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 第3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不知道我跟天明到底欠了你们什么,我为你们照顾了几年儿子,而他却捐出了自己的心脏,傅容庭,你知道天明躺在手术台上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我皱眉,自然不知道我的情敌会说出什么样的话。
  方晴轻笑一声说:“天明他说,与楼笙在郊外别墅的日子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既然不能相守,他便剖心,从今以后,爱着楼笙,相伴着楼笙的,不再是你傅容庭,而是天明,在付出这一点上,在爱的程度上,他不比你傅容庭少,他为了楼笙去泰国,最后却因楼笙跟你,他差点就死在泰国的河水里,为了把小臻送还给你们,他更是计划周详,临门一脚时被楚天逸发现,他差点就死在楚天逸的枪下,他其实就是个傻子,而我,也是一个傻子,他让我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要我陪着他演戏就演戏,可我不能让他有事,为了救他,我将楼笙骗出去,可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想过要楼笙的命,我是给楼笙下过药,那是楚天逸给的,可我明明掉包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她还会出事……”
  她的声音哽咽,抹了抹泪,突然情绪有些激动的说:“傅容庭,天明给你一颗心脏,我骗你五年,这连利息都不够,你的命是天明给的,是你以为的仇人给的,你敢将这些话告诉楼笙吗?让她知道,你的这颗心脏是天明的?”
  我不敢。
  想必若是姚天明还活着,他也不会希望我告诉楼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听了方晴说的那些之后,我忽然有些懂姚天明了,或许,只因我们都爱着一个叫楼笙的女人。
  离开的时候,我没有追究方晴,如她所说,我跟楼笙凭什么受姚天明跟她给我恩惠?
  这是我们欠他们的,该还,该给。
  说到底,方晴也不过是一个可怜的女人罢了。
  我本想让方晴跟着一起离开,她没答应,她说这里是姚天明的家乡,她要守着,而且姚天明的骨灰她也带了回了这里,以后这里就是她的根,她哪里也不去。
  她既然不走,我便将这五年来打拼来的所有财富都给了她,也算是一种补偿。
  方晴的姚生梦破了,守着一块刻着姚天明的墓碑,这就是她的余生。
  到了机场,连成杰拍着我的肩膀问:“都知道了?”
  “嗯。”
  男人之间不需要太多的话,有时交流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够了。
  连成杰之前的凝重,就是因为知道姚天明这一茬事。
  “容庭,连成杰,你们快点啊。”楼笙开心的在前面冲我们喊。
  我跟连成杰相视一眼,加快了脚步。
  楼笙急着回家,我也急着见儿子女儿们,几年不见,也不知道他们长多高了,还认不认识我。
  飞机抵到北城机场时,我开始紧张起来,回到阔别五年的地方,这里的霓虹灯依然是熟悉的,孩子们对我的热情,也是依然。
  楼笙早将我要回来的消息广播了出去,孩子们早早在接机口等着,五个孩子,他们翘首以盼。
  五年,他们没忘记我,可我面对孩子们的热情,洋溢的脸,却有些不知所措起来,一个四十多岁的大男人,在自己的孩子面前不知所措。
  十三岁的丫丫已经算是大姑娘了,她一如小时张扬,如女王般霸气,她的左右站着爱笙跟星月,爱笙比丫丫多了一份羞涩,星月随了傅宛如,就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五年让她们的变化很大,让我几乎认不出来。
  逍遥这五年来变化也非常大,走时还不到腰的高度,现在已经齐到胸口了。
  小臻,这是让我触动最大的一个孩子,这孩子随了我,不论是相貌还是性格,都太像我了。
  听到他喊我爸的那一刻,也就这一声,让四十二岁的我,落了泪。
  我背着大家抬手偷偷抹了泪,要是让儿子女儿们看见,肯定该笑话了。
  楼笙挽着我,她瞧见了我的动作,粲然一笑:“我不会笑话你的。”
  晚上楼笙告诉我,她很高兴,我能看得出,她真的跟高兴,就连梦里嘴角也是上扬的。
  我看着怀里的女人,岁月没在她脸上留下什么痕迹,一如初见时的靓丽。
  我细想着那些逝去的年华,她从二十三就跟了我,如今已经三十五,犹记得初见,她心灰意冷想要寻死,我的‘多管闲事’让我们结缘。
  一路磕磕碰碰走到今天,岁月磨了我们的棱角,我们没了刺猬,没了误会跟猜忌,没有冰冷与吵架,剩下的日子里,我们相爱多来不及,怎会再舍得一分一秒的浪费。
  我已经不再像当年,吝啬自己的言语跟表情,我会将自己的想法跟感情全部表达。
  这十二年以来,我也没让她享什么福,倒是跟着我受了不少罪,唯一让人值得庆幸的是,我们还在一起,我们还来得及。
  我剩下的余生,都是她的。
  在她额头落下一吻,我伸手关了灯,拥着她入眠,一室宁静。
  回来没几天,楼笙向我交代苏姗的事,她将完全疯癫的苏姗送去疯人院,那里将是苏姗的归宿。
  我对此一点异议也没有,或者说,我的余生不想再让不相关的人来打扰。
  我用一个礼拜制定了一个计划,打算带着楼笙四处旅游,将曾经她行走过的那些风景再走一遍,而这次,她的风景里将有我。
  一个没有悲伤的快乐旅行。
  一听到我的计划,小女儿意见最大,囔着要做一只跟屁虫,大女儿将她拽了出去:“爹地跟妈妈出去恩爱,你跟着凑什么热闹,逍遥跟世阳又打起来了,你不去劝架,是又想让他们打到明天吗?”
  大女儿懂事的带走了小女儿,我也算是如愿带着妻子开始了旅游的第一站,唐山。


第25章:姚天明:步步为陷(一)

  在十四岁之前,我都是住在云南。一条又脏又臭的小弄堂里。从两年前开始,我有了一个习惯。爬在二楼的阳台上张望着生满铁锈的铁门,我在等一个人,我的父亲,楚有良。
  从我记事起,脑子里就没有任何关于父亲的记忆。若不是我妈每天在我耳边唠叨,说我爸就要回来了。等赚到大钱就回来了。
  当时我且听且信着,直到两年前。这小弄堂里传来一些风声,我爸在外面养了小老婆,不要我跟我妈了。
  隔壁的二胖子幸灾乐祸,笑话我:“楚天明。听我妈说你爸在外面赚了大钱,养小老婆不要你了,以后你就跟着哥哥混。有哥罩你,没人敢欺负你。”
  就因为这一句话。我跟二胖子打了起来,我打得他鼻血直流,求饶叫我哥。不过也就一个小时后。二胖子他妈胖婶就找上门了,那大嗓门一囔,这小弄堂里就跟炸开了似的。
  我妈将刚买的一箱牛奶送给了胖婶赔罪,那是我去捡废品卖钱给我妈买的牛奶,是要给我妈补身子的,胖婶毫不客气的提走了,顺便又在篮子里拿了几个鸡蛋,骂骂咧咧牵着哭哭啼啼的二胖子走了。
  我妈没有训斥我一声,坐在屋里抹眼泪。
  别看我打架特别有骨气,看着我妈将面子踩在地上给人赔礼道歉,仿佛苍老了十几岁坐在椅子上抹眼泪时,我蹲在门口埋着脑袋哭了。
  我没敢大声哭,我怕我妈伤心,这十二年以来,我是我妈的全部,她可以自己吃苦,却不让我受一点儿罪。
  那时我十二岁,已经懂小老婆大老婆是什么意思,我爸抛弃了我妈跟我,自那以后,我妈不再念叨我爸赚了大钱就回来了,学会了缄默。
  也就在那一年,我不再是楚天明,而是姚天明,随我妈姓。
  两年以来,我每天下午放学就会站在阳台张望着,希望那个负心汉能回来看看躺在病榻上的母亲。
  是的,我妈病了,楚有良是她的支撑,支撑没了,她也就倒了。
  楚有良并不如他名字一般有良心,他是个没良心的人,直到我妈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也没回来。
  我守了我妈尸体一夜,那时我在心里暗暗发誓,若有天我姚天明认定了谁,这一辈子便是谁,我会用命去爱她,陪着她,将我的全世界都给她,不会让她像我妈一样,除了等待还是等待,到头来只是一场空。
  所以我后来遇到了楼笙,一个让我付出了命的女人。
  我妈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她希望我去北城找我爸,说实在的,我不想去找,这辈子我就当自己没有父亲,也不要去认一个负心汉做父亲。
  我知道我妈不放心我,这世上,也就楚有良是我的亲人,我并未成年,虽说饿不死,但要想好好活下去,不太容易。
  十四岁的我心高气傲,若不是隔壁胖婶的一句话,我或许也不会去北城,或许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命运。
  胖婶说,我爸在遇见我妈之前已经结过婚了,换句话说,我妈才是那个小老婆,而我也就是私生子。
  那时我才懂,我妈这两年来的缄默不是因为我爸在外面有了小老婆,而是她从头至尾被欺骗着,做了别人口中人人吐唾沫的小老婆。
  我愤怒不已,拳头都握紧了,楚有良该庆幸那时没在我面前,否则的话我一定一拳打过去,天王老子也管不了我。
  过了我妈的头七,我开始准备去北城,我要去见见那个让我妈等到死都没有等到的男人到底是长什么样,我要去替我妈讨一个公道。
  我没有身份证,也没钱,坐不了火车,连汽车都没法,甚至那时我不知道北城在哪里。
  我向胖婶与小弄堂里的人打听,要如何去北城,上天眷顾,在我妈去世后半个月,我终于如愿离开了云南,去了北城。
  胖婶只是爱占小便宜,嗓门大,自然不会跟我一个十四岁的人计较两年前跟二胖子打架的事,她给我介绍了一个亲戚,她的这个亲戚是去北城做工地的,同行的人还不少,大概十几个人,都是一个村的,他们自己有一辆车子,因为胖婶的关系,我也就被捎带着去了北城。
  当然,这世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别看我十四岁,力气却还是有的,我答应了免费帮工一个月,也就算是我的路费了。
  车子在路上颠簸了四天,我们才到了北城,到北城的第一夜,我是跟着胖婶介绍的亲戚,也就是林叔,还有与同行的十几个人就睡在工地的一间简易房里。
  那是我第一次离开云南,与一群不熟悉的人睡在工地上。
  大夏天的,地上铺的就是那种竹子凉席,一个房间就一个小风扇,一整夜转着呼呼的吹,没一点作用,躺着不动都是汗流浃背的。
  热就不说了,各种呼噜声,或者梦话声此起彼伏,什么狐臭脚臭就在房间里飘荡着,挥之不去。
  第二天,我没第一时间去找楚有良,跟着林叔去了工地开始干活。
  北城的六月就像是大火炽烤着,能把人烤熟了,那一个月里,我是咬着牙过来的,在工地上做事情,那可是比捡破烂还要辛苦百倍,我的手全是血泡,磨烂了,一碰疼的龇牙咧嘴,汗水流进眼睛里,让人撑不开。
  在工地上的日子,我累的就像一条狗,有时候累的连吃口饭的力气都没有,只想倒下好好睡一觉。
  让人惊奇的,我并没有流过一滴泪,哪怕再苦再累,我也咬着牙挺过来,工地上我是年龄最小的一个,但他们可不因为年龄而关照,他们有什么活都让去做,只要我能做的,力所能及的,他们直接吩咐,也幸好有林叔在,否则我那一个月或许熬不过。
  熬过了一个月,林叔让我在工地上休息了三天,走的时候塞给我一叠钱:“拿好别丢了,你小子让林叔真是刮目相看,本以为你做一天就会喊爹喊娘,没想到真坚持了一个月,好小子,你林叔不会看错人,你小子以后有大出息,这工地不是你该待的地,以后能不来就别来,好好找你爸念书去。”
  我不知道以后有没有出息,只知道现在我没出息的接了林叔的钱,我身无分文在这北城,我没打算找楚有良相认,让他供我念书,我只是完成我妈的心愿,去看看。
  我将钱揣在口袋里,说:“林叔,这钱就算是我借你的,等我有钱了一定还。”
  林叔愣了愣,拍着我的肩膀笑说:“行,就算是我借给你的,快去吧。”
  我揣着林叔给的一千块钱,先去奢侈的吃了一碗拉面,才按着我妈给的地址去找楚有良。
  当时已经黄昏了,我站在只比我跟我妈住的小弄堂好一些的民建房前,当时我以为自己是走错了,或者是我妈给错了地址,再或者就是楚有良骗了她,没给真地址,小弄堂里的人都传楚有良赚了大钱,可赚了大钱的人,怎么会住在这里面。
  因为我妈没给出具体的住处,我不知道楚有良具体住的哪栋楼,哪间房,在民建房前站一会儿,没见着人打算走,这时从楼上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有良,你等等,我跟你一起去。”
  “你跟着去做什么,晚上我值班,又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