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444号馄饨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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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444号馄饨铺-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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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程小花嘛,按景殊的说法是凡人体质,能入门就算是很大的机缘了。也许修个几十年也还是逃不了老死的命运。不过没事,反正地府司的职员是终身制的,死了也还能继续任职。
  能好好活着,程小花才不想死呢。每天除非有特别的事,不然总会抽五、六个小时用于修练。再笨的鸟多扑腾几下翅膀也总能飞几步。嗯,虽然偶尔也会不小心睡着。
  比如她现在,由入定到睡着,然后睡着睡着忽然觉得冷得很。虽然现在是冬季,可屋里的暖气开得很足,怎么会有如置冰窖的感觉?
  不对,不是单纯的冷,而是阴冷!
  意识到这些时,程小花猛然睁开了眼。正好就看到对面的玻璃墙上方粘着一个脑袋。
  那脑袋似乎是倒挂着的,观察了约几秒,手慢慢地伸出,如同人形壁虎一般,慢慢地往下爬。
  随着它的移动,还带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像是指甲划破玻璃的声音,刺耳而难听。
  程小花只觉得心里毛毛的,想去喊景殊他们,却见打坐中的景殊己然睁开了眼睛,目光冷冷地看着那团东西一点点地从玻璃的缝隙中钻出来,就好像是液体一样。
  山猫也醒了,浑身毛发竖成了刺猬状,龇着牙发出“嗬嗬——”的低吼。
  那东西听到猫吼呆了一呆,而后本已钻进来的身体又慢慢地往回溜。
  “妈的,乱吼什么!”景殊骂声未落,身形已化为一道流光朝那团影子扑去。
  黑影感知到危险回溜的速度加快,可再快又哪里能快得过景殊?
  景殊抓住它的脑袋直接就给扯了回来,然后一个反手摔,那东西就重重落在山猫面前。
  山猫扑上去就要吞,程小花就防着这个,赶紧喊:“口下留情!”
  山猫讷讷地转过头,两个圆溜溜的眼睛可怜巴巴望着程小花:“姐,就给我解解馋吧。”
  “你今天吃的可不少!先问问清楚再说。”说着程小花去按开了客厅里的灯。
  灯一开,就将那东西照了清清楚楚。
  从外表看,是个40多岁上下的男人,浑身干瘪得跟个竹竿似,再加上皮肤发青腐烂,眼珠子大突,看得人直犯恶心。
  景殊冷笑:“本君还以为是个什么东西,原来是个饿死鬼。”
  饿死鬼被山猫的爪子按着动弹不得,只有个头能动一动,长长地伸到到景殊面前:“饶,饶命!”
  “长得这么寒碜还好意思把头伸到本君面前?”景殊一脚踹了过去,那个头就跟身体分开,球一般地滚到程小花面前,口里还凄凄惨惨地喊着:“饶—命—”。
  程小花惊得跳到沙发上,忍着恶心问:“这里的命案都是你弄出来的吗?”
  饿死鬼点了点头,脑袋又一点点地滚回到身体边上,慢慢地合上了。
  看得程小花一阵无语,鬼魂还能这样操作?
  “看你还没泯失人性,怎么就做这种恶事?”
  饿死鬼抽噎了一下:“我饿……”
 

第39章 有钱的感觉真爽
  所谓饿死鬼; 就是生前被活活饿死,却又不愿去阴间,逗留在人间的鬼魂。因为饥饿的感觉太过铭心刻骨,死后也常被饥饿缠绕; 总想不停地吃吃吃; 可无论它吃多少肚子始终是不饱的。
  程小花说:“你倒是会吃; 还专吃人脑。”
  饿死鬼苦笑一声:“我也不想祸害人啊,可是人脑太香了,我吃了就忍不住还想吃。吃过人脑,别的什么都不想碰了。我知道错了; 你们放过我吧,求求你们了。”
  程小花摇了摇头:“不行; 你得去你该去的地方。”
  饿死鬼挣扎得更厉害了:“不,我不要下地狱,我宁可魂飞魄散也不去!”
  吃人魂,可以在短时间内增长修为。但是对于新死的鬼来说; 捕魂并不容易。相比之下,人的脑髓是智慧所凝之地,也是充满能量的。
  这饿死鬼因贪嘴吃了不少的人脑,短时间内鬼力大增。就连孙名扬这样T2级的鬼差也不是其对手。
  犯下这种罪孽的,下了地狱之后罪刑极重。
  虽然饿死鬼不知具体会面对怎样的惩罚; 但也会本能的害怕下地狱。
  景殊说:“既然害怕,何必造孽?”
  “造孽?”饿死鬼忽然哭了起来:“其实我生前也是好人一个。佛没少拜、钱没少捐。可是为什么老天这么不公平,我才40岁就得了喉癌; 活活给饿死了。我饿啊!死了之后,我本来是想吃点供奉的香火、饭菜,可是那才多少啊,哪里够吃?后来,我发现人的脑子香啊,吃完了之后我的力量能增加很多……我以后都不吃行不行?就饶我这一次吧!”
  景殊嗤笑一声:“你他妈的也算是好人?你知道你为什么会死吗?你生前贪嘴,什么猴脑、野蛇、穿山甲,越是稀有的野味越是爱吃。许多野生动物身上携带有病毒,在动物上不会发作,可人体不能免疫。久而久之,你身体内的毒就会慢慢积累,甚至变异,间接或直接的引发癌变。除此之外,欺男霸女的事你也没干吧?”
  饿死鬼大吃一惊:“什么?那些东西不都大补的吗?怎么可能会要我的命?”再说了,就算是有因果报应,我做的那些善事、拜的那些佛难道不能抵消一些吗?”
  景殊说:“一边杀生做恶,一边求佛保佑,你当佛傻那?”
  程小花总结了一句:“你这是掩耳盗铃啊。”
  她本来还以为这饿死鬼和王老板家有什么新仇旧怨,现在看来就只是误打误撞藏到这里的。也是因为这里离市区远,人气少不容易遇到鬼差。
  “小花姐,我现在能吃了吗?”山猫等了半天早就等急了。
  饿死鬼哇哇大叫了起来。
  “这东西明明是本君撂倒的,许不许吃你也该问本君才是?”
  于是山猫又可怜巴巴地望着景殊,还竖起尾巴冲他示好。
  程小花:“山猫你有点节操行不行?”
  “生前因,死后果,自有地府司的判官来定罪。山猫,你还是吃桌上的零食吧。”景殊朝边上的孙名扬踢了一脚:“起来干活了!”
  孙名扬迷迷糊糊地醒了,看到趴在地上的饿死鬼,惊道:“不是吧?这么快撂倒了?不是很厉害的吗?我还等着养精蓄锐后好好与之搏斗一番呢!”
  景殊、程小花、山猫:“……”
  当初地府司该是多缺职员,才会把这货给招来的?
  孙名扬掏出锁魂链给饿死鬼铐上,然后又联系王老板来验收成果,顺便给钱。
  山猫因为没吃到魂有些闷闷不乐。
  程小花安慰他说:“别难过。等拿到钱了,姐给你买好东西。”
  山猫这才开心起来,重新幻化成了人形后,抱了一大罐薯片猛吃了起来。吃的时候还总是时不时的瞅一眼旁边被锁魂链拘住的饿死鬼。害得饿死鬼时刻担心他会扑过来把自己给吞了。
  生前贪嘴,这个时候却反而害怕被吃。想想也是讽刺。
  王老板一听说事情解决了,天刚亮就带着助理小李来了。等到亲眼看到了饿死鬼,顿时吓得面无血色,浑身瘫软。
  回程的时候依然是专车给送回来的,该给的钱也是一分不少给转了。
  馄饨铺里,程小花抱着抱手机,看着支付宝里显示的500000的余额笑得跟个傻子似的。
  整整五十万啊,她穷了19年,终于也有富的一天了。要不是景殊他们仨都在边上,程小花都想要大哭一场了。
  忍下激动的泪水,程小花问景殊:“五十万怎么分?”
  毕竟主要出力的是景殊,当然要针求下他的意见。
  景殊不屑一顾地说:“不就是些钱吗?瞧你那点出息,跟穷了八辈子一样。这么喜欢钱,本君就全赏你了。”
  “前头几辈子穷不穷不知道,反正这辈子是真穷。”程小花说:“这趟既然是大家一起去的,那这钱就平分吧。我也不能占你们便宜不是?”
  孙名扬说:“我那份也不要了,我得紧跟殿下英明的脚步。”反正馄饨铺里管吃,他现在又放弃反清复明了,自然也没别的花销。时刻趁机在景殊面前刷好感才是正经的。
  山猫说:“那我也不要了吧,等我想买什么的时候再找小花姐要。”
  程小花怪不好意思的,想了想说:“这会儿还早,要不咱们去逛街吧。看中什么咱们就买,也豪气一回!”
  孙名扬和山猫齐声说:“好!”
  景殊切了一声:“有点小钱就开始得瑟了?弄个别爆发户进城似的,真给本君丢脸!”
  程小花试探着问:“殿下你不去吗?”
  景殊冷哼。
  程小花:“那你在家好好玩游戏,我们仨去!”
  公交车驶过一块坑洼不平的路面,景殊被巅了几下很是不爽:“司机会不会开车?那么大个坑都看不见,眼瞎啊?!”
  于是邻坐的人都忍不住回过头来瞅他——虽然长得帅,可素质也确实差了点。
  程小花很是尴尬,扯了扯景殊的袖子:“殿下您小声点!人间界的公交车就是这样的。”
  景殊白了她一眼:“你又不是没钱,不会打个车吗?”
  程小花悻悻地笑着:“我习惯坐公交,一时忘了。”
  前排双人座上,孙名扬压低了声音对山猫说:“你看殿下现在的性子,像不像恋爱中的男人?口是心非、嘴硬心软的。”
  山猫认真地想了想,还是觉得太复杂了。
  此行去的地方是汐江广场。这里的商铺多,吃、喝、玩、乐什么都有。
  程小花很带着大家走进一座人气最旺的商场里买衣服。
  不说景殊、山猫他们缺衣服,程小花自己那几身衣服也是旧得不行,该添置了。
  山猫还是少年,程小花就给他选了三套休闲风格的衣服,一共花了五千多。接着又进了家名叫“太平鸡”的专卖店。
  景殊看了眼店门前抽象的鸡形logo说:“为什么要到这个店?名字听着就奇怪。”
  “不觉得这个店名很符合你的口头禅吗?”程小花拿了一套黑色的套西在景殊身上比了比,“试试吧。其实你穿西装挺好看的,上回我是真没钱才没给你买的。”
  景殊哼了一声,到底还是拿着西装进去试了。
  以景殊风姿,哪怕是拖鞋配大裤衩都能穿出高订的味道。西装上身就不用说了。
  程小花看了看又觉得这身衣服太过正式,可看景殊照镜子时的那股得意劲,实在不好意思说让他换一套。索性又狠狠心,额外再买了套深蓝外套配黑裤的休闲西装。再配上一黑一白各一件衬衫。价格也不便宜,一共花了八千多。不过在西装类也算便宜了。
  付完了钱,景殊也不换回自己那身旧衣服了,穿了一身笔挺的像是要赴宴的西装就出门了。还是营业员把他拦回来,小心地替他剪掉了衣服上的吊牌。
  出了西装店程小花的目光又落在孙名扬身上。这家伙一身古装穿了上百年,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穿下来的。
  发现程小花在瞅自己,孙名扬立刻就很紧张:“干,干嘛?我绝不易装断发!”
  后来,程小花找了家专卖汉服的服饰店给他弄了两身衣服。孙名扬虽然嘴里嘀咕着款式没有他身上的正宗,倒也勉强接受了。
  给他们的行头都买好了就该给自己买了。虽然现在有钱了,但程小花并不舍得去大牌店里。一套衣服几千上万的,实在没必要。何况好的衣服还要保养,不适合她。
  最后还是进了家不知名的女装店。虽然没什么名气,但是衣服的款式、质量都还不错,均价也才几百块。比起她以前的衣服不知道好了多少。
  考虑到自己平常又要煮馄饨又要出任务什么的,她选了几条牛仔裤和休闲风格的外套、上衣什么的。正要准备结帐,景殊忽然塞了套衣服给她:“试试。”
 

第40章 见义勇为的山猫
  程小花接过一看; 是套黑丝绒的连衣裙,袖子和肩膀的地方都是用半透明的黑色蕾丝拼接而成。裙摆和袖口处还做成荷叶边的样式。即高贵大方,又透着几分可爱。
  程小花看着就喜欢,可是又觉得不太合适:“我还是习惯穿裤子; 再说了现在都是冬天了……”
  景殊说:“你平常的衣品太差。本来就不是什么绝色美人; 衣服再穿得丑了; 看着都碍眼。”
  程小花:“嘴能不那么贱吗?”
  景殊:“你到底试还是不试?不试我可扔了啊。”
  程小花只好抱着衣服去试衣间。换好之后一出来,就听店员不停地赞叹:“小姐你穿着真是太漂亮了!这条裙子秋天可以单穿,冬天只要外头套个昵大衣就行,好看又耐穿。还是你男朋友眼光好啊。”
  “别乱说; 我们只是同事。”
  店员笑着说:“同事再发展下去可不就恋人了?我要有这么好的同事,会给我挑衣服就好咯。”
  程小花听着很尴尬; 转过脸去看景殊。奇怪的是景殊倒是没有反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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