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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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 第2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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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手。

又是永乐帝发话,“都是自家人,你就抱着吧。”

朱高煦和朱高燧没觉得哪不对。沈瑄夹起一块熟透的羊肉,送到孟清和嘴边。朱瞻基一样镇定自若,夹起最后一片馒头,放到自己碗里。

咬着羊肉,孟清和很是无语。

转头看看最近两桌,全体目瞪口呆,表情僵硬。

这才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吧?

再看看皇帝一家子,依旧淡定捞肉中。

孟伯爷表示,喝高了,一定都喝高了!

宫宴之后,群臣散去。孟清和依依不舍的将三头身交给亲爹,几乎是一步三回头的出了皇宫。

沈瑄实在看不过去了,出了宫门,直接捞人上马,飞驰回府。

坐在马背上,被冷风一吹,孟清和下意识埋进沈瑄怀里,熏然的冷香,渐渐涌上的酒意,让他昏昏欲睡。

等定国公在府门前下马,孟伯爷已然去会了周公,睡得不知今夕是何夕。

“国公爷。”

亲卫抱拳,牵过马缰。

沈瑄抱着孟清和一路穿过前堂和中堂,回到后堂东厢。

房门推开,热气迎面扑来。室内铺了地龙,不燃火盆也足够暖和。

孟清和睡得很实,换下朝服,净面,都没让他醒来。

长随端着铜盆和布巾退下,定国公坐到榻边,鬓角微潮。带着薄茧的指腹擦过孟清和颈侧,似觉得痒,孟清和不自觉的缩了缩脖子。

一声低沉的轻笑,大手掀开锦被,侧身躺下,将人捞进怀中,未及,也沉沉睡了过去。

屏风外,立灯早已熄灭,火烛跃动两下,发出噼啪声响,墙上映出了模糊的影子。

更鼓声响起,渐渐的,一切归入了宁静。

翌日,天子御奉天门,谕北京礼部官员,“今海内清平,民物康阜,朕…欲…与民同乐。自今年始,赐元宵节假十日。自正月十一日起,百官不奏事,有急事递通政使司,封本递送进宫。逢佳节,南北两京,五城兵马司驰夜禁。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通宵不闭。许百姓张灯饮酒,官不得以为罪。”

礼部领旨,当日拟诏,驰送南京。

洪武帝的用人准则,始终贯彻一句话“生命在于工作,休假等同浪费生命。”

永乐帝举着恢复太…祖…成…宪的大旗…造…反…登基,能顶住“高皇帝遗训”的压力,给出十天假,是何等不易。

南北六部和五军都督府难得…和……谐一次,交口称赞天子仁德圣明。

南北两京的灯市,更是比往年热闹十倍。

假日期间,百官不朝,忙着走亲访友,和同窗同僚交流感情。孟伯爷却没能彻底放松,仍要准时准点为皇孙授课。

好容易熬到正月十六,想回府睡个囫囵觉,又被一身便服的定国公拉了起来,套上斗篷,跟着京城百姓一同绕城,走百病。

“国公爷,去年走过了,今年就不必了吧?”

孟清和表示,他很困,想睡觉。

“不行。”

沈瑄态度强硬,孟清和不起来,直接抱他起来,“十二郎是想这般出府?瑄倒是无妨。”

孟清和顿时清醒了。

这样出府?被熟人看见了,他还要不要做人?

无奈,到底还是屈服了。

和国公爷对抗,孟伯爷就没赢过一次!

围上斗篷,带上皮帽,雪白的狐狸皮毛,正是乞列该遣人送来。

走出府门,步上长街,孟清和突然皱眉,回身看向街角。

“怎么了?”

“好像有人在……”看他。

是不是神经过敏?

沈瑄握住孟清和的腕子,“无碍,不必多想,随我来。”

“哦。”

既然国公爷说没关系,孟清和自然放心。摇摇头,将心头的疑惑抛开,同沈瑄一起跟上了人群。

直到两人走远,街角处才闪过一道修长的身影。脸庞半隐在夜色中,斗篷被风卷起,乍现一抹绯红。

“指挥?”

“随我前去觐见陛下。”

“是。”

“今夜的事……”

“指挥放心,卑下什么都没看到!看到了,卑下也打死不说!”

“……”这是逼着他杀人灭口?

罢,元宵佳节不宜见血。杨铎转身,大步离开。

李千户尚且不知,自己在鬼门关前走一圈。

正月过后,交趾传来消息,沐晟率领的大军击…溃…乱……军大部,擒获伪陈氏国王,经查明,其实为陈氏家奴,已押送至京,候天子发落。

此战中,新城侯张辅活似打了…鸡…血,表现无比勇猛,领前锋连破…乱…军数道关碍,若非天降暴雨,简定也会被他生擒。

同为副将的柳升也颇有斩获,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水师斩获的不是交趾…乱…军首级,而是在沿海作乱的倭寇。之前,平江伯陈瑄已率领水师砍了一茬。或许是觉得危险过去,陈瑄离开后,倭寇卷土重来。运气委实不好,遇上了南下的柳升。倒霉的催的,完全是来多少砍多少,没死也被五花大绑,成了水师上报的战功。

二月,赶在大军出塞前,孟清和赶回孟家屯,送孟五姐出门。

有孟清和这个叔父,父亲也被封正六品官职,孟五姐的夫家主动将聘礼添了三成。即便如此,比起孟五姐的嫁妆仍是不够看。

十里红妆,自孟家屯一路抬进了北京城。

里中的乡民,满心满眼都是羡慕。

“瞧见没有,有兴宁伯在,孟家就倒不了!”

孟氏宗族侵占田产,多数族人被官府处置。留下的孟氏族人,推举孟重九的长子为新族长,凡被锦衣卫抓捕的几支,都被移出了宗族。

原本,族人推举孟清和,他不成,孟清义也可。

兄弟俩一番恳谈之后,婉拒了族内的好意。有打听孟清和亲事的,也被孟王氏和孟清义拦了回去。

“十二郎只管放心。”

孟五姐出嫁当日,孟清义喝得酩酊大醉,抱着孟清和的肩膀,哭得像个稚童。

十年的心酸,痛苦,十年的憋闷,痛恨,十年的愧疚,无奈,都化成泪水,染…湿…衣襟。

喝了酒,又被孟清义感染,孟清和也哭了起来,泪水止不住的向下淌。

“兄弟啊!”

“九哥!”

兄弟俩抱着哭成一团,最后是孟王氏一人狠拍了两巴掌,才勉强止住。

不想,儿子不哭了,孟王氏却红了眼眶。

十年了,一家的孤儿寡母,是十二郎在死人堆里打滚挣命,才有了今天。

“儿啊!”

孟王氏一哭,两个儿媳都开始哭。

停下没多久的兄弟俩,再次泪流成河。

沈瑄到时,孟家彻底发了大水。

国公爷无奈,让婆子扶着孟王氏回房,亲卫把孟清义送下去,自己扛起明显喝醉的孟清和,转身,回府。

想哭,可以。

回家,在他怀里哭。

霸道,没得商量。

国公爷性格如此,这辈子都改不了。

第二百一十五章

永乐七年二月底,交趾乱平。

贼首简定在美良山中被明军生擒。随其退入山中的党羽及…乱…军五百余人,尚活命者,不足十之一二。要么病死,要么饿死,被明军斩杀的倒在少数。

除明军外,当地土人对…乱…军也是恨之入骨,配合明军开展了一系列的围追堵截。

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坚壁清野。

粮食坚决没有,草药更没有。想在山中打猎,一点动静,都会引来斥候和土人。

遇上暴雨连日,乱军更是倒了大霉。健全的倒还好,受了伤的,淋雨之后伤口化脓,没有大夫,只能等死。

先被擒获的伪陈氏国王还算幸运,至少没去山中当野人。

简定被擒时,已经瘦得脱了形,眼看着出气多进气少。若非有官军拦着,被发现…乱…军…踪迹的土人揍一顿,送到京城的只能是一具尸体,还是看不出原样的。

历史上,简定起兵在交趾声势极大,一度曾败退官军,明朝先后两次派兵才予以剿灭。

晴空一声炸雷,孟十二郎横空出世,注定这场…叛…乱…达不到历史上的“高度”。

明朝商人大量在交趾购买土地,雇佣当地土人和边民,当地流官和卫所官军不再苛收重税,大肆盘剥,被举荐到中原读书的士人和贤才越来越多,少数还留在中原做官。可以说,大部分交趾人的利益都被…捆…绑…起来,绳子的一端就攥在明朝手里。

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占其一,注定以失败收场。

这正是朱瞻壑问起交趾之事,孟清和给出的答案。

“衣食住行,固人所需。”孟清和摊开宣纸,画了一个并不规则的圆,“交趾归入大明,陛下多行仁政,且有中原商人买地种粮,收购木料山货,雇佣土人边民做活。世子或许不知,安南胡氏时期,当地庶人尚好,土人犹被视为…猪…狗。自我朝在交趾设三司,建卫所,土人生活改变极大,庶人所得的钱粮也超出往年。此时生乱,无异于自寻死路。”

“少保的意思是,乱…军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

“自然。”孟清和道,“不理民情,不切实际,何能不败?”

朱瞻壑端正坐着,认真思考孟清和的话。

粮食,钱钞,利益……

“少保,我明白了。”

“世子明白了?”孟清和放下笔,纸上的圆被分为几个部分,大多被涂黑,只有窄窄的一条还留着,同明朝占据的优势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可同下官说一说?”

“皇祖父说,汉时,交趾曾归入中原。如今不过是顺应天意民心,再拿回来。”

“所以?”

“皇祖父在交趾施仁政,有人不体圣恩,聚…众…叛…乱,立刻彰显武力。如此,不愁人心不安,贼子不灭。更可予以震慑。”

“世子聪慧。”

实际上,孟清和很想告诉朱瞻壑,朝廷所为,完全可以概括成大棒和甜枣并用。以利益进行…捆…绑,武力作为威慑,让交趾人再兴不起多大的风浪。考虑到永乐帝在三头身心目中的形象,还是别将话说得太明白。让三头身自己领会,效果更佳。

能不能融会贯通,并在今后用于实际……有朱棣以身作则,又有朱元璋的强悍基因,只要朱瞻壑不长歪,历史不发生变故,问题应该不大。

依照惯例,孟清和的授课内容以最快的速度摆上朱棣案头。

看完之后,朱棣很满意。大手一挥,以赏赐扈从北巡的公侯伯及文武群臣为名,大把发钱。

金银宝钞,纱绢布帛,成箱抬入了沈瑄的府邸。

送走传旨的宦官,了解过天子突然发钱的原因,定国公突然感到头疼。

这么会赚钱,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虽说再大的事有他扛着,有人眼红也没什么妨碍,可次数多了,压力着实大了点。

受赏的文武官员,多数相信口谕所言,天子发钱是体念群臣从驾北巡之故。只有少数人才会深思,这份赏赐背后究竟代表了什么。可惜,任凭他们想破脑袋,也注定不会明白,自己是受了兴宁伯的实惠。

即使有人发现端倪,也不会轻易开口。

勋贵武将自不必提,心中记下孟伯爷的好,今后必有回报。

文官不咬碎一口银牙就不错了,主动为孟少保造势,传播名声?想想都不可能。

回到府邸,孟清和就被一列摆开五箱金银布帛闪花了眼。

他不差钱,却不会嫌钱多。

比起朝中的几位国公,他那点家底,满打满算也就是个…暴…发…户级别,还是金字塔底层的那类。

孟伯爷的双眼过于明亮,沈瑄看得有趣,将两人的赏赐都给了他。

“十二郎收着吧。”

赏赐的主因在孟清和,但国公和一等伯的级别之差,在赏赐的厚薄程度上仍有显著对比。

“都给我?”

“恩。”沈瑄起身,随手拿起一枚方形的银锭,掂了掂,“金银倒还罢了,布帛宝钞可给母亲送去。此次北征归来,十二郎有意,可将母亲请到府中奉养。”

府中?

国公府还是伯爵府?

合上箱盖,孟清和聪明的将疑问咽回肚子里。

沈瑄是北京镇守,他也将在北京长居,将孟王氏接到城内奉养应是可行。

不比金陵之远,也不比大宁是边塞之地,天子早晚要迁都,先一步将家人迁到城中也是表明态度,坚决拥护天子迁都的决议,誓死…抱大腿。

孟清义是北京兵马司指挥,不管事,偶尔也要到衙门里露个面。五姐的夫家就在城中,举家迁入,嫂子也应当高兴。

只不过,奉养孟王氏还需要同孟清义商量。八哥不在了,九哥就成了顶门的“长子”。依照世俗礼法,奉养寡母,当以他为先。

如果将孟王氏接到伯府,又不提前说一声,知道的,当是孟清和的孝心,不知道的,难免会有微词。

孟清和不在乎世人怎么说自己,但他在乎孟清义。他和国公爷注定没朋友,不能让九哥也少了帮扶。

“这件事,我还要同九哥商量。”孟清和道,“国公爷的心意,我领了。”

沈瑄没有多言,又取出两张房契,“给母亲的孝敬。“

拿起房契,看着上面记录的地点,孟伯爷的表情有些崩裂。

黄金地点,豪宅,相邻多是官宅。

国公爷财大气粗,他知道。可财大气粗成这样……

想到这里,孟清和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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