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贼,莫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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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贼,莫作死-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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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便是北堂宇惊愕万分的脸,离叶黎愈来愈远。
  叶黎将一张热气腾腾的脸埋进叶歌的怀里,问道:“你钉了他几根?”
  “没数!”闷闷的声音。“反正不值钱!”
  这是值钱不值钱的问题吗?
  偷偷抹一把嘴唇,叶黎安慰自己:再怎么样她吻得也是武林盟主的儿子,她一个小贼,不亏不亏!
  可是心里,好奇怪的说……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两更送到
  ps:
  叶歌:我让你转移他的注意力,谁让你直接啃嘴巴的?
  叶黎:其它地方我也下不去嘴啊!
  叶歌:谁让你一定用嘴巴的!
  





☆、叶歌吃醋

  十三琴行是郦城最有名的琴行,风格奇特,独树一帜。
  琴行生意兴隆,却不是以艺取胜,而是赢在美人众多。
  曲乐这东西属于艺术,懂得欣赏的人却不多。况且十三琴行重色不重艺,有美人十三个,卖艺卖肉不卖身,故而来此之人大都醉翁之意不在酒。
  然而十三琴行只做白天的生意,晚上任由你金砖敲门,也绝不开门迎客。
  这是规矩。
  叶黎瞧一眼十三琴行的招牌,再瞧一眼紧闭的大门,问身边之人:“要不要敲门?”
  叶歌携着她直接跳进了阁楼。
  叶黎心中哀叹:待会儿青鸢又该跳出来骂了。
  青鸢是十三琴行的主人,端的一张倾城容貌、聘婷身姿,蛊惑了不知多少青年才俊。来十三琴行的人有一成是来欣赏乐曲的,有两成是来欣赏十三位美人的,剩下的七成,无一不是冲着琴行的主人来的。
  而对于叶黎来说,青鸢美则美矣,就是脾气有些阴阳怪气。青鸢本人优雅地解释,这是美女的通病。
  叶黎送给她一个大大的白眼,暗地里骂她老巫婆。
  之所以不能青天白日明着骂她,是因为叶黎寄人篱下,住的正是青鸢的地盘。
  推开房门正欲进去,见叶歌仍闷闷地立在那里,怏怏不乐,不知在闹什么别扭。
  叶黎一把将他拉了进来,伸手扯下他脸上的面巾。
  一道一指见长、结疤未久的伤口赫然出现在他的右脸颊处。
  叶黎又气又心疼,捏着他的脸,问:“北堂牧那老家伙划的?”
  叶黎沉默不语,只是拿一双忽明忽暗的眸子望着她。
  “你真的去凌云山庄偷东西了?”
  “……”视线移开,嘴巴未张,算是默认。
  “敢情你今天晚上不是专门去救我的。”叶黎捏着他的脸的手用力,愤愤不已:“我就说嘛,莫名其妙同我打赌,要我去偷人家姑娘的肚兜,啊!”叶黎突然想起北堂兄妹:“你是不是早便认出那个姑娘是北堂伊,故意要我去招惹北堂宇的?”
  “什么?”叶歌终于开口,重新看向叶黎:“什么北堂伊北堂宇的?”
  叶黎想到北堂伊对她说过的话,不禁好奇问道:“你难道不认识北堂伊?你不是救过人家嘛?”
  “你什么时候见我救过人?我像那种人吗?”
  叶黎果断摇头:“不像!”那便是北堂伊记错了。既然救她的人蒙着脸,看错的可能性应该比较大。
  如此又说不通了,既然叶歌事先并不知道她要偷肚兜的对象是北堂伊,那么北堂宇追得她好几天不得归也是巧合?
  “姐,”叶歌瘪瘪嘴,叫道:“你捏着我脸上的伤口了!”
  叶黎回过神来,忙移下捏着他右脸颊的手,另一只手却未放下,继续拧在上面使力:“活该你受伤,谁教你自作主张一个人去的!”
  “姐,”叶歌将她的手从脸上拉下来,低头望着她,眸中尽显委屈与可怜之色,诺诺道:“我不只脸受伤了,还有这里……”他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这里也受伤了。”
  “哪里?”叶黎一急,忙扯开他的衣襟探头往里瞧。
  结实的胸膛光洁一片,哪里有受伤的痕迹。复又伸手捋了捋,也不见有肿起的地方。
  “你又骗我!”
  “真的。”叶歌按住她的手,脸颊微红,认真说道:“是内伤!”
  “内伤你个头!”叶黎推开他,鼓着腮帮吼他:“别以为你装可怜这事就过去了,你要是不同我说出个一二三来……”
  “你们姐弟俩又在吵什么?”一道轻柔好听却隐隐包含着怒气的女声突兀响起。
  “娘啊~”叶黎吓了一跳,看见来人,不禁拍着胸口叫道:“青鸢大美人,麻烦你下次出现的时候能不能别用飘的,你长了两只脚是为了好看的吗?”这几天已经被北堂宇折磨得神经够脆弱了。
  来者一袭纯色青衣,许是夜深,她发也未梳,如瀑长发及腰,朱钗发簪尽无,却难掩她绝美容貌。
  正是青鸢。
  她娇嗔地看了一眼叶黎,摸出一把小铜镜自顾自地照起来,漫不经心道:“叫什么娘啊,人家还这么年轻。”
  “是是是,你年轻,你比谁都年轻……”叶黎暗地里吐舌头。
  青鸢边理了理两鬓的细发,这才放下镜子,从袖中掏出一个乳白色的小瓷瓶来,递给叶黎:“喏,门主派人送来的。”
  叶黎接过来,拔掉瓶塞闻了闻,正是她往日吃的治心疾的药。
  “对了,那人还替门主传话说,最近你的心疾可能会发作的频繁些,要你随身带着药。”青鸢睨了叶黎一眼,继而痛心疾首道:“真是讨厌,门主为何偏偏对你这么好,明明我比你美多了……”
  一旁叶歌嗤笑一声:“还真没看出来。”
  叶黎用手肘撞了他一下,略带责备地瞪了他一眼:干嘛把实话说出来?
  “你们两姐弟真是一样恶劣,不过是仗着门主是你们的叔叔而已。”青鸢哼了一声,准备甩袖走人:“我要回去补觉了,今天居然有人说我长得像十八岁,老娘明明像十七岁的好不好……”软腰一扭,拖着长裙,施施然走了出去。
  “姐,”叶歌凑到叶黎耳边小声地说:“我好想提醒她,她已经三十多岁了哎……”
  “不想活的话你尽管去提醒。”叶黎忍俊不禁。
  叶歌调皮眨眨眼,两人相视而笑。
  “坐吧,我帮你上药。”叶黎翻出一些创伤药来。因为职业关系,两人经常大伤小伤不断,故而各种各样的伤药叶黎这里几乎应有尽有。复又看一眼叶歌脸上的伤,虽然不严重,但是好好的脸被割了这么长一道伤口,难免看着心里难受。
  叶歌乖乖坐着,仰起脸来看她。
  “说正经的,”叶黎一边替他上药一边问道:“你瞒着我究竟去凌云山庄偷什么?”
  叶歌老实回答:“玄铁剑。”
  “小叔叔让你偷的?”
  “嗯。”
  “还有完没完!”叶黎握着药瓶,不禁有些心烦意乱,下手也忘了轻重:“上个月不是刚把双龙堡的乾坤锁偷来,怎么这么快又派下任务来?”
  “姐你轻点!”叶歌轻轻皱了皱眉头,握住她的手,随即笑容暖暖:“小叔叔交代三个月偷到手即可,是我心急,刚接到任务就迫不及待去了凌云山庄。
  ”
  听他解释,叶黎这才稍稍平静些。趁着北堂宇不在凌云山庄潜进去偷东西却未能成功,如此算来,日后偷得玄铁剑岂不是更加困难?叶黎有些担忧:“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你何必急在这时?”
  叶歌犹豫稍许,眸中染上忧色,轻轻说道:“我原本是想,快些完成任务,然后带你去寻医。姐,你离二十岁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了……”
  叶黎一怔。
  曾经有个算命先生算出她二十岁有一个大劫,很有可能她命绝于二十。虽然叶黎只是当一个玩笑听完就忘,但小她一岁的叶歌却记了下来。
  偏生她又患了这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心疾,每每发作都好似经历一场生死劫,似乎也在逐渐印证算命先生的话……
  叶黎望向桌上那个乳白色瓷瓶:往日心疾发作的时候,吃一颗小叔叔给的药,咬咬牙也就坚持过去了。可是这次发作之时没能及时吃药,北堂宇又是找了什么样的大夫、喂她吃了什么药?
  想到这里,叶黎不自觉地捂住心口,疑虑渐生:小叔叔不是说,眼下唯有他才能治自己的心疾吗?
  “姐,你是不是心口又疼了?”叶歌神色紧张。
  “不是。”叶黎将自己的心疾发作的事情说给他听,随即又说出了自己的疑惑:“我在想,是不是不吃小叔叔的药也可以。每次吃完这种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她拾起桌上的药瓶,有意无意地地摩挲着。
  叶黎记得十岁之前,她似乎并没有心疾。十岁之后,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疾病就莫名其妙地缠上了她。可是十岁时的她,到底发生过什么?
  “姐?”叶歌唤她。
  “嗯?”
  “以后不许再用美人计了……”
  “什么?”
  “……”
  “什么啊?”
  “……”
  “死叶歌!”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七八点还有一更哦~
  ps:
  袁镜:我觉得少主有点不对劲,有事没事老是摸自己的嘴巴……
  袁青:嘿嘿,那天晚上你晕过去了没看见,少主被那个女人%&@#&×@
  袁镜:!!!!!!!!!!
  北堂宇:你们两个给我刷马桶去!
  





☆、过来,滚!

  接下来几天,,叶黎乖乖窝在十三琴行养病,叶歌一张漂亮得脸蛋受了伤,不敢再去红楼粉院,怕引得众多红粉知己伤心,索性抱着他的梨花每日窝在阁楼里专心养脸。
  梨花是只半岁大的猫,通体漆黑,根本和梨花没沾半点关系。起初叶黎也是喜欢这小东西的,还曾耐着性子训导过它一番。训导的结果便是,叶黎要它伸个爪儿来握握,它遍地打滚;要它端端正正坐着,它遍地打滚;要它前爪抬起站一会儿,它遍地打滚……
  叶黎被它气得满床打滚。
  叶歌说:“你这哪是训导,你这是误导,还以身误导……”
  叶黎说:“既然它这么爱打滚,不如给它唤了名字叫‘滚’好了。”然后冲梨花喊道:“过来,滚……”
  叶歌心疼地抱走梨花,末了还瞪了她一眼:“咱不理这疯女人!”
  叶黎:“……”
  从此叶黎便不喜梨花了,这小东西大概受够了她曾经的所作所为,现今这段时间一直在寻摸这机会报复她。自那一日它抱着死耗子在她衣柜里滚了一晚上后,叶黎的衣柜便成了它的专属私有物品存放地。
  好嘛捉了耗子,放进柜子里;偷了隔壁的咸鱼,放进柜子里;扑了只花蝴蝶,放进柜子里……
  如果这都不算什么,那么,你知道从自己的衣柜里看到一根用过的月事带是什么心情吗?她呕死算了。
  叶黎再也无法忍受,拎着一只扫帚怒气冲冲地出了房门。
  彼时,晚上出去溜达了一晚上的梨花正蜷在叶歌身边睡的正香。叶歌捧着一本论语半躺半坐在床上,看得津津有味,极为忘我。
  叶黎一扫帚打下去一人一猫俱是跳了起来。
  “喵!”
  “姐!”
  梨花翘着尾巴窜得飞快,叶黎下一扫帚便打在叶歌身上。
  正是火冒三丈时,却见叶歌举着论语委屈到:“不过是看了本春宫,姐你至于发这么大火么?”
  叶黎抢过书胡乱翻了几页,除却封面上端端正正印了“论语”两个字,里面半句论语不见,花花绿绿全是图,还都是未着半件衣服男男女女……
  顿时,脸“腾”地烧红了:“你居然敢这么对待前人的著作?”
  “那书斋的老板就是这么卖的,又不是我做的。再说,”叶歌凑过脸来,嬉皮笑脸道:“前人的著作再如何,你不是也没读过吗?”
  叶黎不禁恼羞成怒,刚刚有所消退的火气重新燃烧起来。捏着面前这张和自己有几分相似的脸蛋就是一通乱扯:“想看你个头!小小年纪不学好,有时间看这个东西,还不如出去想想办法将你脸上的这个疤去掉!”
  “我倒是想啊。”叶歌指着自己的脸,那里有未消去的红褐色的长疤,愁眉苦脸道:“我这么一张颠倒众生的脸多了这么一个东西,但凡好看点的姑娘都看不上我了。”
  叶黎盯着那道长疤细细研究一番:若是要它自己变淡消失的话,少不了要一年。一想到这张漂亮以后都要顶着这么个丑丑的东西每日在她眼前晃,叶黎就有种在北堂牧脸上划出一个王八的冲动。
  都怪他,那么大的目标,偏偏划的是叶歌的脸。
  “我得想想办法把你脸上这疤去了……”
  恰好这时青鸢走过来,拈一张宣纸丢给叶黎:“你要我找的人,我找到了。”
  昨日叶黎托她就找一个人,没想到这么快便等来了消息。
  叶黎瞄了一眼青鸢:难道是因为自己许诺她一件小叔叔的衣服?太不良家妇女了!
  不过等到叶黎按着青鸢给的地址找到那人时,才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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