贩,这些人会翻山越岭,将东西卖进京城,亦或者混乱的地方,填饱敌人的肚子。
  本来便是敌人,吃那么好做甚?
  他也不怕被发现,带的人多,普通人即便发现,也不敢吭一声,直到他遇到了上江一伙人,钱多人傻还没有经验,最主要的是要的货多,一口气要了十几车,掺了七八车的陈米,已经很良心了,好歹肯买他们。
  谁不知道走私贩都不是什么好鸟,没出卖他们已经算是很好了。
  尝了一次甜头,收不了手,又不得不收手,怕下次找他算账,于是下次交易换了个人,这钱这么好赚,为什么不赚?
  果然,换了一个人,那群人还以为是新的商贩,又一次交易成功,因为已经有过一次经验,第二次验的很认真,但是陈米和新米区别很小,只要处理的好,绝对没人认得出来。
  有了第二次,他便开始想着第三次,第三次先诚实的交易了两回,到第三次才开始动手,结果又成功了。
  骗了一个人三次,也挺有成就感的。
  “真是一群蠢货,将咱们家的陈米全买走了,以后再也不用来这种鬼地方了。”姓蒋的得意大笑。
  “你这么开心我真不想打搅。”何钰无奈,“不过左一口蠢货,又一个傻逼,我还是蛮生气的。”
  姓蒋的一伙人登时倒抽一口凉气,还没注意身后有人跟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听到了他们多少谈话?
  “别怕。”姓蒋的登时稳住,“咱们人多,他们打不过我们。”
  每次交易马车多,带的人也多,三四十个,将何钰一行人团团围住,打他们几个绰绰有余。
  “是吗?”何钰一挥手,藏在四周的人顿时从四面八方过来,将姓蒋的一伙人反包围住。
  “现在谁的人多?”
  风水轮流转,刚刚是姓蒋的包围他们,现在变成了何钰包围他们。
  “你们家还真是厉害啊,骗了一次不够,又来骗第二次,第三次,这回栽了吧?”
  人心不足蛇吞象,这就是下场,被人逮住,只能任人宰割。


第217章 朝堂打脸
  姓蒋的嘴角勾起一抹苦笑,不甘心,问起原因,“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何钰挑眉,“难道你没有发现我们每次给的都是银票?”
  银票是什么?就像现代的银·行卡似的,银票只是一张存单,实际上钱存在钱庄里,须得拿去钱庄换才行,很多小地方不收银票,也有些会收,但是为了方便,基本上都要先跑一趟钱庄。
  跑钱庄就等于多了一个暴露的可能,你无缘无故,也没到钱庄存钱,突然取出这么多银子,别人能不怀疑吗?所以正常的走私贩都是直接收银子,只有那种明面上有生意的人才敢收银票。
  他一次给银票,被收了,两次三次给银票,也被收了,除了那三次,其它商贩都不肯收银票,如此还不明显?
  能出这么多陈米,要么是专门做这个的,要么是有个很大的米粮仓库,因为每年都剩一点,一年积累一年,多年之后才有这么多的。
  专门收陈米的必然还是走私贩,所以不可能收银票,那么就是第二种原因,蒋家是做米粮生意的,而且很大,所以才敢收银票,光明正大花出去。
  长安有几个做米粮生意的?做的又大的,模样相似的,一对比什么都明白了,这个姓蒋的,其实姓记,叫记原。
  何钰需要米粮,倒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保障爹娘的生活,如果京城过的不好,没有吃食,那他爹娘日子也过不好,何钰能做的就是尽量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别让他们饿着。
  因为要的量太大,不敢明面上买卖,只能跟走私贩接头,但是经常被骗,不止是被纪家骗,偶尔还会被别的商贩骗,他们全是外行。
  外行不能懂内行的事,所以就需要找个内行的人照顾着,从第一次纪家收银票开始,何钰就在打纪家的主意,一群智障还以为他真的上当,反骂他是智障,现在谁是蠢货一眼明了。
  “没想到竟然败在了银票这么小的细节上。”记原被一个比自己小的人耍了,脸上有些烧红,“虽然被你看出来了,不过做买卖讲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面点清,事后如何也是你们自己的事,与我们无关。”
  “那是给讲规矩的人定下的规矩,我们是坏人,不遵守规矩。”何钰话要说到重点,挥挥手,叫人将无关的人打晕,只留下记原一个人。
  记原带的都是家丁,没几个能手,两三下就被训练有素的死士们拿下,连挣扎都挣扎不起来。
  记原想跑,被人一脚踹中膝盖,整个人跪了下来,待要起身,背上突然一重。
  何钰坐在他背上,手里拿着一把匕首,比划在记原脸上,“我现在说的每一句话你都听清楚了,我要你帮我做事,臣服于我。”
  记原不是个好东西,他也就不讲什么仁慈,以恶制恶才是最好最快的法子。
  “还有其它选择吗?”记原带的人不少,还以为就算打不过,帮他逃跑还是可以的,谁料一对一的情况下顷刻间便全倒了下去,他眼睁睁的看着,胆都吓破了,但是不想臣服于人,只能壮着胆问。
  “有啊。”何钰心情很好,“大不了人死鸟朝天,有什么好顾虑的?”
  记原大汗,死的不是你是吧?
  “你要我帮你做什么?”
  “错了错了。”何钰摇头,“不是叫你做,是叫你全家做,有一个不做,都要死。”
  “不可能。”记原当即反抗,“事是我惹的,跟我的家人没关系,你不要牵连他们。”
  “嗯?还挺有情有义?”何钰没想到,吃了一惊,他一向对有原则的人欣赏,对记原的态度也好了许多,放宽了条件,“既然你想保护你的家人,那也行,就叫你另外两个兄弟来便是,其他人我可以放过。”
  当初坑他的还有他另外两个兄弟,纪家总共只有三个兄弟,老一辈的老了,全是新一辈的撑着,控制了新一辈,也等于控制了整个纪家。
  “你要我们做事,总该给些好处吧。”记原努力为自己提条件。
  何钰失笑,“事还没办成就想要好处?”
  记原是商人,不给好处他办的不积极,还是许诺些好了。
  “知道我们是干嘛的吗?我们是个组织,上到朝廷,下到商贩,都有我们的人,你加入我们,自然是有好处的,日后若是碰到什么棘手的事,招呼我一声便是,但是有一个原则,我们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大恶之辈,若是你自个儿作恶遭报应,我们可不管。”
  何钰丑话说在前头,“我会在你身上纹一个特殊的组织印记,平时不显,遇热才会浮现,你若是敢出卖我,光凭这个印记,你也跑不掉。”
  这就是他加入组织的铁证,都已经是里头的人了,即便不帮忙,也不敢出卖,何钰倒,他们一个都跑不掉。
  别说什么被逼不被逼,谁会信,况且已经帮他做了事,即便被逼又如何,一样跑不掉。
  何钰从他背上站起来,“准备准备,叫你两个哥哥出来,咱们谈一谈。”
  记原苦着一张脸,被何钰踢了一脚,“又不是叫你去死,哭什么哭?”
  他只是要用记原送货而已,钱他自己不要,都是记原的,还帮记原拉了一个大客户,只是这事违法,被发现了是要掉脑袋的,所以只能秘密进行,不叫人知晓,那个组织印记也只是为了以防万一。
  其实哪有什么组织,何钰给他纹的就是普通的老鹰,面积大,颇费了一些料。
  用的是一种草的根水,再加些辅料,可以制成一种颜料,纹在身体上几十年不消,纹的面积极大,占了半个胸膛,想割皮烧毁都不行,除了遇热时会表现出来,平时不显,基本不会影响正常生活。
  何钰也不想他们被误伤,也误伤不了,因为这老鹰只有他们三个有,即便被人知晓,也可以说三人感情深,自己跑去纹的。
  只要记原三人不出卖他,他也不会主动卖他们三个,也用不了多久,等京城打通了通往洛阳的路,便不用再送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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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更天是上朝的时间,用不了多久,一般在半个时辰左右,有时会更早,所以顾晏生通常都在上完早朝后再去书苑。
  这是他自愿的,两边都不想耽搁,美名其曰既想多学习,又想为父皇分忧,所以即便年纪不到,皇上依旧许诺了,叫他两边跑。
  顾晏生穿好了朝服,驾车去行宫,书苑里都是皇亲国戚,容不得半点闪失,所以离皇宫很近,也就是百米的路而已,但是皇家威严,容颜不可叫普通人瞧见,所以坐马车其实是为了避免被行人撞见,也会让想刺杀他的人不方便,有一层马车隔着。
  这个点已经有不少人早到,三三两两聚在行宫门口蹭灯。
  路黑瞧不见,行宫又小,路很窄,不小心就会被什么东西绊倒,因为小,走水的几率很大,所以皇上特别吩咐,除了一品大官,和亲王皇子之类的,谁都不许带灯进宫。
  顾晏生每次进宫,身后都会跟上几个人,有些假借熟络,跟他聊聊天,有些干脆一言不发跟在后头。
  大抵是跟何钰熟,太师每次都在门口等他,太师是一品大官,有资格带灯,但是他每次都不带,故意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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