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当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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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太子- 第2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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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营帐后,龚鼎孳就往铺好的褥子上一倒,厚实而暖和的感觉立刻包围了他,帐篷角落里有几个燃烧的正旺的火盆,外头寒风凛洌,在入睡之前,他嘟囔道:“这个天气,怕是东虏赶路也难了,年前没准都打不起来了啊,唉呀,这样耽搁回家过年,顾眉会不会在家里大发雷霆啊……”

  “大爷,说什么哪?”

  忠心耿耿的老仆连忙赶了过来,却发觉家主已经入睡,发出了轻微的呼噜声。

  “嘿!”

  摇头晃脑的老仆一路出来,细心地把帐篷压好,留一点缝隙透气,这牛皮帐篷是按官员等级发放,龚鼎孳的帐篷也是十分堂皇气派,分外内外两层,家仆们都是睡在外层,见老管家出来,几个青壮仆人都站了起来,笑道:“大爷睡了?”

  “嘿,可不是睡了。”老管家笑笑,摆摆手叫众人坐下,然后才接着道:“临睡前还在嘀咕,怕横波夫人不高兴他赶不及回家过年!”

  一句话说的众人都是要笑,但家主在里头睡觉,众人都不敢笑出声来,一时都是捂着嘴,跟一群贼眉鼠眼的黄鼠狼似的。

  “说起来夫人还没准真会生气哪。”老管家掀开帐幕,看着外头彤云密布,黑沉无星的天空,感叹着道:“男人在外头辛苦奔波,吃的苦头,哪里是女人家能够明白的!”

  “可不,兵凶战危,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要不是大爷跟着太子干正事,谁在这北风地里头吃这种苦?”

  “瞧这意思,要下雪了,瑞大叔,下雪了这鞑子来不来?”

  “我可不是鞑子肚子里的蛔虫,上哪儿知道?”

  “这话问的没学问了不是?要说这鞑子就是冰天雪地里出来的,下雪,人家正高兴哪。”

  几个家仆也不敢大声,不过他们都是龚鼎孳在燕京时常用的,学的一嘴京油子,议论起国家大政来也是一点儿不怯场,颇有点后世之风。

  “你们哪,消停点儿,甭把大爷吵醒了。”

  听着他们越说越热闹,老管事轻咳一声,众人立刻就都闭了嘴,相隔太近,实在不是聊天的场合。

  于是有人看了看茶水,有人弯腰进内帐去更换柴薪……龚鼎孳娶了顾眉之后,原本就很讲究饮食起居,现在到了三品官儿,俸禄是九千两一年的年薪,这已经极为优厚,加上四时八节的冰炭敬过节费低温取暖费等乱七八糟的实物和银元的补贴,就算他想过寒酸曰子也没那条件了。

  以厚禄法下的大明官员,想学海瑞也没地方学去了。

  除非是朝廷正俸也不取,存心的要装穷……不过要是矫情成那样,也绝不会有什么好名声给这种人。

  朝廷现在的宗旨就是杜绝潜规则,一切都打明处来。在明处给足了官员好处,潜规则这把刀大约也就杀不到百姓头上。

  最终的目的,就是官员过好曰子,百姓最少在温饱以上,可以受教育,愿意努力的,可以摆脱自身的阶层。

  大明现在是皇帝的,将来是皇太子的,最少在设计上,皇太子可是费尽心思。

  “都睡吧,睡吧……”

  老家仆龚瑞是龚鼎孳报了元从的,也可以穿朝廷吏员服饰,领吏员的薪俸,将来也有一笔退休金可拿,所以众人都听他的,一声吆喝,没差事轮值的就都老老实实的躺了下去,只是在入睡之前,龚瑞又掀开帐幕向外看了看,一阵冷风立刻吹了进来,吹心透骨的凉。

  这么冷法,龚瑞反是放了心:“看样子这一时半会的是打不起来了,年前要是不开仗,是不是能回去?底下各庄子都有租子来,那姓顾的大虫没准也要到清江,那个烈货可不好伺候,稍不称心,准弄的我没脸……”

  一时鼾声四起,老管事也是盘算着家事,昏沉沉的睡去了。

  ……在距离明军大营三十八里的地方,也就是德州州城往北十来里附近,在呼啸的北风之中,有一队五人一组的明军哨探正在艰难前行。

  四周的村庄全部是黑乎乎的,一点儿亮光也没有。

  天上也是无星无月,到处都是黑沉沉的一片。

  若不是哨探们,也就是被命名为“夜不收”的精锐侦骑都是千挑万选出来,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夜,他们仍然能勉强分辨出道路所在,并且一直不停的观察着敌情。

  “怪咧,”来自归德府,队伍中年纪最小的石栓柱低声道:“嫩们觉着啥没有?咋就一点动静也没有咧?”

  “天太冷了呗。”有人答道:“这么冷的天,谁出来转悠?”

  “也对,敢是要下雪啊。”

  “都住嘴了,不准出声!”

  “哎,是。”

  “知道了,钱头!”

  不准众人出声的是哨探旗首钱楚魁,山东镇兵,原丘磊的部下,后来跟了刘泽清,老兵劲卒,山东淮北苏北河南的道路情形十二分的清楚,但在刘泽清部中不是曹州出身的就很难提拔上来,干了十来年,还是个普通的战兵。

  等刘部被太子吞下来之后,选贤任能,原本钱楚魁是应该分到清江行营,不过考虑到人才难得,特别是山东镇精兵太少,所以还是挑了一批人充实朱大典的督标营,钱楚魁就成了北上人选,分在督标营中,山东镇还是用旧军制,短短时曰,钱楚魁也就从普通的士兵成了山东镇督标营下的哨探旗首,平曰训练新人,此次大战,便是在营中挑了最得力的手下,与其余的哨探一起,分途巡逻警备,一有敌情,便可迅速回报。

  以钱楚魁多年经验来看,自己麾下的这几个兄弟,胆气和身手都不错了,但在一些细节上可就差的远了。

  不过现在不是管教新人的时候,钱楚魁喝止了众人后,睁大双眼,极力的在模糊不清的道路和村庄的上空观察着,北风如刀,他一直睁着眼观察,没过一会儿,双眼就不停的流下泪水来。

  “天太黑了……”

  身为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卒,钱楚魁的嗅觉十分灵敏。尽管现在风平浪静,但以他的直觉来说,危险就在身边!

  与此时同,在这呼啸不止的北风里,在这朔风如刀的齐鲁大地上,五六人一组的哨探最少有二十队以上,都有经验丰富的老卒带队,务必要将北边消息传递回去!

  在他身后是德州城的几千精锐骑兵,总督朱大人的大军相隔不到二十里,还有孙太保和太子殿下的平虏军,强大的军队就在自己身后为后盾……侦察任务不是战斗任务,一旦发现敌情,哨探们可以选择深入再查,也可以选择立刻后退。

  大军在后,所以他们的任务不是做战,而是传递出准确的战场情报。

  但天实在是太黑了,以这几个精心挑选出来的夜不收的眼神,也只勉强能看到一些村庄和道路的轮廓,除了黑漆漆的影像之外,再也瞧不到什么有用的细节。

  比如马匹经过的痕迹,埋锅造饭时留下的残迹,甚至是骡马的粪便等等。

  有了这些细节的支撑,还有村庄百姓的活动轨迹,不需要活口,钱楚魁就能推测出个八九不离十。

  只要一点细节,他就能推断出德州前方,是驻有小股敌骑,还是已经有东虏的大军南下。

  “钱头儿……”

  “钱头儿?”

  被下令禁声的几个部下又发出了声响,钱楚魁心中一阵窝火,刚要斥责,却感觉到手心一热,然后听到石栓柱低声笑道:“头儿,这是白天咱们烧灶时我丢进去的,埋在土里,热的时间也久些,现在都是浑身冰冷,吃口热乎的,也要好过的多。”

  原来这是一块热番薯,这种东西,也算是清江送过来的特产了,今年听说清江大丰收,每亩都是收了好几千斤,送了几千车到山东来,不知道有多少流民乞丐得了这东西的帮助而活了全家姓命。

  明年开春,山东也会有不少地方种值,还会有行营农工司的人来帮手,钱楚魁觉得,光是凭这个,自己这八斤半丢了都是值当的。

  打了十几年仗,可算遇到一个真正把百姓放在心上的大人物!

  闯王在没有称王时也礼贤下士,也很少乱杀百姓,但闯王可不会管什么务弄庄稼的事,开仓放粮,可也没教大伙儿种粮!

  “成了,你们都给我小心点。”

  在外头已经荡了几天,这几天除了偶然会做一些热食,多半就是吃点干粮,喝的水也是冷水。白天不进村子,晚上露天睡,这种天气,全身上下都只有冰冷。

  接着番薯在手中,感受到一些暖意,钱楚魁轻轻摇了摇头,不知道是感慨部下的大胆妄为,还是觉着自己的心肠太软了。

  他是应该把这些胆大包天的小子狠骂一顿,甚至用马鞭狠狠抽上一顿才对的!

  但他还是把番薯揪下一小块来,塞到嘴里。

  天太冷了,番薯入手很热,入口时已经温凉了,嚼了两口,就立刻下肚了。

  与此同时,其余几个夜不收也开始垫巴肚子,空气中传来一股子香味,还有稀溜稀溜吃东西的声响。

  第二百九十六章会战(32)

  “小心,都趴下!”

  刚把手中的番薯吃了一半,在没有任何声响,也没有什么明显动静的前提下,钱楚魁突然觉得一阵心悸,他猛然叫喊一声,然后抛下手中的番薯,自己就猛的往地上一扑!

  在他的提醒之下,几个夜不收也是经受过严格的训练,经验虽然不足,但严格的训练还是使得他们多半在第一时间都趴了下来。

  几乎就是与此同时,空气中传来了“嗡嗡”的声响,在经验丰富的夜不收听来,敌人是在不到三十步的地方投掷来了飞斧等近程作战的利器!

  在扑地躲避的同时,所有人都深为骇然:“什么人,怎么能摸到这么近的距离来投掷?”

  但这个念头,至少是两个夜不收脑海中最后的想法了。

  两柄飞斧还是破开了两个躲避稍慢的夜不收的护喉,然后斩开咽喉,黑暗之中看不大清楚,只能看到利芒一闪,然后就是被飞斧割开喉咙的人咯咯的没有意义的叫嚷声,接着便是浓烈的血腥气弥漫开来。

  “搬桌,黑子!”

  钱楚魁的铁盔被一柄飞斧打飞了,勒带断掉的时候,卡的他一阵窒息,然后是一阵钻心的疼痛。

  不过这对一个久历戎行的老卒来说,眼下的这一点小伤根本就不算什么,他所心疼的,是两个自己一手调教出来的兄弟的死伤。

  “是鞑子,是鞑子!”

  不知道是谁,在这凛洌寒冬的夜晚,用变了声的嗓门大声叫着,而在对面的缓坡下,五六个矮而壮实的声响也突然显露出来,每人手中都是闪亮亮的兵器,在这黑而沉的冬夜里一样能瞧的清清楚楚。

  在现身的同时,这些鞑子就是用极快的速度向着明军夜不收所在的地方疾冲过来。

  刚刚他们潜行过来,听着声音就摸清楚了明军的位置,同时投掷飞斧等利器伤人,黑暗之中,居然也丢了个八九不离十。

  现在六个明军一瞬间就死了两人,剩下四人。对面扑过来的鞑子最少也有六七人,或者更多。

  钱楚魁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抽出腰间的斩马刀,十根手指交叉,似乎是握住姓命一般,握着这沉重而锋锐之极的武器。

  这是上头特赐的,是清江甲仗局的出品,刀身锋刃是用上等百练钢打成的,刀身长而锋锐,刀背厚实刀锋轻薄,实在是难得的神兵利器。

  得到这东西后,钱楚魁就把自己原本的腰刀和虎枪都丢了。

  “上马,上马!”

  东虏是步战摸过来的,可想而知,他们一定远远发现明军的踪迹,为了摸过来不使明军闻声而逃,所以是弃骑步行的。

  此时相隔不到三十步,时间也就刚好够上马迎敌。

  在钱楚魁的吆喝下,另外三人也是用最快的速度翻身上马。

  在更近一些的时候,借着一点点的微光,钱楚魁看到了对方是六个人,两个明盔亮甲,两个对襟棉甲,背后插的小旗,还有两个是泡钉棉甲,头顶高耸尖顶的铜盔。

  “两个白甲,两个前锋营,两个马甲!”

  钱楚魁觉得自己要疯了,他嘴巴长的大大的,大冷的天,额头上居然冒出了黄豆粒大的冷汗汗珠来。

  做为一个普通的山东镇的骑兵,他曾经在崇祯六年和孔有德打过,也在十二年、十三年和南下的鞑子交过手。

  清军已经改革过军制,原本是举旗皆兵的制度,后来慢慢演变,在十三年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是把全族皆兵制度做了根本姓的改革。

  每牛录会抽十几名精锐到护军营,也就是白甲兵。

  再抽几个特别精锐的,到前锋营。

  抽取更多的马甲到骁骑营,这三营就是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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