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雕琢的时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岁月雕琢的时光- 第1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本来老师叫庄蓝说词的妙处,可能是庄蓝没听见或者没听清楚怎么的,他直接在黑板上填了一首《蝶恋花》。
    庄蓝填完,还饶有兴致的看了看,然后笔头一丢,慢慢的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庄蓝没走几步,不知道是谁小声的说了一句,“刚才他走了几步来着。”另一个同学摇头,“不知道啊,数数不就行了。”
    大家听到他们的话,不约而同的看向庄蓝,庄蓝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的看着他,他每走一步都走得提心吊胆的。好不容易走回到座位上,大家都在议论,“刚才是几步来着,五步还是八步,有没有破记录啊。”
    其实大家是开个玩笑,就他怎么可能破人家曹子建的记录,再说他的词怎么跟人家比啊,简直不能混为一谈嘛,大家这样做,纯属想逗一下庄蓝。
    老师看了看,“嗯,字写得不错,但是词嘛,就差的太远了,自己站在位子上醒一下瞌睡。”
    庄蓝无奈,只能站在位子上,旁边几个人直发笑,好吧,我坦白,我也在其内,只是我笑得很小声。
    庄蓝站着,还是不肯老实,站着站着居然都要睡着了。
    我看着黑板上他写的词,——“兰亭花雨雨渐悄,燕儿依依,银珠缀樱桃,舞叶荷花別意俏,谁人高歌谁人笑。独卷残云风寂寥,小径幽幽,寂寞人初到,也觅漫卷书狂傲,怎奈得情多卷少。”
    庄蓝真是个可笑的家伙,说他这首词吧,有几句还有些意境,咳咳,好吧,我承认是因为“樱桃”,后面更是不知所云,前面还“寂寞”着呢,才一句就“狂傲”了,最后一句简直是烂得不能再烂,纯粹的滥竽充数,看来庄蓝还不够“二师兄”,人家二师兄多厉害啊,以前是天蓬元帅的时候,肯定背着玉皇大帝偷偷的给嫦娥姐姐写了不老少诗了,哪像眼前这个,除了长得白点儿,还不如二师兄顶着的猪脑子,虽然不不对写,但是我会看,想想眼前这个根本就是比“二师兄”还“二师兄”嘛。不过我还挺好奇他那词几分钟怎么凭空就写出来的,微微的转过头去问:“嘿,二师兄。。。。。。”
    “二师兄”着几个字不知怎么的,不知不觉就出口了,挡都挡不住,还好庄蓝没在意。
    庄蓝似乎听到有人说话,脑袋在空中晕晕乎乎的转了两转,微睁开眼睛,看着我正看着他,他又看着我,迷迷糊糊的问:“什么啊?”
    我咳了咳,问他:“诶,庄蓝?敢问你这打油。。。。。。这个词是怎么写出来的啊?”
    庄蓝挠挠头,表情很牵强的说:“怎么?写得很好么?”
    呃~这个问题还真把我问到了。我说尴尬的说是啊,算是安慰他吧,至少词里面有我最喜欢的“樱桃”嘛,冲着“樱桃”的面,给他点个赞。
    庄蓝听见我这么说,不好意思的样子,我想说他那个时候真像个女生。庄蓝说:“没啦,只是一时瞎编的,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实在惭愧。”
    我心里觉得好笑,亏他还知道“难登大雅之堂”这几个字,真是有够“惭愧”的。不过我心里一直在好奇一件事儿,就是为什么庄蓝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总是一副很怕我的样子,而且他吃符纸是怎么回事儿?
    庄蓝说他被人整了,而且还整得很惨。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说被人整了,问他也不说。不过我的大学还在继续,我无暇管他们的现实。大学的日子在我这里仿佛过的很快,我唯一能让他它变得慢点的方法就是泡图书馆,在图书馆的时间总觉得过得很慢,我每天都要在图书馆至少呆上两个小时左右。我规定自己一年至少看三十本书,到目前为止,我大概看了有二十来本了,都是很厚的一本,差不多有两千四百多万字吧。这对我来说没什么,不过我的兴趣只是看书而已,却不爱动笔,因为几乎每次的作文课我都是一个“良”字,就是没来一回“优。”自信心从写时膨胀,才写完自己看一遍心里就大打折扣,分数下来就被完全磨平了。到现在我可对自己的文笔不抱一点信心,崇芳和我一样,可是最后我还是坚持选了文科,崇芳当了逃兵。
    不过话说图书馆的人总是很少,到大学好像也没几个人真的愿意读书了,好像大学就是来玩,来谈恋爱的。走个路都能看到几对儿孤男寡女的,相约柳槐,真受不了。说这话倒不是因为我嫉妒,恰恰相反,我讨厌盲目的爱情,虽然到现在我还没谈过一次恋爱,算是“宁缺毋滥”这几个字的实践人之一吧。
    大学开学没多久,我的整个课桌都被他们各式各样的东西沾占满,每天早上我都要去收拾一遍桌子,拿个大袋子装在一起,放到其它地方去,要他们下了课自己去拿。或者更直接从哪个位子走过去,走到其它位置去坐,反正大学上课的位置也不是固定的,想坐那儿就坐哪儿。我之所以用这种不温不火的方式拒绝他们,而不是更彻底些,将他们的礼物抛诸垃圾之中,是因为大家都认识,以后见面的机会还多,而且毕竟这里每一份也是花了他们的一番心意的,不论有多少,我也不愿意就这么毁了着一切。
    朋友问我到了大学,大家都已经是成年人,可以自由恋爱了,为什么不在他们之间选一个,我笑了笑说:“不是不谈,只是因为他们的爱太着痕迹,太着痕迹的爱会显得幼稚。而且大学开学才多久啊,他们就这样,他们对我了解多少,我对他们了解多少,我始终相信来得快的东西,失去会来得更快。”
    朋友人为我是个老夫子,还是那种顽固的保守派老夫子,只是性别是女性,于是个我安了一个很长的外国名字,叫什么“司机”来着。(未完待续)

  ☆、玫瑰糖果

我说我怎么就“老夫子”了,朋友说我说话总是一套一套的。
    好吧,如果这也算是老夫子的话,我想我是吧。不过我觉得我也只是就是论事而已,每个人都应该有每个人的人生态度,我的态度只是有些书面化罢了,也可能是书看多了的缘故。
    我不知道多少次慢慢的走在图书馆里,去寻找自己喜欢的那本书,在图书馆里我又遇到了庄蓝。他背对着我,靠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然后悠闲的看着手里的书。这个地方还真是难发觉,厚厚的书堆积在这里,书架在两边形成一个很窄的巷子,而且连阳光都照不进来。难怪庄蓝这家伙这么白,原来喜欢阴暗的角落啊,常年没有晒过太阳,能不白么。
    他似乎也感到后面有人的存在,也或许我挡住了他看书的光线,虽然很微弱,他还是察觉到了。转过头来看到是我,露出几颗白白的牙齿对我笑笑,“原来你也在这里啊。”
    我说:“是啊。”
    不过我认为这个问题该我先问才对,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在图书馆遇见他,对于我这个经常逛图书馆的人来说,大学这么久才在图书馆见他一次,他应该不是经常来这里。但是我错了,庄蓝说他每天一有空就来这里,因为只有图书馆才能让他安静下来。
    他天天都来这里?真是奇怪,我也天天来啊,怎么都没见到他。
    或许我们在这里有过无数的擦肩。只是都被我们彼此忽略了,因为我们在对方的眼里都找不到自己的影子,我也没想过会找的到。这对我们都不重要。
    不过从这以后,每次去图书馆都会见到他,看到他的几颗白牙齿,有时候是八颗,有时候是六颗。
    他身上总是会让人感到一种儒雅的青涩和爽朗的幼稚,从他的笑中就可以看出。
    我和他成了朋友,并不是因为我喜欢他。也不是因为第一次看到他时那种触电的感觉驱使我。是因为我们有很多的话题吧,至少对于相同的一本书。我们有很多相同的见解,而且关于那次“触电”我是可以解释的。
    陌生男女见面很容易擦出火花,可是时间久了这种状况就会消失,是因为两人身体里的电荷达到了平衡。就不会再有“触电”反应,许多的爱情就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现在我对他除了朋友,什么其他的感觉都没有,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朋友兰儿不止一次的看到我和庄蓝在一起,私底下对我坏坏的一笑,然后说我和庄蓝还真是配诶,从来没见过我对那个男生有那么多的话,我说我们只是志趣相投而已。她说我骗人,我可笑的问她,难道我骗你我会有糖吃么?她没有说什么。看着走过来的庄蓝。也就在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庄蓝走过来的,手背在身后,然后笑着问我猜猜他拿的是什么?我说他真是无聊,玩这种游戏。不过话是这么说,我还是猜了。我猜该不会是糖吧。他说我只猜对了一半儿,结果他伸出手来。是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看到那束玫瑰的时候,说实话我心里有过轻微的触动。
    他说在来的时候看到的,觉得很漂亮,于是就买快来送我。然后看看我身边的兰儿,挠挠头说对不起,因为他没想到我会和兰儿一起来,而他的“糖果”只有一个。
    兰儿说没关系啊,然后耍趣的看着我,我明白她眼神里的意思。
    好吧,我承认,骗她真的有糖吃,还是一束很漂亮的糖果,我不得不承认这个即成的事实。
    庄蓝拿着那束“玫瑰,”我却迟迟没有伸手去接,没对对女孩儿来说可是有特殊含义的,虽然他手里的只是一个玫瑰外形的糖果而已。我想他该不会是喜欢我吧,虽然我并没想过要和庄蓝在一起。既然是这样,我就没必要接受他的好处,妈妈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是个真理。
    于是我对他说其实我并不爱吃糖果,尽管他的“糖果”很漂亮。
    庄蓝尴尬的站在原地,手里还拿着那束“玫瑰”。
    可是庄蓝好像非要我收下似的,也不收回手,我也不去拿,兰儿在一旁看着我俩对峙着半天没有反应,笑嘻嘻的去拿庄蓝手中的玫瑰糖果,然后对我说爱要不要,不要我要。然后笑着问庄蓝不介意吧,庄蓝把糖果拿给了兰儿,脸上没有半分的不自然,说道:“当然不会介意,反正我买来就是送人的,我也不喜欢吃糖,只是看它好看而已。可是糖放久了,迟早会融化的,在还没融化前有人愿意解决它,当然再好不过了。”
    兰儿开心的接过那束玫瑰糖果,然后在我面前有意无意的说:“只怕某人会介意哦。”眼睛斜看的分明是我。
    我没好气的看着她,她也看着我,仿佛是在和我吵一场无形的架。其实我只是想说为什么要在我面前说这些,跟我有关系么?
    兰儿拿走了那束玫瑰糖果,庄蓝转身回去他的角落,继续看他的书。
    之后的一段时间,我都没再和庄蓝说过一句话,像对那些追求者一样,我下意识的去疏远他们,给他们最冷的那一面,就是想告诉他们我们之间不可能。可是就是有那么些人,说什么爱情是要死缠烂打的,这只会加深我对他们的厌恶。
    庄蓝绝对是里面的异类,从我开始疏远他的那天起,他看见我像我打了一声招呼,我没理他。他真的就那么识相,从此也再也没有理过我。倒是兰儿从那次之后和他走得比较近,而且是越来越近,不知道跑现在是什么样儿了。两人比我和他更谈得来,我想我们三个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从三个变成了两个和一个。我不由的暗骂庄蓝这个家伙还真是,带走了我一个朋友。
    从那天我彻底明白了,庄蓝根本不是“二师兄”,“二师兄”还知道勇敢的去追嫦娥姐姐,就算被玉帝生气的丢到猪圈去,而庄蓝连猪窝都还没去过猪窝就临阵退缩了。
    我想着想着就觉得气愤,不过转念一想,是我有意要疏远他,他也没有来找过我,哦,不对,他从来没来找过我,我们最多的只是在图书馆碰过几次面,说过几次话而已。也可能是我误会了吧,他真的只是来的时候看到商店离的一束美丽糖果,最后怕浪费才给的我,而我却当成了表白的道具。他不来招惹我,这不正是我想看到的结果么?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想这些,还莫名的生气。
    我想我又生病了,而且这次还病得不轻。
    天上依旧挂着太阳,太阳被云遮住了,云下的小树里的鸟儿飞了,飞走的小鸟惊慌的从尖叫声逃走,尖叫的人在球场外,球场中的人在流汗。。。。。。
    “哇,庄蓝真是太帅了!”
    “庄蓝!你是我的偶像!”
    “庄蓝!居然有肌肉!”
    。。。。。。
    当兰儿看到庄蓝白色t恤下的几块肌肉,不知是八块还是六块,完成了她在这里最后一次尖叫,不,这肯定不是最后一次,兰儿假装晕倒在我的肩膀上,矫情的说自己受到了惊吓。我生气,因为才是受到惊吓的那个人好不好。就在我站在她旁边,被她没来由的一声尖叫,忽然充斥耳鼓膜,给吓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