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睿点了点头,依旧笑着,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好了,快过去吧,我在这儿坐一会儿。”
景睿伸手指了指远处窗口的沙发。
沈姿依也就点点头走到包厢外间去了,景睿唇角的笑容,这才苦涩了下来。
这一顿饭,自然是吃得很愉悦的,陆信也算是认识了她的长辈们。
只是这天晚上,沈布丁依旧是没有跟父母回去,她有些微醺,他把她抱回酒店房间去了。
第二天,沈姿依一睡醒就有化妆师和服装师还有发型师过来了,给她和陆信做造型。
订婚宴是在中午的。
尽管这条裙子有领子,配着项链不能说不好看,但也不能说有多惊艳,不过沈姿依还是戴上了那条钻石项链。
订婚宴现场非常热闹,非常多的人,几乎发出去的请帖就没有不到场的。
因为是订婚,倒也没有什么走红毯啊,沈伯言将她的手交给陆信这样的步骤。
沈姿依一直轻轻挽着陆信的手臂,脸上都是幸福的笑容。
接受着众人的祝福,站在台上,听着所有人的鼓掌。
的确是……从未有过的幸福。
似乎,想起来那些可怕的回忆,也不是什么坏的事情,起码,现在他在自己身边。
并且还有两个特别来宾的到访让她很是高兴。
是宋淼和媛媛,也不知道陆信是什么时候告诉她们的,并且让人送她们过来的。
总之,看到她们来了,沈布丁的心情更是好了几分。
宋淼和媛媛也还是第一次知道,姿依的家境很好,原来竟是好成这样。
订婚宴之后,他们又一起在南城逗留玩耍了几天,这才回了A城去。
是沈伯言和莫长安还有沈清让亲自去机场送的。
看着他们走进安检口,过了一会儿,再看着机场玻璃墙外头机坪里一辆钢铁的鸟这么拔地而起。
沈伯言终于是轻轻叹了一口气,“女儿……就这么送出去了啊,心里空落落的。”
莫长安轻轻往他肩头靠了靠,“也好,现在有个那么心疼她的人来替我们照顾她保护她,她在A城,我也放心了。”
沈清让看了一眼父亲脸上的表情,淡淡笑了笑,伸手在他肩膀上揽了揽,“好了,我再回英国一趟,学位就能拿到了,拿完学位,我回来管家业,你下岗带着我妈环游世界去吧,别一副悲惨兮兮的样子,你们想念二人世界已经很久了吧?”
这话终于是让沈伯言的表情好看了起来,是了,毕竟比起儿子也好女儿也好,他最爱的,永远是身旁这个女人。
而朝着A城飞去的飞机上,商务舱的舒适座位上,沈姿依伸手拉着陆信的手,看着他干干净净的修长手指。
思索了片刻,终于从口袋里头掏出一枚戒指来,这是她头两天托宋淼和媛媛去买的。
很简洁的铂金指环,表面没有钻也没有什么花纹,内圈里头一颗钻石。
就这么直接拉起了陆信的手,然后猝不及防地就给他套进了无名指去。
☆、第1106章 同居
第1106章
陆信的表情微怔,看着已经在自己指根的那枚戒指,很快脸上就露出了笑容来。
她总归只是个年轻姑娘的,总会有着自己的浪漫和想法。
目光在铂金指环上过了一圈之后,就看向她的脸,“怎么?怕我跑了?”
“是啊,怎么能只有我戴着戒指呢?起码也得让你有个标记才行,别取啊,什么时候都不能取,否则我生气的。”
沈姿依小嘴撅了撅,笑得娇俏,这么些日子下来,她在他面前也越发无法无天了。
宋淼有飞行恐惧,所以索性一上飞机就睡得死狗一样。
媛媛原本正在摆弄平板电脑,此刻目光已经朝着他们看了过来,眸子里就噙着浅浅的笑意,只觉得自己这灯泡也太大了一点,索性找空姐要了条毯子,也眯了过去。
她们两人再醒来的时候,飞机都已经快要降落了。
宋淼揉着眼睛就朝着旁边看过去,就看到那边坐着的两位,哪怕此刻都在睡着,手都牵在一起,看上去别提多恩爱了。
她原本以为姿依这家伙漂亮归漂亮,但是脑子不灵光跟个木头似的,天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够开窍?
但是眼下,一开窍就找了个这么好的。长得好家世又好,和她简直配极了。
这就是命啊,羡慕不来。
宋淼轻轻叹了一口,播报系统里头机长就开始播报马上就要降落了,放好座椅收好桌板打开遮光板之类的事宜。
陆信这才醒了过来,身旁的丫头依旧睡得云里雾里。
她简直就是个睡神,在什么情况下都能睡得沉沉的。
陆信手指轻轻地在她脸上摸了摸,低声叫她醒来。
从沉睡到迷糊再到逐渐清醒的时候,飞机都已经落地了……
这个缓和时间还真够长的。
从出口一出去就看到阳江已经在出口处等着了,还有几个黑衣保镖站在那里,皆是一脸的恭谨看着陆信。
“少爷,少夫人。”
阳江还是很懂事的,已经马上改了口,倒是叫得沈姿依有片刻懵懂,这才反应过来是在叫她呢。
赶紧点了点头,侧目看向身旁男人,陆信又是一副淡漠的模样了。
只是手指一直温柔地包覆着她的手。
“车呢?”
“已经在外头等着了,是回老宅么?”
阳江问了一句,目光朝着沈姿依身后的两位同学打量了一眼。
陆信思索片刻,“先送她们回去吧。”
三辆车停在门口,最终是保镖们坐了后头两辆,阳江开着前头这辆,陆信坐在副驾座位,后头的位置让给了三个姑娘。
车子朝着市区开过去的路上。
陆信就转头对沈姿依说了一句,“你先跟宋淼和媛媛回你公寓去,好好休息休息,我去南城这么长时间,公事堆积了不少,要先和阳江去公司,你乖乖等我,晚点我过来接你去吃饭。”
他转身过来,伸手就在她的头上轻轻揉了揉,脸上的淡漠瞬间褪去,只有温柔。
看得阳江是一愣一愣的。
“好,那你去忙吧,不用担心我,正好我们去南城这么一阵,我公寓里头应该也得收拾收拾的。”
沈姿依乖顺地应了,陆信就看向了宋淼和媛媛,“照顾好她,晚上请你们吃饭。”
他声音里头倒是很客气友善,没有什么漠然,显然,对于她的朋友和家人,他都愿意和善以对。
媛媛愣了愣,宋淼倒是反应得很快的,当下就挠了挠头嘿嘿嘿地笑了起来,大大咧咧地说道,“那当然那当然,素来都是我们照顾她的,你放心放心哈。”
这话说得媛媛都不好意思了,宋淼还真好意思说啊,脸多大啊?
明明就是姿依一直照顾她们俩,姿依虽然并不是特别热衷打扫,但是做饭那是没得说的,她和宋淼都蹭吃蹭喝蹭姿依的厨艺这么长时间了。
陆信听了这话倒是点了点头,没再做声。
车子很快就开到了沈姿依的公寓去,停在楼下的时候,陆信下车给她们拉开了车门,三个姑娘都下了车,沈姿依站在他的面前。
他伸手就揉了揉她的头发,而后轻轻吻她的额头,“乖乖的,我晚点来接你。”
“好。”
她点了点头,大抵是在媛媛和宋淼眼前和他这么亲密,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脸上有些微红。
她们三人就朝着电梯走去,陆信看着她们走进电梯才转身继续坐进车里。
阳江自然是马上拿了几个文件袋递给陆信,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工作内容呢。
陆信的声音倒是先从后座传来,“你让人联系下家政那边,叫人过来帮她打扫房子。”
阳江一滞,赶紧点了头。
然后一整个上午下午,陆信都在公司里忙公事,原本就堆积了不少事务,竟是忙了一天都还没忙清楚,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从公司出去的时候,天色都已经暗了。
这丫头很乖巧,大抵也是因为出自那样的家庭的缘故,所以很清楚他们工作忙起来是有多忙的。
一个电话都没打过来催他过。
陆信开车去了她公寓,还想着晚上带她去哪里吃。
到了公寓门口,就看到大门是开着的,一双男士拖鞋已经早早摆在门口了。
屋子里头有饭菜的香味飘出来。
像是……她已经做好了饭菜,在等着他下班回家一起吃晚餐。
这种感觉太美好,所以虽然有宋淼和媛媛在,这一顿晚餐,陆信还是吃得很开心的。
只是原本还想着让她在这里住一晚,明天过来帮她收拾东西然后搬到他那里去的。
却是当晚就忍不住了,直接草草理了一小箱行李,就带着她回去了。
同居生活,算是就这么正式开始了。
和她生活在一起之后,陆信才觉得……
自己之前的二十几年,过的那叫什么日子?
眼下,这才是日子,才是生活啊。
每天早晨醒来就能看着她的容颜,她喜欢赖床,他就帮她准备好早餐再去公司。
她每天上午会去学校上课,中午会自己开车到他公司去,和他一起吃午饭,下午她再去学校上课,下课了买菜回家做饭,等着他回来一起吃晚餐。
吃过晚餐之后,她不喜欢收拾,所以他洗碗,洗碗之后洗好切好水果到客厅来,然后搂着她在沙发上,看书也好,看电视也罢,时间都会变得静谧而美好。
就像是……夫妻一样。
☆、第1107章 毕业
第1107章
沈姿依最终是在大三这年考过了英语四级。
大二那年……失败了。
说实话,如若不是后来她每天晚饭之后一直缠磨着他教她英文,不然就要跟他分房分床,恐怕第二次考都很悬。
好在分房分床对于陆信而言,那是根本都无法想象的事情。
尝过了甜头了,每天能抱着她温软的身子入眠,而且……还能把她这样那样的,他哪里还能忍受孤枕独眠?
有一次去邻市出差视察工作,原本是要在那边住一晚的。
他都浑身不对劲,从来不是什么恋家的人,但自从有她在身边,有她在自己的生活里头之后。
这成了最大的习惯,不可逆的。
于是,当天晚上都已经十二点了,让阳江开了两个小时的夜车,硬是赶回家了。
家里头玄关依旧为他亮着一盏灯,除此之外黑灯瞎火的,心爱的姑娘早已经睡了。
他风尘仆仆满脸疲惫的赶回来,却是在卧室门口看着床上睡着的姑娘,一瞬间,什么风尘仆仆什么疲惫,都给忘记了,只想赶紧把她拥入怀里。
翻身上床抱着她的时候,听着她睡梦中咕哝了两声,眉头浅浅皱了皱,而后就像条件反射一样,直接缩进他怀里来了。
就那一瞬间,陆信就觉得什么都值得了。
什么忙碌了一天的工作,还坐着夜车赶回来,这些,都不算什么了。
大三的课业其实不是特别忙了,原本沈姿依的专业课就很好,所以,倒是多了很多闲暇的时间,陆信虽是很宠她,但是有时候工作忙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男人……毕竟有自己的事业。
所以,她无聊了也就开始张罗着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
一年前订婚的时候,陆信就送了一条街的铺子给她,还送了个子公司到她名下,虽然对子公司她是从未过问的,但是那一条街的铺面还是不错的。
于是大三那年的下半学年,她的舞蹈工作室就开张了,聘请了几个老师,都是她的同学,媛媛和宋淼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日子越过越顺畅,也越来越幸福。
沈姿依后来依旧有定期去看心理医生过,只是,心理医生对她说,她以后已经可以不用来了,她已经完全痊愈了,完完全全的。
看来能够让她的心理创伤愈合的,父母长辈的疼爱,从来只是一部分,而爱人,则是另一部分,更何况,她爱的那个男人,原本就是她心理创伤中,温暖的那一部分。
所以,有一次,沈姿依做了一个决定,想测试自己究竟是不是真的好了。
虽然陆信很不同意,但她还是很坚持,她让陆信坐在驾驶座里头,而后,自己就这么爬进后备箱里头去,将尾箱盖上了。
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
这是她最害怕的黑暗,只是……此刻却并不害怕,像是知道有陆信在。
只要有陆信在,她就什么都不怕,自然已经早就不需要晚上开灯才能睡着了。
她就这么一天天的好起来,整个人看上去,也越发漂亮了。
而沈清让的确也如之前所说,去了伦敦一趟拿到了学位之后,就回国继承家业了,全面接管了长安公司。
清让有多厉害,众人皆知,所以长安集团被他管理得井井有条,不仅如此,甚至第一个季度的营业额和业务量,就有着很明显的进步。
沈伯言索性当了甩手掌柜,�